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若干个不同形式的极限性质及其相互等价性质的证明
2015-05-30杨兆兰杨荣
杨兆兰?杨荣
摘 要:对数列和函数极限的保号性给出了一个等价的形式,并证明了其与若干个极限性质的相互等价性,对各种形式的极限性质给出了它们之间等价的本质关系,便于初学者更好地学习和理解极限及其性质。
关键词:极限;保号性;保不等式性;等价性
极限理论是微积分的理论基础,而极限的保号性是极限理论中重要的性质,因此深刻理解这些性质,对学好极限理论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给出了数列和函数极限保号性等价的一种结论,并证明了各种极限性质之间的等价性。
一、数列极限保号性及与其他极限性质的等价性
性质1
(1)若liman=a,则对任何a′ 存在正数N,使得当n>N时有an>a′。 (2)若liman=a,则对任何a′>a,存在正数N,使得当n>N时有 an 证明(1):设a′ (>0),存在正数N,使得当n>N时有—an-a—<ε=a-a′=an>a-ε=a′。结果得证。 对(2)的情形可类似证明。 命题1:性质1与下列数列极限的性质是等价的。 性质2 (数列极限的保号性) (1)若liman=a>0,则对任何a′∈(0,a),存在正数N,使得当n>N時有an>a′。 (2)若liman=a<0,则对任何a′∈(a,0),存在正数N,使得当n>N时有an 性质3(数列极限的保不等式性) 设an,bn均为收敛数列,若存在正数N0,当n>N0时有an≤bn,则存在liman≤limbn[1]。 性质4 (1)若liman=a>0,则存在正数N,使得当n>N时有an>0。 (2)若liman=a<0,则存在正数N,使得当n>N时有an<0[2]。 性质5 若liman=a,limbn=b,aN时有an 性质6 (1)若存在正数N,当n>N时有an≥0,且liman=a存在,有a≥0。 (2)若存在正数N,当n>N时有an≤0,且liman=a存在,则a≤0[2]。 证明:性质1=性质2:设liman= a>0,对任何a′∈(0,a),即有 性质2=性质3:反设结论不成立,即有liman>limbn,则对数列an-bn有,lim(an-bn)=有liman-limbn=c>0,由性质2(2)可知,对任何a′∈(0,c),存在正数N0,使得当n>N0时有an-bn>a′>0,即有an>bn矛盾,原结论成立。 性质3=性质4:设liman=a>0。若结论不成立,即对任意的正数Nk,都存在nk>Nk,但有an ≤0,由性质3可知,liman≤lim0=0,但an又为an的子列,所以有liman =liman=a>0,矛盾, 同理可证a<0的情况。 性质4=性质5:设cn=an-bn,则limcn=lim(an-bn)=a-b<0,由性质4(2)存在正数N,使得当n>N时有cn=an-bn<0,即an 性质5= 性质6:若存在正数N,当n>N时有an≥0,且liman=a存在,而a<0,则由性质5,取bn=0时,存在正数N,当n>N时有an 性质6= 性质1:设liman=a,及任何a′Nk,但an ≤a′(k=1,2,…),则数列an -a′≤0,由性质6(2)可知,lim(an -a′)=a-a′≤0,但又由数列an-a′可知,lim(an-a′)=a-a′>0。矛盾,同理可证a′>a的情形。 二、函数极限保号性及与其他极限性质的等价性 性质1 (1)若limf(x)=A,则对任何rr。 (2)若若limf(x)=A,则对任何r>A,存在U0(x0),使得对一切x∈U0(x0)有f(x) 证明(1):由r0),存在δ,使得对一切x∈U0(x0;δ),有—f(x)-A—<ε=A-r= f(x)>A-ε=r。 对(2)的情形可类似证明。 命题2:性质1与下列函数极限的性质是等价的。 性质2 (函数极限的局部保号性) (1)若limf(x)=A>0,则对任何正数rr>0。 (2)若limf(x)=A<0,则对任何正数r<-A,存在U0(x0),使得对一切x∈U0(x0)有f(x)>-r>0 [3]。 性质3(函数极限的局部保不等式性) 设limf(x)与limg(x)都存在, 且在某邻域U0(x0;δ)内有f(x)≤ g(x),则limf(x)≤limg(x)[4]。 性质4 设limf(x)存在,若limf(x)= A>0(或A<0),则存在U0(x0;δ),有limf(x)>0(或f(x)<0)[5]。 性质5 若limf(x)=A,limg(x)=B,若A
性质6
设limf(x)=A存在,且在某邻域U0(x0;δ)内有f(x)≥0(或f(x)≤
0),则A≥0(或 A≤0)[7]。
可仿照命题1的证明方法证明如下:
性质1=性质2:若limf(x)=
A>0,则对任何正数rr>0,同理可证A<0的情况。
性质2= 性质3:反设结论不成立,即有limf(x)>limg(x),则对函数f(x)-g(x)有,lim(f(x)-g(x))=limf(x)-limg(x)=C>0,由性质2(1)可知,对任何正数r
性质3=性质4:设limf(x)=A>
0,若结论不成立,即对任意的δn=—,
都存在xn>δn,但有f(x)≤0。由性质3可知,A=limf(xn)≤lim0=0,但由归结原则,有limf(xn)=limf(x)=A>0,矛盾。同理可证A<0的情况。
性质4=性质5:设c(x)=f(x)-g(x),则limc(x)=lim(f(x)-g(x))=
A-B<0。由性质4,存在U0(x0;δ),有c(x)<0,即f(x) 性质5=性质6:若limf(x)=A存在。且在U0(x0;δ)内有f(x)≥0,而A<0,则由性质5,取g(x)=0时,则存在U0(x0),有f(x) 性质6=性质1:设limf(x)=A, 及任何rδn,但有 f(xn)≤r,则f(xn)-r≤0,由归结原则及性质6可知,a-a′=lim(f(x)-r)≤0。但又由函数f(x)-r可知,lim(f(x)-r)=A-r>0,矛盾。同理可证r>A的情形。 在《数学分析(第四版)》中给出了数列极限性质1、3、5(函数极限性质2、3、5),但未给出它们之间相互等价的证明;同济大学应用数学系编的《高等数学》中给出了数列极限性质4、6(函数极限性质4、6)。也未给出它们之间相互等价的结论;相关论文也证明了数列极限性质2、3、4、6(函数极限性质2、3、4、6)的相互等价性,但未证明数列极限性质1、5(函数极限性质1、5)和其他极限性质的等价性。这些极限性质相互等价关系的证明,旨在帮助学习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极限的性质。 参考文献: [1][3][4][6]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数学分析(第四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29—30. [2][5][7]同济大学应用数学系.高等数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23—30. (作者单位:杨兆兰 兰州文理学院师范学院;杨 荣 西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