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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救助大平台的基层探索
——宁波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经验

2015-06-26闫晓英

中国民政 2015年2期
关键词:居民家庭状况救助

闫晓英 周 京

构建社会救助大平台的基层探索
——宁波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经验

闫晓英 周 京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是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基础工程,是解决制约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目前,全国各地加快探索建立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和信息系统,各省市核对机构和核对平台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作为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试点单位之一,浙江省宁波市的经验做法和本土化解决思路,为其他地区建立和完善核对机制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借鉴,为构建社会救助大平台积累了重要经验。

一、宁波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的重要突破

宁波市于2011年全面启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以来,建立和完善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破解了长期困扰社会救助制度运行的几大障碍,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制度“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重要作用。

1.建立了“横向信息共享、纵向两级联动、信息风险控制”的科学运行机制。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和信息系统建设,宁波市突破传统核对机制和方法的局限,保障了运行机制的科学、持续运行。一是在市、县级两级平台实现横向信息共享,市级平台集中整合了市公安局、住建委等8个部门12类信息,实现数据通过前置服务器自动交换比对。县(市)级平台与本地横向部门建立数据自动交换比对平台,破解了传统核对工作中的部门信息壁垒问题。二是建立了以“中枢型平台与应用型平台”为核心的纵向两级联动机制,市级中枢型平台整合部门资源,为县(市)区级平台提供全市域范围或市区范围内已经实现共享的相关信息;区级平台与市级平台建立共享系统,县(市)平台同时与市级平台、本区域部门建立信息的共享系统,开展信息比对操作。三是强调信息系统的风险控制,通过内部控制、权限控制、技术控制,充分保障信息安全和申请人个人隐私。

2.实现了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核对机制投入运行以来,全市核对工作效率和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一是实现了高效救助,保证了申请家庭家庭情况核对、复核结果在24小时之内完成,减少了困难家庭等待时间。二是突破了长期核查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的现状,解决了长期困扰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的人手困境。三是实现了精准救助,2014年1~10月份系统核查出不合格申请家庭、对象达4千多户,尤其在最低生活保障、住房保障等“人情保、关系保”重灾区,体现了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零容忍”,实现了“双百”目标,即新申请100%比对、复核100%比对。

3.保障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宁波市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跨部门、多层次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申请低保、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会救助的居民家庭,开展其家庭收入和财产的核查与信息比对,从覆盖人群和保障领域均实现了不留盲区。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高效、安全的信息比对,将申请家庭的碎片化信息整合,生成显性化的核对报告,全面提高了社会救助公用资源供给的公平、公正程度。在当前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家庭收入和财产构成复杂、隐形收入较为普遍的情况下,以宁波市为代表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对破解长期困扰社会保障和救助领域的信息不对称、对象认定难的问题,有效遏制在保障和救助对象认定过程的不正之风,实现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4.体现了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发展思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强调了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制度建设中的统筹作用,并提出社会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是大势所趋。宁波市在社会救助制度设计和机制建设方面始终以社会救助大平台建设为目标和方向,系统建设始终体现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发展原则,核对内容覆盖了低保、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的社会救助。

二、宁波科学推进核对机制建设的启示

宁波市作为核对工作试点的示范区、先行区,在机制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有很多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其经验和做法对全国核对工作推进具有重要启示。

1.领导重视是推动核对工作的前提。社会救助是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安排,核对工作则是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的关键,如何科学推动该项工作,需要各基层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推动。为了加快推动核对工作,宁波市本级、各县(市、区)均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领导小组。核对机制建设被宁波市委、市政府列入“三思三创”破解难题项目,并作为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社会救助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2.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是核对机制建设的关键。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我国社会救助工作的传统难题,亟需从制度层面进行科学设计。宁波的核对信息系统正式投入运行之前经历了调查、试点、研究、制度设计等过程,前期铺垫三年时间,制度设计较为完善,确保了机制运行顺畅。实现了整体全面的制度设计、机构建设,并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资源共享”部门协调机制。在平台建设和技术层面,实现了市级和县(市)区级平台的互联互动。

3.能力建设是核对机制持续运行的重要保障。核对机制、核对信息系统建设是对传统核对方法的升级,也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全国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全面建成,相关标准的相继完善,亟需打造和培养一批核对人员队伍,尤其是熟悉核对信息系统技术和政策的综合性人才。目前各地在机构设置、编制配给、技术支撑等方面仍需要积极投入,并且应提前准备开展对核对岗位的标准、规划、核心平台应用等方面的业务培训。

三、核对机制建设前瞻——构建社会救助大平台

只有科学推进核对机制建设,实现精准、有效救助,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保障、救急解难作用,才能让国家惠民政策真正落地。“十二五”期末是全面推进核对机制建设的关键时期,各地在加快推动核对机制建设过程中,更需要有整体性、前瞻性的建设思路,需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核对信息系统将成为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支撑。核对机制建设是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大平台的基础性、关键性环节,将为织密编牢社会救助安全网提供重要保障。核对信息系统建设是一项需要横向联合、上下联动的复杂系统工程,将最终成为统筹社会救助体系的全国核对信息系统,将涉及并衔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多项业务内容。

2.核对信息系统建设需坚持标准化和本土化相结合。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建设关键是实践性,更多强调的是执行层面。将来各地信息核对系统建设应该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标准》和基础平台基础上,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改造调整,保障本市信息系统建设与国家层面建设的统一平台相衔接。并结合本地核对工作的具体情况和业务特点,有针对性的设计本土化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有条件的地区提前实现与其他信息平台的对接,为提升全国核对信息系统支撑能力先行先试。

3.核对信息系统将为大数据时代的社会政策提供重要支持。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逐步推进,法治社会进程,家庭核对机制的管理和核对方法不断科学,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的安全网作用将持续发挥保障民生的重大作用。随着系统的逐步完善,将实现国家信息系统与地方系统的纵向对接,不同部门系统的横向对接,实现全国范围居民家庭信息的网络化对接和共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将作为大数据背景下社会政策制定的基础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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