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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装备科研领域中的创造性劳动

2015-05-30赵旭

中国集体经济 2015年18期
关键词:价值创造

赵旭

摘要:当今,新军事变革如火如荼,构建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装备科研工作要先行。装备科研的灵魂是创新,要创新就要进行创造性劳动。因此明晰装备科研中的创造性劳动的内涵、特征、价值创造,意义重大。文章在这些领域进行了探索性分析,并且提出了鼓励创造性劳动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创造性劳动;装备科研;价值创造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并没有直接提到“创造性劳动”这个概念,但最近几年“创造性劳动”日益成为理论热点。关于创造性劳动这个范畴的定义虽然有很多版本,但其共性是强调创造性劳动是一种具有原创性的脑力与体力活动,在这种劳动中人们产生新思想,将新思想转化为新技术,最终将新技术应用于具体生产过程中;人们构想、设计或产出尚不存世之物(或思想),并且这种劳动成果对人类具有有用性(即西方经济学所说的效用)。将“创造性劳动”迁移到装备科研领域,主要指在开展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和进行装备、装备系统、军事技术器材研制活动中,打破惯常的劳动方式,首先通过思维创新充分发挥劳动者的主体创造能力,进而与创造性的技术相结合,打破原有的生产要素的结合方式,终达到发展新型装备和改进、提高现役装备的作战使用性能的效果。装备科研创造性劳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领域:在装备预先研究阶段,创造性劳动主要变现为以军事应用为目的而探索研究新思想、新概念、新原理、新技术和新材料及其应用于装备的可行性与实用性,确定主要参数,最终开发供试验用的部件或分系统原型,并通过实物试验、演示,验证新技术项目在武器装备研制中的可行性和实用性。在装备型号研制阶段,在研制和现役装备改进过程中,进行论证、设计、试制和试验等活动,根据军事需求,把现代科学技术物化为装备,实现新型装备研制、仿制与现役装备改进、改型。

一、创造性劳动的特征

(一)原创与唯一性

创造性劳动具有唯一性,即不可复制性。创造性劳动的内在属性是创新性,表现为劳动成果未在现实经济社会中出现过。创造性劳动的唯一性首先体现在劳动过程的唯一性,只有一次、不可重复,创造性劳动结果的创新性必然要求创造性劳动过程的独特性,对同一对象劳动两次,就没有了创新性。通过创造性劳动得出的知识,通过信息扩散就已能满足社会需求,无需二次创造。并且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下,只有首次成功的创造性劳动,才能得到社会承认。创造性劳动的唯一性还体现在劳动主体的唯一性,创造性劳动主体只是一个人或一个团队,创造性劳动的源泉是富于创造性的高素质人才及其组成的团队。在现代专利制度下,主体唯一性体现在对专利拥有者的产权保护与技术垄断。

(二)巨大的风险性

作为探索未知的劳动,创造性劳动丰厚的成果与巨大的风险并存。这种风险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创造性劳动本身违背了客观规律,不会产生劳动成果;在装备科研领域,更多表现为受限于国家安全观念与国防工业生产条件,不被现实的社会承认或无法转化为具体劳动成果;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装备科研中的创造性劳动要被社会承认要以价值得以实现为标志,如果得不到社会承认,创造性劳动就得不到补偿也就无法再生产。即使通过劳动性创造得出一定的劳动成果,创造出价值,但这只是潜在的价值,必须要满足军方的效能需求,能较好地平衡质量与费用,同时实现军事与经济效益,创造性劳动成果才能进入定型生产环节,并最终被军方采购,转化为现实的价值。种种原因造成了只有较少一部分创造性劳动能得到社会承认。

(三)超时空性与高强度性

创造性劳动往往受整个历史条件制约,但不拘泥于具体时空条件,劳动过程也没有具体模式。这尤其体现在创造性劳动没有具体的劳动时间,以科研劳动为主体的创造性劳动,要求具有思维上的连续性,并且创造性劳动可以脱离劳动对象与劳动工具,而独立在人大脑中进行,因此,很多创造性劳动都是在固定工作时间与工作场地之外进行的。

此外,人们常常把创造性劳动成果归结于灵感激发,其实这只是一种表象,这种灵感的本质是已有的劳动积累的条件下,在极短时间内投入极大量的劳动,从而掌握了研究对象的本质。在创造性劳动过程中付出的劳动量是巨大的。劳动过程是体力、脑力与生理力的消耗,在创造性劳动过程中,脑力与生理力的消耗,远超一般性的重复劳动(包括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

二、创造性劳动的价值创造

价值本身有多个维度,从哲学上讲,价值指客体对主体的意义(类似于西方经济学中的有用性或效用);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上讲,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谈到创造性劳动的价值创造,必须解释创造性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关系。现在,很多人将两者混为一谈。马克思曾将劳动区分为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两者的区别是是否需要经过专门学习与培训,复杂劳动的劳动强度远大于简单劳动,单位时间内创造的价值远在于简单劳动之上。复杂性劳动的概念是建立在劳动力形成的角度之上的,而创造性劳动是从劳动的现实效果来讲的。创造性劳动往往以复杂劳动为基础,一个人只有具有复杂劳动的能力,在复杂劳动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创造性劳动。经过较好地教育与专门培训,具有了专业知识与较好的逻辑思考能力之后,从事某一方面的复杂劳动,在复杂性劳动的过程中积累经验并进行创新,从而才能进行创造性劳动。

一方面要承认创造性劳动是一种社会历史过程,创造性劳动也具有历史继承性,其是从现有的社会劳动生产力出发的,并建立在广泛的复杂与简单劳动之上,如在科研劳动中,主体仍然是重复劳动,创造性劳动占较小比例。科研劳动的基本流程与操作是可重复的,不承认这点就会陷入不可知论;而另一方面要充分认可创造性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智力水平、经验积累程度与主观努力程度)。具备相同的复杂劳动能力,主观能动性发挥程度不同,劳动的创造性也差别很大。简而言之,从复杂劳动到创造性劳动之间存在着质的跃升,而正是这种质的跃升,造成了创造性劳动价值认识与计量的复杂性。

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本质上都是重复劳动,而社会必要劳动的劳动时间只能是建立在重复劳动之上的,因为只有在不断的重复劳动中,才能均衡出社会平均劳动时间,使劳动价值得以计量,直接体现出劳动创造价值。创造性劳动,不可否认其本质是人劳动力的消耗,但劳动本身不是产品实体。发明创造的成果,可以以物质实体存在,但发明创造某物本身是无形的,并且不具有重复性与再生产性。重复劳动是在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与强度下进行的,而创造性劳动是创造新的生产条件的劳动,促进生产要素的新组合,生产函数的新构造,其提高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降低社会平均劳动强度,而不直接创造价值。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认为,创造性劳动的成果被无偿吸收到资本当中,以促进创造剩余资本的创造,而索罗提出的全要素生产率也具有相近思想,(这里以西方经济学的生产函数为例,是为了便于读者理解,但必须看到两者的本质区别,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将劳动视为价值的唯一源泉,而西方经济学将劳动视为创造价值众多生产要素的一种),全要素生产率衡量的不是某项具体生产要素投入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其主要衡量的是技术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

对于常规劳动,马克思以劳动时间计量其劳动量,再以劳动量计量其价值。而创造性劳动是创造全新使用价值的劳动,其劳动时间的计量比较复杂。创造性劳动的原创性、超前性,使其不具有可以比较的参照系,只能从其现实成果(即价值实体及其作用)出发进行计量其价值。在民品市场上创造性劳动的价值体现在应用创造性劳动成果后的重复劳动所带来的价值增值,主要表现在生产单位产品成本的下降与单位时间内产量的上升。而在军品市场上,由于较强的垄断性,创造性劳动的价值主要从效用论角度出发,将创造性劳动的价值视为既定装备费用约束下,武器系统效能的提升度。

三、多种举措鼓励装备科研创造性劳动

(一)从制度设计上鼓励创造性劳动

虽然创造性劳动中具有巨大的风险,但从社会整体角度来看,创造性劳动的成本与风险远小于收益,并且创造性劳动创造的价值远小于其潜在的价值,随着创造性劳动成果的不断扩散与再开发,创造性劳动实现的价值远超创造性劳动本身创造的劳动。有人将失败的创造劳动视为沉没成本,这种观点有待商榷,沉没成本再也无法得到价值补偿,但在创新中失败的创造劳动往往起着技术储备的作用,从这种角度来讲,失败的创造性劳动本身就是创造性劳动的一部分,失败的创造性劳动也在创造价值,只是这种价值没有实现。而从价值实现角度来看,创造性劳动成果商品化形成的技术商品不同于一般商品。创造性劳动者可以在保留技术商品所有权的同时,多次多方转让使用权,多重补偿失败的创造性劳动的成本。这种多重补偿性既充分补充了创造性劳动中的体力、脑力与生理力的消耗,又可降低单次转让时的价格,促进技术商品的充分扩散。应采取多种形式积极鼓励创造性劳动,容纳创造性劳动中的失败,积极促进创造性劳动的价值实现。

(二)完善基于劳动价值论的技术产品定价模型

现有的无形资产评估模型中,劳动价值模型突出了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唯一性,并且突出了创造性劳动在技术产品创造中的特殊作用,具有科学性。但此模型中的创造性劳动倍加系数难以确定,缺乏具体可操作性。只有建立起针对创造性劳动本身的价值评估与补偿机制,再能建立起长久的创造性劳动的利益激励机制,促进创造性劳动的内生增长。

创造性劳动系数起着一种联系的作用,其是沟通复杂劳动与创造性劳动的桥梁,其将复杂劳动转化为创造性劳动,虽然复杂劳动与创造性劳动有区别但更应看到二者的联系,从社会整体而言,创造劳动往往建立在复杂劳动之上。关于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兑换关系,以前的论文已有较多论述,但关于由复杂劳动向创造性劳动的月生的计量,仍是一片空白,亟待完善。

(三) 优化总装系统科研人员培养与使用,从源头促进创造性劳动。

坚持创造性劳动者专业对口使用。创造性劳动建立在复杂劳动之上,装备科研人员必须在复杂劳动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创造性劳动。要能够进行复杂劳动,必须经过一系列基础与专业教育,而进行这一系列教育所付出的机会成本是既定的。如果所学专业与工作岗位不对应,很难进行创造性劳动,更无法补偿进行教育所付出的成本。应积极为复杂劳动者搭建平台,培养起创造能力,实现由复杂劳动者向创造性劳动者的飞跃。

尊重创造性劳动者的劳动过程与劳动成果,在岗位竞争的基础上,采取物资激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根据个人的创造能力制定梯度化的激励措施,对创造性劳动者的创造热情与创造能力加以鼓励,提升其工作主动性,发挥其主体作用。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木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李细满.知识经济条件下劳动价值论初探[J].龙岩师专学报,2001(01).

[3]王刚.劳动价值论新探[J].学习与探索,2001(03).

[4]丛松日.跳出劳动价值论再看劳动价值论[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5(02).

[5]佚名.知识经济意味着什么?杨福家院士谈全球热门话题[J].中文自修,1998(01).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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