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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党主动参与基层协商民主探析

2015-04-29王新国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参政党主动参与

王新国

摘 要:参政党主动参与基层协商民主是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发展的题中之义,不仅有利于推进高素质参政党建设,而且也有利于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发展。对参政党主动参与基层协商民主需要在措施、路径以及机制构建等方面积极进行探索。

关键词:参政党;主动参与;基层协商民主;路径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15.03.010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15)03-0047-05

继中共十八大之后,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基层协商民主的程序、环节、形式以及民主党派在基层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等作出了进一步明确规定,提出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2015年2月9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明确指出,政党协商、基层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要发挥各协商渠道自身优势,做好衔接配合,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当前,在“协商民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及“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新语境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如何构建起适合国情的、高效的基层协商民主体系?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在基层协商民主体系构建过程中担当何种角色?本文拟以参政党的视角,提出“主动参与式”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体系的概念,并进行“措施路径”与制度体系化的构建,旨在为协商民主的发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素质参政党的建设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推进做一基础性理论研究,为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做一“注脚”。

一、参政党主动参与基层协商民主的涵义

《意见》指出,稳步开展基层协商,更好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可以看出,《意见》进一步指明了加强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要意义与迫切性。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现状,参政党具有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等优势,近年来又不断吸纳各种社会主体,特别是在社会转型中出现的新社会群体。但也要看到,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自身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参政党主动参与基层协商民主的意识与能力参差不齐,加强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成为当前一项迫切的重大任务。因此,参政党主动参与基层协商民主,是基于协商民主、参与式民主以及我国参政党的特征的有机整合,是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

参与式民主,又称半直接民主,“凡生活受到某项决策影响的人,就应该参与那些决策的制定过程”[1]。参与式民主理论的核心概念是直接参与,强调公民的政治参与,主张通过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共同讨论、共同协商解决公共问题。相对于直接民主和代议民主来说,参与式民主并非一种可以作为基本制度的民主类型,它是对民主本质的一种强调,作为代议制民主的补充,以丰富、完善代议制民主[2]。

协商民主是参与式民主新的发展阶段,“是基于理性讨论的一种对话规则,获得共识的一种政治实践”[3]。其实质就是要实现和推进更多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协商民主强调的是,保证协商主体与客体在事前事后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平等自由地参与相关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同时弥补了选举民主的不足和缺陷。

参与式民主强调“参与”原则,协商民主强调“协商”原则,这是二者的主要特征和区别所在。协商民主关注的主要是在宏观的政治层面及如何改善代议民主方面,而对于微观民主关注不足,如有的学者批评协商民主的关注“都令人吃惊地将目光集中在国家层次的决策上”[4]。这也是为何多年来基层协商民主实践步伐不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同协商民主相反,参与式民主更强调从微观领域恢复民主的直接参与本质,并将这种恢复逐步扩大到政治领域,但总体来讲在社会领域与自治领域应用较多,在国家民主层次上应用较少。因此,“主动参与式”的基层协商民主可以对代议制民主或选举民主之外的参与式民主和协商民主形式进行修正、整合。

民主党派主动参与基层协商民主,强调主动“参与”的态度、条件与能力,以基层为纬度,强调参与和协商、宏观与微观的有机结合,突出的是民主的“分层”。民主的分层或者说“分层民主”,表明了一种超越代议民主和直接民主的区分理性,将表面冲突的两种民主制度通过区域层次和事项层次的合理划分实现了共存[5]。 “分层民主”在某种意义上实现了民主的最大化生存,有利于论证地方民主与自治的正当性,从而建构一种更加合理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

参政党主动参与基层协商民主,是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题中之义,是促进政治体制改革、提高政治文明的使然之需、应然之求。“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一种形式,协商民主与中国的政治发展具有内在的契合性,是完善多党合作制度和加强参政党建设的价值选择和制度选择”[6]。能不能很好地运用协商民主这一民主形式,不仅与执政党的努力密切相关,也与参政党的努力密切相关[7]。主动参与涉及基层单位的执政党、参政党和所联系的基层群众三个方面,是基于原本的各自经验及现状,以认知发展为中心而自主选择,并采取积极行动,强调三者在主体交互中情感、思维和行为自觉地融入基层民主协商过程中,并通过对话和互动,以提高基层民主协商的水平。

二、参政党主动参与基层协商民主的措施与路径

基层协商民主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执政党、参政党及各社会团体、组织等主体的主动参与,本文主要从参政党基层组织主动性发挥的角度探讨参政党主动参与基层协商民主的措施与途径。

(一)服务为本,提高效能,主动加强领导班子及机关建设

参政党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不仅关系到高素质参政党的建设,更直接关系到基层组织的巩固和发展以及主动参与协商民主的成效。

加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及人才队伍建设,必须注重参政党人才的梯队建设。一是要选用一些“能做”、“愿做”、“会做”的同志进入班子。在班子选拔配备时既要考虑旗帜性人物,又要注意选用一些善于做具体工作的同志。二是要加强培养。社会主义学院、民主党派机关要经常举办各种类型的学习班、培训班、研讨班,对参政党基层领导班子成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统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政治责任感,使他们不仅本职工作出色,而且成为党派基层工作的行家里手、优秀党派工作者。三是要结合组织发展建立骨干队伍。注意培养年轻有前途的后备干部,为骨干成员铺台阶、搭舞台、压担子,提供锻炼机会,加大培养力度,并适时吸收进入基层领导班子。

以服务为本,省级及以下基层民主党派的机关是民主党派工作运转的“枢纽”和“窗口”。发挥基层领导班子的主动性,突出抓好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等工作,实行机关工作目标管理,努力建设高效、文明、团结、务实的民主党派机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充分发挥机关的上下联动作用、对各基层组织工作的指导辐射作用以及对各民主党派成员的服务作用。

(二)重心下移,优化结构,主动加快属地化管理步伐

所谓“重心下移”,是指参政党主动参与基层协商民主,关键在于调动基层广大成员参政议政积极性,应充分利用专委会、研究会、课题组、联谊会、联合组织生活和其他形式,加强与基层成员的联系与交流,促进基层成员积极参与基层协商民主。

所谓“优化结构”,是指打破原来按行业、系统建立的市级以下基层组织结构,在市委会领导下,按行政区域组建基层委员会、总支,并在其下设若干支部,实现市级以下基层组织属地化管理,建立区域性基层组织。参政党区域性基层组织的建构,是对当前民主党派现有资源的优化配置,是基层组织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是解决当前基层组织许多困难的重要举措。区域性基层组织的设置有利于畅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渠道,有利于提高组织管理绩效和自身建设水平,有利于基层组织主动参与基层协商民主。

(三)立足本职,加强调研,主动参与推进政党协商

政党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协商及参政党之间的协商两个方面。政党协商是一种横向协商,对于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高素质参政党、构建和谐政党关系以及基层协商民主制度体系等都有着重要作用。目前, 无论从执政党还是参政党来说,政党协商都显得滞后[8]。因此,参政党必须立足本职,加强调研,主动推进党际协商。

所谓“立足本职”,主要是指各民主党派围绕本党派的主界别选择参与协商民主的主题,充分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把专业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相结合,有序互动,使参政议政工作做实、做深、做精,使得协商民主更有针对性、效率更高。

所谓“加强调研”,是指参政党在协商之前,结合协商主题主动开展必要的专项调查研究,通过深入实际、走向基层、贴近群众,切实了解基层百姓生活现实,掌握群众真实想法,调研后举行党派成员座谈会进行例证与讨论、撰写调查报告或发言稿等,从而更好地发挥参政党利益代表功能。

(四)扩大主体,拓宽渠道,主动探索基层协商民主新路径

创新基层协商民主的措施及实践形式就是要解决“和谁协商”、“怎样协商”以及拓宽协商渠道的问题。协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各种不同利益倾向、不同偏好的政治主体参与政治生活的过程。从理论上说,只有社会主义才能真正实现人民的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然要求公民参与,公民参与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动力[9]。广泛的公民参与,是发展基层协商民主的基础与前提。当代中国参政党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主体,是沟通民众和政府的重要平台[10]。参政党要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主动扩大协商民主参与主体的范围,尽可能将基层社会的各种社会主体纳入到民主协商活动中来,特别是注意把在社会转型中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纳入到参与主体中来。与此同时,要逐步培养组织化和成熟的参与主体,提高社会团体的自我管理能力,提倡对话、沟通,提倡尊重、包容,理性参与,谋求共识。

推动群众政治参与渠道广泛、多层、通畅,是发展基层协商民主的内在要求,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联系着各自所代表的群众,借助协商民主的形式,可以有效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10]。作为基层协商民主的主体,参政党要主动拓宽协商民主参与渠道,不断探索新路径。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组织政协委员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与群众面对面广泛开展“民主恳谈”,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积极反映社会各界的利益诉求。

另外,参政党及其基层组织要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丰富新的形式和方法,形成多样、开放的参与协商机制。如借鉴现代网络化、虚拟化组织理论,引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参与面,推进网络政治参与,开展网上“民主恳谈”。引入社会第三专业民意调查方参与民意调查,增强基层协商民主调研实效。开展理论研究及实践推广试验,使基层协商民主的视野更加宽阔、活动更加经常、方式更加灵活、实效更加突出,不断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三、参政党主动参与基层协商民主的机制建构

中共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已经成为我国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11]。但是目前,参政党参与协商民主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不够,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参政党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特别是缺乏一个科学有效的人才选拔机制和监督机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效能[10]。结合协商民主及参政党自身的特征,建构参政党主动参与基层协商民主的机制,主要包括工作机制、宣传机制、监督与评价机制,推动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构建主动参与基层协商民主的工作机制

基层协商民主的制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离不开参政党工作机制的制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基层协商民主的启动、过程、终结和监督均有刚性化的制度规定,避免因民主性、科学性、公开性、平等性、自由性不高而出现操作举而不行、漠视民意、流于形式等情况。因此,各参政党要以章程为基点,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和完善基层协商民主工作的各项制度。基层组织要建立必要的基层协商民主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可制定市委会联系支部制度、支委会工作条例、支部委员岗位职责、支部活动制度、支部学习制度、市委会各支部工作考核制度等规章制度。探索并逐渐形成“进出”机制,对事业心不强、年龄偏大、组织协调能力较差的班子成员及时进行调整,让一些德才兼备、年纪较轻、能力较强、热心党派工作的同志进入基层组织的班子队伍,始终保持基层组织的正常活动。把协商民主目标责任制引入基层组织建设中,推进基层组织工作机制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构建主动参与基层协商民主的宣传机制

宣传思想工作是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 ,也是教育、鼓舞、激励、转化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民主党派的基层协商民主宣传工作,是关系到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关系到民主党派的思想建设、理论建设、舆论导向、民主党派成员的思想状况、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否增强等十分重要的问题[12]。因此,参政党在主动参与基层协商民主过程中,应构建必要的宣传机制。要立足本职工作,发挥党派优势,结合“党组织的领导、直面讨论、程序严格”的基层协商民主要求,构建协商民主的宣传机制,主动参与协商文化培育、归纳和传播,营造基层协商民主氛围,帮助基层群众提高民主素养和基层协商民主理念,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

(三)构建主动参与基层协商民主的监督与评价机制

民主党派有必要建立评价和激励机制来检验协商民主的实效性。这里所说的监督与评价机制,是指为确保主动参与基层协商民主成效的参政党内部监督机制。内部监督是参政党在基层协商民主的框架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基本途径,是保持参政党肌体健康的重要手段,它包括上下级互相监督、同级领导互相监督、成员互相监督等方面。为达到监督效果,各参政党应制定全面系统、具有指导性与操作性的评价体系和机制。要对协商民主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现有的协商方式、内容和程序是否完善、合理、具有操作性,运行机制是否健全等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协商民主的课题、立项和成果进行评审、分析和筛选,以实效性为主要依据,对协商民主的成果进行客观评价。同时,建立协商民主的激励机制,通过设立专项激励基金、定期评选等方式,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参政党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进一步激发民主党派成员的协商民主热情。

综上所述,参政党既是我国协商民主的直接参与者与实践者,也是我国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要主体和实践载体。因此,参政党主动参与基层协商民主,是当前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发展的需要,也将有力推进高素质参政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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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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