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牲畜保险条款中不得设置绝对免赔条款
2015-05-19
农村百事通 2015年8期
财政部、农业部和保监会三部委前不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拟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设定农业保险条款时,保险金额应覆盖直接物化成本或饲养成本,种植业保险及能繁母猪、生猪、奶牛等按头(只)保险的大牲畜保险条款中不得设置绝对免赔条款。
种植业保险条款应根据农作物生长期间物化成本分布比例,科学合理设定不同生长期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当发生全部损失时,三大口粮作物苗期赔偿标准不得低于保险金额的40%。最后该《通知》强调,养殖业保险条款应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资料来源:新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