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视角谈新闻自律的历史演变与发展趋势
2015-04-17韩景芳
■韩景芳
从国际视角谈新闻自律的历史演变与发展趋势
■韩景芳
新闻法制是以法律来调节和协调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各种关系、确保新闻媒体正常运作的职业行为规范制度,这是一种 “他律”的形式,它以强制的方式约束媒体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必要时依法给予处罚。然而,仅有法律不足以确保媒体履行其应有的社会责任,即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己任,挖掘和揭露事实真相;法律也不能确保媒体公平、公正、客观、平衡地去传递信息、引导舆论。新闻自律被认为是能指导媒体从业人员职业行为的不可或缺的道德规范。媒体从业人员坚守新闻操守,自觉地约束自己的传播行为,将有利于传播活动的正常展开,达到良好的传播效果,提高媒体公信力。
媒体在社会发展中承担着信息传播、满足受众知情权的职责,媒体传播的范围广、速度快、影响力大等特性决定了媒体伦理对于社会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一个社会的媒体伦理水准比较高,高质量的采编方式、传播方式和传播内容将会促进该社会的健康发展。反之,媒体伦理水准比较低的话,低素质的报道内容和传播方式将阻碍社会发展,甚至产生相反作用。媒体伦理涉及信息公开、社会公正、舆论监督、信息真假、个人隐私等诸多方面,这些领域的道德水准对社会公平、民众的道德培养产生重大影响。
新闻自律源于西方
美国是世界上较早提出新闻自律理论的国家,其新闻自律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具有一定代表性。美国新闻自律的理论形成与实践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重要时期:争取新闻自由与自由主义新闻理论形成时期、新闻商业化及新闻职业化时期、社会责任理论时期。要说明新闻自律理论的发展历史,必须对这三个历史时期中的美国新闻传播实践、对新闻传播现状的思考等进行回顾和梳理,方可展示美国新闻自律的形成过程。
首先,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的提出。自由主义新闻思想源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认为言论和出版的自由是上帝赋予人的基本权利。1644年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尔顿在议会中提出 “出版自由请愿书”,这是新闻自由理念的开端,也为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的产生打下了基础。托马斯·杰斐逊是美国历史上自由主义新闻思想的先驱人物,他曾经这么说:如果由我来决定,我们是应该有一个没有报纸的政府还是一个没有政府的报纸,我将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他的名言感动和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新闻人去争取和发扬新闻自由。而1791年美国通过第一修正案,该法禁止美国国会制订任何法律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禁止侵犯新闻自由与集会自由,该法也是美国新闻自由的法律根源①。
但是,早期自由主义新闻理论并没能界定新闻自由和滥用新闻自由的区别,人们不能想象在以后的新闻商业化过程中,报业为增加发行量,竟然不择手段报道虚假新闻,渲染炒作,直至形成“黄色新闻”的不良风气。
其二,新闻商业化及新闻职业化时期。美国报业经历了政党报纸时期、便士报时期及内战时期,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美国新闻记者进入职业化阶段。在这个漫长的新闻成长过程中,新闻职业自律理念和实践获得了逐步的发展。
1775年美国开始了为摆脱英国殖民的独立战争。在此过程中,报纸参与反抗殖民统治的斗争,逐步偏离原来的不偏不倚的办报立场,政治宣传的功能则日益凸现。建国后,报纸延续独立战争时期的宣传式传播,积极参加到支持不同党派的宣传和政治斗争中。在政党报纸时期中,新闻传播的舆论宣传职能得到反复验证。
1833年,本杰明·戴创办 《纽约太阳报》,这是便士报的开端,也是新闻进入了商业化,报纸大众化的标志。在政治民主化和经济市场化的美国社会中,报刊的信息传播功能和商品的追逐利益特点明显呈现。报纸被当作广告的载体出售,追求广告利润,广告的真实性等伦理价值观完全被抛弃;新闻内容也被当作商品出售,只要能吸引眼球,一切皆可化为经济利益。便士报广告政策是唯利是图,追求最大利润,不公正的广告经营最终引发了广告界的关于商业报纸广告伦理的争论。便士报的内容方面,虚假新闻模糊了人们对真实新闻和肥皂剧剧情之间的区别,而读者接纳虚假新闻是因为他们厌倦了政党报刊的宣传报道。犯罪新闻将严肃新闻炒作成读者喜闻乐见的娱乐新闻。富裕阶层和精英人士的社交活动、名人的家庭纠纷、绯闻等成了读者的饭后谈资。报纸成了颇能挣钱的产业,但报纸传播真实信息的功能弱化了,公共领域与私人隐私的概念被混淆了,这样一来,报刊作为社会公器的作用也丧失了。
19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是美国工业化、城市化的时期。伴随着美国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新闻业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政党报纸规模急剧减小,到了90年代,三分之一的报纸表示自己具有独立性或中立性,这表明美国新闻业开始具备现代新闻业的素质和特征。新闻业终于成为一个职业,这大大提高了新闻记者的社会地位,也促使记者去探索自身的社会职责和职业伦理②。美国新闻业真正进入了现代新闻业时期后,报纸对于工业化、城市化的社会建设产生重大意义,报纸的社会功能更加明确,社会也对报纸及其从业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人们开始思考:“黄色新闻”会将报业带向何方?又将把社会带向何方?人们批评 “黄色新闻”,指出其粗俗、下流的煽情主义,结果是侵蚀优良品位和高尚道德的精神,培养生活的坏习气,降低读者的道德水准。
面对社会对新闻业的批评,新闻从业人员开始严肃地思考新闻业的社会职能、职业伦理及其发展前景。曾经在新闻报道中占主导地位的 “娱乐倾向”新闻价值观受到同行的质疑,虚假新闻、煽情主义的负面作用引起重视。“信息取向”新闻价值观受到越来越多读者的支持,即客观、公正、不夹杂个人价值观地进行报道。人们认为新闻报道必须以采访为基本方法,新闻必须是真实的,新闻媒体及记者应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传播信息,这样,新闻行业才能成为符合科学的、具有理论体系的行业,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的行业。在新闻完成职业化以后,新闻伦理理论和实践也逐渐形成了。其中,最重要的标志是1923年美国报纸主编协会制定并通过了 《新闻规约》。该规约指出报纸的社会责任问题,规定新闻行业必须要维护公众利益、要做到公正无私,确保新闻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这是美国报人为争取新闻业的专业地位、确立新闻业的社会责任而进行的新闻伦理思想与实践的开始。之后,许多新闻协会效仿它,制定了类似的新闻伦理准则。《新闻规约》是报业为提升新闻职业地位而作出的努力。
自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为追求党派利益而放弃公正性原则的政党报、为追求商业利益而传播虚假新闻、煽情炒作都是媒体滥用新闻自由的表现,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新闻业的名誉。
其三,“社会责任论”的提出与新闻自律的发展时期。随着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发展到资本垄断,新闻自由理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新闻伦理规范的探讨和尝试也在个别媒体中有所实践,但新闻伦理始终找到得以深入发展的一个理论框架。二战结束后,美国芝加哥大学校长哈钦斯主持 “新闻自由委员会”研究机构,调查美国新闻自由现状和前景,研究对象包括报纸、广播、电影、杂志和书籍。1947年该委员会提交调查研究成果 《自由与负责的新闻业》,该报告对新闻自由理念进行了重新探讨,提出了一个新的、以社会责任为核心的新闻理论,即 “社会责任论”。该理论指出,新闻自由并不是一种绝对的权力,媒体应该承担社会责任,一个负责的“自由”才是良好的自由。
“社会责任论”为西方新闻伦理提供了理论基础,此后,新闻伦理理论得到不断深化和完善。可以说,新闻自律是经过了新闻自由、新闻职业化之后的第三阶段的产物,是媒体的自我约束机制,也是媒体能更多、更好地享有新闻自由的基本条件。
新闻评议会制度的兴盛
自上世纪50年代起,以英国为首的欧洲国家建立新闻评议会制度,试图以自律的方式使新闻界履行社会责任。由于该评议会被评价为提高新闻伦理的有效手段,以后,新闻评议会在全世界很多国家兴盛起来,包括民间自愿形成的新闻职业道德评议会、出版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评议会、广播电视节目质量评议机构等,它们制订新闻伦理纲领,开展日常性的新闻评议活动,旨在提高新闻业的伦理水平、社会责任感。新闻评议会的兴盛标志着西方新闻伦理理论和实践得到深入发展。
新闻评议会是一种新闻自律机构,绝大多数国家的评议会只有裁决权,没有处罚权。评议结果并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只是对媒体产生一些新闻良心上的压力,希望媒体能够改正错误,提高报道质量和品位。然而,这样的自律机制主要依赖媒体的支持和配合,事实上,也不可能产生法律诉讼的雷厉风行的效果。比如,美国新闻评议会更是注重加强媒体与社会、市民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消除因报道引发的矛盾或隔阂。由于美国媒体更强调独立性,主流媒体的不配合导致美国全国新闻评议会在成立了十年后于1984年解散。目前全美只剩几个州的媒体评议会仍然坚持着。日本广播电视评议机构依赖广电行会对媒体的约束力和控制力,使得评议结果得到较为有效的执行,媒体往往会进行公开的道歉,并表示在今后的节目中进行整改。
英国评议会在很长时间内是公认的有成效的自律机构。二战结束后,英国媒体垄断严重导致新闻职业道德水准下滑,为对媒体进行彻底调查,英国成立皇家报业委员会。1953年在英国政府的推动下,成立了报业评议会。该评议会委员均为英国报业团体的编辑或经理代表,主要职责是处理社会对报业业务的申诉和批评,其评议结果、裁决均不具有强制力,只有道义上的压力。1963年,该评议会成员改为由报界、司法界和其他社会各界人士组成,这样,评议会的立场更为公平,裁决结果也可能更公平。
进入上世纪80年代,英国报业违反新闻伦理准则的报道愈演愈烈,不少英国议员认为报业评议会已经不能发挥报业自律的作用,提议建立一个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新闻仲裁机构,但这一提议遭到新闻界的强烈反对。面对政府立法限制新闻自由的警告,新闻界于1991年成立了报业投诉委员会,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接受社会对媒体的监督和投诉,这是英国媒体的又一次自律行为。为了确保报业投诉委员会的独立性,委员会的大多数成员是与媒体行业无关的人士,运作资金由各报社共同负担。然而,《世界新闻报》2011年爆出窃听丑闻,社会各界指责报业投诉委员会监管不力,要求解散这一机构。随着 《世界新闻报》丑闻的发酵,2012年3月英国报业投诉委员会宣布解散这一媒体自我监督机构,并筹建新机构。
英国报业投诉委员会的解散对于新闻自律建设来说是个坏消息,但英国的失败并不意味着其他国家新闻自律也随着失败或者走向滑坡。事实上,大多数的国家设有新闻评议会,其运作方式略有不同,有的更具媒体的独立性,有的多一些政府的参与。应该说,多数新闻评议会仍然发挥着保护和发扬新闻自由、提高新闻自律规范的良好作用。新闻媒体主动接受来自受众的监督、投诉或批评,努力改正传播活动中的错误做法,这对于新闻媒体的未来发展是必不可少的自律环节。
综合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新闻自律机构运作情况,笔者认为,对于新闻自律,新闻评议会不是万能的,缺了新闻评议会也是不行的。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注释:
①王海涛、刘晓程:《论美国新闻史中的媒介批评和新闻自律》,《新闻知识》2007年第1期。
②商娜红:《职业化背景下的英美新闻自律:一个历史透视》,《广西大学学报》第27卷第5期,200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