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古代军事改革的政治环境
2015-04-10汪艳伟甘勤涛
汪艳伟 甘勤涛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存在与发展都离不开一定的环境,军事改革同样如此。军事改革环境就是实施和推进军事改革的空间和条件,就是影响军事改革发展的外在因素,是指与军事改革密切相关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客观情况和条件。
军事改革的政治环境就是指影响和制约军事改革的政治因素和条件的总和,包括国家最高决策层的意志、政治制度、方针政策、政治文化等情况。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政治环境是一种规范、一种机制,往往以外显的、刚性的方式为军事改革的运行提供规范和框架。因为军事是政治的工具和手段,是为政治服务的,这就决定了政治环境对军事改革的作用比其他因素和条件更为根本。一般情况下,相对和平稳定的政治环境,十分有利于军事改革的实施和推进,但恶劣的生存环境有时候更能刺激改革者的决心和激情。本文试就中国古代军事改革的政治环境做下简要分析。
一、国家最高决策层的支持是推进军事改革的核心条件
德国伟大的军事理论家克劳塞维茨说:“战争无非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其实在和平时期,作为战争的直接承担者——军队的命运也是由政治决定的。当然,对于军事改革这种完全是自上而下式的革新来说,国家最高决策层的决心、意志、魄力和对改革规律的认识程度与水平,对改革的进程和结局往往具有直接的、决定性的影响。这是因为,“军事改革指在国家层面对军事领导体制、军事力量体系和军队编制制度等进行改革”。所以,军事改革是国家的政治行为,必须要有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授权与支持。否则,“天下无巨细,一束之于不可破之例,则虽以总督之尊,而实不能以行一谋、专一事。”
综观中国历史上比较成功的军事改革,都是与国家的最高决策者——国君或皇帝的全力支持分不开的。
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之所以能够成为后世改革的典范,并且能够大力推进,最关键的原因是秦国国君秦孝公具有非凡的改革魄力,希望通过变法改变秦国现状,富国强军,他在冷静的分析了邻国变法富强的事实、客观的总结了秦国日益衰落的原因后,坚定了变法的决心。其次才是主持秦国变法的商鞅,吸取了魏国、赵国、楚国等国变法的经验教训,结合秦国的国情军情,提出了一整套具有创见、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而最关键的是他得到了秦孝公的完全信任和大力支持。
历史上的许多军事改革为何以失败而告终?反对派的阻挠,保守派的顽固并不是最主要的缘由,成功的军事改革同样会遭受强烈的反对,同样会面对强大的阻力。实际上,改革失败的最主要原因,则是国君或皇帝改革决心的动摇。王安石变法就是如此。最初,宋神宗信任王安石,支持其变法。可是,等到变法遇到强大的阻力后,神宗就改变了初衷,王安石也因此失势。可以说,神宗态度的逆转是导致王安石变法失败最主要、最直接的因素。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在中国封建专制社会中,任何政治性质的举措,如果没有国君或皇帝的同意和支持,没有宗法力量的支撑,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正如梁启超所说:“在专制政体之下,其政治家苟非得君之专,而能有所建树者,未之闻也。”这就使得中国古代的军事改革具有极大的客观局限性。
二、坚强的改革集团是实施军事改革的组织保证
军事改革是一场新旧体制、新旧势力、新旧思想的尖锐斗争,必须要打破既成的权力和利益格局,这就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挠,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否则很难顺利进行,也难以取得成效。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坚强有力的改革领导集团,是军事改革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的组织保证。
首先,应该组建一个有志于实施和推动改革的改革领导集团。管仲的军事改革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是因为亲自披挂上阵的齐桓公本身就是雄才大略的改革型领袖,具有坚定的改革意志,希望变法图强。为此,管仲首先获取了国君的绝对支持和信任,有了改革的支柱和后盾。其次,鲍叔牙不但甘当管仲的改革助手,而且又推荐了大批的贤才。比如以隰(xiè)朋为大行,以宁戚为大司田,以王子城父为大司马,以宾胥无为大司理,以东郭牙为大谏。管仲、鲍叔牙、宁戚等人才能卓越,出身卑下,敢于革新,锐意进取,紧密团结在齐桓公的周围。“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荀子·王制》)可以说,齐国组建了一个以齐桓公为核心的强有力的改革集团。“胡服骑射”之所以能够成为流传千古的改革佳话,那是因为赵武灵王不但是改革的倡议者,也是改革的卓越领导者。他果断坚定的政治品格,以及楼缓、肥义等权臣的支持使他能够力排众议,推行变法,使改革顺利开展。而明朝张居正改革却随着他的去世就被否定,是因为他太过专断。明史记载他“其所黜陟,多由爱憎,左右用事之人,多通贿赂”(《明史·张居正传》)。张居正执政期间的专断和对神宗本人严厉的进谏、约束,使神宗内心深处对张居正的厌烦甚至憎恶感随着年岁的增长而逐渐加深。所以当张居正一去世,他便一反原来恭谨尊祟的态度,因而给死去的张居正治罪只是—个时间早晚的问题。为此,张居正周围没有形成坚强有力的改革集团,基本上是孤家寡人,完全依靠自己所掌握的权力来发号施令,实施改革。而一旦死去,改革也就没法继续进行,马上就遭到了反对派的反扑和否定。
军事改革不但需要有国家最高决策层明确、统一的组织领导,更要有—支清正廉洁、办事干练的官吏队伍。这是因为,一支得力的官吏队伍不仅是推进军事改革的重要依靠力量,也是贯彻落实各种改革措施的具体执行者。为此,历史上比较成功的改革家都非常重视官吏队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齐国改革过程中,管仲专门建立起了一套选拔人才的制度,主张唯才是举,任人唯贤。他不但自己主动发现、选拔良才,派人招揽各国人才,而且规定各级官员都有推荐人才的义务。他主张:“凡县吏进诸侯士而有善,观其能之大小以为之赏,有过无罪。”(《管子·大匡》)可以说,管仲通过对人才制度的改革,大批优秀的人才队伍充实到了国家各级机构,这些具有真才实学的官吏因地、因时制宜,不但能创造性地落实国家的各项改革措施,还能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及时反馈到上层以及最高决策层。为此,国家的行政办事效率大为提升,这就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这一成功的改革事实鲜明地昭示后人:吏治的清廉贤能与改革的成功,有着非常紧密的因果关系。要想成功的推进改革首先就要重视吏治的改革!
三、完善的法制建设是推进军事改革的法制保障
为了防止军事改革中的主观性和盲目性,使改革方案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提高改革的成功率,并巩固所取得的改革成果,改革家们十分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来推动和保证改革。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为了更好的推行改革,便在郑简公二十年(公元前536年)铸刑书,将法律铸在鼎上,公布于众。这是春秋战国变法运动中第一位将刑律公诸于世的改革家。成文法典的出现,显然是出于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的需要。为此,军事改革不仅需要贤明之君、干练之臣,更重要的是需要必明必行之法,做到一切断于法。
法律是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改革要贯彻“智者不得越法而肆谋,辩者不得越法而肆议,士不得背法而有名,臣不得背法而有功”(《慎子·逸文》)的原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要“事断于法”(《慎子·逸文》)。
军事改革需要法制的保障,国家需要建立完整配套的法律体系。因为法制建设为改革措施的贯彻实施提供了法律的武器,更有利于改革的稳定、彻底与持久。商鞅变法就是从制定法律开始的,而不是提出某些基本原则,这与其它各国变法是显著不同的。应该说,“法治”是商鞅改革思想的核心。他以李悝的《法经》为基础,根据秦国的具体情况及改革的需要,制定了大量详细完备的法律。据记载,从商殃入秦到被任命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他为起草新法,大约用去了三年左右的时间。可以说,商鞅通过立法的手段,把变法的基本原则具体化为法律条文,以公布新法的形式,实施变法,不但取信于民,而且为变法成果提供了法律保障。这种切中要害的变法措施使秦国的改革势如破竹,卓有成效地开创了新的历史局面。正是由于比较系统完善的法律以及对法律的贯彻执行,纵然改革过程历经改革者的轮换和人事的更迭,却能保证改革事业的继续推行。与之相反的是吴起在楚国的变法,就是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法规体系,支持变法的楚悼王一死,改革便随着吴起的被杀而人亡政息。所以,任何成熟的改革,都是依法进行的改革;任何成功的改革,都是实现了法制化的改革。
由此可见,以法治取代人治,不仅可以实现对社会的有序管理和严格控制,有利于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军事改革,而且以法律的形式将军事改革上升为国家意志,为改革提供了法理支持,这就有效的保证了军事改革能够成为国家统一的、有计划的行动,能够使军事改革得到全社会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否则,就会举步维艰,寸步难行。为此,国家完善的法制建设成为军事改革的坚实后盾,为军事改革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内忧外患的刺激是推进军事改革的重要驱动力
综观中国古代的军事改革,很多都是在国家面临军事威胁,国家处于内忧外患的危急状态下进行的。要么国家遭受内部混乱,要么国家饱经外患纷扰,迫不得已而发起军事改革,企图转危为安、发展经济、变法图强,从而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
战国时期,各国国君之所以掀起了一场场轰轰烈烈的变法运动,主观上是在七雄并立的形势下出于谋取霸主地位的需要,但在客观上则是面临内忧外患乃至于国破家亡的危局,从而直接推动各国国君先后走上了变法革新的道路。秦孝公起用商鞅实行变法,是因为在他继位之前,秦国在厉公、躁公、简公、出子四名暴君统治时,国内情况非常糟糕,篡弑之事经常发生,“君臣乖乱”,内乱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为此,孝公希望借助变法达到重振强秦的目的,即他所说的“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史记·秦本纪》)。明朝张居正改革,也是在政权极度危急的情况下进行的。当时的最高统治者荒淫腐化,奸臣当权,国家危机迭出。对外,与蒙古、倭寇长期进行战争,耗费了国家大量的物力、人力、财力;对内,地方官员横征暴敛,人民生活极端贫困,几乎就要揭竿而起。这表明内外交困的明政权已经到了即将倾覆的危险关头。晚清军事改革同样也是在国家面临几近亡国灭种的情况下,统治集团中一部分开明人士开出的救治王朝颓势、借以延续满清统治的处方。
内忧外患的客观实际也往往会成为激发人民群众支持改革的巨大热情。不论是出于保家卫国的需要,还是为了求取战功,获取爵位,人民群众可能成为推动改革的动力之一。“胡服骑射”就是针对赵国的实际情况提出的。赵国人民希望有一个安定的国内环境来发展生产,但秦国入侵,中山国、胡人的骚扰,使他们的美好愿望破灭。他们期望王室能够抵御外侮,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这时赵武灵王提出“胡服骑射”,改革军队,提升战斗力,抵御外辱,符合了民众的主观愿望,激起了人民的共鸣,他们同仇敌忾、满腔热情地拥护改革、参与改革。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支持的改革,一般是会成功的。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中国历代变法之君在内忧外患的直接压力与推动之下先后走上了富国强兵、变法革新的道路。但是我们同样需要看到,很多军事改革是在王朝中期或王朝末年社会危机日益加剧的情况下进行的,这种改革实际上是统治者为了挽救自身危亡而被迫做出的—种努力。这种改革由于没有新的政治力量可以依靠,同时缺乏切实可行的、新的社会机制,所以常常表现为改革家和改革集团的孤军奋战,最终就很难逃脱失败的命运。
五、政治改革的先行是推进军事改革的政治保障
政治改革是军事改革的政治保障,制约着军事改革的实施和进程,规定着军事改革的性质和方向。如果没有明确的政治改革作牵引,军事改革就会迷失方向,无所适从。为此,要想稳步推进军事改革,政治改革必须先行。
例如吴起在楚悼王支持下进行变法。他针对楚国“大臣太重,封君太众”(《韩非子·和氏》)的保守局面,首先搞政治改革,对政治体制和政治风气进行改弦更张。实行政治精简,“三世而收爵禄”,削减旧贵族的特权,把他们赶到边远荒凉之地搞开发;同时裁减无能无用之官,对国家行政机构加以调整,之后才进行军事体制改革。可以说,政治体制的改革与调整,对军事改革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因为军事体制改革本身就是政治改革的一部分,需要从政治体制改革的高度来调整、设计军事体制改革。与此同时,军事改革尤其是军事体制改革不可能仅仅依靠军队来完成,因为军事改革本来就是国家的政治行为。要想大力推进军事改革的深入发展,政治改革必须先行,必须为军事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体制环境。因此,如果整个国家在政治改革上仍然没有到达彼岸,那么深受其制约的军事改革恐怕也很难到达彼岸。
研究中国近代军事改革的著名学者皮明勇先生认为,一场触及军队领导指挥体制的深刻军事改革与一场围绕政治体制进行的深刻政治改革,往往有相当一部分内容是完全重叠在一起的。国家的政治体制问题不解决,军事改革的根本问题也难以突破。反过来,军队领导体制问题不解决,国家的政治体制问题也不可能得到圆满的解决。比如晚清的军事改革,改革集团只是想继续维护满清贵族的腐朽统治,不敢也不可能打破既定的封建专制体制。政治体制不改革,所以根本不可能建立起适应近代战争样式的军队体制编制和指挥体系。再说甲午中日战争之前,满清政府连军事体制都是不想改变的。不触动国家根本军事制度,而是在旧体制的边缘改制创新。可以这样说,晚清军事改革从一开始就注定是要失败的。
综上所述,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国君或皇帝的信任和支持,改革集团的坚定决心,配套的法制建设,强烈的生存压力,先行的政治体制改革,是稳步推进军事改革必需的政治保障。
[1]克劳塞维茨.战争论[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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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皮明勇.中国近代军事改革[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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