失独家庭困境分析与社会救助对策研究
2015-07-05许悄然等
许悄然等
作者简介:许悄然,衡高强,南京邮电大学,专业:公共管理。
摘要:失独父母已经成为社会最弱势、最需要社会支持的群体之一。怎样使失独者这一庞大的群体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依、老有所终是一个严峻并且迫切需要解决的家庭和社会问题。本文通过关于对失独家庭现状、面临的困境等相关研究,进一步健全失独家庭救助体系,加大对失独家庭的扶助力度,提供有针对性的社会服务和支持,帮助失独家庭摆脱困境,重建生活自信。
关键词:失独家庭;社会救助;问题;对策
一、研究背景
我国著名人口学专家易富贤在其研究领域依据一些研究资料和人口普查数据推断,一些年后的中国将增至1000多万个失独家庭。失独群体为中国的计划生育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其养老问题应由国家、社会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从改革开放初期到2012年底,中国大部分城市和地区提高了对失独家庭的扶助标准。重庆市规定失独家庭可获得每人每月260元的扶助金,河南省的规定为每人每年6000元的补助。其中,陕西省的经济补贴最高,农村失独家庭和城市失独家庭除了可以一次性得到20000元与30000元的扶助金补贴外,一年每人的扶助金标准也分别提高到了9600元和12000元。但人口专家、学者、部分失独家庭认为社会救助远远不够,不足以解决失独家庭在养老、经济、情感等方面的困境。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实行了长达了16年之后于2012年6月首次迎来了第一修正案,然而,这份规模庞大的修订草案虽然在表面上重新做出了政府关于对老年人养老问题的部分界定,但是它并没有对失独老人的相关保障做出具体说明。
失独家庭带来的问题逐渐引起了社会学者的广泛关注。赵仲杰(2009)认为独生子女的去世是家庭解体和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李兰永、王秀银(2009)提出政府和社会不应只关注失独家庭经济和物质上的救助,心理上的慰藉也不能忽视。吴敬东、王艺颖(2013)强调了经济、心理、养老机制三方面的重要性。黄建(2013)认为政府部门应该承担起责任主体的角色,构建社会保障网,帮助失独家庭实现自我救助。方曙光(2013)通过对合肥市失独老人社会支持现状的分析研究,发现失独老人有相当一部分在主观支持(自身心理因素)、客观支持(经济与物质状况)和支持利用度(政府、社区、失独父母)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6]。孙炜红(2014)认为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放宽生养、收养政策等一系列措施缓和失独家庭面临的养老困境损失。
二、我国失独家庭现状分析
1.家庭结构缺失,生活缺乏保障
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的失独家庭的数量每年大约新增7.6万个。而据专家推测,目前,中国的失独家庭实际已经超过了百万,其数目仍在持续增加。孩子是构成独生子女家庭三角结构稳定平衡的重要基础,由于独生子女的突然性亡故使得原本稳固的内部结构出现破裂,因此从根本上动摇了家庭三角结构的稳定性甚至濒临瓦解。由于大部分失独者已丧失再生育功能,80%以上的失独者自身也认为再无精力与体力抚养孩子,家庭抚育赡养功能也由此缺失。另一方面,养老院门槛过高,超过一半的失独者对养老院的经费、设施、人际问题表示担忧,最终被迫处于老无所养的状态。家庭结构缺失的同时,后续的日常生活成为又一大难题。据有关资料显示,58.2%的老年人在生活上不能自理,需要接受外来的帮助,衣食起居缺乏保障。实证调查中发现失独老人年龄段在54-63岁超过样本总体的67%,失独群体中慢性病的发病率超过60%。失独老人医疗费用支出较高,政府给予的扶助金显得杯水车薪,失独家庭面临医疗和生活的窘境。
2.经济困窘,状况堪忧
我国的养老体制仍不健全,截止2010年,在我国老年人口中,24.1%的老年人将退休金作为主要生活来源,40.7%的老人不能自给自足,需依靠家庭其他成员的赡养。在失独老人中很大一部分是农村人口,其生活主要来源是来自独生子女的经济补贴。子女亡故后,有相当一部分人处于没有经济来源的窘境之中,城市的政府扶助金普遍比农村高。以南京市为例,2014年南京市失獨者每人每月可领取500元的政府扶助金,但相对于日益高涨的物价水平,政府的扶助金微不足道,不足以维持正常的生活开销。城市失独家庭主要依靠退休金维持日常开销,在退休后生活贫困现象较为突出。实证调查发现失独家庭大都以养老金和特别扶助金为主要收入来源,其中58%将养老金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特别扶助金占35.7%,仅有4.3%的家庭选择了低保金,在社会保险方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所需缴纳费用相对较高,失独家庭缴纳比例较低。16.7%的失独者表示在子女亡故后仍有负债,生活比较艰辛。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失独家庭生活的基本开销得不到保障,其经济状况堪忧,养老经济困境更为严重。
3.心理遭受创伤,饱受精神折磨
独生子女在亡故后,“心理受损”成为失独父母面临最为严重的问题,在失独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会产生头痛、失眠、焦虑、情绪压抑等现象,也普遍存在着孤独、自卑、抑郁等较严重的心理问题,长时间不能走出失去子女的阴影。在湖北省对三百多位失独父母调查中,76.9%的调查者表明患有心理抑郁症,心理呈现正常状态的人群仅占总体的11.4%。实证调查发现,22%的失独父母至今仍在极度悲痛中,难以摆脱。56%的父母现接受现实,仍有隐痛。仅约11.1%的失独者可以走出失独的阴影。独生子女的意外去世(特别是较大年龄独生子女的亡故)使得这部分家庭从此以后永久地进入了空巢期,父母精神受到沉重打击,内心创伤无法愈合,长时期处于悲伤绝望之中。有关数据表明,71.9%的失独家庭认为他们面临的最艰难的是“如何解决因子女亡故导致长期处于情绪低落”的问题,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61.1%的受访者表明在逢年过节时心里最失落与痛苦,失独者面临着精神崩溃的风险。
4.社会融入困难,丧失自我价值
独生子女亡故后,其父母的心态普遍比较自卑,因害怕看到社会上异样的眼光而选择拒绝与其他人交往和联系,长期以往,越来越缺乏与社会的沟通。实证调查发现,有87.5%的失独老人表示“不愿意出门”,66.2%表示“不愿意与以前认识的人打招呼”,主要害怕谈论涉及有关子女的话题[11]。22.2%的受访者在除原有的社会关系外表示不愿再拓宽交往圈,只愿与亲朋好友来往其他一概拒绝。33.3%的受访者表明在失独后害怕社会交往,已经不和任何人来往,甚至已经搬家。在情感能量的角度上,独生子女家庭在失独后会经历原有交往互动链条断裂、社区逃离到加入组织并参与其中和原有社会关系重构的过程,但情感能量相对较低的失独家庭可能面临边缘化,甚至与社会脱离的风险。在难以再次融入社会的同时,失独者本身自我价值感大幅度降低甚至丧失,一半以上的受访者表示生活无意义,对于再融入社会的难度也因此加大。
三、建立失独家庭社会救助体制的对策与建议
失独家庭为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做出了重要贡献,当他们在中老年遭遇失独风险、生计变得不可持续时,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分担失独家庭的风险,为失独家庭建立可持续的应对失独风险的社会救助制度。
1.明确政府角色,发挥主导作用
失独家庭面临老无所依的养老风险,失去了子女的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经济状况较差,生产和生活出现困难。国家应承担起相应责任,为他们养老、经济和心理提供长期帮扶制度。政府须从制度上完善并清晰明确政府对失独家庭的救助责任,另一方面,需从立法层次上对失独家庭的救助实现具体化、公开化、可操作化,做到在实际生活中对失独家庭扶助的制度化和法律化。
2.依托社区资源,充分发挥社区优势
以社区服务为主要依托,致力于重新构建失独家庭的精神家园。积极利用现有政策、资金等优势,在社区养老的体系之上,推进社区功能的发挥,以社区为基础进行相关的友好扶助以及院舍服务,为失独家庭提供社区救助服务。动员亲朋、邻里乃至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帮扶失独老人,让失独者可以心有所依;依托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体系,逐步完善与失独者的亲情联系、牵手服务等制度,有效进入并参与社会互动。
3.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专业作用,建立社会支持体系
(1)建立心理救助机制。
以民间团体为依托,形成社会支持力量。民间社会组织既是连接政府与公民的桥梁,又是公共服务生产的核心主体。民间组织具有灵活性和专业性的特点,他们可以根据老人们的特殊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义务巡诊、免费体检、临终关怀等多元化服务,帮助失独者打破自我封闭的枷锁,重新回归社会。
(2)健全社会支持网络。
社会网络理论认为,社会支持网络具有缓和压力、全面保护两大功能,是补足日常社会服务的一种有效的支持模式(戴维·A·哈德凯瑟等,2008)。社会工作者一般采取互助网络、自愿联盟策略、个人网络策略、邻里援助网络、社区授权等方法帮助失独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因此,社会网络理论的重视及采纳对失独群体的社会工作发挥着积极地作用,它能夠系统而专业的分析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之间的联系,拉近失独者与社会大众、失独者与失独者、失独者与社会工作者之间的相互沟通及理解。
4.失独家庭自我救助,提高自身养老能力
动员失独家庭建立互惠互助的支持机制,实现自我救助。亲朋好友,社区以及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和深度介入,对于失独群体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这些都是外因条件,并不能从本质上解决问题。在帮扶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内部条件还在于失独者自己的努力和自我救赎,在这一过程中,只有失独家庭做到自我释然,才算真正意义的自我救赎。所以,作为失独家庭本身应该从经济,心理,生理等多个方面进行自我救助。(作者单位:南京邮电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系)
参考文献:
[1]赵仲杰,城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给其父母带来的困境及对策——以北京市宣武区调查数据为依据[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4)
[2]李兰永,王秀银.重视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家庭的精神慰藉需求[J].人口与发展,2009,14(6)
[3]吴敬东,王艺颖.失去独生子女家庭问题现状、原因和对策探析——以湖南省为例[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2013,(7)
[4]胡叠泉,邢启顺.失独家庭养老的社会保障体系建构[J].三峡论坛,2013,(1)
[5]黄建.失独家庭社会救助问题研究[J].理论探索,2013,(6)
[6]方曙光,社会支持理论视域下失独老人的社会生活重建[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