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行政措施
2015-04-11宋增科
宋增科
(鄄城县国土资源局,山东 鄄城 274600)
鄄城县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行政措施
宋增科
(鄄城县国土资源局,山东 鄄城 274600)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承担着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重任。如何破解耕地保护与保障用地的矛盾,促进科学发展,是摆在县级国土资源部门面前的重大而紧迫的课题。本文分析鄄城县土地管理的现实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行政措施,对于各地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工作具有普遍借鉴意义。
耕地;建设用地;科学发展
近年来,随着鄄城县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土地管理形势日益严峻,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责任重大,长期以来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难以为继,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新的经济结构方式正逐步形成,如何解决土地供需突出矛盾是土地管理工作中一大难题,加强土地利用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查违法违规用地将成为下一步土地监管的重点。
一、鄄城县的土地利用形势
伴随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鄄城县一批重大建设项目接踵而来。同时,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尤其是县城的城市规划建设和旧城改造的高速发展,强烈的刚性需求对土地供应形成巨大的压力与挑战。据统计,2010—2014年鄄城县五年土地征收总面积930.9871公顷,截止目前,已供应444.0735公顷,五年平均供地率为47.7%,与市政府要求的五年平均供地率80%差距较大。省政府每年下达鄄城县土地指标仅200多亩,园区建设、大项目落地、公共道路用地、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性用地缺口很大,土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土地闲置低效利用数量较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较低,违法违规用地时有发生,土地执法形势严峻。
二、加强土地管理促进科学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规划先行,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的“龙头”作用,确保规划执行的严肃性。在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中要严格土地规划、计划审查,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等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不符合土地规划、计划的不予立项和批准用地。切实抓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准备工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充分考虑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通过规划修编,妥善处理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
(二)强化措施,坚决遏制违法占地势头。一是新建项目一律要通过土地预审。土地审批、预审制度是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占地的有效手段,所有商业、工业、公益事业等必须在依法通过土地预审,经批准后,方可定点放线实施,农村宅基用地、养殖等涉农用地必须经村、乡镇(街道)、县国土部门三级审核后,报经县政府批准后方可使用,对不经审批擅自占地的一律按违法占地予以查处,涉及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二是重点抓好执法动态巡查。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各乡镇(街道)国土所,要按照工作分工做好辖区内土地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在24小时内报告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难以制止的,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县政府。巡回检查一定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取得实际效果。三是违法用地情况实行一周一报告、每月一排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每周五,将辖区内违法用地情况上报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国土资源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县政府每月按违法占地面积占辖区耕地面积的比例,对乡镇(街道)进行排名通报。每周报表要由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国土所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四是严格责任追究。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对本辖区内违法用地负主要领导责任,乡镇(办事处)分管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乡镇(街道)包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负主要责任,村(居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委员会主任负直接责任;县国土资源包乡镇片区班子成员负直接领导责任,监察大队各中队包片区负责人、国土资源所所长负主要责任,国土资源所包村工作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加大投入,有序推进增减挂工作。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是对调整后的项目区,加快进度,争取早日验收,力争完成旧村址复垦指标1200亩,结合滩区搬迁力争2015年复垦面积达到1500亩。对新增挂钩项目,坚持成熟一个,报批一个,不搞一刀切,防止形成小产权房现象发生。
(四)清理整合,积极盘活低效闲置土地。一是对违反批准用途、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擅自将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行为,依法责令其交还土地,并予以处罚。二是加大对闲置低效利用土地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对在约定时限内未动工开发建设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三是在摸清家底的前提下,全盘考虑、科学谋划,深入发掘潜在资源,充分盘活用好工矿废弃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五)效益优先,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一是严格执行招商引资项目相关优惠政策,确保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每亩土地的单位投资强度,对引进园区的招商引资项目实行最低门槛准入制度,达到相应的标准给予相关的产业优惠政策扶持。二是合理布局产业结构。合理规划和优化园区内产业布局,实现产业集群的互动与优势。三是高效利用建设用地。推行高标准多功能多层工业用房建设,充分利用好有限的工业建设用地,实现土地的高效节约集约利用。
(六)分类处置,提高供地率。加大2010—2014年批而未供土地的供应力度,对已完成补偿的,共271.6042公顷,含62个项目,尽快办理供地手续;对已建成生产尚没有补偿的项目,抓紧完成补偿,办理供地手续;对没有建设也没有补偿的项目进行清理整合,整合后办理供地手续。
三、加强工作考核
(一)将违法占地纳入乡镇、街道年终科学发展考核,分值不低于考核总分的10%。根据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数据各乡镇、街道违法占用1亩耕地扣1分,扣完为止。按照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考核扣分标准,对乡镇、道因违法占地,被部挂牌或约谈的,一次扣10分;被省挂牌或约谈的,一次扣8分;被市挂牌或约谈的,一次扣3分。
(二)根据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数据各乡镇、街道违法占用每一亩耕地从年度考核各项奖励资金中扣除应交的违法占地罚款2万元(30元/平方米)。奖励资金不足以扣除的,从财政转移支付中扣除。
(三)严格落实项目落地各项规定,新招商项目一般应利用整合低效闲置的原有工业用地,确需新选址占用耕地的,必须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并经国土、规划、城建、发改、环保、项目落地办等部门联合审批后方可施工建设。对擅自开工建设形成违法占地的,坚决按照相关规定,追究项目招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对年度违法占地比例最高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国土所长、国土所包村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进行组织处理。对单宗违法占用耕地10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5亩以上的,坚决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违法占地人的刑事责任。
(五)加大盘活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工作力度,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已批建设用地供地率。县委、县政府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鄄城县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实施方案,抽调开发区、国土、规划、城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队伍,全面摸清和掌握鄄城县闲置空闲土地基本情况,分析原因,一宗一策制定清理处置方案,通过缴纳土地闲置费、协商回购、置换土地、监督转让、无偿收回等多种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投资强度。全年鄄城县盘活闲置、低效利用土地不低于2000亩。每个招商单位、乡镇、街道每年至少盘活一个闲置、低效用地企业,并按规定达到考核标准。
[1]王卫国:《中国土地权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5月版,第114页。
[2]陶志红 范树印.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问题的思考[J].中国土地科学.2000(3).23-26
编辑: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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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7327(2015)-06-0132-02
宋增科(1980-),男,山东鄄城人,鄄城县国土资源局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