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货膨胀容忍度”理论的文献综述
2015-06-01段莹
【摘要】文章对“通货膨胀容忍度”理论文献的分析,2010年是争论通货膨胀是否扩容的热议年,本文是以该年为起点,总结概括至2013年,梳理归纳出文献的研究视角与结论,分为支持和反对“扩容”两类观点,其中支持放、方从不同的视角得出的通胀容忍度不尽相同,并为扩容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提出了一系列防范建议,为后续研究提供了研究空间以及国家宏观政策调控提供了参考依据。
【关键词】通货膨胀容忍度 经济发展 扩容
“通货膨胀目标”以及“最优通胀率”通常是国内外学者们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课题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通货膨胀并非如人们所预期的在适度区间内发展,反而挑战通胀目标,对经济影响巨大。所谓通货膨胀容忍度,即一国政府或央行对通货膨胀规定的最高限额。目前国际上通用的通胀容忍度为3%,欧洲央行确定为2%,而中国则是浮动于3%~4%之间。2010年以来国际大宗商品价格高,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通胀成本冲击特征明显,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环境及程度,使得是否就通胀容忍度进行扩容,扩容到多少适度,成为众学者争论的焦点。对通胀容忍度进行分析阐述的文献并不多,本文在此基础上总结文献到2013年,将“通胀容忍度”相关文献观点归纳分类为以下几大观点。
一、反对通胀扩容
反对通胀扩容,在2010年呼声最大。渣打银行大中华区研究主管王志浩认为,穷人将收入40%~50%用于购买食品,无法购买房子或理财产品以保值增值,以低收入人群的角度分析了扩容的不利;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提到,现在中国有条件实现高增长,低通胀,主要的措施就是通过引导资金的投向,把通胀的压力变成支持产业升级的动力,而不是提高通胀容忍度;学者叶檀指出,中国现发布的CPI数据存在系统性低估,用低估的CPI来证明应提高通胀容忍度是不科学的,中国提高通胀容忍度需两个前提:国际社会已形成容忍通胀的共识、统计局公开CPI样本与调整权重的依据。反对通胀扩容的观点总结概括为,扩容将导致通胀预期的提升,一定程度抵消货币政策效果,鼓励市场投机之风,损害中国实体经济,削弱对外出口优势,促使短期繁荣,实则埋下危机的根源。
二、支持通胀扩容
相对于反对扩容观点,世界各地更多的是提高通胀容忍度的声音。
2010年,布兰查德等学者提出,通过适度提高通胀目标,来增加货币政策应付冲击的空间,在面对危机时,利率将更有灵活变动性;而中国学者如厉以宁指出,中国通货膨胀容忍度可以提高到4.5%,社会是可以承受的;2011年李斌利用B-S效应模型对通胀容忍度分析,发现非贸易品价格上涨是低生产率部门分享经济高增长收益的重要途径,且具有结构性、趋势性的特征,因此有必要对此作出一定程度的容忍。
2012年伍戈等人结合当前中国实况,以AD-AS框架为分析基础,表示在B-S效应作用下劳动力成本冲击具有长期结构性特征且不可逆,加上扩张性政策的高通胀成本特征,应在一定程度降低其中长期经济增长目标并提高通胀容忍度。
2013年,支持扩容的理论研究方向更加多样化发展。吴海民、王建军基于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运行效率之间的非线性关系,利用门限效应自回归模型,提出应适度提高通胀容忍度,如短期内以“稳增长”为政策取向时,4.455%的门限值可视为近期内我国通货膨胀的最大容忍边界,而以长期以“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为政策取向时,3.741%为通货膨胀的最大容忍边界;彭方平、连玉君等则从公司层面,应用面板平滑转换模型研究发现通胀率容忍度应为3.8%;彭恒文从福利成本角度,构建双对数形式的货币需求函数,通过“福利三角”测算出通胀容忍度应为5%;窦智、叶文辉则基于双重菲利普斯曲线,表示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消失,未来的通胀压力势必会增加,需提升适当的通货膨胀容忍度。
总体来说,国内外对支持通货膨胀扩容的呼声远远高于反对之声。从“要素价格改革”、“非贸易品”到后期的“劳动力成本”、 “福利成本”、“双重菲利普斯曲线”等多个不同的角度,众专家学者提出了自身对通货膨胀容忍度的见解,并试图界定其适当值,却未达成一致意见,通货膨胀容忍度值低可至4%,高可达5%。
虽通货膨胀容忍度目前尚不能得出准确数值,但扩容似乎是众望所归,同时不少学者还警示到,通货膨胀容忍度适当的扩容是适应中国经济环境的,但需防范其在一定程度上对人民生活与社会经济造成冲击,遏制恶性通货膨胀的出现,把控好货币政策,安抚民众福利损失,保证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针对“扩容”提出的政策与建议
第一,提高通胀政策的可信度。通胀预期往往抵消宏观政策的效果,我国劳动力市场存在着相当多的信息不对称,向公众告知货币政策实施情况,发布对通胀走势的分析与预测,提高人们对通胀政策的可信,进一步引导和管理通货膨胀预期。
第二,对通胀容忍度宜实行地域差别化管理。中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应实施不同的通胀容忍度,如以增长为目标的中西部地区,可提升至高通胀容忍度水平,而以转型和效率为目标的沿海地区则可适度降低通胀容忍度水平。
第三,把握货币政策的实施力度与节奏。提高通胀容忍度并不代表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实现政策规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优化信贷结构,保持货币的适度流动性,不断调整经济结构,提升经济运行效率。
第四,重视民众福利损失,积极寻求解决办法。通货膨胀可能伴随着民众福利的减少,政府不应以福利的下降的代价来换取通胀容忍度的提升,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动态补贴机制迫在眉睫。
无疑,通胀“扩容”能更好地让经济以自由的姿态发展,或许在将来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一种趋势,但同时应保持警惕,不应以牺牲民众福利为代价去换取。我国目前正处于转型期,体制尚不完善,需加快经济转型与体制改革建设,把控宏观政策调控,有阶段性地实现通胀容忍度的扩容,方能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斌.经济增长、B-S效应与通货膨胀容忍度[J].经济学动态,2011,(1):61-66.
[2]伍戈,李斌.成本冲击、通胀容忍度与宏观经济政策[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2,(3):48-52.
[3]Olivier Blanchard,Giovanni DellAriccia,Paolo Mauro.Rethinking Macroeconomic Policy[R].IMF staff position note,2010-02-12.
作者简介:段莹(1991-),女,汉族,湖南郴州人,现就读于广西大学商学院,研究方向:金融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