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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实践与探析

2015-04-16刘国良

建材与装饰 2015年1期
关键词:发包人承包人单价

刘国良

(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安徽合肥 23001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实践与探析

刘国良

(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安徽合肥 230011)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施工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施工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的。它与工程项目“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四大控制目标同等重要,在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内容之一。本文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现状出发,结合当前工程招标投标的要求,对施工合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进行深入研究,尤其是对《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要进行了解并掌握,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施工合同;过程管理;对策分析

1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方进行工程施工的合同。合同管理,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索赔和纠纷解决等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以提高管理水平。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种类颇多,按照不同分类方法进行分类。

(1)按照工作范围不同分为:在这里说的工作范围值得是承包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主材和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承包等合同。

(2)按照工作性质的不同分为:分为施工、监理、咨询、勘察、设计等合同。

(3)按照合同计价方式不同划分: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等合同。

固定价格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其中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中确定的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在工程实施中固定,结算不调整单价,在工程结算时以最终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固定单价合同是目前最主要的施工合同形式,使用范围广。在这种合同中施工企业承担“综合单价”的报价风险,业主承担“工程量清单”调整的风险。固定单价合同风险得到合理分配,适用于大多数工程,调动了承、发包双方的管理能动性,在国际通用的FIDIC施工合同就是固定单价合同,也是目前工程量的清单计价最宜采用的合同计价形式,本文探讨的重点是清单计价下的施工合同管理。

2 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比较重要的文件是《示范文本》,是一种有合同的协议书、合同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大部分组成,并有三个附件:承包人承揽的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及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①合同的协议书(是与甲乙双方相关的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的协议或文件也被视为施工合同协议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其附件;④工程施工中的合同专用条款;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⑥规范以及一些标准性的技术文件;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工程报价单以及相关预算书等。由此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单是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在各同文件中偶尔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是正常的,但是出现不一致时,就按照以上的顺序为优先的解释顺序。招标文件其实应是最高的,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早就是废标了,所以招标文件不在“施工合同”的解释顺序里,但可以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招标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实践中一些合同承发包双方在专属条款中将招标文件约定为合同组成文件。

3 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详细明确了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造价等一系列的目标,并且明确了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利益等关系,由此可知,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中,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于整个建筑施工过程,这是建筑工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效管理合同有利于整个项目的顺利进行,缺少合同管理,整个工程就难以形成完整的体系,那么也就难以达到预期的终极目标。合同管理不仅需要专职人员和部门进行合同的管理,而且也需要其他各种参与建筑工程项目工作中的管理人员和部门都必须精通并熟知合同内容、熟悉合同管理和可能出现的索赔工作。前文已经谈及建筑工程项目中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就是合同的管理,为了实现工程的整体目标,就要对该建筑工程项目的相关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对其相关的工作进行合理的规划,合同管理涉及到的各项工作都是比较复杂的,所以为了使合同管理工作与其他管理职能同步,有必要在施工前进行合理的研究和规划,设计出一整套完善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规划方案;合同管理的本质是规范市场交易,防止建设领域“两个拖欠”的重要措施,也是正确履行的保障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设任务,明确相互利益、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认真贯彻合同法律制度、严格规范合同履约行为,严格控制好合同履行的各个环节,不仅有效地约束当事人的行为,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各项违约行为,还能够很好的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4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施工合同管理

4.1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宜采用单价合同

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已经成为工程建设的主流计价方式,也是当前招投标采用的主要计价模式;我国计价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符合工程招投标竞价的需要,使其在工程招标投标中得到广泛应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发生了由传统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的质的转变;根据工程量清单的计价特点,规定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包括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和规划条件之内是固定的,也是不允许进行调整的,约定条件以外的可以进行再次调整(如材料涨跌,人工费政策性调整等)。在清单计价的适用性上是不受到合同形式的影响的,与其总价合同也是不发生冲突的。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比较常见的是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这两种形式也是比较重要的合同形式,同时这两种形式的合同都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单价合同中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写的工程量不具有合同约束力(量可调),工程款结算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重新计算,基本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工程价款,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彰显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优点。而对于总价合同形式,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具备合同的约束力(量不可调)。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采用单价合同,招投标双方对合同价的确定共同承担责任,双方对计价风险分担,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承担工程量变更或计算错误的责任,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负责;工程量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采用单价合同能够合理规避造价风险,优化造价管理。

4.2 工程量清单应力求准确、完整

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共同平台,工程量的计算应力求准确——数量不算错,力求其完整性——不缺项漏项,清单项目的设置力求合理、不漏不重,确保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合理性,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核心内容,确定合同价款的重要数据,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工程量计算建筑工程中,要达到不重复并且没有漏洞,否则将会带来一系列问题:①投资失控,预算难度增加。②变更处理难度增加,缺乏合理性。承包人在使用不平衡报价时,对可能增加的项目单价提高,造成业主过多费用支出。③引发其他工程索赔。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调整工程量时,发、承包双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调整工程量的范围和幅度,以减少双方的歧义,规避因此导致业主拒绝支付工程款而引起纠纷。

4.3 施工合同中选择合理的工程价款拨付和竣工结算方式

吉首市政府已经开始统筹安排社会停车场停车管理和路边停车管理,因此,目前的智慧路边停车管理平台实际上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具备了智慧路边停车管理、社会化停车场停车管理和汽车充电桩管理等功能。

目前建筑市场垫资情况普遍,对于承包方的资金状况要求很高,承包方尽量选择不垫资,如果非垫资不可,建议合同中要求发包人分阶段结算,避免采用“一垫到底,工程竣工后在结算,结算后再付款”的方式。在拟定施工合同时选择合理的工程价款拨付和竣工结算方式,要注意有以下几个方面:

4.3.1 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约定

按合同约定预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支付;具体预付款比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中具体约定。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实体消耗量与措施费消耗量在合同中约定各自预付款多少;同时也要约定不按时支付预付款时发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4.3.2 工程进度价款支付是合同的核心

双方按照合同的规定,承包人要向发包人递交已完成按工程量报告,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工程价款调整的因素及调整方法、支付时间和调整程序等进行核对,核对后,发包人进行工程价款的支付。这里主要注意三个方面:①当施工中出现图纸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合时,发、承包双方应该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该项的综合单价。②因清单漏项,不是承包人的原因而发生的工程变更、工程量的增减,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综合单价及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③关于现场签证与索赔。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延续。2008年清单计价模式下索赔与现场规定更加明确具体,规定了索赔发生的条件和索赔处理时的程序,并且明确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应同时进行支付。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承包商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未来生存能力。

4.4 承包人拟定合同时注意合同风险的约定,添加必要保护性条款

(1)工程中主要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变化的价格风险。发、承包双方在招标文件中或合同中对此风险的范围和幅度明确约定,进行合理分摊;一般可根据工期和工程特点,承包人承担3~5%以内的材料价格风险,具体比例要在合同中约定。

(2)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价款调增部分,承包人应提出变更价款的要求。

(3)政策性文件、法律、法规等导致工程税金、规费或人工费等发生变化,由发包人承担风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

(4)承包方在高压线路、地下管道附近、动力设备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其保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结束语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企业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必须是有效的、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的;注重履行全过程的情况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终止;合同管理是确保建设目标(质量、工期、造价)的重要手段,加强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形象、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利益,是企业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保障。

TU723.1

A

1673-0038(2015)01-0101-02

2014-12-15

刘国良(1963-),男,工程师,本科,主要从事经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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