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与全民普法
2015-04-24王浙滨
文 王浙滨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紫禁城影业公司艺术总监、一级编剧
2014 年11 月1 日,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将每年12 月4 日定为国家宪法日。看到这条新闻,我激动不已。
在去年的两会上,我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将每年12 月4 日确立的“法制宣传日”改为“国家宪法日”。使之成为宣传宪法、普及宪法、实施宪法的全民宪法节日。后来我得知,还有许多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就设立“国家宪法日”提出建议。虽历经波折,“国家宪法日”终于设立,让中国离法治的世界更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8条,也是最后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这是唯一写进宪法的城市。北京如何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普及宪法,弘扬宪法,全面推进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我提三点建议:
首先让宪法走进中小学生的课堂。了解一个国家首先要学习《宪法》,熟知《宪法》才能更爱这个国家。我在本届一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宪法》应列为中小学生教材的提案”。北京市教委回复的主要意见是:“宪法的很多内容比较抽象,考虑到中小学生的理解能力有限,避免增加他们的学习压力和负担。”
学习《宪法》肯定不会像孩子吃巧克力那么轻松,即使成年人也未必自觉把《宪法》当作必读之物。因此,法治教育应该从小做起,宪法精神应该从小培育。首个宪法日,我看到《新闻联播》中展现了全国各地中小学生在课堂上高声朗读宪法,从五星红旗为什么是国旗,到孩子们有受教育的权利……我认为宪法既是国家意义的宪法,又是公民意义的宪法。
孩子的心灵是一片神奇的土地,送给孩子一笔压岁钱,也许从小就播下拜金主义的种子;教育孩子阅读法典,也许就会让他获得终生的护身法宝。信仰从来不会自然产生,信仰需要传播,信仰需要教育,信仰需要影响,播种法律的种子就会收获品格的力量!
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应率先崇尚宪法。我非常赞同在宪法日,要求国家公职人员任职时面对宪法宣誓制度。宣誓,就是表达把手中的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宣誓,就是表达忠于宪法即忠于人民赋予的职责。建议北京在今年“国家宪法日”之际,让市民们看到任职的市长、局长、区长、法官、检察官等一切手握权力的公职人员,面对宪法庄严宣誓,廉洁自律,奉公守法。向人民群众公开表达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理政的承诺。
宪法第33 条至56 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究竟有多少北京市民知道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知法则不用法,不懂法则难守法。建议北京像当年申奥普及奥林匹克知识那样普及宪法知识,把法治教育纳入北京市民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让宪法在北京家喻户晓,读起来,讲起来,用起来,爱起来。
王浙滨委员做大会发言准备
宣传普及宪法,形式生动多样化。一部宪法往往是在流血中诞生的。从第一届人民政协的《共同纲领》到1954 年的《宪法》,正因为经历了“文革”时期对法律的践踏,才倍加珍视1982 年诞生的《宪法》。每一条法律的背后,都有一个血雨腥风的故事。去年,我拍摄了电影《黄克功案件》,表现了延安时期毛泽东等老一代革命家从严治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故事。在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于2014 年12 月4 日“首个宪法日”全国公映。北京市政协委员在宽沟暑期读书班上观看了这部电影,认为应该作为北京市普法教育的形象教材。陕西省委宣传部、上海市委宣传部率先发出红头文件,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影片,作为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
建议北京市要进一步发挥首都文艺人才的优势,大力扶持和倡导形式多样的法治题材文艺作品创作。“法治梦”也是“中国梦”。让一切有使命感的艺术家勇于投入法治中国的时代热流中,盛世需要娱乐之作,更需要警世警心、黄钟大吕之作。
宪法诞生在北京,北京写进了宪法。“国家宪法日”尽管不是节假日,但作为法治中国的首善之区,应该以“宪法日”为契机,争先学法、懂法、执法、守法、护法,为实现法治中国的最终目标而不懈努力,这也是北京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