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账户”模式选择
2015-05-30齐传钧
齐传钧
内容提要: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国养老金制度改革开始提速,顶层设计的基本价值取向已经明确,即引入名义账户理论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原则和根本出发点。但在具体设计细节上,出现了不同的设计方案,分别是“小账户”、“大账户”和“全账户”方案。比较而言,“全账户”方案不仅能够完全发挥名义账户制本身所固有的理论优势,而且还可以彰显符合国情的独特优势。反观“小账户”和“大账户”,因为保留了社会统筹部分,从而严重制约了名义账户制理应具备的诸多优势,实为不可取。
关键词:顶层设计;名义账户制;精算中性;延迟退休
中图分类号:F840.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5)04-0001-06
2013年,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方案顶层设计的启动,中国养老金制度再一次面临着如何改革,向何处去的艰难抉择。目前有3种方案可供决策者选择:一是“小账户”方案;二是“大账户”方案;三是“全账户”方案(见表1)。表面上看,这三种方案非常相似,即都引入了名义账户理论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原则和根本出发点,只是主要差别在于是否保留现有“统账结合”制度的社会统筹部分以及个人账户规模的大小。但是,“小账户”和“大账户”方案都保留了社会统筹部分,这就大大弱化甚至扭曲了对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并对制度财务可持续性造成了严重破坏,因此本质上与“全账户”方案所体现出的优势完全背道而驰。
具体来说,“全账户”方案完全取消了社会统筹部分,只保留了个人账户,或者说参保者养老金待遇的取得与其缴费规模和时间长短完全正相关,具有清晰的激励效果。可以说,“全账户”方案就是干干净净的名义账户制,因此一方面能够全部发挥名义账户制的理论优势,这是名义账户制的概念和经济学含义所决定的;另一方面,众所周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现状、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等各种社会和经济领域具有特殊国情,“全账户”方案还能充分施展名义账户制在中国本土化改造后的独特优势。当然,任何新制度存在优势的同时,也难免会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认清“全账户”方案的局限性并通过其他辅助制度配合也是非常必要的。
一、名义账户制的概念释义
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已经有7个国家将其原有的DB型现收现付养老金制度先后改造成了名义账户制,名义账户制也因此开始从理论走向实践,但这几个国家的名义账户制在制度形式和参数选择上不尽相同,作为养老金理论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式的制度创新,名义账户制本身具有一般性的概念、属性和经济学含义,从而区别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即“名义账户制”是一种在现收现付制基础上模仿DC型积累制个人账户计划的养老金制度设计。
纯粹名义账户制的个人和单位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之中,退休后养老金的待遇支付最终取决于累计的个人缴费与投资回报以及同年龄组申领人的预期寿命。从融资方式上来看,名义账户制是建立在现收现付制基础之上的,即社会缴费直接用于支付当前的退休者,参保者退休之前的个人账户中并不必然存在“真金白银”,个人账户更多的是一种“记账”的管理方式。但是,这并不必然意味着名义账户制的融资方式等同于现收现付制,因为该制度提供了一项或有选择——个人退休后可以提取个人账户中的“资产”向商业银行购买年金化产品。从待遇给付上来说,名义账户制具有DC型积累制个人账户的一般特征,即强调精算中性原则而非再分配原则。也就是说,养老金待遇给付的标准主要取决于记入个人账户缴费的积累、名义资产的投资增值、名义资产转成退休年金的计算公式、退休给付指数化变量4个因素。总之,名义账户制是现收现付制与积累制、DB型与DC型的一种混合模式,它既有某些DB型现收现付制的基本特征,又有DC型积累制的某些属性,即名义账户制既可被称为“DC型现收现付制”模式,也可以被认为是“DB型现收现付制”的某种变形。
需要强调的是,名义账户制中的投资回报一般情况下不等于预筹积累制个人账户计划的投资回报。从理论上讲,前者是制度的内部收益率,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一个函数。当然,在实践中,政府会基于某些考虑进行设定,但无论政府起初如何设定这个投资回报,长期来看将趋向制度的内部收益率。而后者却是资产市场的真实投资收益率。但在如下两种情况中是基本一致的:第一,如果积累制个人账户的主要或全部的资产组合都投资于本国的负债,那么,它的风险将来自于本国,这就与名义账户制没什么两样。第二种情况,如果积累制个人账户的资产组合全部或主要持有本国政府债券,那么,它就与“布坎南债券”的完全货币化形式的名义账户制也没什么区别,就是说,如果政府债券收益率高于内部收益率,那么就可以通过对全国范围的保险群体征税而抵消这种“优势”,这是因为,这些保险群体本身就是较高收益率的受益人。但是,由于可能存在着税收的再分配效应,所以,两种方式可能还是有所区别的。
根据林德贝克和佩尔松提出的养老金制度三维分类方法,名义账户制的出现填补了养老金制度频谱中的一项空白。在这个养老金制度的三维方法中,其构成分别为:第一维度是积累制对非积累制,第二维度是精算型对非精算型,第三维度是DB型对DC型。图1标示出其中的两个维度,且养老金制度的积累程度是用养老基金市场价值除以同时期应计的缴费增值预期贴现值所得的比例,该变量反映在纵轴上,垂直移动表示积累程度的变化,越靠近上方积累程度越高;养老金制度的精算公平程度反映在横轴上,指的是个人缴费与将来养老金待遇之间的关联性,越靠近右边精算程度越高。图1的Ⅰ~Ⅳ点构成了几种特殊情况,如果加上图1没有表示出的DB型对DC型的这一维度,可以组合成8种比较极端的情况。因此,由这8种极端情况及其中间地带(每一个维度都可以视作连续变量)便形成了一个养老金制度谱系。依据该方法,所有的养老金制度都能在这种频谱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有了这个养老金制度的谱系,一般意义上的名义账户制的位置就清晰可见了。根据本文给出的定义,名义账户制位于图1中的Ⅱ点并且是DC型的。在这一点上,现收现付制度(积累程度为零)的精算公平程度达到最大化,平均收益和边际收益都为制度的内部收益率。需要强调的是,Ⅳ点所对应的积累制是完全精算公平的制度,其公平程度要大于Ⅱ点对应的名义账户制。
二、“全账户”方案具备名义账户制的理论优势
名义账户是个新兴事物,自从20世纪90年代出现以来,至今也不过20多年,国内外对于该制度模式实用性的争议也从未间断过,但其所具有的理论优势已经在国外学界达成了基本共识,这些理论优势包括以下6个方面。比较而言,在3个备选方案中,只有“全账户”模式才能真正发挥出名义账户制的理论优势。
(一)通过自我“储蓄”机制平滑人口波动,自动应对人口转型
传统DB型现收现付制建立在100多年前的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早期,那时候人口出生率较高,人口预期寿命较低,年轻的经济活动人口增长速度总是快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老年人的增长速度,人口年龄结构呈现“正金字塔”形状。因此,养老保险制度的赡养率也相应较低,每一代退休人口不仅可以获得既定的养老金待遇,而且在既定的缴费率下,政客们为了获得更多的选票,很容易不断增加养老金水平,向退休者提供越来越慷慨的养老金待遇,从而使得该“庞氏计划”得以不断延续。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有远见的政治家突然发现这一“游戏”不仅难以为继,而且在必须削减退休者的养老金待遇水平时,却困难重重。道理很简单,福利是刚性的,提高可以,但降低福利标准却会遭到大多数选民的极力反对,政府一旦提出养老金待遇削减或提高退休年龄,必然会引起议会抗议或游行示威,从而使政治上的“酌情调节”多数以失败告终。
与之对比,名义账户制虽然没有改变传统制度的现收现付属性,但在待遇确定和计发公式上有了质的突破,也就是说从DB型变成精算中性的DC型养老金制度,使得待遇变化和退休年龄选择基本不再受到政治因素的“干扰”,而是取决于人口和经济等外部环境变化以及个人行为模式和需求偏好的选择,自然就不会出现在人口、经济环境等不利条件下要求维持或增加福利的不合理诉求。
不难看出,只有“全账户”才能完全体现出这种理论优势,即退休者的养老金待遇完全取决于工作时的缴费和名义利率情况。前者包括缴费的费基选择和缴费的期限选择,理论上可以全部由个人自主决策;后者取决于人口和经济的外部环境的变化,也就是说,人口老龄化对养老金制度财务的影响完全内化到制度中。比较而言,“小账户”和“大账户”方案因为存在着规模可观的统筹部分养老金,与经济和人口的外部环境变化没有建立起完全相关关系,规模有限的名义账户所具有的调节和激励作用将大打折扣,人们的理性选择是增加缴费年限,而尽可能降低缴费费基,获得制度内再分配的好处,实际上和现有制度的运行效果基本是一致的。
(二)账户余额向终生年金的精算转换,自动适应人口寿命预期变化
参保人退休时,名义账户中所记录的养老金财富在进行年金转换时,引入了根据同年龄组人群的平均余命确定的预期寿命因子。因此,在名义账户下,人口预期寿命的变化转化成制度内生的可以自动适应人口预期寿命的变化。另外,名义账户制对提前退休的待遇削减也可以通过制度内生来实现。也就是说,名义账户可以对人们偏好的改变做出及时调整。对于管理当局来说,唯一需要做的就是精准地确定每一代人的预期寿命。政府还可以允许用退休后名义账户资产(做实名义账户)购买商业机构年金产品,让商业机构承担预期寿命变化的风险。当然,最好的解决方案是由名义账户管理机构和商业机构同时提供年金产品,让退休者有更多的选择机会。
只要对比三个方案的年金化除数的设计公式就会发现,只有“全账户”方案具有完全精算属性,它分别考虑了退休时余命预期、待遇调整系数预期和内部收益率预期,因此完全具备了自动调整人口寿命预期变化的理论优势。相比而言,“小账户”和“大账户”使用的现有年金计发月数,并不反映退休后第2年及以后待遇的调整变化,但在设计上,养老金发放过程中又“人为”地不断提高待遇水平,显然二者是相互冲突的,即制度设计与制度实际运行状况明显不符,从而脱离了精算原则。
(三)避免待遇指数化规则变动的随意性,增强了制度的可信度
在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和财政压力不断增大的情况下,近20年很多实行DB型现收现付养老金制度的国家纷纷进行了养老金参量式改革,但大多数国家养老金制度改革过程都几经反复,至今尚未定型。我们知道,参量式改革主要是改变待遇指数化规则和引入调整因子,是一种治标之策。随着时问的推移和形势的变化,政府还得对部分参数进行调整,这就大大降低了制度的可信度。而名义账户对环境变化适应能力较强,所有规则一旦制定就可以基本定型,无须再做大的制度调整,制度变得更加透明。参保者可以随时查看自己账户上的缴费金额,并把缴费总额和养老金发放水平直接相关,从而有利于提高人们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并有助于参保者对雇主缴费进行有效监督。同时,由于名义账户制的养老金发放标准随着工作和缴费时间的增加而提高,因此名义账户的透明性可以让参保者更加了解工作年限和养老金发放水平的关系,从而有逐步提高退休年龄的激励。因此名义账户有助于解决传统现收现付制度下普遍存在的欠费、逃费以及提前退休等问题。显然,在人口和经济环境越来越不确定的情况下,人们对名义账户制更有信心。
“全账户”方案是单一的名义账户制度,可以把这一理论优势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使得人们参保缴费更有信心,对未来待遇水平有充分的预期准备。而在“小账户”和“大账户”方案中,因为存在着社会统筹部分,在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的预期下,养老金待遇不可避免地会招致政府干预,出于理性考虑,人们会尽可能选择较低缴费基数和较低参保年限的行为模式,因此如同传统的现收现付制一样,“小账户”和“大账户”方案都是不可信的,也就不能发挥出名义账户制固有的理论优势。
(四)选择退休年龄具有更大灵活性,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成为可能
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的趋势正在迫使各国采取措施延迟退休,这样做的直接目的不仅是为了降低制度的赡养率,从而保证养老金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更重要的是可以在既有的条件下实现增加劳动供给这个最终目的。但是,在传统的DB型养老金制度中,政府提出延迟退休的动议往往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和政治困境,实现起来非常困难。比较而言,完全精算中性的养老金制度具备了个人何时退休的自我选择权,多数人在退休问题上会做出相对理性的考虑,只要制度设计得当,人们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退休安排,从而间接达到延迟退休这一政策目标。名义账户制正好具备这样的制度特征,即在名义账户制下,缴费和养老金待遇之间是一种完全中性的边际精算关系,人们何时选择退休完全由自己决定(达到法定最低退休年龄基础上),既不存在对提前退休的激励效应,也不存在对推迟退休的惩罚效应,这是实行弹性退休制度的前提条件。
“全账户”方案其实就是一个标准的名义账户制度,使得弹性退休有了制度保障,人们在退休问题上将具有最大的选择权。考虑到中国的特殊国情,这一点尤为重要:一方面,从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的角度来看,及早采取延迟退休政策已经不可避免;另一方面,从经济发展水平和全球产业链的角度来分析,大多数经济活动人口还在从事着技术含量较低的体力劳动,直接的“一刀切”式的延迟退休政策将困难重重,因为这将对那些身体条件较差的中老年就业群体存在着公平性和道德性问题。因此,只有弹性退休年龄才最合适中国国情,“全账户”方案无疑是最优方案。比较来看,无论是“小账户”还是“大账户”方案,因为存在规模不等的统筹部分,都不是完全精算中性的制度安排,因此不可能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弹性退休制度。
(五)缴费被看作是储蓄,降低养老金制度对劳动力市场的扭曲
名义账户制如同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一样,缴费将更能明确地被视为个人储蓄,由此就降低了在征收劳动所得税上所造成的扭曲效果。账户持有者可以随时查看他的账户,随时了解其缴费指数化的情况,每个人都十分清楚自己未来的年金情况。从主观上讲,名义账户制的缴费被缴费者直观地看作是一种储蓄,而不是与自身利益没有直接关系的税收,这就在公共养老保障制度中再现了“保险”的因素,使当前的现收现付的融资方式更具可持续性。从客观上讲,名义账户直接与未来的收益挂钩,对参保者继续留在劳动力市场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不仅有助于降低赡养率、扩大资金来源、平衡公共养老保险财政,而且获得了凭借立法措施(如推迟退休年龄、提高缴费标准或降低养老金标准)才能达到的效果,可谓事半功倍。
对比3个方案,“全账户”方案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设计而成的。从某种角度来看,何时参保缴费以及缴费多少不过是人们储蓄偏好在养老金制度上的体现,如果人们更愿意增加储蓄,那么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就更高。这一点对收入较高人群更为明显,因为在现有的通胀结合制度下,要实现社会互济这一制度目标,高收入群体的缴费实际上将被征收额外的“赋税”,用于补贴低收入者,一个理性的高收入者必然想尽一切办法降低缴费标准,甚至是缴费年限,从而最大限度降低自己的“赋税”负担。而在“全账户”方案下,高收入者的缴费行为模式将发生改变。进一步,在未来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即使政府加强了对缴费的执行力度,高收入群体甚至可以减少劳动供给来应对。从这一点上来说,“小账户”和“大账户”方案因为依然存在着统筹部分养老金,与现有的“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并无本质区别,高收入者无疑会把缴费看成一种额外的税收负担,从而扭曲劳动力市场配置。
(六)养老金待遇下降更加隐蔽化,便于实现财务和政治可持续
有人质疑名义账户制度可行性的一条重要论据是:名义账户制无法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甚至相反,并以瑞典为例加以证实。表面上这无疑正确,因为瑞典实施名义账户制以来,养老金待遇水平不仅没有提高,而且在某些年份确实还轻微下降了一些。但是这种判断却严重误导了人们:在人口老龄化情况下,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那么只有在养老金制度采取预筹积累制且基金投资国外时,才有可能提高养老金待遇;否则,在养老金制度采取预筹积累制且基金投资国内或现收现付制的情况下,养老金待遇一般是要下降的。显然,名义账户制没有改变现收现付制属性,所以在人口老龄化条件下,待遇水平肯定要降低。换句话说,名义账户制的使命不是来提高待遇水平的,而是用来增强养老金制的财务可持续性和提升经济竞争力的。但可以说,在人口老龄化下,名义账户制可以部分缓解养老金待遇下降的幅度,却不能改变待遇下降的本质判断。其实,名义账户制在西方发达国家主要是用来解决两个“可持续”问题:一是财务可持续性,变福利刚性为福利弹性;二是政治可持续性,即政治问题内生化,养老金参数收紧不再有街头抗议。
无疑,只有“全账户”方案才能把名义账户制这一重要优势发挥出来,把人口和经济因素提前内生化到养老金制度中,在人口和经济出现不利的情况下,养老金制度将变得更为有弹性,从长远来看,政府可以提前卸下沉重“包袱”,不会被养老金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和政治可持续性捆住手脚。比较而言,“小账户”和“大账户”方案完全不具备这一优势,因为在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下,政府提供的养老金待遇(通过内部收益率体现)实际下降是必然趋势,但是这种待遇降低在这两个方案下并不直接表现为人口结构的变化,人们将更多地归因于政府的不作为。
三、“全账户”方案具备符合国情的独特优势
相对于成熟的市场化国家,中国有着自己的特殊国情。对于养老金制度而言,这种特殊国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一种潜在的制度优势。比较而言,3种方案中只有“全账户”才能完全体现这种独特优势。
(一)化解地方道德风险,一步到位实现全国统筹
基金统筹层次过低一直是困扰中国基本养老制度健康发展的核心问题,也是当前统账结合制度无法完成的现实挑战。归根结底,统筹层次难以提高的主要原因是,从一开始就没有也无法厘清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中央和地方权力归属问题。在现有的财税分权体制下,如果由地方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的事权,那么财权就不应该上收中央,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提高统筹层次问题;如果提高统筹层次是必然选择,那么中央就应该在上收财权的同时,也要上收事权,否则就难以避免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因此这一问题将始终陷入困境。但是,如果能够消除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名义账户制因为类似于完全积累制个人账户,形式上具备了清晰的个人“产权”属性,每个人的养老金待遇与缴费之间建立起了明确的精算联系,地方政府只能是中央政府的“代办”机构,无法也没有动机与参保企业或个人进行合谋套取不正当利益,从而便可一步到位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
“全账户”方案本质上就是一个典型的名义账户制,自然可以一步到位且毫无成本地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全国统筹;而无论是“小账户”还是“大账户”方案,都会因为社会统筹部分养老金的存在,个人“产权”必然是模糊的,中央和地方政府权责始终是难以理清的,因此根本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国统筹。
(二)在经济中高速增长的条件下,名义账户制获得高收益成为可能
中国学界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研究的文献浩如烟海,但却几乎没有涉及现收现付养老金制度的内部收益率问题,因此当提出“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有较高名义收益率”的命题时,遭到很多业内人士的质疑就在所难免,其实只要把养老金经济学和中国现实结合起来分析一下,就会彻底消除这些人的疑虑。
从理论上来说,名义账户制本质上仍然是现收现付的,因此其内部收益率或者说名义账户利率基本上等于现收现付制的内部收益率。而现收现付制的内部收益率为多少呢,其实理论上早已解决,早在1958年,萨缪尔森(samuelson)在《政治经济学》杂志发表了题为《货币社会设计功能或有情况下:一个严格的消费一信贷利息模型》的著名论文,证明了最优化利率由人口增长率(即生物收益率)所决定。随后,其他学者又针对萨缪尔森研究的假设进行了放松和扩展,得出了进一步的研究结论,即如果考虑技术进步,那么这个“生物收益率”就可以拓展为人口增长率加上工资增长率,可以近似看作GDP增长率。
从现实来看,中国经济虽然正在告别高增长,但未来保持中高速增长依然可期,因此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还可以继续获得较高的内部收益率,名义账户制只是将这种收益率显性化了,而不是凭空“创造”了新的高收益。需要强调的是,名义账户制获得较高收益率优势是中国独有,而在已经引入名义账户制的其他国家是不具备的。例如在瑞典,人口增长率几乎为零,工资增长率实际值为1%~2%,加上通胀率1%~2%,工资增长率的名义值在3%左右,相比资本市场动辄超过10%的收益率,这些国家的名义账户利率对参保人实际上毫无吸引力(这些国家引入名义账户制另有目的,这里不再赘述)。因此,在中国,名义账户制度不仅对参保缴费具有激励机制,而且有助于增加低收入者的非劳动收入,甚至改善整个社会的收入分配状况。毫无疑问,“全账户”方案将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一制度优势,“大账户”次之,“小账户”最差。
(三)在制度覆盖有限的前提下,名义账户制财务更具可持续性
传统DB型现收现付养老金制度追求的是横向精算平衡,即制度收入和支出在一定时间内大体相等。在制度运行的早期,因为有利的人口年龄结构,收入来源有保障,而支出压力较小,所以随着覆盖面扩大,退休者将获得非常慷慨的养老金待遇。在这种情况下,尽管隐性债务在不断增加,也不会影响到养老金制度的财务可持续。但是,当人口年龄结构发生转型时(养老金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经济活动人口相对收缩,而退休人口却相对扩大,此时本来可以通过提高在职参保人员的缴费率或降低退休者的养老金待遇标准使制度财务实现新的横向精算平衡。问题是,因为经济和金融全球化,世界各国竞争加剧,如果提高制度缴费率就意味着提高生产成本,资本加速外流,进而削弱本国经济竞争力,得不偿失,所以提高制度缴费率将变得越来越不现实。同时,DB型养老金制度的待遇事先确定,具有非常大的福利刚性,降低待遇水平将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和政治冲突。因此,当人口年龄结构发生转型且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时,无论是提高制度缴费率还是降低养老金待遇标准都极为困难,最终导致养老金制度的隐性债务显性化,收入开始小于支出,出现趋势性赤字,制度财务不再具有可持续性,最终不得不由财政来兜底,当政府财政无法承担时,便可能进一步转化为政府债务危机或货币危机。
与之对比,名义账户制追求的却是纵向精算平衡,即在两期的世代交替模型(第一期工作,第二期退休)中,任何时点上缴费和待遇的现值都完全相等,如果把缴费看成投资,那么待遇就是回报,其中隐含的投资回报率考虑了人口和经济的长期变化。因此,理论上讲,名义账户制养老金待遇标准将随着人口和经济的变化而变化,在人口老龄化下,人们要想保证待遇标准不变,就只能延迟退休增加劳动供给。可以看出,引入名义账户制后,原来DB型现收现付制的养老金隐性债务就不会再增加,即锁定了养老金的隐性债务。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引入名义账户制后就能保证实现财务可持续性,要实现财务可持性,还取决于另一个条件,即制度覆盖面是否还能继续扩大。具体来说,如果养老金制度已经全覆盖(人口赡养率与制度赡养率完全正相关),引入名义账户后,虽然可以保证制度纵向精算平衡,但在人口赡养率出现恶化时也无法保证制度横向精算平衡,因此未必能够保证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如果养老金制度只覆盖了一部分经济活动人口,引入名义账户后,只要制度设计得当且对扩大覆盖面有足够大的吸引力(例如,较高名义账户利率),那么制度参保缴费人口将快速增长,从而迅速改善制度赡养率,此时即使人口赡养率出现恶化,也不至于影响制度的横向精算平衡,因此,在制度覆盖有限的前提下,名义账户制财务将更具可持续性。
显然,中国现在引入名义账户制无疑可以保证养老金制度具有财务可持续性。首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体,理论上仍然具有极大的扩面空间。其次,正如本文提到的,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社会统筹部分)的内部回报率是非常高的,在名义账户制下将直接表现为较高的名义账户利率,即名义账户制在中国是可以具有足够吸引力的。因此,作为中国化的名义账户制,“全账户”方案无疑将保证养老金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而“小账户”和“大账户”因为社会统筹养老金的存在,无法彻底展现制度的激励机制,扩大覆盖面的测算假定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因此很难保证制度财务具有可持续性。
四、“全账户”方案存在的局限与应对措施
正如本文所分析的,“全账户”无疑体现了一个纯粹名义账户制的诸多优势,但也有些问题在学术上存在一定争议和进一步改进的空间,其中争议最大的是精算中性目标与再分配目标之间存在的潜在冲突。特别是考虑到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纯粹的名义账户制明显有利于财务均衡而不是社会均衡,一方面因为预期寿命和收入高度正相关,不利于穷人;另一方面,现实世界存在很多风险和不确定性,名义账户制对不确定性(例如通货膨胀)无能为力的同时,将风险(例如寿命预期)转嫁给个人,降低了风险厌恶者的个人福利。另外一个较大的争议是,纯粹的名义账户制只是考虑了制度财务的纵向精算平衡,而不是财务的横向精算平衡,如果扩大覆盖面因为条件所限(例如已经实现全覆盖)或者其他一些意外因素(例如经济危机)导致难以持续时,制度财务的横向精算平衡就会马上出现问题,但可以采取一些配套措施,把这种制度内在缺陷降到最低程度。一般来说,这些配套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三项:一是建立最低养老金制度(或者社会养老金);二是建立缓冲基金,解决制度财务的横向平衡问题;三是是建立一个完全独立于退休者和就业者的计划管理委员会,定期修正制度参数预测与现实之间的偏差。
责编:王旭东;校对:鲁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