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危机形态下我国保险业的风险防范对策
2015-05-18毛臻
毛臻
历次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对全球金融体系造成了冲击,尤其是保险市场,几大国际巨头纷纷垮台,我国保险业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本文着重分析了两次规模最大的金融危机对国际保险市场产生的影响及成因,通过借鉴危机应对的国际经验,从制度改革、监管力度、应急机制、产品创新四个方面对我国未来防范金融危机提出对策建议。
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保险业开始恢复发展;到90年代初,我国保险市场出现竞争并开始对外开放。与此同时,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国际化也在深入发展,国际金融危机频频爆发,对全球经济特别是金融市场产生了剧烈的冲击。全球爆发的一系列金融危机中演变为国际金融危机的就有7次,这些危机都以不同形态和不同程度影响着不同地区和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制度上的缺陷以及金融体系的脆弱性等原因致使其损失惨重。因此,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有助于正确认识自身发展的不足、正确识别金融危机并对危机进行防范,从而为我国金融市场尤其是保险行业化解未来风险奠定基础。
一、金融危机对国际保险市场的影响
金融危机的爆发造成了各发生国乃至世界其他关联国经济持续下滑,尤其是对金融体系的破坏,保险行业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回顾历次金融危机,危害最严重、破坏性最大的要属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动荡。因此,本文主要针对这两次最具国际规模的重大金融危机对保险市场所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
(一)亚洲金融危机对保险业的影响
1、对日本保险业的冲击
1997年因泰铢贬值引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迅速席卷亚洲,对亚洲金融局势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尤其是日本。根据SwissReSigma1997年的统计,日本在1995年的非寿险保费收入高达1268亿美元,占世界市场的14%,世界排名第二位;寿险保费收入高达5104亿美元,占世界寿险保费收入的40%以上,荣登世界寿险业榜首。然而,90年代以来,日本保费增长缓慢,尤其是1996年以后,出现了负增长的趋势(见表2)。
2000年,仅半年时间内日本就有四家影响较大的保险公司倒闭,对日本保险业造成了致命的冲击(见表3)。10月20日,负债总额超过4.5万亿日元的协荣生命保险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成为了规模最大的寿险公司破产案。
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日本保险业之所以受到如此重大的冲击,其原因主要以下几点:
第一,泡沫经济破灭。为防止经济下滑,日本实施了超低利率的金融缓和政策,从而逐步形成了泡沫经济。为维持自身竞争力,保险公司也投身于泡沫经济的投机洪流。到1990年,日本经济泡沫经济开始破灭,出现了股价暴跌和不动产危机,保险公司对外贷款坏账及不良资产急剧扩大,成为其破产的直接导火索。第二,保险公司管理不当,保险监管力度不足。在管理方面,日本许多保险公司(如日产生命保险公司等)缺乏自律,其责任准备金并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提取,而有关监管部门也未及时发现和解决这一问题,造成了后期的资金缺口,致使公司陷入困境。第三,国内遭遇信任危机。在金融危机影响过程中,日本政府对保险业实行了金融大爆炸改革方案①,以市场法则对其进行优胜劣汰。1997年,日产生命保险公司破产,广大民众对保险业产生信任危机,且其他几家大保险公司的接连倒闭加剧了社会的不安全感,各大公司的退保率逐渐上升,保费收入也出现了负增长现象。以上这些因素,都加大了金融危机对日本保险业的冲击力度,致使日本保险市场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危机。
2、对我国保险业的影响
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金融市场影响较大,而对内陆的影响较小。与日本保险业相比,我国保险业所受到的冲击明显较小。表4显示,从1998年到2002年,我国保费收入呈增长态势,根据统计报告,这一时期保费的增长速度不仅高于同期 GDP的增长速度,也高于世界保险业同期的平均增长水平。其中,我国保险业保费在2001、2002年的增长最为引人注目。在绝对额方面,分别同比增长513.6亿元和943.8亿元。在增速方面,分别同比增长32.2%、44.7%。1990—2000年世界保险业的平均增长速度为6%,其中发展最快的亚洲新兴保险市场1990~1998年的增速也未超过16%,可见,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保险业的影响很小,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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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金融危机对我国宏观经济影响较小。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发展,虽然90年代初发生了房地产过热等经济过热现象,但这种局面很快被扭转过来,我国经济形势一直保持稳定。在经济体制转轨之际,我国对保险等领域给予了较多的资金支持,而且当时保险公司还未开始商业化改革,因而金融危机并未波及我国保险市场。第二,我国保险资金的使用受到严格限制。我国保险资金投资主要在证券市场,而不能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这种限制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保险资金运营的安全性。第三,保险条款以及保险费率也受到了严格监管。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商业保险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金融监管部门制定。保险公司拟订的其他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金融监管部门备案”。在保险公司自律能力差、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我国对保险条款以及保险费率实行严格监管有其必要性。以上三个方面的状况与日本截然相反,我国保险业虽然也存在许多问题,但是在金融危机蔓延的环境下,由于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以及严格的国家管控制度,其所遭受的冲击几乎是微不足道的。
(二)美国次贷危机对保险业的影响
2007年,美国房地产市场泡沫破裂,引发了次贷危机及全球金融海啸,进而演变为二战后影响最大的金融危机。此次全球性金融海啸对全球经济增长格局、国际金融体系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尤其是美国金融市场,遭受了严重的创伤。
1、对美国保险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