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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医患关系中的医德与患德

2015-06-09兰军师王纪鹏赵莉

法制与经济·下旬刊 2015年6期
关键词:医患关系医德

兰军师 王纪鹏 赵莉

[摘要]医患关系问题,追问其缘由,无可否认医德是重要因素之一。社会公众因而大都将目光聚焦于医方,不停拷问医德医风,对患者的道德素养和道德要求相对忽视。由此,在追问医德的同时还应倡导患德。文章从医德与患德的概念入手,分析医德与患德辩证关系,探索医德与患德在医疗活动中的实践。相信只要“两德”携手,医患和谐之梦定可早日实现。

[关键词]患德;医德;医患关系

医院和医务人员作为医疗活动中的主导方受到了整个社会的极大关注,因此医生的职业道德水平也面临着全社会的检验和拷问。“卫生部门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要求和管理越来越严格,已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并进行考核管理。但不容忽视的是,部分患者也存在缺乏社会公德的情况,”[1]不讲患德,进而影响医疗秩序。

一、医德与患德的概念

目前,医德已广为公众所熟知与认同,而对于患德的关注还相对较少。医与患作为一对相互关系,不难推断,有“医德”存在那么也应该有“患德”相伴生。

(一)医德

医德是从医疗卫生这一职业特点中引申出来的道德规范要求,它主要调整医务人员与病人、医务人员之间以及与社会之间三方面的关系[2]。“仁心仁术”、“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等都是高尚医德的体现,也是对现代医生的基本要求。而近来关于进一步落实改善医疗服务的行动计划也离不开高尚的医德提供强大助力。目前对于医德的论述和研究颇多,笔者这里便不作赘述。

(二)患德

笔者查到我国学者对于患德的探讨见诸于1994年《患德论与医患关系及患者管理伦理初探》一文中。所谓患德是指患者及其陪伴(家属或相关人员)在医疗单位诊治疾病过程中所表现的品德行为及修养以及医患协作形式[3]。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患德的内涵也会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患德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与医生、其他患者及社会方面的道德规范。

首先,要敬医,尊医重道。达者为师,医生无论是从理论水平,还是实践水平均高于绝大部分患者的认知水平,所以患者应谦虚向医生请教、求助。目前,“全凭医生做主”、“全听医生”的心里随着患者自身文化水平的提高有所淡化,而“我的病我清楚”、“我的身体我了解”、“我知道怎么治”的“自信”随之抬头。这在治疗过程中,虽然强化了患者的主动权,但也会因为患者的一味坚持,而影响医生的正确诊疗。因此,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能过度地强调自己的主动权,还是要以谦虚的态度,“求师”的心态,科学认知,主动积极地和医生进行交流沟通,并且正确认知医疗技术的客观性和有限性,同时做到内心认同医务人员的辛勤付出和劳动,进而换位体谅医务人员的工作强度和压力,做到尊医、爱医、护医。

其次,要爱患,与其守望相互。在医疗就诊过程中,医生的时间是有限的,也就是说分配到每一个患者身上的时间是有限的,便意味着:在一个患者身上花费的时间过多,那么在另一个患者身上花费的时间就会相对减少。而每个患者几乎都希望医生能同自己多交流,多沟通甚而是多安慰,并且自己也会努力争取和医生接触的机会。但一旦出现某一患者“占用”医生超出自己预期的时间,就很可能会产生焦急或者是焦虑的心态,将负面的情绪转嫁给其他患者,这不是高尚患德的体现。主动为老年人以及危重病人让出位子,“特殊情况插队”不仅是医院要向患者倡导的,更是患者为患者考虑之后而应遵循的患德。同为患者有大致相同或相似的经历和体验,不要为其他患者占用了你所认为的过多时间而耿耿于怀,应相互体谅,照顾和帮助,做到守望相护,共度难关。

最后,回归社会,要客观公允。诊疗结束后,患者应客观冷静地面对,分析,讨论治疗结果,不可刻意夸大,也不能无限缩小其效果。更不要仅因为治疗效果不佳就任意诋毁医生品格,亦不可随意发表偏激言论。到医院就诊是恢复健康的重要途径,但不能因此排除其他方面对健康恢复的影响,其中患者的心态也很重要。且在治疗过程中,医生的角色固然重要,患者的配合也不可小视,加之疾病某种程度上的不确定性、多变性及不可控性都会影响治疗效果。如果治疗效果达到患者的预期,就仅仅认为这全是医生的功劳,便谓之为“神医”,以及治疗效果达不到患者预期,就认为全是医生的不努力作为甚至是过错造成的,便称之为“庸医”,都是不客观,有失公允的。

二、医德与患德的辩证关系

“医德,医务人员治病救人的立身之本;患德,患者求医诊病的品行之源。”[4]醫与患本就不是对立关系,医德与患德虽分属不同,却又同为道德规范或要求,且联系紧密,行之效果均追求医患和谐。鉴此,医德与患德是一对相辅相成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关系,具体表现如下:

一是,密不可分,互为存在前提。医患不分家,没有医德,何来患德;同样,没有患德,又何来医德。医德一方面体现了医生与患者的关系,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与同仁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患德也是体现患者与医生、其他患者、社会之间的关系。可见两者的社会关系基本一致,医德与患德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单方面的医德或是单方面的患者均不能体现出医患的互动关系,也就是说,若论医患关系,医德与患德必须是成对出现,两者都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如同秤不离砣,砣不离秤。

二是,相互促进,互为依托。两德并非隔离两端,不相往来,他们是可以相互促进的。高尚的医德可以引发患者心中的“正能量”,以感恩和敬佩的视角看待医生付出,让其更放心地配合医生诊疗;良好的患德更容易获得医生信任,增加信心,在诊疗过程中能放力施为,更高效地发挥。高尚的医德可以让患德更强烈的体现出来,同样,良好的患德亦可让医德在诊疗活动中更加发扬光大。由此医德可以通过患德体现,患德亦可通过医德托衬,两者互为依托。

三是,相互补充,协同共进。只讲医德,对医生过于严苛;单论患德,对患者又极不公平。只有“两德”携手,相互补充,共同作用于医患关系才是医患之福。同时,随着时代的进步,患德同医德一样,协同共进,也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医德与患德均也不在单纯地规范医生与患者的关系,还增加了与他人(医生之间、患者之间),与社会的规范。

三、医德与患德在医疗活动中的实践

医疗卫生事业不同于其他行业,它的公益性以及医生人员救死扶伤的工作性质决定了社会公众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具有高期望值,并且要求医务人员不仅要医疗技术水平过硬,同时还需具备良好的道德操守。但却不能因此将所有注意力放在医德上而忽视或者是放松对患者道德水平的关注。为达到预期的诊疗效果是离不开医患双方的共同努力,也就是可以说,医疗活动中也离不开医德与患德的配合。

(一)追问医德,倡导患德

近年来,部分医生因医德不正,给患者及其家属造成伤害的事实,屡有报道。患者或其家属伤医,甚至是杀医,破坏医疗秩序,亦不在少数。如若发生医生因医疗信息不对称、医疗知识不对等而对患者颐指气使甚至是获取非道德、非正当利益等行而给患者带来生理上或者是心理上的伤害的情况,不但要拷究其医德,同时还要追责问责,严惩不贷;但如果只是一味地强调患者的权利,凡遇不满,不深究其缘由便归咎于医生,指责医德败坏,甚至采取一些非理性、过激或是违法的行为对医生造成一定伤害,忽视医生的权利和正当利益诉求,也有失公允。如果诊疗效果没有达到患者的预期,甚至是相左或是受到伤害,也可以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患德所倡导的。因此,不仅在诊疗过程中要追问医德,倡导患德,在发生医疗纠纷后也要如此。

(二)分担风险,合作共赢

随着近现代医疗技术的飞速发展,不断有消息称一个又一个医学难题被攻克,委实增加了人们战胜疾病的信心。但是不恰当的宣传,非科学的认知容易导致患者盲目自信,误认为所有疾病都是可以治愈的,医院能包治百病,医生均可妙手回春。因而将治疗风险过多地分担给了医务人员,只是一再让医务人员承担医疗责任,确有偏颇。这样只会导致医务人员抗压诊断,抗压手术,过多地采用保守治疗的方式,结果往往不能很好地达到预期的诊疗效果,甚至可能会出现医患双方都不能接受的后果。患者应在尊医的基础上,配合治疗,愿意与医生一同承担诊疗风险,给予医生信心和力量,协作共同对抗病痛病魔。只有患者倾力支持,并勇于承担起部分医疗责任,与医务人员一同分担医疗风险,医务人员才能尽心施为,以此达到其预期的诊疗效果。

(三)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现在医德与患德并非只表现为口头约定,已经外化为明文,直观的表现形式就是规范医生的权利与义务、患者的权利与义务。而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不仅是指医生或者是患者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同时也是指医生与患者之间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从某种程度上讲,医生享有的权利便是患者需要履行的义务,患者享受的权利也是医生需履行的义务。如患者对病情、诊断、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等具有知情选择的权利,医生就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医生有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等权利,那么就需要患者履行配合治疗的义务。医生与患者的权利义务规范更多地体现为道德上的要求,因此履行医生与患者的权利与义务就是在践行医德与患德,医生或患者或医生与患者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就是医德与患德的统一。

(四)重塑信任,归于和谐

不得不讲的是目前医患双方已经出现信任危机,表现为医生过多地采用防御性治疗,患者对医生不吐露实情,媒体公众对院方存质疑态度,这已经影响到正常诊疗活动。目前,社会各方应通力合作,重塑医、患、社会三方之间的信任。具体可以通过政府引导、宣传教育、体验角色互换等方式,增进医、患、社会三方之间的了解,只有在了解对方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理解对方。医生以精湛的技术,高尚的医德,服务患者,奉献社会,而患者也要客观公允地评价医生,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最后达到患者与患者之间相互体谅帮助,患者与医务人员相互信任协作,患者与社会之间良性互动的局面,使患者、医务人员及社会之间归于和谐,并使之成为常态。

医患和谐,并非是单方面的福利,而是醫患双方及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追求,裨益于整个社会。在医疗活动实践过程中,只要医、患、社会三方形成合力,医德与患德携手并进,相信医患和谐就可指日。

参考文献

[1]吴剑.患者也要讲“患德”[J].中国社区医师,2011,36:27.

[2]吕世军,冯丽华,谷朝霞,吴皓达.医德精神视域下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探索[J].药学教育,2014,30(2):13-15.

[3]马亚骉.患德论与医患关系及患者管理伦理初探[J].中国医学伦理学,1994,(4):42-44.

[4]赵喜田,卢广业,韩银福.浅析医德与患德的辩证关系[J].中国医学伦理学,1997,(2):53-55.

[作者简介]兰军师(1990-),重庆万州人,遵义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医院管理与医患关系;王纪鹏(1974-),山东临沂人,遵义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赵莉(1955-),贵州贵阳人,贵州省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高级政工师,研究方向:医院管理与医患关系。

基金项目

本论文系2014年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硕士点项目“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4SSD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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