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的路径选择
2015-06-10周洪宇
周洪宇
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而教育主要是由学校实施的,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基础,只有学校实现依法治理才能实现依法治教的目标。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依法治校,既是贯彻落实《纲要》的要求,更是实现教育法治的必然选择。无论是学校的内部管理,还是学校的外部条件保障,法治都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全面实现依法治校要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核准学校章程。“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是《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赋予学校的首要权利。《纲要》强调:“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章程是学校自主管理的依据,是学校管理运行的“宪法”,也是举办学校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因此,章程的制定有严格的程序,从起草到学校教代会讨论再到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讨论通过后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章程核准稿,再报核准机关核准,章程经核准后才能生效实施。
由于制定学校章程是近几年的要求,学校经验不足,已核准的学校章程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尤其是章程核准,是保证学校章程合法有效的最后关口,一定要慎之又慎。但是,现在各级教育行政机关承担章程核准工作的人力有限,难以承担众多学校的章程核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应该成立学校章程核准专家委员会,吸收熟悉教育政策法规和各类学校管理的专家教授、知名校长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参加,严格做好章程核准工作。
真正实现学校按章程依法自主办学。学校章程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就成为学校办学的依据,学校要严格依照章程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建立校务公开制度,明确学校重大事务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议事、决策与监督程序,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作用。依法规范校内各种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学校、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认真配合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进行的督查和评估,不断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只要学校依照章程做好了上述工作,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就不能随意干预学校的工作,使学校真正实现“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一是完善校长选拔任用制度,落实校长负责制和校务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实现校长权责统一和权力制衡。二是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的监督作用,落实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三是在高校建立理事会、教授会,在中小学建立家长委员会,充分发挥教授、教学骨干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引导社会贤达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四是建立教师、学生申诉机构,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五是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