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采购干部军民融合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2015-05-30刘小方陈桂明赵洪涛周风成
刘小方 陈桂明 赵洪涛 周风成
摘 要:军民融合培养装备采购干部是现代教育理念的具体体现,是着力开展实战化培训和有效解决院校教学资源局限的必然要求。利用装备承制单位优势资源,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加强在融合育人模式设计、融合教学运行机制构建、教学资源整合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创建了军民融合共育装备采购干部的培养模式,建立了协调畅通的实践教学运行机制,拓展了师资能力培养渠道,丰富了教学科研软硬件资源,改进了实践教学内容和方式方法,有效地提高了装备采购干部培养质量和效益。
关键词:装备采购干部;军民融合;任职培训
中图分类号:G721 文献标识码:A
装备采购是武器装备全系统、全寿命管理的重要环节,采购干部的素质、能力直接影响装备采购工作和军队装备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为此,四总部专门下发一系列文件对全军装备采购干部培训工作进行统一规划、部署,赋予部分院校承担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采购干部的培训任务。依托院校培养采购干部,有效发挥了院校资源集中优势,进一步增强了人才培养的系统性和规范性。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强培训监管力度、完善培训教学与内容,全军装备采购干部培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采购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有了较大的提升。但与我军武器装备建设发展、装备采购岗位的实际需求相比,仍有不小差距。参与采购干部培养的院校存在的问题有:实践教学软硬件资源不足、所占比重偏低,实践教学师资能力偏弱、教学模式单一、实践教学组织渠道不畅、内容不能适应装备发展需求等。
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机制建设、法规建设。国家、军队领导人也做出了一系列军民融合式培养军事人才的指示,为装备采购人才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
针对采购干部培养存在的问题,结合采购干部尤其是基层军事代表的主要工作、战斗的岗位就在装备承制单位的特点,从面向实战化的培训角度出发,充分利用驻地装备承制单位和军事代表机构的优势资源,探索军民融合培养装备采购干部的路径;从突出军事需求、统筹规划融合对象,健全组织制度、完善融合培养机制,挖掘教学资源、丰富教学内容方法,融合共建师资、提高人才培养效益,拓展合作空间、实现军民互惠共赢等方面开展研究与实践,着力提高采购干部培训的军民融合度,发挥装备承制单位、军事代表机构在采购干部培养中的作用,提升装备采购人才培养的质量与效益。
一、装备采购干部军民融合培养需求分析
军民融合是当今军队、国家乃至世界发展的潮流。在此背景下,开展军队院校与装备承制单位、军事代表机构融合培养装备采购人才是大势所趋,也是现代教育理念在采购干部任职培训中的具体体现。开展军民融合培养装备采购人才,体现了共生、效益、开放的现代教育理念。装备采购人才成长离不开社会这个共生系统,仅靠军队院校自身教育资源将导致采购人才成长因缺少共生环境、养分欠缺而先天不足,充分利用装备承制单位、军事代表机构资源培养采购人才,是共生理念的体现;依托装备承制单位、军事代表机构资源培养装备采购人才,与军队院校单打独斗自己培养人才相比,投入少、收效高,效益明显,是效益理念的体现;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了装备采购人才培养应当是开放的,军队院校聘请装备承制单位、军事代表机构专家讲学授课,进行科研联合攻关,开展学术交流、宣传国防理念,是开放理念的体现。
实战化训练的要求决定了装备采购干部任职培训必须开展军民融合培养。采购干部尤其是基层军事代表的主要战场就在装备承制单位,从实战培训的角度装备采购干部任职培训不仅进行理论学习,更重要的是必须到装备承制单位、军事代表机构开展学习、研究、观摩等活动,才能使学员获得适应其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因此,开展军队院校与装备承制单位、军事代表机构融合培养装备采购人才是实战化训练的具体体现。国家、军队制订了相关政策对培训的实践教学予以引导,总部明确要求“各培训班次实践教学不低于总教学时间的60%。”这些都为军队院校与装备承制单位、军事代表机构开展军民融合式培养采购干部提供了依据。
开展军民融合培养装备采购干部是有效解决军队院校教学资源局限性的必然要求。采购干部任职教育中,装备实践教学需求旺盛,院校教学资源的局限客观上制约着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如院校不具备开展一些针对性较强的装备实践教学的基础条件,一些大型、特殊设备、场地不可能拥有;教材、案例编写脱离实际;实践教学师资力量偏弱,教学方法单一;配套管理机制不健全,依靠教研室或教员个人联系外出实践教学,组织难度大,教学任务落实有困难等。这些都迫切需要院校能将装备实践教学的个人行为,变为由院校统一协调的组织行为,确保装备实践教学的内容、时间、质量。同时,军队院校教员在科研项目联合攻关,产品试验验证、人才联合培养等方面也需要與装备承制单位、军事代表机构开展密切合作、相互支持。
二、装备采购干部军民融合培养模式设计
在上级装备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军事代表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第二炮兵工程大学与西安地区多家装备承制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合作,探索、设计形成了“需求牵引、三方联动、分工明确、合作共赢”的军民融合式培养装备采购干部的模式。
(一)需求牵引、统筹规划融合对象
装备采购干部培养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任务,根据装备采购人才的军事需求和装备承制单位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军民融合式培养工作,是实现采购干部培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1.贴近采购干部培训军事需求选择合作单位
根据各类型、各层次采购干部培训目标的要求,结合培训教学内容,对西安地区众多装备承制单位和军事代表机构进行调查研究,选择与培训需求联系紧密的装备承制单位作为候选合作对象。同时,还考虑:装备承制单位有驻厂军事代表室和人员且愿意与学校合作,便于通过军事代表协调,建立顺畅的沟通交流渠道;装备承制单位能提供适合装备人才培养需求的多种类型、多个层次的装备实践教学内容,扩大受益面,提高使用效益;在地理位置上不超出西安和咸阳两市,便于组织教学。
2.采取自下而上、民主集中的办法遴选合作对象
学校机关明确遴选的条件和标准,教研室、任课教员根据装备人才培养需求,推荐候选对象。机关通过与专家教授沟通和征求各军兵种驻西安地区军事代表机构意见等方式,综合论证、统筹规划,最终确定开展融合式培养装备采购人才的合作对象,与航天科技集团第四研究院等9家单位签订《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备忘录》,建立装备实践教学基地。
(二)三方联动、共同参与融合培养
学校与装备承制单位、驻厂军事代表机构商定了装备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规定了各方义务和责任,确定了融合培养运行机制和保障方式。
一是成立融合培养运行组织架构。确定学校、装备承制单位和军事代表机构三方在决策、管理、实施各层面的教学负责人与联络人,便于沟通协调。
二是建立聯席会制度。学校每年组织一次三方共同参加的工作会议,联络交流,加强沟通,解决培训教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建立教学计划协调机制。每学期结束前根据下学期培训任务,提前将教学计划通报装备承制单位和军事代表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教学单位、时间及参训人数。
四是每次组织教学活动。学校联络员预先一周联系装备承制单位和军事代表机构,再次确认教学计划,协调安排师资、场地和教学内容。学校、装备承制单位和军事代表机构三方在融合培养采购干部中,密切协同,保证了融合培养活动顺利开展。
(三)分工明确、保障融合培养实施
军民融合培养装备采购干部在学校内部涉及机关、学员队、教研室,外部与装备承制单位机关、车间、试验机构以及驻厂军事代表局(办)、室密切相关,教学活动组织实施涉及人员多、难度大,参与人员必须分工负责、责任明确,才能保障融合培养教学活动顺利组织。学校机关负责对外协调师资、场地以及车辆保障,教研室负责制定教学实施方案,任课教员负责带队前往实践教学基地实施教学,学员队干部协助教员负责实践教学期间的教学组织和安全工作。教学活动结束后,带队教员对实践教学实施情况进行讲评。装备承制单位负责组织讲解人员、教学师资,提供培训使用的仪器、设备、场地等资源,承担实践教学的授课、讲解、示范、指导等任务;军代表机构负责协调、督促装备承制单位准备培训的仪器、设备、场地的落实以及担负教学授课工作。
(四)拓展合作、实现军民互惠共赢
学校与装备承制单位、军事代表机构的合作在培养装备采购干部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到科研项目联合攻关、产品试验验证、新产品定型生产、承制单位人才联合培养、维修技术服务、员工国防教育等方面,不断提高军民融合度,补偿装备承制单位、军事代表机构在融合培养人才中软硬件资源使用上的付出,实现互惠共赢,促进了军民融合培养装备采购人才持续、健康发展。
学校刘小方等教授利用装备承制单位具有国家、总装认证资质的实验室开展装备定型环境适应性试验、新材料性能测试试验、研究成果转化为产品等工作;学校与航天科技集团第四研究院签订了博士联合培养计划,多名研究院骨干和军事代表报考学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学校教员应邀到装备承制单位、军事代表室开展学术交流、专题授课,共同研究、解决装备质量问题;学校还与骊山微电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等单位在培训教材编写、案例开发、维修服务等方面保持着合作关系,共同撰写了5部教材、专著和12个教学案例,其中《装备软件质量检验与监督》等3部著作公开出版,5个案例被收入全军装备采购干部院校教学案例库。同时,装备承制单位利用学校军事资源,多次组织员工来校开展国防教育、军事日等活动,强化员工国防观念。
三、装备采购干部军民融合培养运行机制建立
军民融合式培养装备采购干部教学培训活动的有效实施,关键在于建立一套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近年来,学校与装备承制单位、军事代表机构通过融合培养工作的探索与实践,逐步建立形成了“共育协调、资源共享、人才共用、共同管理”的军民融合式培养采购干部的运行机制。
(一)建立军地共育协调机制
依托装备承制单位、军事代表机构资源培养装备采购干部是装备采购人才队伍建设的一种有效的手段。军队院校与装备承制单位、军事代表机构加强协调、通盘考虑,形成合力。通过建立协调机制,增强依托装备承制单位、军事代表机构培养装备采购干部的制度化和规范性,使区域性的军民融合协作关系更加紧密、牢固,从而保证采购干部培养的质量。
(二)建立军地资源共享机制
开展军民融合培养装备采购干部需要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益。针对基层采购干部主要工作在装备承制单位的特点,充分发挥装备承制单位管理氛围、仪器、设备、场地等资源方面的优势,加大共育力度,使广大采购干部了解工作对象的情况和实际工作需求,增强对任职工作的认识和信心。同时,军队院校发挥自身军事训练与教育力量强的优势,协助装备承制单位开展相关军政教育训练、国防教育。
(三)建立军地人才共用机制
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是装备采购干部任职培训的关键,但仅靠军队院校师资难以保证采购干部任职培训的质量。军民融合不仅是物资资源的融合,更重要的是人力资源的融合。从培养采购干部的需求出发,通过制订准入、考核、调整等管理制度,把乐意奉献与采购干部培养事业的装备承制单位、军事代表机构的优秀人才吸纳入培训师资队伍,把院校优秀人才推向装备承制单位、军事代表机构,深化科研攻关、学术交流等合作,促使优秀人才为军地双方共用。
(四)建立军地共育责任管理机制
依靠法规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和管理,努力形成军地共抓装备采购干部培训的良好局面。制订完善军地共育人才的相关责任管理制度,以合作协议形式明确军地各级、各部门在军民融合培养采购干部上的职责,在院校内部通过完善责任管理制度,加强融合培养的管理,实现军地共育人才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装备采购干部军民融合培养的具体措施
(一)挖掘教学资源、提高人才培养效益
装备承制单位所拥有的装备研制生产现场环境与质量管理氛围、生产试验设备、计量检测仪器、各类专业人才资源都是军队院校所无可比拟的,也是培养装备采购人才迫切需求的。
一是结合培训理论教学内容,充分利用实践教学基地特有的仪器、设备、设施,直观展示、操作,开展在院校无法进行的有关实践教学活动,促进学员所学习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工作能力。
二是利用装备研制、生产现场严谨的管理理念、文化氛围,将学员置身于真实环境中潜移默化地熏陶,吸取先进理念,开阔学员工作思路,促进学员素质能力全面提高。
三是利用裝备承制单位和军事代表室的专业人才资源优势,现场请教、释疑、交流,了解装备前沿科学技术,及时运用于军事装备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
四是与装备承制单位和军事代表室专家合作编写培训教材、研讨案例,丰富培训软件资源。通过挖掘装备承制单位软硬件资源,拓展了采购干部培训的教学资源,实现了教学场所由军队院校教室、实验室向装备研制生产一线的延伸,将装备承制单位、军事代表室的仪器设备、研制生产环境、企业文化、专业人才等资源充实到装备采购干部培训教学中,解决军队院校教学资源与培训需求的供需矛盾,提高人才培养效益。
(二)融合共建师资、提高培训教学质量
装备采购干部培训既有理论教学,更要求有大量装备实践内容,对师资队伍要求较高,从事培训教学的教员不仅应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还要有丰富的装备采购相关实践经验。为解决培训教学师资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一方面利用装备承制单位及军事代表机构优秀专业人才资源,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与深厚理论功底的专家,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兼职师资队伍;建立兼职师资的准入和考核机制,明确准入资格,定期考核教学效果,不断吸纳优秀人才,动态调整兼职师资。另一方面,加强院校师资培养,提高院校教员装备实践教学能力。要求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员有计划地跟随学员到实践教学基地进行装备实践教学活动,与装备承制单位研制生产人员、军事代表进行现场交流,体会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学习兼职教员组织、实施装备实践教学活动的方法,了解实践教学内容、现场设备、技术运用、组织管理等情况,不仅有利于提高实践教学能力,而且获取了更多装备教学实例,提高了教学能力。
通过共同建设,造就一支融合军队院校、装备承制单位、军事代表机构人员于一体的高水平装备采购干部培训师资队伍,提升学校教员实践教学能力,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满足培训教学对师资能力素质的要求,提高培训教学质量。
(三)丰富教学内容方法、改善培训教学效果
装备承制单位的丰富资源,使以前无法开展的培训内容能够顺利实施,使得所制订的培训方案更为合理、完善。同时,院校与装备承制单位、军事代表机构融合式培养极大地丰富了培训教学的形式,受到学员普遍欢迎。采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方式方法,激发学员学习兴趣,增强教学的针对性,显著提升教学效果;根据装备承制单位科研生产的实际情况,有时合并培训班次的教学活动,减少对承制单位科研生产任务的影响,有时采取分组教学、交叉滚动安排,重在改善培训效果。
通过丰富装备采购干部任职培训的教学内容与方式方法,有效地调动了学员学习积极性,密切了理论与实践的联系,拉近了装备使用与研制、生产的距离,促进了学员知识向能力的转化,培训教学效果良好。
五、结语
军民融合式培训装备采购干部主要是针对采购干部实战化训练要求和培训实践教学的需求,利用西安地区装备承制单位、军事代表机构的优势资源,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加强在融合育人模式、运行机制、教学资源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有效提高装备采购干部培养质量。通过不断探索与实践,在装备采购干部培训领域首次创建了军民融合共育人才的培养模式,建立了协调畅通的实践教学运行机制,拓展了师资能力培养渠道,丰富了教学科研软硬件资源,改进了实践教学内容和方式方法,实现了院校、装备承制单位和军事代表机构三方的协作共赢。以军民融合培养装备采购人才教学活动为支撑的“装备检验技术”课程、“全军装备采购干部质量监督检验技术”培训班分别于2012年、2013年被评为全军装备采购干部院校教学精品课程、精品班次。
在未来的装备采购干部军民融合培养工作中,将进一步扩大融合范围,引入其他军兵种院校和更多的装备承制单位,避免重复建设,实现“一家建设、多家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目标,不断提高军民融合培养装备采购干部的质量与效益。
参考文献
[1]程达刚,姚琛臣,田祖良.建立军民融合式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应着重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J].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11,(1).
[2]彭爱华.积极构建军民融合式军队人才培养体系[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11).
[3]刘小方,陈桂明,周风成.装备采购干部质量检验技术培训教学研究[J].装备采购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集,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