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抗日根据地锄奸反特政策研究
2015-04-10李娜
李 娜
一、锄奸政策的历史背景
自1937年“七七”事变后,由于蒋介石的不抵抗政策,导致中国华北大片国土很快落入侵略者手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迅速掀起了救亡的高潮,抗日的烽火越烧越旺。抗战期间,中国遭遇社会价值体系的紊乱、民众生活赤贫、部分地方政权与军队投靠日军、汉奸活动猖獗、部分政治系统瘫痪等政治和社会问题。其中汉奸问题尤为严重,已经严重威胁到了中华民族的生存与发展。所以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抗日根据地锄奸政策的出发点:
第一,应清楚认识当时的政治环境。首先,我们的抗日根据地是长期处在敌后的抗日战争环境中,在残酷的战争背景下,这也正是日探奸细向我们进攻的时机。众所周知,日本是一个惯用侦探间谍的帝国主义列强,它的特务工作正是侵华战争的先遣部队,它不但有着庞大的特务机关,还有复杂的反动团体,同时也有在华特务活动六十年的历史。其次,我们的根据地也正处在各阶级联合抗战的环境之中,党提出的统一战线的政策团结了各阶层的力量共同抗日。但阶级斗争并没有因此消减,国民党并未放弃它的反共政策。国民党当局是一个党务和特务不分的组织,它有十年反共特务的工作经验,它当时的特务政策不是抗日锄奸,而是反共第一。
因此,我们锄奸政策的出发点,必须根据上述环境,充分的估计民族敌人与阶级敌人的特务工作的危害性,必须对于一切可能的阴谋破坏活动严加警惕,没有这种意识,我们便会轻视了敌人、麻木不仁、遭受敌探奸细的破坏与冲击。
第二,应客观估计我们的主观力量。我们的抗日根据地是经历了长期战争和无数胜利建立起来的人民政权,共产党与八路军将沦陷区广大人民从亡国奴的命运中解放出来,给了一切抗日人民的民主和自由,建立了人民群众自己的抗日政权,这种政权也是为广大人民所拥护的。
在这些区域内,有八路军和新四军这种有觉悟的抗日军队,也有地方的抗日的民众武装,这些军队不是压迫人民的武装,而是人民自己的武装,并且是在共产党坚强的领导之下的。除此之外还有广大民众的社会抗日团体,一切工人、农民、青年都参加了抗日组织,受到了抗日锄奸的教育;有强大的共产党的组织,有忠于国家民族,忠于党与阶级的优秀干部,有坚定的政治方针,有党的正确领导,这些都是巩固抗日根据地的决定因素。
因此,根据以上两个方面的因素,我们的锄奸政策,必须适合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方针,同时又是适合于巩固抗日根据地的任务。在不放松敌人,不夸大敌人的原则下,把对少数敌探汉奸的镇压政策与对全体抗日人民的民主政治方针综合起来,这是决定我们一切锄奸政策的出发点,对任何一方面的忽略都是错误的。
二、中国共产党的锄奸政策
六中全会时,中央对于锄奸政策一方面提出要厉行锄奸运动,坚决的镇压敌探、汉奸、拖匪、亲日派份子的活动;同时又指出应注意区别首要与协从,自觉的与被骗的,坚决份子与动摇份子,分别处理,前者从重,后者从轻,并注意争取后者,使之回心转意,决不可一律看待;还须注意确实证据,勿用刑讯,严防诬害,使锄奸工作达到真正肃清奸徒的目的。在党内问题上,一方面要大量发展党的组织,另一方面不让一个汉奸混入,这正是镇压政策与民主政治方针的统一。
此外政府要开展民间反奸运动,我们公安部门应如何的参与群众运动,在群众运动中如何反奸,如何走群众路线也是政策的重中之重。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将群众运动与锄奸工作本身结合起来,从群众运动中开展反奸,保证党提出的“发动群众”任务胜利完成,才能使我们了解更多的情况,才能打下群众反奸运动的巩固基础。群众性的反奸路线是引导我们反奸斗争走向胜利的准绳,如果固守囚笼,脱离群众,与其他环节因工分离,各自为政的裸体跳舞,就不能开展群众反奸运动,这一经验的介绍能为各地群众运动中的反奸工作提供一个方向,一个借鉴。
以岚县收复过程中的锄奸工作为例,可以更加深入的了解当时特殊历史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对于锄奸工作的政策。根据资料记载,在1945年我党在对岚县进行收复的过程中,当地政府提出的锄奸工作具体要求为:
妥善处理汉奸敌伪人员,正确贯彻宽大政策,恢复抗日秩序,安定民心,这是收复工作中最复杂最中心的问题,其基本精神应该是:打击敌伪气焰,发扬民族正气,发动群众与联合开明人士向一切敌伪残余进攻。为此提出以下几个问题以供参考。
第一,收复前,必须对各种敌伪人员的成分、罪状、表现等,发动干部与群众进行秘密的调查研究,以使清查出真正死心塌地的大汉奸和真正的抗日关系,按照不同情况具体处理,同时根据当前国内外形势与敌伪内部矛盾,用各种方法争取敌人内部一切可能争取的份子,促其抗日反正,戴罪立功,对那些死心塌地继续作恶的汉奸,给以坚决的镇压,具体的分化和瓦解敌人。
第二,收复后,对汉奸伪人员,根据其罪恶行为和改悔程度,具体分别处理:
甲:对死心塌地,继续作恶,坚决不愿改悔,及为群众所深恶痛绝的汉奸,收复后,迅速逮捕,严加惩办,没收其财产,当做抗日经费并在群众中宣布之。
乙:罪恶较大之中上层汉奸特务,及未曾在行动上表示改悔之份子一律加以逮捕,根据其罪恶值大小依法惩治。
丙:一般的中小汉奸伪人员,其愿真心改悔者,不予逮捕,尽可能集中管理改造(现行犯不在此列)。
丁:对情节轻微,敌占期间对敌应付,对我并无多大破坏行为,及被迫不得已而为者,准其改悔自新,进行登记,不加拘捕,其有无公民资格,则不能一般规定,应根据具体情形决定之。
戊:对伪人员中之抗日关系,应详加审查,其在行动上确有功绩,可以公开者,且群众影响尚不太坏者,应在群众中表扬其成绩,去掉汉奸的帽子。
己:对伪人员中受敌任务继续活动(如打枪、杀害、造谣、破坏等),假投降之两面份子,发觉其确有证据时,依现行犯处理,坚决镇压。
我们的政策是:孤立和打击少数,争取多数。一般的打击对象是:汉奸中怀有政治企图的(日国特及日闫特份子),有阶级成见的封建顽固地主,受敌训练的特务叛徒,有个人野心的及为群众所痛恨的上中层地痞流氓等;这部分人在汉奸伪人员中占少数,他们对敌忠诚,坚决反共,对旧统治有很大幻想,其余大部分是表现平常,应付差事,或因生活所迫而当了汉奸,这部分人则是我们争取改造的对象。
三、案例分析
闻喜县小寺头群众运动中的反奸工作。与其他解放区类似,闻喜县在解放前后也面临着各种反动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此时的反奸斗争压力也是空前的巨大。面临着一个个棘手的挑战,当时的共产党人发挥了自身的政治优势,充分利用广大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逐步将反奸工作顺利展开。
首先,打破群众内变天的思想,当我们开始发动群众时发现,参加斗争的群众中有着各种变天的思想,有的害怕特务杀人(因为过去村中被特务杀了不少人),有的因我们过去在执行宽大政策上有些偏向(该杀的不杀)怕我们不杀,有的因我们政府在日寇投降后,经我们的争取与教育而吸收了一些反正投诚的伪人员(贾真一部),其中有少数的部人在投诚到我政府工作后的工作过程中,仍然表现得坏,敲诈民财等,群众要求对这些人斗争,但又怕报复,有的怕斗争对象逃跑了发生后患等等。我们根据群众这些思想的反映知道群众在斗争中有着后患之复与变天思想,是因为群众对我们的政策不了解和对我们力量的不相信。如果在斗争开始时不解决群众的变天思想就不能将群众发展起来,所以打破群众的变天思想就成了我们发动群众的第一关键也是我们反奸工作的第一步任务。
接下来,公安局向群众表明政策及态度,在群众大会上宣布了“政府是扶植群众诉苦复仇的,对罪大恶极的土匪和特务份子政府是要依法惩办的,对反正投诚到我政府工作后仍然表现反动的伪人员或土匪准群众根据其罪状进行控诉及斗争,政府也会依法惩治他的”,并由农会干部说明了“民主政府的公安局是为了人民服务的是保护群众利益的机构”。我们又将罪大恶极的日伪区常杀人的特务经群众公害诉苦依法处死,并将潜藏在政府的一个破坏份子在群众大会上逮捕起来(事先经过讨论的),经过对群众的思想教育以及对实际问题的影响后,群众就有这样的反响“咱们和政府是一家人,民主政府是给咱们做事的,咱们的后台就是民主政府”。
其次,关于启发群众觉悟,我们除了公开的给群众撑腰外,还必须着重启发其思想自觉及斗争的勇气,如小寺头在群众斗争开始时,被斗争的人对群众采取了威胁的办法使群众害怕不敢再斗,我们为了启发群众斗争的勇气,就向群众提出“大家已经用了斗争会,就是你不斗争人家将来人家要报复你还是一样”。因之有的群众就提出“打狠要打死”,从此斗争又继续下去了。
最后,群众发动起来后,开始正式的农会时,我们就提出“吃后悔药”,说明被斗争的人是有后台的,他的后台就是国民党的特务破坏份子,而我们也是有后台的,我们的后台就是民主政府。我们对国民党公开旗杆的斗争已经取得了胜利,但国民党还有隐蔽着的旗杆就是特务份子,必会对我们进行破坏活动的,我们应当如何拔掉它?用这种群众会议讨论的办法,启发群众的反奸觉悟诱导入反奸斗争上去,因之群众为了保护他们的胜利果实,保护他们的民主政府,在选农会时,自觉的选举出他们的密查部长来并提出了密查部的三大任务:第一,检查内部是否有人向外走漏消息。第二,大家是否遵守农会的纪律和工作。第三,要检查坏人也就是要巩固内部和防止外面的破坏。从此就打下了今后群众反奸的强固基础。
简言之,经过对闻喜县小寺头群众运动中反奸工作经验的整理和分析,可以更加直观的说明我们应如何参与群众运动,在群众运动中如何反奸,如何走群众路线。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实践的参加群众运动与本身的工作结合起来,从群众运动中开展反奸,才能使我们了解更多的情况,群众性的反奸路线才是引导我们反奸斗争走向胜利的准绳。发动与组织群众是一切工作的枢纽,也是一切工作的目的,锄奸工作亦然,如不从群众的切身利益做起,“放手发动群众”便成了一句空话。因此,我们的工作就是:对一切破坏民族利益(即群众利益)的份子给以坚决镇压,借以保护好人,发扬正气。
毋庸置疑,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在抗战结束后的混乱历史背景下高效的铲除汉奸和破坏分子的有生力量依靠的就是其强有力的政策执行力以及群众路线。一方面在面对复杂的战后环境时,共产党人机智地将不同程度的破坏活动和参与人员进行分类酌情处理,非但没有使用强制手段以暴制暴,而且还针对不同性质的内奸制定了不同的改造方案。正是这种锄奸反特的政策不仅让刚刚从战火中平静下来的解放区迅速的恢复稳定,而且也从根源上消除了奸细特务的生存土壤;另一方面就是无论在任何时期都要跟广大人民群众站在一起,在多方面的力量在解放区进行破坏活动的同时、中国共产党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立起了锄奸反特的人民统一战线,这也使得趁乱混入人民内部的破坏分子在范围辽阔的解放区无处藏身。
[1]赵华,华北抗日根据地汉奸及其惩治问题研究[D].山西大学,2005.
[2]赵华,抗日根据地党的锄奸政策再探[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7.
[3]赵华,抗日根据地汉奸的类型及成因简析——兼论抗战时期日寇的内奸政策[J].兰州学刊,2007.
[4]赵华,略论中共在抗日根据地的锄奸政策[J].沧桑,2004.
[5]太岳公安分局编印.群众反奸经验汇集[Z].1946-7.A13-4-5.山西省档案馆藏.
[6]晋绥公安总局和岚县县委关于收复岚县、文水锄奸公安工作总结[Z].1945-5-13.A21-5-31.山西省档案馆藏.
[7]晋绥公安总局翻印.抗日根据地的锄奸政策[Z].1947-4-15.A21-5-72.山西省档案馆藏.
[8]太岳第二军分区关于锄奸工作方针、要求、政治攻势的指示及政治情报材料[Z].1943.A20-1-4.山西省档案馆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