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事件的进化变迁
2015-04-29张凌霄
张凌霄
【内容提要】本文从新媒体事件入手,回顾2000年前后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经对新媒体事件特征变迁历史进程考察之后,本文认为在2000年前后,随着中国互联网逐步成熟普及,新媒体参与者实现了主体性的觉醒,进而推动了中国新媒体事件从媒体事件的附属向独立方向的转变,进而实质影响社会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 新媒体事件 2000年 变迁
一、理解媒体事件
当今的人类社会中,大众媒体所扮演的角色正变得日趋重要,渗透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同社会事件的结合也变得更为紧密,影响甚至左右了许多事件的走向。所谓社会事件,指的是社会上所发生的公众事情,根据参与人数多寡、覆盖范围广狭、持续时间长短以及造成影响轻重可分为大的、重要的事件,或者小的、轻微的事件。一件社会事件有着一套完整的构成要素,包括行动者、过程以及结果,由公众参与,也影响到公众的生活。
戴扬和卡茨从对电视上直播的重大历史事件的研究中提炼出了“媒体事件”概念,将社会事件和大众媒体放在同一视域中进行观照,对于媒体事件的研究已经成为跨越传播学、社会学、修辞语意学等多个学科的显学。而对于媒体事件的界定根据视角不同主要有“反映论”和“制造论”两种不同范式①,前者将其看作是“媒体报道引发的事件”,认为媒体事件发源自现实社会中的事件,在大众媒体的关注与传播下生长成形;后者则将其看作是由媒体出于某种目的而特别制造出来的事件,是“媒体专题策划或公关中的事件”,不需要现实社会诱源。本质上说,媒体事件是“媒体按照一定的程序建构、传播与转换的社会事件”②。媒体秉着特定原则,对社会事件选择和报道的同时重构乃至转化了社会事件,其最终生成的事件可能是有着现实根源的社会事件,也有可能是被刻意制造出来的事件,而其根本目的是引导和凝聚社会成员的注意力和意见,进而对社会运行产生具体的影响。
二、新媒体事件概念的改变与进化
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更新的媒体形式的出现和发展壮大,媒体事件也从传统媒体领域发展到了新媒体领域,进而出现了正在成长中的一系列新的媒体事件形式,研究者们创造了诸如“网络事件”“网络集体行动”“网络群体性事件”等多种概念来从不同的侧面指称这些事件,这些侧重点不同的分类均可被视为在新媒体事件的范畴之内。使用新媒体事件概念来统指这些事件,有利于我们更准确地把握事件的本质特性及其在社会情境中的各种关系。
就新媒体事件概念本身而言,学界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定义模式,即“新”的“媒体事件”模式,和“新媒体”的“事件”模式。前者将其看作是既有媒体事件概念的进化,强调新技术环境下媒介事件新的传播机制;而后者则重点关注新媒体的使用者、参与者的角色,将其定义为“以网络媒体为传播媒介,由网民传播、推动事件进程并挑战主流意识形态和现存社会权力结构的权威,并带有争议性的社会事件”③等。也有研究者试图对两种定义进行辩证统一,提出新媒体事件应当被看做是“多元行动者针对由现实社会或网络社会引发的、指向社会问题和公众利益的议题,基于利益的、情感的或道德的诉求”而通过新媒体所构建的平台“运用多种话语实践和互动手段共同参与建构的公众事件”④。
纵观新媒体发展历程,笔者认为,这两种定义模式之间更表现出递进关系。新媒体事件在诞生初期更多地体现为“新”的“媒体事件”,作用机理依循传统媒体事件逻辑。而当新媒体进一步发展普及后,其使用者适应和掌握了新规律之后,新媒体事件则更表现为“新媒体”的“事件”,参与者的自主性得以在技术和实践的互动中逐渐生长起来。从历史角度看,前一种状态往往出现在新媒体发展早期,社会普及程度不高,表达途径不够广,新媒体参与者处于次要地位,对事件走势的影响不是决定性的;而后一种状态则更符合新媒体普及后的特征,其社会覆盖面更为广泛,参与者所能调动的资源和表达的途径已非昔日可比,实际社会影响力相较之前也更为强大。
互联网普及程度越来越高的当下中国社会中,新媒体事件保持了日趋增加的态势。随着技术的进步,新的应用形式被发明出来并得到普及,新媒体平台藉此得以为公众事件的发生提供足够的空间,而参与者的积极表达构建了事件的来源及内容,参与者讨论得出的共同意见加上他们在新媒体平台中的互动如今具有更为强大的现实转化力,可以切实左右事件的走势乃至结果,最终对社会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三、新媒体在中国的兴起与跨世纪时新媒体事件的变迁
自1994年中国首次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中国互联网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发展历程。1995年8月,水木清华BBS的正式开通,标志着利用互联网来跨越时空距离进行互动不再只是少数科研人员的专利,越来越多的人利用互联网进行交流。各种应用伴随着技术进步带来的成本下降,促进普及的同时,也逐渐给中国社会互动关系带来了新的变革因素。
纵观互联网的发展史上四个分期,最明显的转折出现在Web1.0和Web2.0之间,可以认为互联网自此开始向着超越大众媒体的方向发展,进而在今日慢慢成为了一种生活方式。Web2.0最明显的特征是“互联网的基本单元从过去承载内容的网页演变成连接关系的‘个体”,其重心从内容转移到作为具体参与者的个体的“人”⑤。一般认为,2004年中国互联网的变革,离不开进入新世纪后中国互联网互动性的进一步提高、使用者的飞速增加、中国网民们对于主体性和表达权利的追求,以及新媒体使用者对于社会事件日益增加的积极参与。
就新媒体事件而言,早期雏形伴随着BBS等互动平台出现而出现,处于草创阶段的中国互联网并不成熟,使用者对于“新”媒体事件的参与往往是利用新的媒体平台来表达自己的情绪,此时的新媒体事件的确更像是“新”的“媒体事件”。同时,各种研究开始陆续出现。2009年香港中文大学主办的“新媒体事件”深度工作坊,编撰了一张记载了自1994年起至2009年所有重要新媒体事件的年表⑥,其中,2000年以前中国共发生了5次新媒体事件,分别是:1994年11月“朱令案”、1996年9月“网上保钓运动”、1998年5至8月“印尼排华事件”、1999年5月“北约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事件”、1999年7月“大陆黑客对台网络攻击事件”。
从这5次事件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共性。首先,新媒体事件在中国互联网的早期并不多发,且诱因均是现实社会事件。其中,除了朱令案之外的4次事件均是在某一社会事件得到媒体报道之后引起新媒体使用者的关注,并在新媒体空间里通过发表意见的方式进行情绪表达,他们对于社会事件的参与均未对社会事件的走向和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即使是最后一件对台网络攻击事件,其造成的后果也主要体现在网络上,并未使得李登辉对其言论采取不同的行为。这4次事件均是“新”的“媒体事件”,属于某一媒体事件进程的一部分。
而朱令案与另外4次不同,因为该事件发生在北京大学,大学生属于较早接触并掌握新技术的群体之一,加之对于身边同学生命的关注,这些新媒体事件参与者们积极利用新媒体展开全球互动,找出了朱令中毒的真实原因,并直接拯救了她的生命,体现出源于社会事件、新媒体使用者参与、并对社会事件走向产生现实影响的特征,而且整个救治行动成为了一次并行于朱令被投毒事件的“新媒体”的事件,其参与者们体现了很强的自主性。遗憾的是,囿于有限的社会覆盖,此次新媒体事件并未对整个事件的司法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但此次新媒体事件依然收获了相当的社会影响力,这对于早期中国新媒体发展境况而言实属不易。
自2000年起,中国新媒体事件开始呈现新的发展特征,进入新世纪后中国互联网由专业领域向普通民众加速普及,其所提供的互动途径也更为多元,参与者们也逐渐意识到仅有意见表达是远远不够的,进而积极追求以自身力量影响事件走向,甚至开始对掌握话语权的传统媒体等社会力量提出挑战。从代表性的邱庆枫事件、刘涌事件和广西南丹矿难事件看,新媒体同传统媒体之间原有的主次关系被打破,新媒体的参与者,无论是普通网民还是专业新闻机构,均把通过新媒体传递信息、建立互动作为推进社会公众事件发展的重要途径,制造了真正意义上的“新媒体”事件(而非媒体事件的延伸),通过主动参与实现了对事件走向的把握,并进一步推动了事件发展导向。逐步成熟起来的新媒体事件属于新媒体发展给底层民众带来的“传播赋权”的表现和结果⑦。在旧有的传统媒体语境中缺乏话语权的普通民众开始摸到可以动摇传统社会事件中上层阶层传播霸权地位的武器,进而掌握了对社会事件产生实质影响的方法。
以史为鉴可以知得失。从对于中国新媒体事件2000年前后的不同状况的历史性分析中可以看出,新媒体事件在中国有着一段“进化”历程。而在2002年之后,新媒体事件也体现出更多的自主性,像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影响之大极具代表意义,新媒体使用者的积极参与直接推动了收容遣送条例的废除,客观上推进了中国社会的进步。今天的我们好像已经“适应”了新媒体的强大社会影响力,也“适应”了新媒体事件对社会变革的推动,但是我们不能忘记的是,中国新媒体能有今天这样的影响力并非一日之功,这是建立在技术进步基础之上,以及新媒体事件中参与者的积极努力分不开的,是他们推进了中国新媒体的进化。而这种进化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是更充分的阶层之间交流,对于矛盾的化解和社会的和谐,具有深远意义。
注释:
① 吴世文.《转向新媒体事件研究:理论命名、研究视域与理论问题》[J]. 《现代传播》,2014年第4期.
② 吴世文.《新媒体事件的框架建构与话语分析》[M].山东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27页.
③ 许鑫.《新媒体事件的概念与类型辨析》[J].《中天学刊》,2011年第1期,转引自吴世文.《新媒体事件的框架建构与话语分析》[M].山东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31页.
④ 吴世文.《转向新媒体事件研究:理论命名、研究视域与理论问题》[J]. 《现代传播》,2014年第4期.
⑤ 彭兰.《“连接”的演进——互联网进化的基本逻辑》[J].《国际新闻界》,2013年第12期.
⑥ 邱林川、陈韬文主编.《新媒体事件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21页.
⑦ 邱林川、陈韬文主编.《新媒体事件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8页.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传播学专业博士生)
编辑: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