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床位的分类管理
2015-04-15莫群,范攀
莫 群,范 攀
(解放军第175医院医务处,漳州 363000)
医院的快速发展对医院管理的跨度和时效提出新的要求,在发展过程中保持质量稳定和安全有序对医院管理者提出新的课题[1]。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医疗改革的深入,2011—2015年,医院床位数量持续增加,研究表明,预测年均增速为 7.81%[2]。在此大环境和大背景下,医院应合理地调整和配置卫生资源,满足广大患者需求,使资源与效益实现双赢。为此,总后卫生部2013年9月份下发《关于开展军队医院床位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13年底前所有床位规模超标的军队医院要进行床位分类管理。
按照通知要求,军队医院将床位分为治疗床位和辅助床位。辅助床位又分为四类,具体为康复床位、体检床位、日间床位和科研床位。对于治疗床位的规模和床医、床护比进行了限定,要求医师职称结构满足三级检诊要求;医疗数质量指标符合国家和军队医院管理相关标准要求。对比治疗床位,辅助床位的设置规模现阶段没有明确数量限制,展开数量根据医疗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但应当拥有相对独立病区。人力资源的配置比治疗床位稍低,但平均住院日和药占比要求更高。
本院从2013年11月份开始在这方面进行尝试,并以此为切入点,力图缩短患者的平均住院日,提高床位利用效率。
1 床位分类管理做法
1.1 科学核定床位规模 具体就是核定治疗床位和辅助床位数。在实施床位分类管理工作前,首先对现有的床位规模进行核定,主要依据为:①按照团级医院治疗床位要求;②医院发展目标定位;③医院上一年度日平均在院患者数;④综合考虑辅助床位的设置要求、医院科室现有的布局和人力资源状况。最终确定展开治疗床位和辅助床位数量。
1.2 合理选择床位类别
1.2.1 辅助床位的适应对象 通知明确规定四类辅助床位的适应对象为,①体检床位主要收住健康体检人员,不开展临床治疗工作,适用于住院体检人数较多的医院,或者每年有住院体检任务的医院;②科研床位获得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认证的医院,用于开展药物一期临床试验研究的床位,适用于已经取得国家临床药物试验机构资格,能够开展药物临床实验的医院;③日间床位主要收治实施诊疗处置后,生命体征平稳,允许当日出院,但药物反应或者治疗创伤而不能立即离开,需要进行医学观察、麻醉复苏等的患者;④康复床位主要收治术前准备或术后康复的患者,以及病情相对稳定、符合治疗床位出院指征,仅需进一步康复与护理的患者。
1.2.2 根据医院实情选择辅助床位类别 因本院临床科室存在如下特点:①外科系统技术强、患者多,术前准备和术后康复的需求较大;②内科系统患者病情较轻,康复治疗周期长、需求大的特点;③消化内科的内镜检查治疗的患者较多,日均近200人次,镜下治疗60人次,全麻无痛占1/3以上,有日间床位需求。针对以上实情,决定选择设置康复床位和日间床位两类辅助床位。
1.3 据实确定设置科室
1.3.1 选择具有开展条件的科室 设置辅助床位科室的选择不仅需要与上级管理要求一致,也需要切合相关科室的客观现状;设置辅助床位需要有相对独立并符合病区展开要求的区域,也要有相应治疗需求的患者。因此,本院在设置康复床位时,考虑的是具有能够设立独立区域、便于分区设置、可以开设独立的护理单元的科室。
1.3.2 具有康复治疗需求的患者的科室 床位管理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为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2],充分考虑患者需求。本院外科系统技术较强,术前准备和术后康复的需求较大,以及内科系统由于病情特点,有一定的康复需求的患者。此外,大多数医院都有理疗科或者康复医学科,但绝大多数都没有设置床位,然而这类患者的需求却较大。综合考虑后在相关科室设置康复床位,在检查治疗较多的消化内镜中心设置日间床位。
1.4 规范设置病区单元
1.4.1 固定床单位设置 在神经外科、普通外科利用半层楼设置独立的康复病区,在康复科、感染科、肿瘤内科、骨科医院分层设置康复病区,在消化内科利用半层设置日间床位,并都设置独立的护理单元。按照原有治疗病区名称改为“××科治疗病区”,辅助病区名称设为“××科康复病区”或“××科日间病房”,设置病区以后,相应地调整床号设置,床位编号按照“K+序号”方式,从K01开始编设。
1.4.2 合理配置人员 各相关科室按照辅助床位的人员床位比例要求调配补充医务人员,符合辅助床位的配置标准和三级检诊要求,医护人员单独编组,相对固定。辅助病区可适当安排中医、中西医结合类执业医师。
1.4.3 调整信息系统管理单元 对每个科室设置的康复病区在HIS系统内设立独立的账户,便于开展病历书写、医嘱下达、成本归集等日常工作。
1.5 齐全配套管理制度
1.5.1 规范病区管理 新设辅助病区在原科室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辅助病区设立病区负责人和护理组长,病区负责人和护理组长参加一线工作,辅助病区实行独立的医护人员排班。
1.5.2 规范收容要求 康复病区制定区别于治疗病区的出入科标准,严格按照新核定床位数收治患者,不能随意加床,严格按照辅助床位确定的收治标准规范收治,确保收容质量。
1.5.3 严格医疗文书书写 康复病区按照病历书写规范书写病历,患者从治疗床位转入康复床位,或从康复床位因手术或病情变化转入治疗病区的按转科办理,应书写转入、转出记录,医嘱的处理按照转科办理;日间病区书写24小时入出院记录。
1.5.4 规范成本核算 按照上级关于单设病区的标准,辅助病区实行单独成本归集,独立核算。
2 具体问题
2.1 医务人员设置 由于医务人员相对固定设置,部分医务人员提出长期在康复病区不利于技术的提升,针对此情况,本院根据各专科的技术特点和科室的人员实际,每3~6个月进行一次轮换,轮转时注意分批次轮转,避免造成部分科室人手不足的现象。
2.2 医疗文书书写 患者从康复病区转入治疗病区或从治疗病区转入康复病区的病历书写和医嘱转抄,起初是按照转科病历的要求书写,然而康复病区主要收治术前检查和术后康复的患者,周转周期短,出入科频繁,相应的文书工作量非常大,故经质量管理科与相关科室沟通,参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实际按迁床办理,书写迁床记录及交接班记录,简化文书书写。
2.3 工作绩效补助分配 由于独立设置病区和护理单元,在HIS系统内分配科室编号,所有康复病区都进行独立的核算,但由于康复病区的检查、化验、用药相对比较少,治疗项目收费较低,所有独立核算后成本较高,利润较少,医务人员工作绩效补助较少,特别是康复医学科,不利于人员的稳定和专科的发展。医院决定平时进行独立核算,计算成本,发放工作绩效补助时,与治疗病区统筹分配。
3 床位分类管理的优势
医院床位的配置情况、规模和利用效率对医院卫生服务功能和整体经济运营有重要决定性影响[3]。面对医院普遍存在医疗资源配置相对不足、床位使用效率不高,而患者对于医疗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的矛盾现状,且军队医院由于受编制规模限制不能增加治疗床位,只能根据患者需求设定部分的康复床位,并提高自身床位使用效率,从而能满足广大患者需求,更好服务群众,因此,开展床位分类管理是医院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开展床位分类管理一方面通过增加康复治疗床位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医院床位不足的状况,满足广大患者对于医疗资源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医院床位利用效率,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床位管理效率,避免医疗资源浪费的现象。在医院管理中强化床位管理,是对医院管理方法加以创新,是促使医疗安全得以保障的重要手段[4]。
3.1 有利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促进学科的发展医院医疗资源的配置一方面要考虑当地社会经济文化水平和卫生状况,另一方面更要考虑患者的医疗需求。通过开展床位分类管理,优化床位配置结构,将需要康复治疗住院患者专门安排在康复床位收治,有利于开展相关的专业康复治疗、护理、健康指导等综合服务,更好地促进患者康复;而将治疗床位全部用于服务那些有疾病治疗需求的患者,有利于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及资源技术优势,更好地服务于疑难危重症患者,促进学科向高、精、尖方向发展,提高医疗专业技术水平。
3.2 有利于缩短平均住院日 提高床位利用效率研究表明,我国床位资源实际开放总量扩增过快,在床位的合理利用率下,我国实际开放床位总量将会过剩,床位资源总量的继续扩张具有不合理性,床位紧张主要源于整体的床位使用效率低下等因素[5]。床位使用效率低下则会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住院时间的延长,加重床位紧张的局面。因此,在充分落实以上做法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各类床位使用效率和缩短平均住院日是提升床位管理效率的关键。通过开展床位分类管理,将住院时间较长的康复患者收治在康复病区,将治疗床位主要用于服务住院时间较短的治疗患者,在治疗床位规模相当的情况下,明显有利于缩短平均住院日,加快床位周转,提高床位利用效率,服务更多的患者。
3.3 有利于增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通过开展床位分类管理,医疗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一方面有利于满足患者对于医疗资源的日益增长的需求,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床位紧张的局面,另一方面能促进当地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而随着床位利用率的提高,平均住院日的缩短,床位周转率的提升,又能促进医院经济效益的增加,实现双赢。
[1] 葛建一,葛国曙,熊 威.论医院床位管理[J].苏州大学学报,2010,11(6):53-55.
[2] 陈 春,王 颖,周 良,等.引入虚拟变量的我国医院床位配置变化与政策影响作用分析[J].医学与社会,2013,26(1):1-4.
[3] 葛建一,葛国曙,金 艳.床位管理中的异动及纠正[J].中国医院管理,2012,35(9):42-43.
[4] 江枫然.“床位管理”在医院管理中的应用分析[J].中国医药科学,2014,4(3):158-159.
[5] 程 佳,王 颖,周 良,等.基于需要和需求理论的我国医院床位配置合理性探讨[J].医学与社会,2013,26(6):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