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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年间江苏省丝茧区域划分之争

2015-06-10蓝无瑕

档案与建设 2015年11期
关键词:公所绸缎苏州

蓝无瑕

(苏州市档案局,江苏苏州,215004)

宣统元年十二月十七日,农工商部上奏,打算明年开始执行农、工、商三个方面的改良,而调查外洋丝市及改良、振兴中国丝业是其重点。次年二月二十六日,又向宣统皇帝呈上“预筹次年农工商政实行办法折”,农业方面主要整顿丝、茶、棉,其计划远至十年。丝茶向来是我国出口大宗,也是江浙两省地方的主要生计。江苏省咨议局积极响应朝廷号召,提出了整顿全省蚕桑事业规划,然而还未付诸行动,武昌起义敲响了大清王朝的丧钟。丝业的问题并没有因为朝代的更替而消亡,茧业与丝业、绸缎业两业之间的矛盾依然激烈,引起了江苏省政商两界有关丝茧区域划分、限设茧行的讨论与争执。

南京作为清代织造府所在地之一,是生产绸缎的主要基地之一。由于江苏省土丝产量有限,而浙江海宁一带土丝细洁,最适合绸缎经丝之用,因此南京的绸缎商们向来到海宁一带购丝。然而自1913年九、十月间,丝价狂涨,绸缎业的成本随之增长,损失惨重。南京丝业公所通过调查发现,原来海宁城西按规定设有茧行四家,近期增至八家,且在各乡分设支行,派人下乡收茧,致使原来丝行无茧可收可缫,价格上扬。丝业公所将浙江出台的《各属商民呈请开设茧行应遵守条例》《各属旧有茧行应遵守条例》《查验茧灶条例》等一并呈送江苏民政长韩国钧,要求当局出面与浙江沟通,令其遵守条例,限制茧行增设,确保丝行利益,从而保障南京方面绸缎商原材料的需求。

南京出现丝荒,苏州也同样缺少土丝。苏州素有丝绸之府的美誉,生产的精美绫罗绸缎销往全国各地,无疑是用丝大户。19 世纪末,苏州的绸缎商们主要向吴县、无锡的荡口、梅村等地收购原料,每年用丝达16000 余包,而无锡提供12000 包。之后无锡茧行林立,“寸丝不出”,苏州商人们改赴浙江采丝。丝绸行业是苏州的传统产业,女工丝绣、男工织染,数万人“无一不依赖丝缎,几占全城生计十之六七”。进入民国后,茧行的兴盛,进一步导致丝行的萎缩,严重影响了绸缎商们的生意。苏州、南京如此,浙江也出现同样的情况,所以率先出台了取消茧行条例。由茧到丝,再到绸缎织品,犹如一个食物链,茧业与丝业、绸缎业原是紧密相关的行业,唇齿相依。从理论上讲有了茧行才有丝行,最后才有绸缎业,反之没有绸缎业,也就没有茧行、丝行存在的必要。实际上,茧行的存在严重威胁着丝行的利益,影响到绸缎业的生意,只因茧行并不与丝行交易。丝绸作为苏省资本雄厚的行业,历经变乱的影响,“既存消极之心,原料不求多数,出品仅堪敷衍,洋商乘此时机,到处设庄,吸收产茧,于是丝价低,茧价昂,丝之供给机织日益少,茧之输出外国日益多”。换句话说,茧行的茧基本上卖给洋商,导致土丝匮乏,于是就出现丝业与绸缎业联手要求划分丝茧区域的呼声。

韩国钧鉴于省内绸缎与丝业两界的实际情况,要求苏州商会参照浙江省《取缔茧行条例》,“筹议截留原料办法”。1914年4月25日,云锦公所、丝业公所联名向苏州商会上书,要求江苏省制定丝茧区域划分条例,提出“吴县境内除东山、西山各茧行成立较久,准即划入茧区之内,此外浦庄、横泾、胥口、木渎、向街以及荡口、梅村等处所出之丝,向来均为缎机用丝,机织营生较多,似应划入缫丝区域,原有茧行应令饬迁让”。因为荡口、梅村是传统的产丝区,且紧邻苏州,所以划为缫丝区域;鉴于无锡丝商早已消亡,建议将其划为“茧业区域”,但条件是开设的茧行须离吴县十里之距。云锦公所、丝业公所还未等到回音,又呈上“苏城茧盛丝绝实在理由书”,进一步说明划分的理由及丝绸商们不得已的苦衷。经过多次研究与讨论,丝业与绸缎业的意见获得吴县政府的初步肯定。吴县县政府反复征求意见,制定《划分丝茧区域办法十二条》,主要内容如下:首先规定区域划分,除东山、西山三个乡为茧区外,其余均为丝区。其次,丝区内不得开设茧行,也不准丝商私自收茧贩运,出口图利。再次,规定每年新茧上市前夕,丝、茧公所核定价格,呈报政府,“以防抑勒之弊”。第四,准许旧茧行在规定区域内开设,但须在新茧上市两个月前由商会出具保证书以示保护,并不得另外开设分行,并报明灶数,不得私自增加;如果茧区内要增加茧行,须商会取具保证书报县。第五,禁止白拉(称私下交易丝以逃避税收的人)小贩私自在两区域内揽收鲜茧。第六,区域划分以三年为限,三年内丝区不得设立茧行,原来在丝区登记的茧行须迁出,执照仍然有用。第七,要求丝区内的丝缎业创办手工缫丝厂,改良生丝,维护蚕户的生计。

吴县政府拟定的《划分丝茧区域办法十二条》经上报江苏巡按使(1914年5月,民政长改为巡按使;1916年7月,又改称省长)韩国钧,基本得到认可。同年十一月,根据各县汇报的情况,韩国钧呈文农商部,说南京产绸最多,除江宁禄口镇为茧区外,其余江宁、溧水、高淳、句容四县全境均为丝区;吴江除北坼、南坼等四个地方定为茧区外,震泽、盛泽、横扇等八镇为丝区;丹徒全境为丝区;吴县除东、西山外全为丝区;“以明年为始,丝区内所有茧行,饬迁茧区,不另纳捐领照……丝区内三年以内停给茧行登录,一面饬令丝商广设手工缫丝厂,并预防把持丝市,抑勒价格,于补救丝业中之中,仍寄提倡育蚕之意。”江苏省呈报农商部的《划分丝茧区域十二条》基本上照搬照抄吴县县政府的办法,对文字表述稍作调整,没有增加新内容。

农商部接到江苏省的《划分丝茧区域十二条》后,逐条审核,提出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针对“丝区内不得开设茧行”,农商部认为一旦划分丝茧区域,茧价一涨,那么人们就到茧区售茧,而不愿在丝区育蚕。二是针对“原有茧行如划在丝区内者,应即迁入茧区营业”一条,认为只针对茧行,而没有说明在茧区的丝厂该如何搬迁的问题,且额外的搬迁费用由谁承担。三是针对由省巡按使公署核定丝、茧价格的问题,认为茧丝每年有丰欠,洋商购买多少无定数,因此对出口茧价、厂丝茧价及土丝茧价难以统一。四是针对禁止丝商私自“收烘(茧)、贩运出口图利”的条款,指出丝商收茧缫丝是其分内之事,丝商们“直接收茧缫丝,尚不能获利,况且接收茧加以缫丝诸费,所得几何?”农商部原则上同意了江苏省的丝茧区域划分的办法,但要求江苏巡按使召集各县针对问题进行调查,完善办法。当局也认识到“以理论言,营业贵乎自然,不当以官厅权力为之束缚;以事实言,绸业既不能改用厂缫,若非丝茧分区,截留鲜茧,必致土缫日少,将使绸业无立足之地”。确实,市场自然有其规律,官方不应过多干预,但政府也难以违拗丝业、绸业商人们的请求。

江苏巡按使韩国钧为拟划定丝茧区域办法致农商部呈

茧行与丝行、绸缎业的矛盾固然是货源供给的问题,然而更多的还在于人们知识局限,不能接受厂丝(即用机器所缫丝)作为绸缎织品原料,且因厂丝出现造经“性质脆弱,不能适用”等毛病,致使绸缎商们依旧偏爱土法所缫之丝。吴县、吴江两县接到省巡按使转发农商部的意见后,立即召集两县的商会、省立第二工业专科学校校长刘勋麟等相关人士一起商讨修改办法。江苏省拟订的《划分丝茧区域十二条》脱胎于吴县县政府,代表苏州丝业公所和云锦公所的意见,也代表了南京、苏州两地商会及丝绸的意愿,但并未获得农商部批准。矛盾的产生归根到底是利益不能平衡所致,而与丝业、绸缎业相较量的另一方江浙皖丝茧总公所,对划分丝茧区域的做法表示强烈的反对。

江浙皖丝茧总公所总理沈镛、协理黄晋绅、议董张守业、顾寿岳等九人联名上书江苏巡按使齐耀琳,认为世界各国在中国争权夺利,无非是推广其本土产品,而中国贫困之极,非但不向外推广土货,反而将已有出口规模与影响的丝茧划分区域,一味“循绸商之请,希图抑制茧商”,这种做法于“法律、外交、商业、民情均多妨碍”。他们认为,近十年来,由于进口多于出口,现银流入海外,国力愈弱。政府于上年冬天派员南下考察,要求各地推广土货,进口求少,出口求多,“先塞漏卮,然后可定金银之本位,保持国货之畅通。国家免增债之虞,即商民无竭蹶之患”。江浙皖丝茧总公所以日本为例,认为日本大兴工厂,专事出口生意,老百姓生活俭朴,因此经济形势日益好转。而我国崇尚奢华,花缎每尺贵至洋银两元,照样趋之若鹜,以致绸商互相竞争。中国每年出口丝不到三万担,而国内需要十五万担以上,如此国内丝价贵于出口价。沈镛们指出如果政府纵容奢靡之风,那么集全国之丝也难以满足绸缎产业之需。他们从维护国家利益的高度出发,抨击绸缎是奢侈之品,并非生活必需品,可有可无,而“出口之丝,换回外国之金银,抵制进口之洋货。多一分国内之绸缎,少一分出口之厂丝,孰利孰害,尽人皆知。”经过调查,他们发现浙江省的宁绸,苏州的花缎,江宁、镇江的线绉,湖州、盛泽的花绉及近几年江浙一带新出产的纶华缎、线底缎、月华缎、锦上花之类的生产数量已超过之前数倍,故而驳斥绸缎商们说无立足之地是谎言。

江浙皖丝茧总公所先以出口丝茧挣外汇的角度反对划分丝茧区域,继以会影响国际交涉为由希望政府维持原状。自《马关条约》签订30多年以来,内地茧行与洋商交易颇多,往往由对方出资购置烘灶器具,焙干后运沪,生产厂丝。一旦划分丝茧区域,势必影响原有的平衡、打破原有的利益关系,包括与外商的合同等等。他们针对江苏省初定的《划分丝茧区域办法十二条》,从民情、外交、商情、法律四个方面提出反对理由。

1.不合民情,有碍生计。按照《丝茧区域十二条》第五条规定:“原有茧行如划在丝区内者,应即迁入茧区营业”,那么设为丝区乡镇所产的茧要运销到设为茧区的乡镇,如果不卖则要缫丝,而缫丝又妨碍农业。因此沈镛他们认为名为取缔茧行,实则强迫乡民少养蚕,“少养则抛弃天然地理之利益”,减少人民生计利益,一旦执行丝茧区域划分,于民情极为不利。

2.不合外交,易生纠葛。自从允许洋商进入内地经商后,茧行往往与洋商签订合同后才开设,买卖双方各贴佣金三分作为开办费用,由于鲜茧容易出蛹,其烘灶器具或由茧行主自备,或由买客置办,双方订立合同长则二十年,短则三五年。而今限制茧行或令丝区茧行外迁,都会造成华商毁约,导致外交纠葛。

3.不合商情,无所适从。根据调查,无锡、溧阳、金坛、宜兴等地业丝者不知凡几。一旦划入茧区,令乡民改缫丝为售茧,这种做法不符合商情,也不利于商业的发展,更使蚕农们无所适从。

4.不合法律,令人心寒。江浙僻远之地和安徽、江西等地气候适宜种桑养蚕,本拟推广,如果也像当前江浙那样取缔茧行,那么就无从改良蚕桑,令茧商们心寒,更有违法律上有关营业自由的精神。丝、茧业均为正当行业,应受国家同等之保护,政府不应有所偏颇。

江浙皖丝茧总公所最后表示:“丝、茧商业实为开辟利源出口大宗,借以抵制洋货,目今设法推广尚恐不及,讵可稍事摧残”。同时他们考虑到绸缎商们担心茧行无限扩张影响其生产经营,表示已有之茧行难以迁往他处,未开设之茧行可以另外商议妥善之法。

从1914年至1920年,丝茧区域划分的争论始终没有停止。江浙皖丝茧总公所与丝业、缎业从各自的立场与利益陈述自己的诉求,而政府部门居于其间,一时难以决断,因而出现摇 摆,时禁时驰。纱缎业杭禄记等对农商部提出的四个方面的意见也逐一反驳,认为近几年来由于洋货充斥,国货滞销,故而为保全土产、维持国货起见,理应限制茧行,否则丝、绸两业均遭绝灭之灾。中华国货维持会、江浙丝绸机织联合会、苏州与南京商会及丝业公所、云锦公所纷纷发表意见,从挽救国货的高度,继以缺少土丝将引发产业工人罢工和社会治安为由,极力主张划分丝茧区域,限制茧行,推广丝区,保障绸缎行业的原料供应。

浙江省原来以五十里为限设一所茧行,由于江浙皖茧商们的反对,于1915年改为二十里设一茧行。到1919年,浙江省取消二十里限制的规定,全面开放茧行。1919年12月23日,苏州云锦公所呈文给苏州商会,请求对方的支持,并告知商会业已联合浙江丝绸业代表,要求谒见浙江省长,暂缓执行开放茧行的新方案,恢复五十里限制茧行的规定。同时鉴于当年丝茧区域划分五年期限即将到期,云锦公所要求将已划入茧区的无锡荡口、梅村,重新划归丝区,以备苏州绸缎商们半年的用丝之需。第二年2月,丝业代表邹宗淇等人又提出苏州境内六县定为“特别丝区”,改变东、西山丝茧各半的现状,让茧行全部迁出。

浙江方面的绍兴、吴兴、双林、南浔、硖石等地商会,旧杭、嘉、湖、绍等属丝绸机织各业均以“茧行吸收丝织原料过多,有碍各地丝绸营业与机户生计”为由,向浙江省、农商部提出意见。浙江省向各县及南京、苏州方面征求意见,绝大多数人要求继续维护原有的丝茧划分区域,保障江浙两省绸缎业的原料供给。江苏省的丝绸业建议将南京、镇江、苏州、常州四府定为完全丝区,辖区内的茧行全部迁到四府之外。这个想法并未得到江苏省政府的同意,当局认为只有原定江宁等六县作为丝区酌量推广外,限制各县茧行的设立,同时劝农增植桑树,提倡改良育蚕及缫丝方法,保证丝、茧两业的利益。江苏省财政厅厅长胡翔林、实业厅厅长张轶欧受命调查丝茧区域划分之争,他们以日本丝、茧两业同步发展为例,希望江苏省丝绸两业与茧业同步发展,酌量限制茧行扩张,并于省议会常会或临时会时公决。

[1]曹喜琛,叶万忠主编:《苏州丝绸档案资料汇编》,江苏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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