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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中珠儿的形象解读

2015-05-28卿丽园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14年12期
关键词:红字人文主义形象

摘  要:霍桑是十九世纪最有影响力的浪漫小说家之一,其代表作《红字》一直是文坛上永恒的话题。文中细致入微的人物形象塑造和象征手法的运用诠释了作家高超的创作艺术手法。本文试图从象征主义出发,分析《红字》中扮演着连接作用的重要人物——珠儿的形象,从而解读其所蕴含的象征意义。她的美丽、狂野、自然天成而又带有反抗性质的形象象征了海斯特的救赎、海斯特愤怒的化身以及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真爱的产物,体现了作者高度的人文主义思想。

关键词:《红字》  形象  象征意义  人文主义

引言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是美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是19世纪中期美国浪漫主义的杰出代表。论家爱伦·坡(Edgar Allan Poe)曾高度赞扬了他的创新精神,“他的小说属于艺术的最高层次,一种服从于非常崇高级别的天才的艺术”[1](P64)。但他所处的生活环境、社会环境以及他的家族历史使他成为了一位深受清教主义思想影响的作家。因此,他的作品都具有鲜明的宗教性。《红字》是其创作的顶峰,它讲述的是一个已婚女子海斯特与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的爱情悲剧。珠儿,是他俩爱情的结晶,也是罪恶的产物,在小说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但却承载着人们永远也无法研究分析透的历史的、宗教的以及人性的内涵。

《红字》自发表以来,国内外从未间断对它的评论,正如他自己所认为的那样,像《红字》这样的小说需要代代相传的阅读才能显示其价值。总体来看,学者主要从它的主题、原型批评、女性主义批评、心理批评、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展开,还有从跨学科领域切入文本。兰德尔·斯图尔特(Randall Stewart)对《红字》的高度评价经受了历史的考验,他的《霍桑传》是对霍桑的批评史中最经典的专著。

总体而言,学术界对珠儿研究是比较少的。有人甚至认为,珠儿只是个不重要的人物,小说中真正的主角只有三位,她只是出于“某种功能需要”而被放入故事之中。在笔者看来珠儿不是一位野孩子的形象,也不是狭隘上所理解的罪恶的象征。相反,她具有美丽天使般的形象和更深层次的象征意义,并且作者正是通过她巧妙地将小说情节紧密地连接起来。她在小说中的自然天成而又带有狂野性格的美丽天使形象分别是海斯特的救赎和愤怒以及海斯特与丁梅斯代尔真爱的象征。

一、珠儿的形象

被称为灵孩童的珠儿,由于她特殊的身份、简短的生活经历、美丽自然的天性以及她所蕴含的象征意义,同样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红字》这部宗教思想浓厚的作品中,其它的人都成了清教主义的牺牲品,唯独“珠儿”摆脱了清教主义的枷锁,不受其束缚,最后作者以人文主义的笔调让珠儿过上了富裕而又幸福的生活。作家借助珠儿这个稚嫩天真的孩童形象来表达一种怎样的思想感情?正如胡允桓先生在译本序中所说的:珠儿“保持着自然人的纯真”,“是天使”,“是被赋予生命的红字”,“A字在她身上,从而具备了更积极的含义——寄托了作家的美好理想,也体现了作家对宗教的幻想”[2]。因此,笔者认为,小说中珠儿应该是自然天成而又带有狂野性格的美丽天使形象,融入了作家本人对“红字”的人文主义诠释。

首先,珠儿的美丽与纯洁是不可否认的。一方面,她遗传了海斯特“富丽堂皇”的美丽和高贵的气质。第六章中是这样描写她非凡的外貌的:“她的体型完美,精力旺盛”,“她有晶莹的皮肤,一双大眼睛专注深沉又炯炯有神”,并且“综合着从农家孩子野花般的美到小公主的典雅高贵的气质无所不包的独到之处”。另一方面,她与生俱来的灵气和海斯特对她的精心打扮更衬托出她的纯洁与优雅。海斯特总是把自己的孩子打扮得像个小公主,穿上世上最美、最典雅的衣服。第七章中,去总督家的衣服是“用鲜红的天鹅绒裁剪的束腰裙衫,用金丝线在上面绣满新奇多采的花样,使她成了世上前所未有的活跳的一团炫目的火焰”。因此,在作者的笔下,珠儿就是美丽天使的形象,寄托了他对美的幻想和渴望。

其次,珠儿的性格是狂野的,任性的。无论在什么场合,她都放纵自己的情绪,毫不掩饰自己的感情,从不愿循规蹈矩。海斯特也意识到她身上的这种“狂野,反抗的气质和奔放的个性”。走在大街上,当其它的孩子嘲笑她母女两时,她毫不犹豫地抓起石头向他们扔过去,并发出尖锐的叫喊。第七章中,她为了要一支玫瑰花,而大闹总督府。在第十九章中,因为海斯特取掉了胸前的红字,珠儿大发雷霆,皱着眉,跺着脚,尖声嘶叫着。她不理睬母亲的请求、吓唬,“做着激烈的姿态,把小小的身躯弄得七扭八歪。她一边狂暴地扭动着,一边历声尖叫着,震得四下的树木一起响”。她的反抗意识更表现在她对宗教的不屑和不相信上:在第六章中,当她的母亲说她是“上帝的孩子,是他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时,她尖叫着回答:“不是他送我来的,我没有天父!”虽然年幼的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说这话所犯的严重的错,但这种无意识更是她与生俱来的反抗性格的体现。

再次,珠儿是自然天成的,是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真爱处于自然状态的自然结果。一生下来,就被世人所抛弃,因此没有受到宗教礼仪的约束。在小说中,她成了自然人的化身,自然人性的代表,其“自然”品质在作品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她能够与阳光、森林、溪水融为一体,又与各类动物打成一片,成为它们的朋友。她同水镜中的自己嬉戏,用桦树皮做船,捕捉海洋小动物,追赶海鸟。这些描述都在充分说明她是自然的一部分。正如尼娜·贝姆教授所说:“她具有清教徒所竭力否定的一切自然的品质。”[3](P89)她的自然的人性和清教社会压抑的人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霍桑对清教社会的辛辣讽刺和批判。

由此可见,珠儿这个相比之下被学界忽略的人物,在文中扮演着连接性的角色。她的美丽而又狂野、自然天成的天使般的形象是虚伪邪恶的齐林沃斯的反衬,更是霍桑象征主义写作手法的表现。

二、珠儿的象征意义

复杂多面体的珠儿,其自然天成而又带有狂野性格的美丽天使形象,是海斯特救赎的象征,也是海斯特愤怒的化身,更是海斯特与丁梅斯代尔真爱的结晶。endprint

首先,其美丽天使般的形象是海斯特救赎的象征。尽管,她的存在象征着罪恶的产物也是海斯特痛苦的来源。但另一方面说来,她是海斯特活下去的理由,是海斯特生活的支撑点,如果没有珠儿的存在,她很有可能畏罪自杀。海斯特给她女儿“珠儿”这个名字,并不是因为孩子长得像一颗沉静、白皙、平和的珍珠,而是因为她为了她的宝贝珠儿受了很大的罪。可以说是因为她像一只牡蛎产出一枚完美的珍珠一样,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和痛苦。因此,珠儿意味着母亲的掌上明珠!正是由于有了珠儿这个支撑点,海斯特决定认真地活下去。在小说中,珠儿总是对海斯特胸前的红字“A”充满好奇,总是不厌其烦地问它的含义,这对海斯特来说是非常痛苦的,因为她时刻提醒着自己所犯的罪行。但痛苦的同时,又是幸运的,因为时刻被提醒的罪行能够防止她再次犯错,也促使海斯特去行善,并弥补自己所犯的罪。最后,海斯特获得了心灵上的宁静和救赎,代表Adultery的A变成了Able或Angle。可以说,珠儿美丽天使般的形象是海斯特的救赎的化身,不仅给了她活下去的理由,更是她心灵上的救赎。

其次,珠儿反抗的性格可以解读为是海斯特愤怒的化身,是海斯特内在反抗的象征。珠儿不仅遗传了海斯特美丽的外貌,更遗传了其内在反抗精神。虽然,海斯特对于生活逆来顺受,但她的内心是充满强烈的反抗的。她勇敢地捍卫自己的爱情,在众人面前露出高傲的笑容并拒绝说出情夫的名字。此外,她虽然穿着朴素,但是她花很大的心思来打扮珠儿和自己身上的红字“A”。第二章是这样描述她的红“A”的:“人们马上看到了一个绣的非常华美的字母……这件很稀有的织物很需要功夫……它的品味超出了这个城镇所能容许的限度。”她特意买世上最好的布料给珠儿做衣服,把她打扮成一位公主形象,违反了清教教规所提倡的节俭精神,是对当时那些清教徒公开挑战的一种方式。由于一出生就贴上罪恶的标签,珠儿几乎是生活在一个被孤立的世界里,母亲是她的全部世界。海斯特的一举一动以及一些潜意识的思想影响着珠儿的性格以及思想。因此,珠儿对清教的蔑视和对周围世界的反抗在一定程度了反映了海斯特对社会以及清教的反抗。

再次,珠儿是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真爱的产物,其名字“pearl”和水声“purl”是同音异意,也象征着海斯特对爱情的美好蓝图:那就是像水一样细水长流。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海斯特选择继续留在这个耻辱之地饱受人们的冷嘲热讽,完全是出于对牧师的爱。[4](P79)第五章海斯特做针线活是这样描述的:“她不能离开,别的地方对她来说都很陌生,她知道自己的情人还在这里,她永远也无法离开他……虽然活着的时候没在一起,但是她深信死后会在一起的。”由此可见,她为了自己的情人,为了追寻自己的真爱,勇敢地承受着耻辱和痛苦。她的这种高尚的追爱精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作者的人文主义情怀。

综上所述,珠儿在小说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其形象也不是作家随意塑造的结果。她的存在看似与当时宗教环境和社会环境格格不入,但恰好是这个小精灵将文本巧妙地贯穿到一起,同时,在艺术结构和情节发展方面所起的作用更是不容忽视的。本文从分析她的形象入手,从而得出其中所蕴含的象征意义,也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对海斯特的了解以及作家本人对清教主义的一些思想和写作手法的认识。总之,珠儿这个充满魅力和耐人寻味的形象,并不是罪恶的产物。她是“活的红字”,标志着清教社会对人性的摧残和毒害,也象征着人类所追求美好事物及幸福所付出的代价。

总结

在小说中,霍桑借助珠儿这一形象,以客观冷静的笔调展示和批判了清教主义的虚伪残忍和对人性的压抑,呼吁人们去追逐幸福与自由。由于从小受清教思想的熏陶,他无法抛弃扎根于他脑海中的宗教教义,如原罪、预定论等;但另一方面,他深受人文主义思想者的影响,如梭罗,宣传人性的解放,于是他无法忍受清教的虚伪与残酷,对人类社会充满同情。因此,他在严厉批判了清教教规的同时,又肯定了人的价值和人性对爱、幸福的追求。在探索对人性的认识与理解人文主义或人道主义的路上,他成了一位孤独勇敢的探索者。正如埃默里·埃利奥特所说,“霍桑与其说是一个模棱两可的人物,还不如说是一个充满难以调和的矛盾的人物,他是温和的叛逆者,对于他那个时代的文学的和社会的信条,他又遵守;又嘲讽地破坏。”[5](P336)

注释:

[1]罗伯特·E·斯比勒,王长荣译:《美国文学的周期》,上海外语教社,1990年版,第64页。

[2]霍桑著,胡允桓译:《红字》,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版,1991年版。

[3]杨志宏:《自然人与社会人的冲突——我看霍桑的<红字>》,辽宁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1期,第89—91页。

[4]范琳琳:《复杂多面体——再议珠儿的象征意义》,新西部,2013年,第11期,第79页。

[5]埃默里·埃利奥特,朱伯通译:《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336页。

[6]纳撒尼尔·霍桑著,毛荣贵,焦亚萍译:《红字》,北京: 航空工业出版社,2005年版。文中所有引文均引自此文献,不再一一注明。

(卿丽园  湖南湘潭  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  411201)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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