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宾双音动词配价的词汇语义分析
——以部分二价动宾双音动词为例
2015-06-09魏倩
○ 魏倩
(北京师范大学 汉语文化学院,北京 100875)
动宾双音动词配价的词汇语义分析
——以部分二价动宾双音动词为例
○ 魏倩
(北京师范大学 汉语文化学院,北京 100875)
“发烧、放假、跑步、负责、会话、请假”这一类词都属于汉语动宾双音复合动词(以下简称“动宾双音动词”),但这些在结构上同样是由动语素和宾语素构成的动宾双音动词,在配价上却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这些不同显然与每个词的词汇意义有关。文章以部分动宾双音动词为例,通过探讨两个语素意义之间的关系及其对双音词配价的影响,以具体分析词汇语义对词语配价的影响。
语素; 动宾双音动词; 意义; 配价
一、引 言
在语料库中对动宾双音动词的常用句法搭配进行检索之后,我们发现:句法结构是不固定的,仅依据句法结构判定动词的价,会出现“词无定价”的结果,而动词的词汇意义是固定的,对动词配价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其词汇意义。
双音词由两个语素组成,语素意义对词汇意义有一定的影响。根据符淮青先生(1985)对语素义和词义关系的分类,本文将语素义和词义的关系分为两类:一类是语素义直接构成词义,包括语素义直接地完全地表示词义和语素义直接地部分地表示词义;另一类是语素义间接构成词义,包括词义是语素义的引申比喻义和全部或部分语素在构词中失落原义,有的语素意义模糊。
语素的配价对双音词的配价也有一定影响。语素义直接构成词义的动宾双音动词,其语素配价对词语配价有直接、明显的影响;语素义间接构成词义的动宾双音动词,其语素配价对词语配价影响较小或没有影响。下面以部分二价动宾双音动词为例,具体分析语素配价对词语配价的影响。
二、语素配价对动宾双音动词配价的影响
对“宾”语素的配价分析,本文参考袁毓林(1994,1992)对名词配价的分析方法:有价名词分为两类,一类是从谓词派生来的,如“建议”(他关于开股东大会的建议),这类名词的价次和原来相应的谓词一致;另一类往往包含一个降级述谓结构,可分为一价名词(如“爸爸、丈夫”等)和二价名词(如“意见、反应、兴趣”等)。
根据“动”语素和“宾”语素之间语义关系,我们将“宾”语素分为常规成分和非常规成分①。常规成分受事程度较高,或者对于特定的“动”语素(如表“位移”的“动”语素)来说是必有成分,可以充当“动”语素的一个配价成分,在动宾双音动词中抵消一价;在一些动宾双音动词中,“宾”语素作为“动”语素的主体成分,所谓“主体成分”指的是动作的施事、主事或感事②,我们也将其归入常规成分,如“出身”。非常规成分受事程度较低,或者对于动语素来说不是必有成分,不是“动”语素的配价成分,不能抵消一价。在部分动宾双音动词中,有一些“宾”语素在语义上没有实际作用,我们称之为“虚体成分”③,其意义隐含在“动”语素的内部,也不是“动”语素的配价成分,不能抵消一价,如“睡觉”。
(一)语素义直接构成词义的二价动宾双音动词配价的语义分析
我们发现,语素义直接构成词义的二价动宾双音动词,其语素配价对双音词配价的影响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序号动语素宾语素双音词双音词配价例词1二价零价常规成分有附加义,需要一个配价成分(2+0-1)+1=二价服务2二价一价常规成分2+1-1=二价握手、出身3二价二价常规成分动、宾共用一个配价成分(2+2-1)-1=二价负责、增产4二价零价虚体成分2+0-0=二价从事、帮忙5三价零价常规成分3+0-1=二价问好6三价一价常规成分动、宾共用一个配价成分(3+1-1)-1=二价报告7三价二价常规成分动、宾共用两个配价成分(3+2-1)-2=二价告别
第一种,如“服务”,“服”义为“担任,承当”④,为二价;“务”义为“事情”,为零价常规成分,整个词的配价本应为2+0-1=一价,但“服务”义为“为集体(或别人)的利益或为某种事业而工作”,有一个附加义,所以运用时需要加上表示对象的配价成分,故整个词的配价为(2+0-1)+1=二价。
第二种,如“握手”,义为“彼此伸手相互握住,是见面或分别时的礼节,也用来表示祝贺或慰问等”,“握”为二价,“手”为一价,同时作为“握”的配价成分抵消一价,故整个词配价为2+1-1=二价。再如“出身”义为“个人早期的经历或家庭经济情况属于(某阶层)”,“出”为“出产,产生”义,为二价,“身”为“生命”义,为一价,并且作为“出”的主体成分抵消一价,故整个词配价为2+1-1=二价。
但根据其论元结构,这类词又可分为两类:一类词的论元结构通常为[NP,NP]或[NP,PP],如:同意、录音、出席、同情、做客等。另一类词的一个配价成分需作为宾语素的定语出现,如“当面”多用为“当着X的面”,此类词还有:劳驾、革命、挂号。
第三种,如“负责”,“负”义为“担负”,为二价;“责”义为“责任”,其配价结构为:责任[x 对 y ],为二价,同时作为“负”的配价成分抵消一价,故整个双音词的配价本应为2+2-1=三价,但由于“负”和“责”共用一个主体成分,最终整个词的配价为:(2+2-1)-1=二价。“提议”也是这样。
第四种,如“从事”,义为“做,投身到(事业中去)”,“从”义为“从事,参加”,为二价,“事”义为“事情”,为零价,且其意义已包含在“从”中,不充当“从”的配价成分,而“从”的客体配价成分往往是“事”的具体化。
但根据其论元结构,这类词也可分为两类:一类词的论元结构为[NP,NP],如:知道、保障、证实。另一类如“帮忙”,义为“帮助别人做事,泛指在别人有困难的时候给予帮助”,“帮”为二价;“忙”义为“事情多,不得空(跟“闲”相对)”,为虚体成分,但后来“忙”的名词化程度越来越高,使得“帮忙”多用于“帮X的忙”的形式。
第五种,如“问好”,义为“询问安好,表示关切”,“问”义为“为表示关切而询问,慰问”,为三价,包括“问”的主体、对象和内容。“好”为零价,并作为“问”的内容抵消一价,故整体为3+0-1=二价。此类词还有:回信、道歉、结婚、敬礼等。
第六种,如“报名”,义为“把自己的名字报告给主管的人或机关、团体等,表示愿意参加某种活动或组织”,“报”为“告诉”义,为三价,“名”为一价,且作为“报”的配价成分抵消一价,整体本应为3+1-1=三价,但由于“报”和“名”共用一个主体成分,故整个词的配价为(3+1-1)-1=二价。
第七种,如“告别”,义为“离别,分手;辞行”,“告”为三价,“别”为“分离”,为二价,同时作为“告”的配价成分,整体本应为3+2-1=四价,但由于二者共用两个配价成分,即要分离的两个主体,故整体配价为(3+2-1)-2=二价。
(二)语素义间接构成词义的二价动宾双音动词配价的语义分析
第一种是,语素义间接构成词义,词义为语素义的引申比喻义,但语素配价对词的配价仍有影响。如“强调”,义为“特别着重或着重提出”,“强”为“使强大或强壮”,为二价,“调”为“论调”,为一价常规成分,“使某种论调强大”经抽象引申,其意义为“特别着重或着重提出”,整个词的配价为2+1-1=二价。
再如“着重”,义为“把重点放在某方面,强调”;“着”义为“使接触别的事物;使附着在别的物体上”,为三价,“着”的主体、客体和处所。“重”义为“重要”,在“着重”中引申为“重点,重要的事物”,为零价常规成分,同时作为“着”的客体,抵消一价,故整体为3+0-1=二价。类似的词还有:着手。
第二种是,动语素和宾语素凝合程度很高,整体表现为二价。如“关心”,义为“(把人或事物)常放在心上;重视或爱护。”其动宾语素的融合程度较高,语素对词的影响不明显,故对这类词需从词汇层面分析其配价。但从其论元结构来看,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词的论元结构通常为[NP,NP]或[NP,PP],如:关心、有意2;另一种如“上当、生气”,其中一个配价成分常常作为宾语素的定语出现。
三、结 语
决定动词配价的是其所能联系的必有成分,而其必有成分又是由其词汇意义决定。动宾双音动词的两个语素通过影响双音词的意义而对其配价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从词汇语义出发,分析动宾双音动词的配价,从而为分析动宾双音动词的其他句法功能奠定基础。
【 注 释 】
①邢福义先生(1991)在分析动宾关系时,按照宾语受事程度的典型性将宾语分为常规宾语和非常规宾语(即“代体宾语”),常规宾语主要是对象宾语和对象性很强的目标宾语,而其他受事程度较低的为非常规宾语,如“吃食堂”、“踢中锋”等。
②术语引自:袁毓林. 论元角色的层级关系和语义特征[J].世界汉语教学,2002(3):10-22+2.
③李临定(1983)提出“形式宾语”,王纯清(2000)提出“虚体宾语”,都指在语义上不起什么实际作用的宾语,这些宾语“出现与否并不影响语言中的信息量”,如“洗(澡)、走(路)、嫁(人)”。
④本文中释义参考《现代汉语词典》(2012年第6版)
[1]符淮青.现代汉语词汇[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2]袁毓林.现代汉语名词的配价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1992(3).
[3]袁毓林.一价名词的认知研究[J].中国语文,1994(4).
[4]袁毓林.论元角色的层级关系和语义特征[J].世界汉语教学,2002(3):10-22+2.
[5]邢福义.汉语里宾语代入现象之观察[J].世界汉语教学,1991(2):76-84.
[6]李临定.宾语使用情况考察[J].语文研究,1983(2): 31-38.
[7]王纯清.汉语动宾结构的理解因素[J].世界汉语教学,2000(3):34-43.
[8]周国光.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9]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M].商务印书馆,2012.
魏倩,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
H042
A
1672-8610(2015)07-005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