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华北乡村工业发达地区的农业转型①——以河北省高阳县为中心的考察
2015-05-12冯小红
冯小红
(邯郸学院 地方文化研究院,河北 邯郸 056005)
改革开放后华北乡村工业发达地区的农业转型①
——以河北省高阳县为中心的考察
冯小红
(邯郸学院 地方文化研究院,河北 邯郸 056005)
河北省高阳县是华北地区乡村工业较为发达的县份,改革开放后随着个体、私营纺织业的迅速发展,高阳县成为华北著名的“纺织之乡”。在“包干到户”实行初期,该县的农业产值虽然有所增长,但是这种增长是以农民大幅度增加田间有效劳动换来的,因而当时的农业仍处于“有增长而无发展”的过密型增长阶段。此后,民营纺织业的发展逐渐改变了农民家庭经济的收入格局,与乡村工业相关的收入大大超过农业收入。如此一来,农村劳动力从事农业的机会成本大幅度攀升,农民家庭在安排生产和生活时会优先保障乡村工业的需要。这在种情形下,高阳县农户的农业经营在21世纪初发生了重大转变:一小部分农户专营工商业,完全放弃农业经营,将土地转包出去;大部分农户自种全部或部分责任田,由于兼营工商业,其农业经营演变成一种高度资本化的小规模家庭农场;另有一小部分农户除自种责任田,还承包他人或集体土地,其农业经营演变成一种高度资本化商品化的小规模家庭农场。高阳县的农业形成了一种以高度资本化的小规模家庭农场为主,以高度资本化商品化的小规模家庭农场为辅的格局,并且这两种家庭农场都实现了农业的机械化,农业劳动生产率与实行“包干到户”头几年相比都有大幅度提高,因此高阳县的农业基本摆脱了“过密型增长”,实现了真正的“发展”。但是,高阳的土地流转率还非常低,离适度规模经营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在高阳,要推动土地流转和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需要当地政府引导大公司投资农业生产经营。
乡村工业发达地区;高阳;农业转型
近年来,随着“三农”问题研究的持续升温,学术界对改革开放后的农业开展了大量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其中,最引人注目者当属黄宗智等人有关当代农业的系列成果,这些成果以宏观研究为主,兼及某个区域或村庄的微观研究。就其微观研究而言,迄今为止,详细考察乡村工业发达区农业现状的文章尚不多见。有鉴于此,本书以华北著名的“纺织之乡”河北省高阳县为中心,集中探讨 21世纪初高阳县的农业转型,使有关当前农业经济微观研究的区域类型更为完整。
一、改革开放后高阳县乡村工业发展概况
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高阳县就成为华北著名的乡村织布工业区,曾引起国内外经济学界的关注。②1932年至1933年,由美国太平洋国际学会及资源调查委员会出资委托,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对高阳织布业进行了详细调查,并陆续发表了一批论著,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成果为吴知的《乡村织布工业的一个研究》(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刘半农1934年3月18日、19日在高阳考察了织布业,并将其考察日记编入《河北乡村视察印象记》(见千家驹编:《中国农村经济论文集》,中华书局1935年版)。改革开放后,高阳乡村的个体、私营纺织业迅速发展,高阳县先后被评为“纺织强县”、“纺织特色县”、“中国纺织基
① 本文研究的农业是狭义的农业,仅包括种植业。地县”、“中国毯业之乡”、“毛巾毛毯名城”。
改革开放以来,高阳县纺织业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3年至1991年,为民营织布业初兴阶段。在这一阶段中,民营织布业以家庭作坊和股份合作制小企业为主,主要生产条格布、被衬布、豆包布、包皮布、鞋里子布、提包里子布、蚊帐布、药纱布窗纱、渔网等国营大厂不想生产或不能生产的产品。第二阶段从1992年至2000年,为民营纺织业快速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中,高阳以毛线、毛呢产品为主的毛纺行业迅速崛起,出现了一批规模较大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同时,高阳的民营棉织业全部转向“三巾”产业,高阳县迅速成为华北最大的“三巾”类产品生产基地。①“三巾”原指毛巾、浴巾、枕巾,是高阳县毛巾厂对自己生产的巾被类产品的总称,最早出现于该厂给县政府的报告中。改革开放后,“三巾”一词被高阳县政府及相关企业广泛使用,代指该县生产的毛巾、毛巾被、浴巾、枕巾、童巾等巾被类产品。第三阶段从1999年至今,为民营纺织业调整提高阶段。在这一阶段中,毛毯行业兴起并迅速发展,最终替代毛纺行业,成为高阳县大型民营企业的主导行业。“三巾”行业发展迅猛,整体规模迅速攀升,并且在棉纺织产业链上增加了棉纺一个环节,印花(绣花)和染色环节也随之发展迅速,最终形成纺、织、印、染门类齐全的棉纺织产业链。到2010年,高阳县纺织业年产“三巾”产品35亿条、毛毯3000万条、毛线2.4万吨,分别占全国总产量的38.8%、24.7%和26%。[1]495
民营纺织业的发展吸纳了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力。据业内人士估计,到2007年高阳县的“三巾”织机达到40000架,纺织业各环节的从业人员不少于18万人,再加上荣仪、天羽、亚奥等10大毛毯厂以及三利、宏润等集团的工作人员,整个纺织业的从业人数至少可达23万人。而据高阳县统计局统计,当年高阳县的总人口为322753人,其中18岁至60岁之间的人口共212820人,即便全部投入青壮年劳力,也不能满足纺织业的需求。[2]3随着纺织业发展,高阳县的劳动力逐渐“稀缺”,导致纺织工人的平均工资逐年提高,据笔者调查,2008年的“三巾”产业,挡车工的年收入在25000元至40000元之间,修理工的年收入在40000元以上,辅助工种的年收入在15000元左右。
二、“包干到户”实行初期高阳的农业
河北省高阳县地处华北平原中部,境内无山地、丘陵。建国初,高阳县多盐碱地和旱地,农业生产条件较为恶劣。据统计,1949年全县有耕地561868亩,其中水田、水浇地仅有13135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3%。[3]1831962年全县尚有盐碱地381029亩,占全部耕地的74.8%。[3]188经过多年改造,高阳的农业生产条件逐渐好转。到80年代中期,盐碱地基本消失。并且随着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水浇地面积逐年扩大,1990年、2000年、2010年水浇地面积占全部耕地面积的比例分别上升到65.6%、86.3%、90.4%。②1990年的数据见高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高阳县志》第186页,2000年和2010年的数据见高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续高阳县志》(未刊稿)第423页。
从1981年4月起,高阳县开始推行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大包干”又称“包干到户”,即以农户为单位承包土地,由农户自行安排生产活动,产品除向国家缴纳农业税以及向集体缴纳提留外,完全归承包者所有。用农民的话说就是“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种责任制形式颇受当地农民欢迎,1981年秋前形成高潮,到年底全面推开。截止到1982年底,全县1652个生产队中有1646个生产队实行了包干到户。[4]1-584-6
“大包干”的实质是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高阳,改革开放后平分土地一共进行过两次。第一次就是在1982年至 1983年推行“包干到户”期间,这次分地是以生产队为基本单位展开的。由于各生产队土地和人口的比例不同,全县各村各队的人均土地分配量也有所差别,总的来看大致在1亩至2.5亩之间,5口之家的经营面积大致在5亩至13亩之间。并且由于各块土地的土质好坏、离村远近及是否水浇地等基本条件的差别,首次平分土地时,生产队一般都将其各块土地按人口平均分割,再按每户人口数分配给各农户,致使每家农户经营的地片过于零碎。这种分配方法充分体现了公平原则,也不妨碍手工劳动和精耕细作,但不利于农业机械化。第二次分地是在1988年至1989年之间。此次分地的目的在于调并过分零散的地块,推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县委、县政府推出三种调并办法:一、在非农产业从业人员达到60%以上,产值占总产值70%以上的村庄,可试行“双田制”(口粮田、承包田)和三田制(口粮田、承包田、开发田),留出适当口粮田,其余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二、人均耕地较多,生产条件较差的村庄,可将边远次地承包给种田大户;三、原承包土地过于零散的,可统一调并地块,可以自愿对换或转让。[5]1-630-6到1990年,全县180个自然村全部完成第二次分地,其中有61个村庄推行了三田制,44个村庄推行了双田制,75个村庄调并了地块。[1]183第二次分地基本解决了地块零碎的问题,为农业迈向机械化和现代化创造了条件。
表1 1983年至1991年高阳县历年农业产值表
由表1可知,“包干到户”实行初期,高阳县的农业产值总体上呈增长趋势。其中增长速度最快的是1984年,涨幅超过70%。1984年高阳县农业产值的迅速增长以及续后几年的缓慢增长,主要是推行“大包干”的结果。尽管在“包干到户”之下土地在名义上仍为集体所有,早年的研究多将之视作在集体经济层面的合作制经济,但实际上它是中国农村生产关系的深刻变革,是对两千多年来中国农村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积极因素的充分发挥。推行“大包干”后,在农业生产技术没有显著进步的情形下,农民家庭增加了有效劳动投入,致使农业精耕细作水平大幅度提高,从而提高了粮食产量。1981年高阳县粮、棉单产分别只有135斤/亩和69斤/亩;1983年粮、棉单产分别提高到205斤/亩和231斤/亩,增长率达52%和235%。①分别见1981年和1983年《高阳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笔者在青少年时代亲眼目睹和亲身参加农业劳动,春种秋收之间,从平整土地、播种、间苗、补苗,到浇水、施肥、除草,再到收割,几乎每一天农民都起早贪黑,用锄、锨、镐、镰等传统手工工具,不辞辛苦地在田间劳作。如笔者一样的青少年学生在课余时间和假期都要下地,协助家长干农活儿。在这种情形下,虽然高阳的农业亩产量和总产值都有所增加,但是这种增加是靠大幅度增加田间劳动换来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没有显著提高,因而此时的农业仍处于黄宗智所说的“有增长而无发展”的过密型增长阶段。②恰亚诺夫在《农民经济组织》(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一书中指出:在人口过剩地区,家庭农场常常增加单位土地面积上的劳动和资本,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虽然它也会增加农业总收入,但必定会降低单位劳动的报酬。黄宗智提出的“过密型增长”,其本意当与恰亚诺夫的描述一致,也是表述特定区域农业总产量或总收入增长,但劳动生产率下降的现象。但他引入了经济学中的“边际报酬”概念,把本来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正如赵冈在《过密型生产模式的提法错了吗?》(《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4年第2期)一文中所说:“黄宗智犯了一个毛病,也是学院派学者常爱犯的毛病:把简单明了的事实冠以迷惑性的新名词,结果扰乱了读者的思路与注意力。”
三、农业和乡村工业在农民家庭经济中地位的消长
1984年至2007年高阳县农户收入结构表显示(见表2),从20世纪80年代到21世纪初,农业收入在农民家庭收入中所占的份额逐渐从 45%下降到 20%,而与乡村工业相关的收入在农民家庭收入中所占份额则逐渐从20%上升到50%。农业和乡村工业在农户家庭经济中的地位悄然发生了逆转。从世纪之交前两年开始,以纺织业为主的乡村工业已经成为农民家庭经济的支柱产业,农业则退居到次要地位,其对于乡村工业的机会成本大大增加。这样以来,农民在安排家庭生产和生活时会优先满足乡村工业的需要,在乡村工业优先的情形下农业经营方式悄然发生了重大转变。
说明:(1)1984年的数据是根据3个农经点30户的调查资料整理而得;1985年至1993年的数据是根据5个农经点50户的调查资料整理而得;1994年至2007年的数据是根据10个村100户的调查资料整理而得。(2)2005年至2007年所用数据为纯收入数据,其余年份所用数据均为总收入数据,(3)农业收入指的是种植业收入;(3)与乡村工业相关的收入包括从本地企业获得的工资收入、家庭经营收入中的工业收入、手工业收入、交通运输业收入以及财产性收入中的股息和红利收入。
四、21世纪初的农业转型
表2 1984年至2007年高阳县农户收入结构表
到21世纪初,随着乡村工业的发展,一小部分农户专营工商业,完全放弃农业经营,将土地转包出去;大部分农户自种全部或部分责任田,由于兼营工商业,其农业经营演变成一种高度资本化的小规模家庭农场;另有一小部分农户除自种责任田,还承包他人或集体土地,其农业经营演变成一种高度资本化商品化的小规模家庭农场。
(一)专营工商业的农户——土地流转
笔者2008年调查了南圈头村65家农户的农业经营状况。在这65家农户中,有18家不再经营农业,而将土地全部转包给他人。转包收入根据地块面积、是否水浇地以及“地主”与承包者之间的关系,自每亩300元至600元不等。
这18家农户中,有3家在南圈头村工业小区开办毛巾厂,其中1家有织机98架,1家有织机36架,1家有织机24架,全家人都投入工厂的经营管理。有8家在自己家中开办织毛巾的家庭工场,织机都在6台以上,雇用挡车工,全家人除从事工场的经营管理外,有些家庭成员还从事修机或整经;其中3家还在商贸城租赁门市,从事毛巾批发业务,专门有1名家人在门市经商。有3家织窗纱,每家有织机3台,不雇工,全家人都投入生产和经营管理之中。有2家在外地城市从事高阳纺织品批发生意。有2家属于打工家庭,所有家庭成员都在附近的毛巾企业打工,从事的工种有挡车工、机修工、整经工等。
这18家农户之所以不再种地,乃在于他们从事工商业的收入远比种地大得多。按2007年的行情,每架毛巾织机全年净收入3万到6万元不等,这里取其中间值4万元,3家工厂分别收入294万元、144万元和96万元,8家织毛巾家庭工场收入都在24万元以上。窗纱织机全年净收入约3万到4万元之间,3家织窗纱的家庭工场收入都在10万元左右。打工家庭,挡车工、机修工、整经工的全年工资分别在20000元,40000元、20000元上下,两家收入都在5万元以上。相比之下,种地每亩净收入不超过1000元,以每家5亩计,全年净收入不超过5000元。种地收入与工商业收入相比,简直可以忽略不计。
高阳180个自然村中,每个村中都有部分农户专营工商业或打工,而将全部或部分土地转包他人。据统计,到2009年,高阳全县土地经营权有偿流转面积37883.5亩,占总面积的8.5%,涉及农民2622户,占总户数的3.7%。①高阳县土地流转的统计数据是汇总各乡镇上报数据所得,而各乡镇上报数据则是汇总各村上报数据所得。据笔者了解,各村都存在一定数量的瞒报,主要涉及耕地的非法占用。估计真实数据比统计数据要大一些。
(二)自种全部或部分责任田的农户——高度资本化的小规模家庭农场
自种全部或部分责任田的农户是高阳农村家庭的主体,他们经营的高度资本化的小规模家庭农场是 21世纪初高阳农业转型的主流。由于这种家庭都兼营工商业,与“包干到户”实行头几年的小规模家庭农场相比,21世纪初的小规模家庭农场主要出现了以下几种变化:
其一,种植结构趋向简单化。
“包干到户”实行头几年的小规模家庭农场种植结构较为复杂,一般既种植粮食作物,又种植经济作物。粮食作物中,夏粮主要种植小麦,秋粮则玉米、谷子、大豆、花生、绿豆、红薯等种类都要种一些。经济作物一般种植棉花。
21世纪初的小规模家庭农场一般不再种植经济作物棉花,只种植粮食作物,夏粮主要种植冬小麦,秋粮主要种植玉米。甚至有些家庭农场每年只种一季玉米。在笔者所调查的南圈头村 65家农户中,属于本类家庭农场者共35家,其中30家夏粮种植冬小麦,秋粮种植玉米;有5家只种一季玉米。
表3 1991年至2010年高阳县主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一览表 单位:亩
表3显示,从1991年至2008年,夏粮冬小麦的种植面积呈下降之势;秋粮中除玉米种植面积呈增长之势外,其余秋粮总体上均呈下降之势,其中谷子、高粱的种植面积在2006年下降为0,大豆、红薯的面积也少得不成规模。高阳县各种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变化趋势与前述小规模家庭农场种植结构简单化的趋势是一致的。
高阳县小规模家庭农场种植结构趋于简单化的根本目的在于简化田间管理,节约劳力。相比较而言,粮食作物要比经济作物管理简单,投入的劳力少。在粮食作物中,小麦、玉米的管理比谷子、大豆、红薯、花生、绿豆简单,投入的劳力少。
其二,以资本替代劳动
如前所述,“包干到户”实行头几年,高阳县小规模的家庭农场几乎完全处于手工阶段,仍然属于旧农业范畴。旧农业最耗劳力和工时的莫过于除草环节和农忙季节。以种植玉米为例,在玉米生长初期,至少要除三、四遍草。一个整劳力用锄头一天至多锄1.5亩地,假如1家有8亩地,两个整劳力累死累活地锄一遍草至少需要3个劳动日,锄三遍草就需要9个劳动日。高阳县的粮食作物以一年两熟为主,每年有麦收和秋收两个农忙季节。麦收一般在农历5月,主要任务是收割冬小麦和种植玉米、谷子等。在旧农业中,用镰刀割麦子是一项重体力活儿,一个整劳力一天能割半亩地就不错了,假如1家5口人10亩地,全家齐上阵按2个整劳力2个半劳力计算,至少要耗费7个劳动日才能割完。麦子收割后还要打麦(在高阳俗称打场),至少还要耗费2个劳动日。接着种植秋粮一般要经过洇地、耕地、整地、播种等环节,还要耗时七、八天。整体算下来,一个麦收快则 20几天,慢则1个月。秋收一般在农历八月,主要任务是收割玉米、谷子等秋粮和种植冬小麦。玉米的收割分掰棒子、刨棒子秸、剥棒子皮等步骤,也是一项重体力活儿,假如1家5口人8亩地,全家齐上阵一天至多能收1亩地,8亩地至少需要耗费八、九天。接着种植冬小麦一般要经过洇地、耕地、整地、播种、起垄等环节,还要耗费七、八天。整体算下来,秋收也得需要20多天到1个月。
21世纪初高阳的小规模家庭农场不再使用锄头除草,而代之以除草剂,一茬玉米在生长初期只需集中喷洒一次除草剂即可,10亩地只需1个整劳力半天时间就能完成,每亩投资约20元。麦收也不再使用镰刀割麦,而代之以使用联合收割机,10亩地只需1个多小时就能割完,每亩收割费约30元。麦子割完之后,也不再洇地、耕地、整地,而是直接用玉米播种机播种,每亩播种费约需30元。紧接着给玉米地浇一遍水,每亩约需电费15元。到这里整个麦收的过程就完成了,总共需要三、四天时间。秋收也普遍使用玉米联合收割机,一边出剥了皮的玉米,一边对秸秆进行初次粉碎,10亩地2个多小时即可收完,每亩地收割费约需80元。再使用秸秆粉碎机将全部秸秆粉碎一遍,每亩约需40元。接着,使用大型刨地机将土地刨两遍,每亩约需50元。最后,用播种机播撒小麦种子,每亩约需30元。至此,整个秋收过程就完成了,总共需要五、六天时间。
从表面上看,与旧农业相比,21世纪初高阳小规模家庭农场在机械化水平和农业技术水平上有大幅度提高。实质上,这种提高是一种以资本替代劳动的过程。与旧农业相比,21世纪初的小规模家庭农场资本投入大量增加,以10亩地计,新增的除草剂、麦收、秋收费用共约3000元,而投入的有效劳动时间却只有不到10天,比旧农业减少60多天。
其三,农业劳动力趋向老龄化和兼业化
与以资本替代劳动互为因果的是农业劳动力的老龄化和兼业化。高阳农民家庭的青壮年劳力优先投入工商业,家中只有无力从事工商业的老年人专门经营农业,或由壮年劳力抽空兼营农业。农民家庭这种劳力分配状况推动了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开启了以资本替代劳动的进程。而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以资本替代劳动进程的开启,不仅大大缩短了农业的有效劳动时间,而且极大地降低了农业的劳动强度,使得主要从事工商业的壮年劳力在不耽搁工商业的前提下兼职经营农业成为可能,使得在家留守的老年人从容应付农业劳动成为可能。
根据笔者2008年对南圈头村35家本类家庭农场农业主劳力年龄分配情况的调查结果(见表4)可知,南圈头村35户农家从事农业的主劳力都在40岁以上,其中50岁以上者占全部主劳力的71.4%,老龄化的趋势非常明显。并且在这37名农业主劳力中,兼营工商业者共15名,占总人数的比例达到45.7%。
根据笔者调查,这35家农户18岁至40岁的男女劳力除4人上大学之外,其余33人都从事纺织业。这33人中,有13人自己经营家庭工厂,其中3人的家庭工厂规模较大,专事经营管理,其余12人的家庭工厂规模较小,他们既从事经营活动,又亲自上机织布;有20人在他人的织布厂打工,其中16人是挡车工,2人修理机器,2人整经。总体上看,40岁以下的劳力从事的都是织布的主要工序,收入较高,却无暇顾及农业。①高阳的织布工厂挡车工一般两班倒,每班每天工作12小时,收入每人每年可达30000元以上;修理机器者在高阳被称为“师傅”,需要全天候在厂里,收入每人每年可达5万元以上;整经者前一天要准备出第二天使用的经线,其工作时间视熟练程度而定,每人的年收入与挡车工持平。40岁至49岁的12人中,有3名男劳力用农用运输车从事小批量布、线运输,1人经营小百货店,2人常年卖豆腐,2名妇女在纺织厂砸边儿,他们在从事工商业之余,有时间兼营农业;余者4人为妇女,在家照顾孩子和做家务。50岁至54岁的8人中,4名男劳力在纺织厂打杂儿,有时间兼营农业;余者4人为妇女,在家照顾孩子和做家务。55岁至59岁的13人中,1名男劳力用农用运输车从事小批量布、线运输,3人在工厂打杂,有时间兼营农业;余者均为留守老人。60岁以上的4人均为留守老人。
其四,秋粮的商品化程度大幅度提高
实行“大包干”头几年,高阳家庭农场所产粮食的绝大部分都被农户作为口粮消耗掉,或者说绝大部分粮食被农户用以解决自家的温饱问题,粮食的商品化率多数年份都在15% 以下,处于较低的水平(见表5)。
表4 南圈头村35家农户农业主劳力年龄分配表
说明:(1)1984年的数据是根据3个农经点30户的调查资料整理而得;1985年至1989年的数据是根据5个农经点50户的调查资料整理而得。(2)1984年和1985年只有粮食产值数据,没有产量数据。
由上文可知,21世纪初小规模家庭农场主要生产小麦和玉米两种农作物。由于高阳人平日的主食以白面面食(面条、大饼、馒头)为主,因此农民家庭农场所产小麦每年要作为口粮被大量消耗掉,致使夏粮小麦的商品化率仍然较低,多数年份在20%以下。秋粮玉米的情形则相反,由于农民饮食结构的改善,玉米面主要用来熬粥,间或作为辅助主食(窝头、饼子),因此其消耗量较低,商品化率较高,大部分年份都在50%以上,有的年份高达70%以上。
表5 20世纪80年代高阳农户粮食商品化程度表
表6 21世纪初高阳农户小麦、玉米商品化程度表
其五,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农业实现了真正的“发展”。
上文指出,实行“包干到户”头几年,农业生产尚处于“过密型增长”阶段。在这里我们测算一下当时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以五口之家2个主劳力10亩地为例,假如10亩地都是一年两熟,夏粮种植冬小麦,秋粮种植玉米。当时小型家庭农场投入田间的有效劳动时间:麦收、秋收在20天至30天之间,我们取其中间值25天,夏、秋两个农忙季节共需50天;给玉米锄三遍草需要9天;冬小麦浇三遍水,玉米浇两遍水,因第一次分地地块零碎,浇一遍水至少需3天,浇水共需15天;平日的零星农活儿再加上9天,上述各项工作共消耗有效劳动时间80天,两个劳力合计为160天。1984年至1986年小麦平均亩产量为251斤,平均亩产值为43.25元;玉米平均亩产量为320斤,平均亩产值为36.10元。①小麦、玉米的平均亩产量和产值是将1984年至1986年《高阳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中小麦、玉米产量、产值分别加总,再除以三年的种植亩数之和所得,其中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10亩地粮食产量合计5170斤,产值合计793.5元。则实行“包干到户”初期小型家庭农场的劳动生产率为32.3斤/天或5.0元/天。
21世纪初,该小型家庭农场投入田间的有效劳动时间:麦收4天,秋收6天,夏、秋两个农忙季节共需10天;给玉米喷洒除草剂0.5天;因第二次分地地块有所整并,浇一遍水缩短为2天,浇水共需10天;平日的零星农活儿再加上9天,上述各项工作共消耗有效劳动时间30天,且投入1个整劳力即可应付。2005年至2007年小麦平均亩产量为715.6斤,平均亩产值为129.51元;玉米平均亩产量为802斤,平均亩产值为118.21元。②小麦、玉米的平均亩产量和产值是将2005年至2007年《高阳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中小麦、玉米产量、产值分别加总,再除以三年的种植亩数之和所得,其中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10亩地粮食产量合计15176斤,产值合计2477.2元。则21世纪初小型家庭农场的劳动生产率为505.9斤/天或82.6元/天。按产量计算,21世纪初小型家庭农场的劳动生产率比实行“包干到户”初期提高了14.7倍;按产值计算,21世纪初小型家庭农场的劳动生产率比实行“包干到户”初期提高了15.5倍。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使得小型家庭农场已经摆脱了“过密型增长”,实现了真正的“发展”。
(三)额外承包土地的农户——高度资本化商品化的小规模家庭农场
笔者2008年在南圈头村调研时,根据村委会介绍,了解到该村2007年额外承包土地的农户共12家,随即笔者对这12家农户进行了采访。
表7 2007年高阳县南圈头村额外包地农户农业经营情况表
(1)玉米产量均按1300斤/亩计算,玉米单价均按0.7元计算;棉花产量均按500斤/亩计算,棉花单价均按3.0元/斤计算。“是否兼职”一栏指的是家庭其他成员是否从事其他工作。(2)每亩玉米产值:1300*0.7=910元。每亩玉米成本:播种20元;籽种5元多1斤,每亩5至6斤,30元;浇水15元1水,浇两水共30元;间苗15元;化肥126元;农药10元,合计 231元。每亩净产值:910—231=679元。(3)每亩棉花产值:500*3.0=1500元。每亩棉花成本:耕地40元;播种25元;地膜35元;籽种80元;化肥200元;浇水30元;农药100元;雇佣短工摘棉花100元,合计610元。每亩净产值:1500—610=890元。
表7显示,额外承包土地农户经营土地的面积自7亩至50亩不等,12家农户,只有4家经营面积在10亩及10亩以上,其余8家都在10亩以下,总体上看仍全部属于小规模家庭农场。从事农业的主劳力共17人,其中50岁以上者9人,40岁至49岁6人;在12家农户中,只有两户包地较多的农户共4名劳力专营农业,其余10户包地较少的农户共 13名劳力都兼营农业和工商业。与自种全部或部分责任田的农户相类似,农业劳动力也呈现出老龄化和兼业化现象。除此之外,此种家庭农场耕地、播种也都使用大型机械,种植的品种都是抗虫高产棉种,普遍使用除草剂、催花剂等农药,农业装备和技术水平也有大幅度提高,在以资本替代劳动方面与自种全部或部分责任田的家庭农场并无二致。
此种家庭农场与自种全部或部分责任田的家庭农场最主要的区别有三点:第一点,种植结构不同。此种家庭农场比较注重农业经济效益,所承包土地全部用于种植效益较高的经济作物棉花。第二点,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不同。此种家庭农场所产棉花几乎全部投放市场,农产品商品化率几乎达到100%。第三点,三个植棉面积在20亩以上的大户在棉花收获季节均需雇佣短工摘棉花。
与实行“包干到户”头几年相比,此种家庭农场的劳动生产率也有了大幅度提高。以五口之家 2个劳力 10亩地为例。20世纪80年代初植棉投入的有效劳动时间:耕地2天,播种2天,耪地4遍需15天,整枝50天,喷洒农药6遍需6天,摘棉花3天1遍,摘4遍共需12天,平日的杂活儿再算上3天。各项工作共消耗有效劳动时间90天,2个劳力共消耗180天。1984年至1986年平均亩产籽棉283.1斤,平均每亩产值为160.08元。①籽棉的平均亩产量和产值是将1984年至1986年《高阳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中籽棉产量、产值分别加总,再除以三年的种植亩数之和所得,其中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10亩棉田产籽棉2831斤,产值为1600.8元。则当时植棉的劳动生产率为13.2斤/天或8.9元/天。
21世纪初,该小型农场植棉投入的有效劳动时间:因地块调并,耕地1天,播种1天;喷洒除草剂一遍需1天;喷洒缩节胺两遍需2天;品种均为抗虫棉,只需喷洒农药一遍,需1天;喷洒催花剂一遍需1天;摘棉花3天1遍,摘4遍共需12天;平日杂活儿在算上3天。各项工作共消耗有效劳动时间22天,2个劳力共消耗44天。2005年至2007年平均亩产籽棉451斤,平均每亩产值为276.2元。②籽棉的平均亩产量和产值是将2005年至2007年《高阳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中籽棉产量、产值分别加总,再除以三年的种植亩数之和所得,其中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10亩棉田产籽棉4510斤,产值为2762元。则21世纪初植棉的劳动生产率为102.5斤/天或62.8元/天。按产量计算,21世纪初植棉的劳动生产率比实行“包干到户”初期提高了6.8倍;按产值计算,21世纪初植棉的劳动生产率比实行“包干到户”初期提高了6.1倍。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也使植棉的小规模家庭农场摆脱了“过密型增长”,实现了真正的“发展”。
黄宗智称中国的粮食种植业为“旧农业”,认为它仍是旧式种植,是过密化的农业。[6]7黄氏的研究是基于全国统计资料开展的,其结论也是针对我国粮食种植业的一般情形而言的。但本文研究的河北省高阳县,作为一个华北典型的乡村工业发达区,其粮食种植业已经摆脱了过密化,实现了真正的“发展”。使高阳县的农业实现现代化和真正“发展”的根本动力不在于农业本身,而在于乡村工业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正是乡村工业的发展,使得农民家庭的劳动力从事工商业的收入大幅度提高,从而大大提高了他们从事农业的机会成本,催生出农业的机械化。有不少学者认为土地的规模经营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③江苏农业现代化实验区领导小组:《江苏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实验与启示》,《中国农村经济》1994年第11期;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从小规模均田制走向适度规模经营》,《中国农村经济》1994年第11期;吴豪、苗玉红、江辉等《健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下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中国农学通报》2004年第12期,等等。2014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从政策上引导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以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与过去相比,高阳的小规模家庭农场虽然摆脱了“过密型增长”,实现了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和真正的“发展”,但是与大规模的农场相比,这种小规模家庭农场存在投入高、能耗高、收益差的缺陷,因此,适度规模经营仍然是高阳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但是,从现在的情形看,任凭高阳的农村经济自发发展下去,还不能在短时期内实现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当地政府主动出面引导企业向农业生产投资,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支持。对于农民而言,只要公司给出的承包价格等于或高于土地收益,他们很可能就会主动将土地的经营权让度给公司。笔者在高阳采访的过程中发现当地企业家关注的还是纺织业,还没有发现哪个大公司有意向农业方面投资,因而在高阳实现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关键在于得有有一定实力的公司去主动运作。
[1]高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续高阳县志[M]. 未刊稿.
[2]高阳县统计局. 高阳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二〇〇七)[M].
[3]高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高阳县志[M]. 北京:方志出版社,1999.
[4]高阳县基本情况(附一九八三年国民经济重要指标设想)[Z]. 高阳县档案馆,1982.
[5]《中共高阳县委高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意见[Z]. 高阳县档案馆,1998.
[6]黄宗智. 中国隐性的农业革命[M]//中国乡村研究:第8辑. 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0.
F329
A
1673-2030(2015)03-0109-09
2015-09-0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阳纺织业百年历程及乡村社会变迁”(项目批准号:13YJA7700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冯小红(1970—),男,河北高阳人,邯郸学院地方文化研究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贾建钢 校对:朱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