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实干精神努力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2015-05-30王建国
编者按:11月12日至13日,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座谈会在河南鹤壁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总结回顾了“十二五”时期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深入分析了当前改革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出席会议并讲话。财政部农业司司长、国务院综改办主任王建国做会议总结。本文根据王建国司长讲话内容整理而成。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两个百年目标”中第一个百年目标最后冲刺的五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关键性五年。实践证明,深化改革是打开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大门的一把金钥匙。补上农村这个“短板”需要我们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激发机制活力,挖掘市场潜力、增强改革动力、释放制度红利。我们要扎实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几项重点工作。
一、谋划落实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2016年,我们将启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而广泛。
就其意义来讲,农村集体所有制是治国安邦的基本制度,需要巩固发展。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制度。在农村,公有制为主体最主要的体现形式就是集体所有制,具体形式就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加家庭承包经营。习总书记指出,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农村最大的制度。但我们从事农村工作的同志都能看到,现在很多农村地区,集体经济组织虚化、空壳化和服务功能弱化现象严重,再不着手去加强、去巩固,以后花数倍于现在的力量也难以挽回。我们现在要做的,不仅要巩固,还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在一定历史时期,“家庭承包、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更多注重的是“分”的功能,激发出了“分”对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动力和活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也就是说,到了邓小平同志所提出的农业“第二次飞跃” 阶段,即“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如果集体经济不发展,就难以实现农村的新飞跃,也不能做好“分”之后如何再“统”的文章。要通过增强“统”的功能,去推动土地股份合作和适度规模经营,再把第一产业打造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全链条产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集体增利的共同发展。
就其作用来讲,农村集体经济具有巨大的制度优势,需要激活发挥出来。在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建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与村民自治组织制度相交织,构成了我国农村治理的基本框架。农村治理的这两个支撑,一个是经济基础层面的,另一个是上层建筑层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优势作用是有目共睹的,手里有“一把米”,农村的很多事情就好办。尤其在村里的公益性事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条件改善、村里的大事小情和扶贫助困等方面,都是村集体发挥重要作用的地方,比政府直接管更有优势,效果也更显著。在完善村级治理、农村文明建设、融洽干群关系、树立和谐村风等方面,村集体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到农村我们就能感受到,凡是集体经济实力强的地方,往往能够凝聚人心,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力也强,农村社会管理也会更加有序。前段时间,我到浙江作了一次调研,看到有的村,在历任村党支书的带领下,统一规划,一张蓝图干到底,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实现了村强、民富、景新、人美,美美与共,其乐融融。我们与八一村一位76岁的老人董兆根聊天,他掰着指头给我们数起了村里的变化,农民钱袋子鼓了,生产生活环境跟城里一个样,邻里关系融洽,农民幸福指数高。老人很高兴,还不停地说“感谢毛主席、党的政策好”。那么,如何把集体经济制度的优越性激活、释放出来,让它发挥更大作用呢?那就要扶持它、支持它,各地也都做了一些有益探索。我们要总结地方的经验,结合大家的成功做法,开展试点,不断推动、推广这件事。
前段时间,财政部印发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开展试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具体措施和配套政策,下一步要做的关键是抓好落实、抓好试点,开好头、起好步。
一是要明确扶持重点和发展路径。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不是走人民公社时期“一大二公”的老路子,不能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命令去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不能干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决策。要让农民认识到、体会到集体带来的好处,要让农民感受到发展集体经济是自己的事,不是要我发展,而是我要发展。试点的重点,应与农业转型升级相结合、与新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新型组织管理模式相结合,重点在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上实现突破。
当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一定要保护好生态环境,避免曾经乡镇企业发展时期出现的“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现象。各地可以结合自身的资源禀赋和市场条件,因地制宜选择集体经济发展类型和经营模式,将农民组织起来,创新增收赢利方式,建立好集体经济积累和组织成员利益分配机制。
二是要注重引入民主决策机制。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要坚守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条底线”,确保农民能够共享发展成果。实践证明,只有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听民意、汇民智,才能有效化解试点中的各种矛盾,才能把事办成、把好事办好,试点项目才能收到聚民心、解民忧、受民赞的效果。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是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机制,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我们要将它融入到试点当中。怎样发展集体经济,怎样监督管理,未来收益怎样分配等都要由村民民主议事决定。这样有利于充分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培养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和自我管理意识,让村民更加珍惜发展成果,有利于保障财政资金的使用安全,确保扶持政策能见成效。
三是要重视发展的可持续性。地方在选择试点村时,要重点考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能力水平、村级资源资产情况、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村集体成员对项目发展意愿、项目的投资盈利模式及未来收益水平等因素,注重培植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能因为财政支持资金的结束而停滞发展。在选择试点项目上,各地一定要慎重,不能不顾实际大干快上,建了不该建的项目,花了不该花的钱,要切实把钱花在刀刃上。
四是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有完善的配套措施,才能确保试点顺利推进。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引导现有性质类似的农村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投向试点村,积极探索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转交集体持有、管护和作为村集体股权的政策措施。建立管用有效的治理结构,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要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盘清农村“三资”家底,加强对“三资”的管理和利用。防止急功近利大规模举债发展,避免形成新的不良债务。
此外,各地试点中也要注重创新财政扶持方式,通过强村带弱村、村企联手共建、政府定点帮扶、扶贫开发等多种途径,不断丰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要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防止虚报项目、套取资金、侵害村集体利益。
二、充分发挥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平台作用
经过多年的实践,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已成为综改系统的金字招牌,成为近年来我们工作的一大亮点,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衷心拥护。我每次到农村调研,所到之处,老百姓都反映,一事一议好。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各地在具体实践中存在着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农民民主议事流于形式,政府和村干部包办代替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存在地方财政资金、农民筹资筹劳不到位等问题;有的地方项目建设规划不合理、重点不突出,存在图省事平均分配现象;有的地方资金分配不够合理,热衷于搞“特惠”,违背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普遍受益的初衷等,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放在突出位置。近年来,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有了很大进展,但农村历史欠账多、城乡差距大,相当一部分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还比较差,农民要求改善的愿望十分强烈。我到地方调研,大家反映最多的是资金不足问题。经济新常态下财政中低速增长成为新趋势,财政支农和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增幅可能会有所放缓。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为农村综改工作的重心,力争投入总量不减少、支持力度不减弱,确保扎实有序推进。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要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投入力度,坚持以农民普遍受益为目标,以村内道路、村级活动场所、小型水利设施、垃圾污水处理、村庄绿化亮化等为重点,规划先行,循序渐进,丰富建设内容,提高奖补成效,确保到“十三五”末农村公益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二)积极引导农民做好民主议事。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要坚持“守住灵魂,扫除盲点,突出重点,规范操作”。“守住灵魂”,就是要守住农民民主议事这个“灵魂”。但守住这个灵魂,也并不容易,不少村人少事难议、走过场不真议、利益不同不好议,需加强引导,创新议事形式。目前,有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材料做得规范好看,但实地到农户一了解,既没有民主议事,也没有真正筹资筹劳。如果没有民主议事,没有老百姓筹一点,和其他支农项目比,就体现不出一事一议项目的特色和优势。所以,在办好农村各项事务中,要主动引导基层和农民“议字当先”,真议事,能议事,议成事,不走过场,不大包大揽。农民该筹的资、该出的工,要多少有一点,不搞一刀切,这样能够让农民重视自己的事,爱惜自己的钱,珍惜自己的成果。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因地制宜解决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今后各地要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贫困地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力度,提前实现现有贫困地区行政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全覆盖。
(四)把一事一议机制应用到财政支农相关方面。一事一议机制与其他支农政策相比,好在哪里?我觉得,好就好在为农民办自己的事找到了好办法。让农民自己去决策、去管理,体现了民本思想,尊重了农民主体意愿,所以政府支持的涉农涉村事项才能办好、才能办出成果。我们要继续发挥好、利用好这一机制的优势,把资源配置的决策与农民的实际需求和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村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效率,为乡村治理达到能治善治的水平夯实基础、创造条件。要在更大范围上发挥一事一议的作用,就是要在我们自己用得好、完善好的基础上,把经验、机制、做法推广到其他涉农资金分配、涉村项目安排之中。只要是涉及到农民自身利益的事项,都可以采取一事一议机制开展。并以此为平台,积极推进各类性质相近、目标相似、使用趋同的支农资金整合利用,合力解决农业农村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要积极推动政府部门下放项目审批权,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申请承接扶持项目,调动农民群众“想自己的事、办村里的事、管集体的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探索建立好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新机制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要实现一体化发展,就要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双轮驱动”,充分发挥好乡镇的集聚和辐射作用。我们要以建制镇示范试点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推动建立城乡协调发展新机制,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流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丰富试点内容,提升美丽乡村建设质量。美丽中国要靠美丽乡村打基础。我们自2013年开展的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为打好这个基础探索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但因各地条件的差异,试点中还存在着内容单一、机制不活、质量不高等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
1.充实建设内容。《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已经发布,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框架性、方向性的技术指导,使得美丽乡村建设有标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考。同时,标准对乡村个性化发展预留了自由发挥空间,鼓励各地根据乡村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各地要结合国家标准,积极充实美丽乡村建设内容。第一,在经济建设方面,要实现农业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充实产业发展支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内容。第二,在管理建设方面,要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充实完善乡村治理的内容。第三,在文化建设方面,要注重保护和传承农业文明,充实发展健康向上的农村文化内容。第四,在生态建设方面,要走当地资源禀赋与环境相适宜的绿色发展之路,充实农村生态保护的内容。第五,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在注重发展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等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还要注重倡导邻居和谐、乡风文明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挖掘充实美丽乡村建设的内涵。
2.注重提升质量。各地在试点探索中,形成了人文特色型、自然生态型、现代社区型、传统村落型、整治改善型等各种模式的美丽乡村。不管什么类型,今后美丽乡村建设要着重提质创优。第一,要有一个好的规划。要结合村庄布局、人口规模、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等做好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并确保规划得到切实执行。第二,要有一个好的策略。要结合省委、省政府的“三农”工作重点,创造性地贯彻落实,确保美丽乡村建设有好的效果。第三,要有一个好的机制。要建立美丽乡村项目长效管护机制,项目建得好,更要用得好、管得好、用得长,美丽乡村建设的成效才能真正体现出来。第四,要有一个好的制度。要发挥村两委班子主导作用,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加强村务公开,健全村规民约,提升村民素质,实现物美人更美。
3.注重绩效评价。建立美丽乡村建设成效考核评价和创优推介机制,不断提高试点项目管理水平和建成村的品牌价值与知名度。第一,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发挥财政奖补资金激励作用,调动各地试点乡村积极性,提高试点工作管理水平。第二,建立创优争先评比制度,定期开展全国美丽乡村评比活动,树品牌立典型,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第三,加强品牌宣传推介,提升美丽乡村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拓展市场,增强品牌和产业竞争力。
4.注重多元化投入。美丽乡村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不能超越现实发展条件而急于求成。靠大量财政资金打造的美丽乡村,是不可持续的。财政资金的注入,更多的是要做政府该做的事情,更多的用于村庄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等方面,让绝大多数农民受益。要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与金融合作等模式,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创新机制,合力推进。
(二)抓好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建制镇示范试点。目前,各地试点实施方案已经上报,试点工作已进入组织实施阶段。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各地对这项工作的理解还不是很清晰。比如,有的地方还是从项目建设的角度考虑试点工作,对体制机制创新重视不够;有的地方试点内容重点不突出,资金投向存在明显偏差等等。
1.探索试点务求有所突破。建制镇处于城市之尾,农村之首,是城乡一体的重要载体。开展建制镇示范试点,是希望能够探索出以镇带村的发展路径,实现以城带乡、城乡互动、一体发展,让农民能够就地就近城镇化。“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要“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要做到这些,各地要对建制镇发展目标有清晰的定位,综合考虑人口规模、经济总量、产业特色、建设能力等因素,做好科学合理的安排布局。通过3年的试点,围绕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急需的事情,在农民市民化长效机制、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体制、产业发展体制机制等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积累经验。
2.镇村联动务求找到新途径。按照“镇村同治”的思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建制镇示范试点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相结合,形成“1+N”的格局。在区位优势明显、资源禀赋较好、集聚带动能力较强的建制镇及所辖村,集中力量,以点带面,连片推进。在镇村基础设施、生活环境、主导产业、就近创业就业等方面,找到对接点、连接处,实现乡村联动和一体化发展。
3.花钱买机制务求可推广。中央财政对一个镇每年支持2000万元,三年就是6000万元,要单去修修镇上的路、盖盖街上的楼、整整基础设施,还是微不足道的。我们的主要目的就是在建制镇持续发展方面构建一个好机制。当然,搞建设容易、建机制难。之所以难,我们才花这么大的投入,来探索、搞试点,总结出来好经验、探索出来好机制,能够在更大的范围学习推广。2016年,我们将开展中期评估,对好的经验做法加以总结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加以改进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