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开发研究
2015-05-11钟承斌
■钟承斌
在我国贫困地区脱贫的过程中,普遍面临缺资金、缺劳力、缺技术等障碍。而金融作为筹措资金的重要媒介,在脱贫致富中一直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输血机”角色,其中1984年,国家开始发放扶贫贷款,有效地解决了贫困地区缺乏发展资金的问题。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逐步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政策性、公益性”的金融扶贫体制难以为继,并随之发生变革。如何填补政策性扶贫金融逐步淡化后的市场空白?如何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促进金融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答案就在于“市场化”,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就很好地体现了“市场化的双赢扶贫模式”,赣州已通过金融支持脐橙、家具、茶叶等产业发展取得良好的扶贫效果,并依托深厚的扶贫产业基础进一步验证这种模式的巨大潜力。
一、政策性金融扶贫发展历程与发展瓶颈
(一)我国金融扶贫体制改革历程。1984年,国家设立了信贷扶贫制度,1985年,农业银行增设“扶贫贷款”会计科目,我国开启了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扶贫历程。1994年,我国扶贫贷款发放主体从农业银行转向农业发展银行,1998年又划转回农业银行。进入21世纪,国家进一步明确扶贫贷款发放方式和贴息方式,2004年开展“到户贷款”和“项目贷款”改革试点。2008年,我国全面改革扶贫贷款管理体制,扶贫贷款的发放由任何愿意参与扶贫工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承贷,中央继续保留扶贫贷款财政贴息预算资金规模,金融扶贫也由此进入金融机构自主参与、自负盈亏的市场化、多元化阶段。
(二)政策性金融扶贫曾经为赣州扶贫开发作出积极贡献。赣南是著名的革命老区,为近代中国革命作出了极大的贡献和牺牲,建国以后,由于现实和历史原因,很大一部分区域处于较为贫困的状态。1985年,赣州市农业银行系统开始发放带有扶持贫困农户性质的 “老区特困乡承包户贷款”,1985~1993年累计发放小额扶贫信贷2.19亿元,占同期农村贷款的35%左右。1994~2000年,随着扶贫贷款发放主体的更替变化,赣州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两家机构累计发放扶贫贷款7.12亿元,占同期农村贷款的比例为30%左右①曾省晖(2012)将赣南金融参与扶贫开发分为起步探索(1985~1993)、变迁发展(1994~2000)、改革完善(2001~2007)、多元化金融扶贫(2008~)四个阶段。。2001~2007年,按照国家的改革要求,赣州逐步开展“到户贷款”和“项目贷款”改革试点,扶贫贷款总量不断上升,达到10亿元左右。2008年,随着国家扶贫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及农业银行股改上市不断推进,赣州农业银行停止发放扶贫贴息贷款,2010年该行扶贫贴息贷款余额降至0.06亿元。2011~2013年,赣州市共发放扶贫贴息贷款56820万元,其中到户贷款24954万元,占43.92%;项目贷款31866万元,占56.08%;三年共计贴息2141万元,其中到户贷款贴息1185万元,占55.35%;项目贷款956万元,占44.65%。
(三)当前政策性金融扶贫面临“难普惠、欠精准”两大瓶颈。首先面临的问题是难以发挥“普惠”效应。2011~2013年,赣州市共发放扶贫贴息贷款5.68亿元,占涉农贷款的比例仅为0.1%~0.2%,覆盖面极其有限,而同期仅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贷款需求就达90亿元,再加上贫困区域道路、交通、农田、水利、村民创业等各种扶贫信贷资金需求,扶贫贴息贷款杯水车薪;并且当前赣州扶贫项目贷款贴息比例为每100万元3万元,比例为3%,到户贷款贴息资金是每1万元贷款1年贴息500元,比例为5%,扣除贴息后贷款利率仍然达到5%~6%,加上申请程序繁琐、申请时间较长,造成政策性金融扶贫“既不普,也不惠”。第二个瓶颈是无法确保扶贫的精准性。目前,赣州政策性金融扶贫采取对已经获得贷款的贫困村民和扶贫企业进行贴息的方式开展,虽然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贴息效率并确保扶贫贷款的安全性,但这种方式无法真正帮助编制在册的贫困人员,特别是那些既无法享受“五保”、“低保”等政策性无偿扶持,又达不到贷款门槛的贫困村民,这部分村民是扶贫开发的夹心层,也是扶贫开发的重点、难点所在。
二、市场化产业扶贫成为金融参与的重要切入点
(一)金融与扶贫产业的结合有其必然性。政策性金融扶贫的单边性无法充分调动贫困人员脱贫致富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也难以充分调动参与机构的积极性,从而导致政策性金融扶贫本身的相对低效性;再加上政策性扶贫金融实施力度的逐步弱化和扶贫形势的不断变化,金融扶贫一度面临缺乏导向、缺乏动力、缺乏抓手的窘境,金融与产业扶贫的结合,逐渐成为新形势下金融参与扶贫的必然选择。首先,金融与扶贫产业的结合,体现了真正的市场化双赢扶贫,通过市场这只“无形之手”,引导金融机构找准支持对象,促使支持对象把握正确的产业发展方向,扶贫产业的发展同时又为金融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从而实现市场化双赢;同时,金融与扶贫产业结合,扶贫更具导向性和系统性,扶贫产业一般具有较为广阔的区域覆盖或较为完整的产业链,金融与扶贫产业的结合能够实现扶贫由点式向面式、立体式的全面提升;并且,金融与扶贫产业结合,扶贫效果更具可持续性,由于具有深厚的产业背景,贫困村民脱贫效果更加牢固,返贫几率大大降低。
(二)赣州市具有非常深厚的扶贫产业基础。赣州幅员广阔,自然资源丰富,气候、地质条件优良,种植、养殖、加工、旅游等特色扶贫产业众多,部分产业尚处于早期培育、快速成长阶段,如烟叶、金银花茶、油茶、高山蔬菜等产业,也有部分产业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并初步建立起生产、加工、推广、销售及配套一系列完整产业链,如赣南脐橙、南康家具、大余花卉、瑞金红色旅游等。同时,赣州作为赣、粤、闽、湘四省通衢之地,还具有得天独厚的交通优势、信息优势和市场优势,如果能与金融实现深度有机结合,扶贫产业的脱贫带动前景不可估量。
表1 赣州市主要扶贫产业发展情况表(不含脐橙和家具)
(三)金融支持脐橙产业带动贫困村民脱贫致富。赣州脐橙种植已有40多年历史,近十几年来,赣州各金融部门和机构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充分发挥涉农金融机构网点多、人员多的优势,大力实施果权抵押、小额农贷、大额农贷等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同时扎实开展脐橙保险试点工作,对脐橙产业发展实施全方位的金融支持,2013年末全市脐橙产业贷款余额达到34.06亿元,比年初增长22.07%,近两年平均增速高达48.99%。脐橙产业也逐渐发展成为赣州的重点扶贫产业之一,2013年赣州市脐橙种植面积达174万亩,脐橙总产量150万吨,比上年增长20%,脐橙鲜果产值约为40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约为2.4%;脐橙产业使25万户果农受益,果农人均果业纯收入5800元,有效带动贫困农民实现脱贫致富;全市脐橙产业总产值约80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4.8%。
(四)“鲁班贷”支持南康区家具产业带动农民洗脚上岸。作为典型的资源缺乏型贫困区域,南康区的扶贫开发更多地依靠加工、贸易类型产业带动,如家具、食品、服装等产业,特别是家具产业,扶贫开发带动作用尤其明显,这其中,以“鲁班贷”为主要手段的金融支持功不可没。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南康城市信用社开始推出 “个体工商户贷款产品”,成为“鲁班贷”的雏形;2007年以后,“鲁班贷”系列信贷产品日趋成熟,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灵活运用抵押、质押、混合担保、联保、互保、信用担保等方式,打造了各具特色的14款信贷产品,对家具研发、生产、推广、销售及配套各个环节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支持。2013年,南康以“鲁班贷”系列信贷产品为主体的家具产业贷款新增14.51亿元,占新增贷款总额的33.05%;年末家具产业贷款总余额为30.67亿元,占全部贷款的比例达到19.73%。2013年,南康家具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43亿元,上缴税收近4000万元,年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的家具企业近300家,获得中国驰名商标3个,省著名商标47个,赣州市知名商标97个,江西名牌产品16个,2013年,南康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全国实木家具知名品牌示范区”称号,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家具产业集群”,直接带动就业人员30万人以上,成为南康的“富民产业”、“民生产业”。
三、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开发面临诸多挑战
(一)扶贫产业的风险抵御能力尚待提高。目前,赣州的扶贫产业大多为种植、养殖、初级加工等类型产业,抵御自然气候、病害、虫害的能力较弱。如脐橙各个生长阶段对雨水、阳光要求较高,3、4月份开花授粉期要避免雨水过于密集,8、9月份成长期要求充足的水分,10、11月份成熟期对阳光要求较高;养猪产业对于防瘟、防病要求较高,瘟疫病害对养殖户造成的损失十分巨大,甚至是毁灭性打击。并且,从事扶贫产业的个人和企业负责人,对市场的把握能力不强,特别是面对市场中的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有限,由此给企业和个人经营带来极大的风险,如2009年的脐橙“果贱伤农”事件、2013年的甜柚局部滞销等。再加上部分扶贫产业从业者缺乏诚信经营意识,在生产销售中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给扶贫产业带来极大影响,甚至是灾难性打击,如2013年脐橙催熟、打蜡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赣州为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查,制止果农早采5起,对4个果品加工企业进行制裁,并销毁早采脐橙青果2万余斤。
(二)扶贫产业从业者抵押、担保障碍尚待破解。扶贫产业从业人员在申请贷款的时候,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抵押担保物品的缺乏。作为农民最主要财产的房屋、土地,目前尚未能作为合格的标准化抵押物,而担保一般需要公职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形势较为松散,担保效力尚显不足,农户信用贷款一般金额较低,难以满足扶贫产业规模化、深度化发展资金需求。而扶贫产业企业一般为小微企业,企业大部分资产为存货,房屋地产多位于偏远区域,抵押价值较低或根本无法抵押,如养猪大户为了避免复杂的人流带来的病害,猪舍一般建在较为偏远的山沟,猪舍的评估价值不高,加上交易流转困难,银行业金融机构普遍不接受其作为抵押资产,2013年大余县创新发放过一笔猪舍抵押贷款,但由于后期风险难以把控,创新模式无法有效推广。同时,扶贫产业企业经营大多具有周期性,如油茶加工企业大多在9~12月份生产经营,脐橙收储、加工、贸易企业大多在10月至次年2月开工经营,其他时间均处于歇业期,金融机构对企业的真实运营状况难以把控,对信贷资金的真正用途难以掌握,担保机构对此也较为慎重,因此扶贫产业企业面临担保、贷款“两难、两贵”的问题。
(三)金融支持扶贫产业发展风险分散机制尚待完善。首先农业保险试点覆盖范围非常有限。赣州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主要由人保财险赣州市分公司实施,2013年,脐橙保险试点县(市)增加到7个,到目前提供保险保障7240万元,实现签单保费144.98万元,承保面积3.62万亩,仅占全市脐橙种植面积的2.08%。同时省级以上保险财政补贴力度不大。赣州市的脐橙种植保险只有寻乌县列入省级财政补贴范围,其他地区主要由市、县两级补贴,导致农户自缴比例较高,农民参保积极性受到影响,其他扶贫产业如烟叶、白莲等农业保险补贴也面临相同的问题。再则扶贫产业贷款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扶贫产业由于风险大、金额小、笔数多,社会担保机构开展担保的意愿不强,特别是对于贫困夹心层贷款担保更是退避三舍。而地方政府普遍尚未建立起专门的由财政主导的扶贫担保公司,或者已经建立专门的扶贫担保公司,但由于激励机制缺乏,担保业务发展缓慢,2009年3月,赣州市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也是目前为止江西省唯一一家由扶贫资金出资成立的县域扶贫开发担保公司,资本金为1000万元,但经过近5年的发展,目前在保项目32个,金额仅1240万元。
四、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开发策略构建
(一)出台并完善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开发相关规划,提升金融扶持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推动由各级地方政府牵头,联合人民银行、银行监管部门、扶贫办、农粮局、果业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充分考虑区域扶贫产业特点和发展前景的基础上,出台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开发指导意见,制定相关发展规划。通过规划科学制定扶贫产业阶段性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明确各阶段金融扶持手段和扶持重点,确定产业发展和金融服务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及落实方向,完善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开发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不断提升金融支持扶贫产业发展的前瞻性、系统性和科学性。
(二)加大扶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促进金融和扶贫产业有效对接。一方面要继续加强扶贫产业信贷产品创新,不断扩大小额农贷、大额农贷、果权抵押贷款等新型信贷产品覆盖范围和发放金额,稳妥推进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为代表的农村金融创新工作,积极创新针对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扶贫产业龙头企业的脱贫致富带动作用。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拓宽并创新融资渠道。引导民间资本充分发挥灵活、高效的特点,积极参与产业扶贫开发;大力发展股市融资、债务融资等直接融资渠道,通过中小企业集合债、区域集优集合票据、沪深两市股市融资等方式筹集发展资金,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扶贫产业企业向集约化、精细化、集团化发展。
(三)完善风险分散与补偿机制,提高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开发可持续性。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农民参保意识,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抓紧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措施,探索建立财政支持的扶贫产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增强扶贫产业对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的抵御能力,防止农民因灾病返贫冲击产业扶贫贷款安全性。二是适当加大贷款贴息扶持力度,在金融机构贷款市场化定价的基础上,推动地方财政加大贴息力度,对产业扶贫贷款进行一定比例的贴息,减轻贷款者的资金成本,并提高金融机构支持扶贫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三是完善产业扶贫贷款担保机制,引导社会担保机构积极参与产业扶贫贷款发放,推动地方政府整合各单位、各部门专项扶贫资金,利用扶贫资金成立专门的产业扶贫开发担保公司,推动“金福通”精准金融扶贫工程尽快试点并逐步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