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全面推行‘镇财县管镇用’改革
2015-05-30奚立新
奚立新
摘要:本文分析了芜湖全面推行“镇财县管镇用”改革情况,并就下一步深化改革提出建议。
关键词:芜湖;乡镇;财政;资金;管理
推行“镇财县管镇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深化和延伸,是农村税费改革的巩固和完善,也是缓解县镇两级财政困难的有效途径之一。安徽省芜湖县自推行“镇财县管镇用”改革以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镇级财政困难,防范了债务风险,维护了农村基层政权稳定,促进了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一、分类实施管理
(一)敢于创新,因地制宜分类管理。结合县财政工作实际,在坚持“三权”不变的原则下,把握改革基本内容,规范操作流程。尊重科学发展,不搞“一刀切”、“齐步走”,充分运用非均衡发展战略思维,对经济较发达、财政收入规模较大的两个镇在基本支出上赋予其较大的自主权;对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规模较小的3个镇实行严格的集中管理。
(二)统筹兼顾,完善财政分配体制。在当前镇级财政状况较为困难的情况下,按照“简明规范、让利于镇、增强镇级财政自我保障、自我约束、自求平衡能力”的原则,清理体制上缴和体制补助项目,降低体制上缴基数,合理确定上缴比例,简明规范县镇财政结算;合理划分县与镇收入范围,严格确定税收返还基数,充分调动各镇积极性,进一步理顺了县与镇的利益分配关系。
二、规范改革内容
(一)积极探索“预算共编”。每年及时召开镇级财政预算编制工作会议,认真布置预算共编工作。在共编的基础上,要求各镇向县本级预算水平看齐,人员经费按全县统一标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按镇级定额,确保必保、必要支出,合理安排项目支出,努力将镇级财政预算编细、编实。
(二)集中管理“账户统设”。取消镇财政总预算会计,由县会计核算中心代理各镇财政总会计账务,核算各镇各项会计业务。县会计核算中心在各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结算专户”、“工资专户”、“支出专户”、“村级资金专户”四类分账户。镇财政预算外资金收入、上级部门补助收入、其他收入、收取的往来款项必须缴入“结算专户”;预算内收入应直缴县金库;工资支出由“结算专户”拨到“工资专户”;日常公用支出等一般性支出由“结算专户”拨到“支出专户”,由各镇按拨款用途使用;村级资金要规定拨付“村级资金专户”,严禁代扣款项。
(三)规范“集中收付”程序。县会计核算中心根据收入类别,及时进行划解核算,预算内收入及时划入县金库,专项资金收入要按规定管理办法和程序进行拨付,防止截留挪用。
(四)推行“采购统办”改革。严格规范镇级政府采购行为,各镇采购支出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先提出计划申请,经县会计核算中心按照预算审核后,交县采购中心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会计核算中心直接拨付供应商。
(五)实行“票据统管”办法。按照“专人负责、凭证领票、限量领购、验旧领新、定期核销、票款同行”的总体要求,对财政票据实行管理。各镇领用的票据只限于镇直属部门使用。县会计核算中心指定专人承办各镇财政票据的领用、发放、保管、缴销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深化改革的相关措施
(一)加速镇级经济发展。通过为企业提供公平、优良的财税环境,落实各项财税政策措施,支持镇级经济全面提升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努力拓展财源,逐步建立稳定的财政收入增长机制,壮大镇级财政实力。
(二)加快基础建设步伐。一是加强预算基础工作。抓好业务培训,完善内部分工和约束机制,强化对预算资金管理和监督,按规定处理好各项财政收支业务,及时、准确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不断提高财政收支效率。二是推进镇级预算改革,在镇级预算编制上寻求突破。立足于早编、细编镇级预算,实行县镇“预算共编”,将镇级预算编制分为布置、编制和汇总、县级审核以及审查和批复四个阶段,突出县级审核,提高镇级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可操作性。三是认真做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工作。及时、准确编制镇级收支月报,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角度,密切关注预算执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料。
(三)界定财政供给范围。将现行财政供给单位划分为三类:第一类,属于向社会提供纯公共产品与服务的,由镇财政全额供给;第二类,属于部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部分满足个体消费需要,即提供半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单位,由镇财政实行补助制;第三类,属于提供非公共产品与服务的、能够取得经营性或服务性收入的单位,镇财政应停止供给。
(四)挖掘利用网络资源。进一步加大投入,做好“镇财县管镇用”改革配套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加快推广镇财政资金管理软件应用,规范镇行政管理各项支出;加强镇财县管网络维护,制定网络维护管理制度,保证镇财县管网络正常运行和数据处理及时准确,进一步提升镇级财政理财水平和服务水平。
(五)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积极协调配合国税、地税部门加强对流动税收的征管,努力提高收入质量,按时进行收入分析,强化固定税收征管,严防税源流失。注重研究“财政收入总量、税收收入结构、增量税收收入、实际可用财力”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做大财政“蛋糕”和提高可用财力之间的关系。
(六)积极化解债务包袱。按照“防止新债、核实旧债、源头控制、清理往来、分期消化”的原则,积极开展对镇级债务的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债务的规模、结构、范围,准确界定债务性质,分清责任,加强对债务风险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建立化解债务的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控制新债发生;将减债实绩纳入政绩考核范围,鼓励积极化解债务;建立债务报告制度,按债权债务的发生时间、形成原因、约定利率、还本付息等情况建立台账;规范税费征收行为,杜绝垫税、抵税现象;严格借贷管理制度,禁止高利贷款;取消一切不切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作者单位:安徽省芜湖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欣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