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妇女贞节问题透析
2015-05-30付璇
付璇
摘 要:随着国人对妇女权利的重视,近年来,关于中国古代妇女史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研究古代妇女史,贞节问题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纵观漫长的封建史,妇女贞节问题一直在不断的发展之中,并在明代达到高峰。明代的贞节思想具有典型的代表性,研究明代妇女贞节思想繁盛的原因,对于中国古代妇女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明代;妇女;贞节
一、明朝妇女贞节发展历程
纵观国内目前针对中国妇女史的研究,大多数都会涉及到一个共同的话题,即中国古代女性贞节问题。《史记·田单列传》讲:“贞女不更二夫。”“贞”字的解释和理解范畴伴随着后人的附会以及统治阶级的需要,一步步演变为特指妇女严守节操。尤其是发展到明清时期,所谓的“贞”既是指男女间的性结合,不仅表示着男子对女性的现实占有,而且还意味着要占有她的过去,在此基础上就产生了男子对处女贞的嗜好要求。节,一般是指气节、操行的意义,意即人坚持信仰、不做有损道德的事情。封建王朝发展到明代时,“节”字的含义随即发生了变化,专指男女双方在婚后,丈夫对妻子拥有绝对的占有权,这种占有权对于妇女来说是终身的,包括丈夫生前和死后,对于妻子来说就是要求其“从一而终”。“贞节”一词从其产生伊始,就伴随着封建时期对女性的压迫而存在,“守贞”的习俗在明代时期发展到了顶峰。随着现代妇女地位的逐渐提升,对封建时期的妇女的研究逐渐引起各位学者的兴趣。妇女家庭地位的转变,社会地位的转变,婚姻状况还有服饰方面等,明代女性贞节现象研究是明代女性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成果也颇为丰富。
中国漫长封建社会的妇女发展史,贞洁思想在明代之前的统治阶级都有所宣扬,但重视程度远低于明代。据考证早在秦代,秦始皇就曾在泰山石刻上提到婦女贞节。汉代刘向所著《烈女转》、班昭的《女戒》都对妇女的贞节做了详细介绍。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开始分裂、社会动荡不堪,及时行乐的思想致使世风日下。统治阶级开始不断提出变更的策略,提出诏旌门闾的观念。中国封建社会顶峰的唐朝,对待妇女贞节十分的开明,妇女拥有较多的自由权利,甚至改嫁都很常见。宋朝由于受到程朱理学的影响,中国妇女思想逐渐改变,对于贞节的要求开始越来越重视。明代实行奖励贞节的政策使得明代贞节重视力度空前。黎泰辰作《六师赞》歌颂贞洁妇女。“元代富县关氏,孙世昌妻,年二十三而夫卒。守志不嫁,旌表其门。元代富县王氏,康明德妻,年二十而明德卒。半月生遗腹子,育孤守节,终身不易,旌表其门。明代富县康氏:贺谷荣妻。年二十五谷荣死,康誓不再嫁,纺绩育二孤。有司以闻,旌表其门。明代富县李氏,王让妻,年二十八夫亡。抚育幼子,誓不再嫁,纺绩为生。有司以闻,旌表其门。元代洛川赵氏,赵敏道妻,敏道卒,赵即自缢死。有司以闻,旌表其门。元代洛川张氏,李从义妻。年十七从义卒,不再嫁。有司以闻,诏旌表其门。”以上这些例子都能说明在贞洁妇女在明代还是很普遍的。
二、明朝妇女贞节盛行的原因
(一)妇女经济地位低下
在五千年华夏文明史的长河里,中国妇女的地位由奴隶社会的母系氏族的主导者,逐渐过渡到封建社会沦为男性的附庸。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这种现象逐步加深。男性占有绝大部分的生产资料和几乎所有的家庭财产,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妇女对经济权利的丧失,开始逐渐成为丈夫的附属品。妇女不再拥有发言权,而婚姻的意义也就仅仅在于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因此,对于妻子来说,守住贞节是被逼无奈的选择,而丈夫则可以选择娶三妻四妾。这一切都取决于妇女财产权的丧失,明代更是发展到了顶峰。
在此,我们把明代妇女的财产权和女权较为盛行的唐代比较,便能够清楚的说明上述问题。唐代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顶峰时期,同时也是社会风气较为开放的一个时代,这一时期女权思想达到一个新的高峰。唐朝立国不久,受到北方外族的影响,妇女的约束相对较少,地位逐步提高,例如在唐初政治舞台上十分活跃的武则天、太平公主等,这表示妇女的地位在逐步提高。唐初战事连连,男性多当兵作战,女性则较多的承担了农业生产和商业贸易,并开始成为手工业的实际继承者。女性的巨大贡献,决定了女性具有一定的财产权。很多时候,妇女具有一定的财产控制权,在某些特定时候,甚至能继承所有的遗产。唐文宗元成元年《教节文》规定,户绝时“无男空有女,女出嫁者,令女合得财产”。反观明代,在统治阶级对妇女贞节的严密控制下,使得原本归女性本人所有的嫁妆财产也逐渐被男性家族势力逐渐霸占。
(二)理学思想的影响
理学由北宋时期的“二程”发起创立,随即又由南宋时期著名的大儒朱熹不断完善,开始成熟。程朱理学产生后,一度受到朝廷的大力吹捧,先后被宋、元、明等朝定位为国家的官方思想,最终形成了600余年的正统思想。理学思想主要包括:本体论问题、心性论问题、认识论问题等重要部分组成。其中关于女性贞节观的研究思想,一经提出便受到了政府的推崇和强化,逐渐成为妇女道德的新标准。
从明代开始,长达几千年的封建制度逐渐走向衰落,统治者们在各个方面不断加强专制统治。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妇女的摧残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二程遗书》卷二十二下曾记载:问:“孀妇於理似不可取,如何?”曰:“然。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已失节也。”又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可见贞节观念对妇女的价值观影响巨大。“饿死是小,失节事大”的贞节观,要求女性要殉夫、守寡,极力反对寡妇再嫁。朱熹曾说到:夫妇有恩, 贫穷相守为恩。若弃妻不养,夫丧改嫁,皆是无恩也。从一而终的观念,不仅要求在婚后,而且逐渐扩展到了婚前。与此同时,“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也逐渐加强,对女性的精神禁锢不断增强,越来越细化。这一思想直接造成的后果就是,明代一朝对贞节的要求达到顶峰,守节要吃苦,尽节要忠烈,女性贞节之凄惨,实在是令人发指。
(三)统治者对贞节理念的大力吹捧
明代官方对妇女贞洁问题是很重视的,这从很多方面能看出,比如朝廷的教化和倡导,明太祖朱元璋的马皇后亲自监制《女戒》,成祖朱棣的徐皇后也有《古今烈女传》、《贞烈事实》、《内训》,世宗的母亲蒋氏著有《女训》、《内则诗》,神宗的母亲著有《女鉴》、《闺范图说》。这些著作都对妇女的德行教育有明确的约束规定,是古代女教的主要内容,从这些后宫之主的著作中可以看出明代皇室首先就很重视对妇女德行的教育,还有对贞烈女性的肯定。民间也有许多女教的著作,如吕坤的《闺范》、《闺戒》。《闺范》一书使得有一般是指水平的妇女能够领会“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并对此作了推到。刘氏的《女范捷录》。温璜的《温氏母训》。吕得胜的《女小儿语》。徐士俊的《妇德四箴》,这些书籍里面的内容大多教育妇女要有母仪、孝行、节俭等优良传统的内容。女教最早出现于男权统治的需要,教育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象征性,古代女子教育和范畴十分广泛,在女性思想道德的教育之外,还要涉及文学、历史、文艺等领域。
政府还利用锦标制度践行,如给守贞洁的女性立贞洁牌坊进行嘉奖等,政府还会对贞烈妇女救济和扶持。会让地方官员对其所在地的女性进行督导。也会通过戏剧表演的形式进行引导,并打压逼嫁行为,对乡里宗族对妇女贞洁起到监督和约束行为的,会给其其他方面的奖励优惠。有的宗法家族为表彰和鼓励守节妇女,给她们提供一定的经济援助,这些经济方面的奖赏解决了守节妇女的生活来源并且给整个家族增添了光彩。《明弘治本·延安府志》中记载:“保安县朱氏,王荣妻。荣死于边,朱年二十有一,誓不他适,勤纺织以育孤,备甘旨以养舅,寿七十一而终。有司以闻,旌表其门。甘泉县曹氏,许舒妻,舒卒。洪武见旌表其门。甘泉县冯氏,阴阳训术郑旻妻。旻故,冯方二十六岁,生子七岁。纺绩养孤四十六年,旌表其门。”
三、结论
本文以文献研究为主, 纵观中国几千年的妇女贞节发展史,由自由发展到提倡、由提倡到强制,经过了漫长的发展。明代的妇女贞节发展到了封建时代的一个顶峰。分析得知,明代贞节发展的原因包括:妇女经济地位低下、理学思想的影响、统治者对贞节理念的大力吹捧等原因。虽然本文不可避免的有局限性,但仍然希望对后来的明代妇女贞节问题研究提供参考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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