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爱罗洛伊丝》自我情感与普遍情感
2015-05-30吕健
吕健
摘 要:《新爱洛伊丝》是十八世纪中期法国启蒙作家卢梭的一部通过写纯洁爱情和美德来表达作者向往自然美的书信体小说。小说男女主人公虽然没能真正的在一起,他们宁愿忍受分离的痛苦,也不远抛弃自己的责任。虽然爱情是很多人向往的,但作者与以往爱情小说不同之处在于面对情感和责任,面对自我情感和普遍情感,他们最终选择了后者,这无疑是一种无形的伟大。
关键词:卢梭;《新爱洛伊斯》;自我情感;普遍情感
十八世纪被称为理性的世纪,理性也被人看做是十八世纪欧洲启蒙运动的基本精神,一切事物都被人们用理性额的点来重新审度,同样作为理性的主张者卢梭却认为人的情感是先于理性的,理性正是在人的情感的活动上才得到升华,才得到完善。《新爱洛伊斯》是卢梭最有争议的小说之一,她不仅是一部爱情小说,也通过对男女主人公符合自然道德的纯洁的爱情但违背封建常理之间的冲突,反映了作者对自然,纯洁,真挚的爱情的肯定,对封建贵族文明的批判,整部小说是以书信的形式向人们展现了主人公朱莉和圣普乐的爱情故事,同时寓思想,哲理,情感与自然景色与一炉,对后世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主要内容
小说描写的是贵族小姐朱莉与其家庭教师圣普乐因为相同的思想观念而彼此吸引相爱,但由于一个是贵族的小姐,一个只是普通的平民,作为等级制度忠诚的守护者的朱莉的父亲德丹治男爵是绝不允许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出身贫贱,身份低微的穷小子的,于是毅然决然的将他们分开。在克莱尔以及爱德华绅士的帮助下,圣普乐离开了克拉朗,并随一支舰队到海外远游,希望以此来忘掉朱莉,忘掉对她的感情。而德丹治男爵为了报答其朋友的恩情,将自己的女儿朱莉嫁给了与她年龄和信仰相差很大的德国贵族沃尔玛。婚后的朱莉在沃尔玛的影响下,成为了一个贤妻良母。朱莉把自己与圣普乐的爱情告诉了自己的丈夫沃尔玛,不受宗教影响的沃尔玛对朱莉的表示理解,并对他们的爱表示信任,并原谅了她。后来,还主动邀请圣普乐回到克拉朗担任自己儿子的家庭教师。朱莉和圣普乐见面之后表面上彬彬有礼,相安无事。但朱莉因跳入湖中救落水的儿子,从此一病不起之后才重又表露了自己的新声:自己一直爱着圣普乐,从未改变过。
二、自我情感
朱莉和圣普乐在当时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阶级,却彼此相爱,他们完全是出于内心纯粹的自然情感的呼唤,这种情感无关于阶级,无关于出身,一切都是那么纯洁,那么自然。虽然在后来朱莉嫁为人妇,到她对圣普乐的爱却从未因为父亲的强迫,封建的等级制度而消失。
小说一开始就把这种情感放在美丽伊人的阿尔卑斯山麓下自然迷人的环境中,这里远离了城市的喧嚣,为男女主人公的情感的发生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基础,也是作者为了情调自然之美。这样的环境也无时无刻不在衬托出主任公的感情之美。“大地之所以装饰的那么美,是为了给你的幸福的情人做一张与他所钟爱的人和把他消磨的精疲力尽的爱情相配的新床”“当大自然的声音与新的声音相融合的时候,有什么办法去抵抗他们呢”在卢梭看来,朱莉和圣普乐的爱顺应了自然法则,出于自然的需要。
三、普遍情感
虽然朱莉和圣普乐彼此相爱,但封建的等级社会制度却不允许他们在一起。封建思想的代表人物德丹治男爵是朱莉和圣普乐爱情悲剧的制造者,但小说并没有过多的在朱莉和圣普乐分开之后,描绘出多么的反社会,抨击当时的社会等级制度,而是以朱莉和圣普乐的用美德来压制自己内心的情感为重点,这点也是与以往爱情小说最大的不同之处。
主人公是在抛弃了当时的“社会道德”后相爱的,但自己的父亲却是社会道德的偏见代表,她最终屈服于自己的父亲嫁给了俄国贵族沃尔玛,但并不代表她已经不爱圣普乐了,而是在美德和爱情面前,她选择了孝道,选择了美德。虽然她与圣普乐的爱情是自然的,但她与德丹治男爵的父女之情也是天然合理的。她在信中写到:“亲爱的朋友,你要尊重这种温柔的爱心,你得到它的好处太多,所以你不能恨它,要允许它一半用于亲人,一半用于爱人;血亲和友谊不能被爱情所替代。”朱莉和圣普乐的事已经让自己的母亲离开了她,她不能因为圣普乐而让父亲伤心了。朱莉的丈夫沃尔玛在得知妻子和圣普乐的事情后,选择了原谅,并请圣普乐作为自己孩子的老师,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出自内心的伟大。或许这才是人类真正的情感把,在这种情感面前,自我情感也要为之让步了。
朱莉虽然深深地爱着圣普乐,也有机会和自己深爱的人远走高飞,但面对爱情和家庭责任,她选择了责任,当别人提出把自己的财产分给这对恋人时,朱莉依然选择了信守责任,这种做法和当时的社会是迥然不同的,这也说明品德是衡量一个人的唯一标准,而不是等级制度。这也是卢梭之所以将小说命名为《新爱洛伊斯》的原因之一吧!
《新爱洛伊斯》是以情感为主线,而在自我情感和普遍情感面前,他们选择了将自己的情感深深地埋藏于心底,用人性美德去征服世人。
参考文献:
[1]蒋承勇.《新爱洛伊斯》与人性抒写[J].外国文学评论,2009,3(3):165-174.
[2]刘阳.论卢梭的《新爱洛伊斯》[J].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92,7(2):36-41.
[3]卢梭,新爱洛伊斯[M].郑克鲁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