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柳林“婚礼”习俗的民俗模式解读
2015-04-10武原春
武原春
一、山西柳林“婚礼”的模式
婚姻是人生中“四大礼仪”之一,古往今来受到人们极大的重视。它是维系人类自身繁衍和社会延续的基本的制度和活动。婚姻礼仪是婚姻作为一种民俗现象的主要内容之一。在中国古代,民间就流传着“婚礼”的程序,即我们说的“六礼”,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而体现在山西柳林的婚礼过程的“小习俗”,基本上是延续了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大习俗”。
为了方便考察和介绍,按照从择偶到结婚的先后顺序,划分为:婚前准备礼仪、嫁娶礼仪和婚后礼仪三个阶段,具体的过程如下所示:
1..婚前准备。婚前的准备主要是指在迎亲前的所有一系列准备,双方父母见面订婚期等,在“六礼”中的表现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和请期等。有“订婚”“纳彩”两个步骤。
订婚,山西柳林古代订婚时会有很多繁文缛节,比如所谓的“看八字”“换庚”等程序。“问名”与“六礼”中的“问名”一致。在柳林的婚礼模式中,看“八字”,即看男女双方出生年月日是否相冲。柳林当地就流传着一些说法,“蛇盘兔,一定配”意思是说属相是蛇的和属相是兔子的结婚,日子一定幸福美满。还有“一山不可容二虎”指的是夫妻俩人不能都属老虎。“换庚”是在男女双方互看过生辰八字之后,如果没有相冲的情况,就交换年龄的资料,作为订婚的依据。民国年间男女互看生辰八字的现象的现象已经取消了。在建国初期,男女双方订婚的方式也是非常简单的,男方随便买一件礼品送给心仪的女子。女方在受到礼品时候需回馈礼品给男方,作为男女双方的一个约定。八十年代时候,在柳林的大部分农村,订婚就是由男方选吉日。女方的直系亲属由介绍人带着去男方家,之后的仪式在男方家举行。酒席间,未婚的女子必须向公婆敬酒双手捧上,叫爸爸妈妈,当地称为“满盅”。在酒席过后,男方会向女方赠送一些礼物。如几件衣服裤子,或者皮带,鞋袜之类。届时公公婆婆等男方的长辈会送给女方“满盅”的钱。隔天之后男方再到女方家进行回礼的仪式。斟酒,给满盅钱和送礼等的方式与女方到男方家大致相同。订婚礼成,双方有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关系。
纳彩,纳彩礼,也就是我们老百姓说的送钱。这项礼仪在古代时候是买卖婚礼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近年在当地又有兴起,具体时间是在双方举行订婚仪式之后,举行迎亲仪式之前的这个时间段。选定一个好的时间,写请帖通知对方。介绍人带领新郎去女方家举行这个仪式。男方给女方送去出嫁时准备穿的,衬衣、外套以及皮鞋,单鞋等等物品,全拿去女方家。同时当地还流行送数十斤的面食,形式各异。有面鱼、面石榴等等。
2.迎娶阶段。迎娶阶段才是当地婚礼的“重头戏”。过了婚前的这个阶段,就迎来了这个重头戏。这个阶段有“迎娶”“拜天地”“待客 发客”三个程序步骤。
迎娶,在五十年代,当地的新娘子代步的工具是彩轿,由鼓乐在轿子前面做一个引导,接着就是由引客三人的轿子和马,随后跟着由压轿童子一个人压定的新人的彩轿子,最后接着是送客的四人轿子和马。在五十年代之后就废止了坐轿子的习惯城川内外均骑自行车,农村还是骑马。八十年代之后,迎亲的大队伍大都都乘坐汽车,但是彩轿子还有一些地方又兴起。无论春夏秋冬,新娘子在过门的时候都必须穿棉衣。以表示“厚成”。新郎的双肩披挂的红色绸子,到了岳父家之后就会又赠送绿色绸缎一条,用来更换。女婿在岳父家时候必须坐在首席,吃过饭之后偕同新娘子一起启程回家。
拜天地,入洞房伴娘牵着新娘的手,带着俩位新人到天地牌位前奠酒、跪拜,就是我们俗称拜天地。在房间里面设置有“灯斗”,插上红蜡烛。在新娘走进洞房之时,必须有乐手拿着大号朝着洞房里面猛吹,来表示吓唬小鬼,是用来“避邪”。然后新人在伴娘护扶下走进洞房,坐定在炕头崭新的被叠上,由新郎上前去揭去新娘头上的“盖头”。用崭新的发梳在新娘的头上梳理三下称之为“破头”。从此之后新娘就开始改梳媳妇头的发式。
待客、发客,女方送走女客称之为“大客”,首次登门时候受到男方的优礼厚待。用饭时候乐队走到门前“送戏”。饭后由鼓乐前导欢送大客到村中的路口,然后新郎倒满“拦路盅”向大客行饯别之礼。大客中的长辈(一般是娘舅)一人掏出裹有人民币的红包,隔着桌子扔进新郎弯腰撩起的袍子之内,这就是老百姓说的“滴包钱”。这时候,大客只能由他人握手告别,新郎扭头跑进洞房。
3.婚后礼仪。婚后就已经标志着婚礼仪式进入了尾声,包括有“见大小”“回门”两个步骤。
见大小:娶回新娘子,必须当院子摆设桌椅和酒具,新婚夫妻居下首必须拜见父族的诸位亲戚和母族的诸位亲戚称之为“见大小”。在举行这个仪式前必须先拟好一份名单,司仪按远近亲疏的辈分大小为顺序,依次呼叫邀请到新人面前,这时候新郎倒酒而后放好碗筷,在乐队伴奏的陪同下,双双逐渐依次的拜见父族和母族的诸位亲戚。向长辈磕头行大礼,以表示对长辈的尊敬。对同辈作揖打躬以表示打招呼。受礼者须要赠送新人喜礼,来表达对新人的美好祝愿。
回门请女婿:夫妻俩相随相伴着去女方家拜见女方亲戚,新媳妇称之为回娘家、回门。这时候岳父家就需要盛宴款待新女婿。新女婿头次上岳父家须代上酒、肉、粉、点四个颜色的水礼,岳父在家设盛宴款待。
二、“婚嫁”习俗的民俗学分析
1.“婚嫁”习俗的民俗模式性。模式性,指的是民俗具有相对稳定的结构和形式,能够被这种民俗所流行社区的人们在生活中无数次的重复。一定的文化因素构成了民俗的模式性。柳林县农民在结婚前后流传的“婚礼”习俗中的各项,如在“破头”结拜天地牌位上香和婚礼中的一些禁忌,也都是为他们所普遍遵守和执行的。以“上喜坟”和“纳彩”为例,在对当地进行的田野考察中发现,柳林当地的人们在结婚时候非常重视祭祀祖先,这叫做“上喜坟”。“上喜坟”最初的来源是祖先崇拜,后人希冀逝去的祖先能保佑子孙后代家畜兴旺、和谐吉祥。“上喜坟”和传统的祭祀祖先的方式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上喜坟”在柳林县是要在祖先坟头上压鸣鞭、红纸。来“通知”“祖先”后记有人,家里添了新的人口,家族香火得以延续了。在“上喜坟”时候柳林的习俗是只可以带领儿子。拜访供品和烧高香。在别的地区,也有男方带领女方上坟茔地烧高香的习俗,侧面反映的男尊女卑的社会现实,父系社会,女子入男子族谱。这与山西柳林的地理位置也有一种关系,地处晋西边界,南山直接与石楼相连,北边与临县相连,民风淳朴,思想传统。故“上喜坟”时候是在男方家上祖坟而不带着女方去,参加的只有男方父亲和男方。
在当地,还有一些婚礼上的习俗是正在被民众所遗弃,正在小化的民俗模式例如婚礼的“媒介”古时候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诗经》曰“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媒人在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由于封建社会自然经济条件等决定“小国寡民”的社会,“鸡犬之声相闻而民老死不相往来”。因此就造成了古时候家长即使知道自己的儿女长大成人,但是也不知道哪家也同样是这样的一种情况,需要婚嫁。有了这样的需求,于是媒人的诞生就成了必然。
元代《典章》中记载有记载“媒妁由地方长老,保送信实妇人,充官为媒”而媒人这一行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妇女。古代媒人有男也有女,在古代媒人分为官媒和私媒。许多老人回忆说,在旧社会,一般男女双方之间没有机会相处,更不用说结婚谈恋爱了。所以认识只可以通过媒人与父母的安排与现在的丈夫相识、相知,生儿育女、度过余生。而现如今很多的是自由恋爱,已经再需要媒人和父母介绍了。
有一些在历史上存在,但是在如今生活中已经组织不起来,在今天的生活中早已经找不到的某些民俗模式,叫做废式。如“六礼”中的一些步骤和程序。“问名”“庚帖”等等。都是由于特定的社会环境,当时的政治,思想意识和经济来决定的,当时的人们不知姓名与生辰年月。而这些繁文缛节随着历史的变迁,与经济的发展退出了现在日常生活的礼俗。
从柳林的结婚礼仪模式中的遗式和废式中可以看到当地的人们对于生活的需求是当地民俗形成的第一推动力。当物质生活条件,如经济的发展等发生变化时候,人们对外界物质的价值观和对生活的需求也随之发生了改变,于是就从当时候比较稳定的民俗模式中开始重现再一次的组建和选择,从而就导致了民俗模式的变化。废式与遗式这两种形式对于民俗变迁有重要的影响。民间习俗是一个在稳定的继承发扬中不断发生着变异。它不是静止和停滞的,在新的时代的到来,在传承中变迁中被赋予了时代的特色。一直不断地为其既定的模式注入新鲜的血液,加入了新的内容。“民俗模式是超历史的形态,这一性质使得民俗模式在生活世界里起既往开来的作用,保证生活的传承和连贯,它们既是对过去活动的文化结晶,又是新活动的文化依据和蓝本”
柳林县的婚礼习俗中有一种单行形式,单行形式是指“具备某种功能的唯一模式和模素,有时候是因为它们无可取代,人们生活中不存在第二种选择”通常表现为,婚礼中的“禁忌”。如结婚时候,在“闹洞房”时候,新娘忌生气;在新娘进卧室时候,忌脚踩地,忌沾到灰尘;婚礼的婚车不能没有后备箱。例如,新人新郎在接新媳妇回家的时候,是不能走回头路的。这样做,人们也是为了讨个好彩头,象征新的开始,一路向前。结婚的领路的头车和尾车必须是白色,寓意“白头偕老”。在抱新娘子进门的时候脚不可以着地,不可以沾有尘土。象征媳妇纯洁美好,白璧无瑕,日子一切都是新的开始。新娘不能站在门槛上,必须跨过门槛。寓意在今后的日子中,没有过不去的槛。总之,在婚礼中,新人包括新人的亲友们都极力讨一个好彩头。
选择形式,在民俗活动中有这样一种方式,人民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条件,来选择一种民俗活动。例如,在婚礼中人们会有很多的向亲人表达祝福的活动形式。古时候一般是亲自登门表示对新人的祝福。现在有很多通过手机,手机发送祝福短信或者视频成为首选。为出门在外,不能及时向新人送上祝福提供了条件。
通过以上对柳林婚礼模式的分析,个人认为,节日模式的本质是社区群体的行为习惯以及心理定势影响与约束个体的行动。在柳林模式中,从婚礼前的准备到婚礼的结束,其实质的一切仪式与禁忌无不透漏这种群体模式的影响力。总之,大趋势就是讨个“吉利”,盼望新人“和美幸福”。
2.民俗的功能——生活策略性。根据笔者在田野考察中,当地的民众几乎是按照结婚的顺序和步骤来安排家中的举办婚礼的程序的。“民俗作为民间的不成文规矩并非是杂乱无章毫无秩序的规定。相反,民俗却是没有异常明显程式化合规范化的社会现象”也就是说民俗等同于规范人们生活的一整套的完整的表演的规范形式。
民俗来源于日常生活,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淘汰了那些繁琐的、复杂的不利于日常生活和发展的废式,保持住有效的和便利性的活动,用来应付那些反复出现的情况和需求。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日常的民俗,方便服务于人们的生活。古时候,结婚前后有太多太复杂的礼仪要去遵守,太多的步骤要去进行。经过一个长期的生活经验,为了更顺利的完成这个仪式,柳林当地的民众总结出了一套礼仪的先后顺序和步骤,以适应现代的生活。在古代迎娶中,“拜天地”也叫拜堂,“拜堂”不是属于“三书”“六礼”之中的礼仪,在宋代之后,世风非常流行。必须经过“拜堂”这一项礼仪,女方才能正式成为男方家的一个家庭成员;现在已经没有拜天地的仪式了,在柳林改成了一种那个中式与西式结合起来的一种宣誓仪式。这明显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使得拜天地成了一个中西合并的方式。“民俗是‘正确的’生活策略,它告诉人们在什么情况下怎样正确的做事,赋予生活以规律。如果没有民俗提供的程式解放了人们的大脑,人是不能承受的”。萨姆纳说:“如果在我们可以动手之前我们必须对所有的局面都作出判断,并不得不总是三思而后行,那么,这种沉重的负担是难以忍受的”而“在经验中发展起来的民俗史应付生活中的关键时刻的便利方法”。
3.民俗功能——调节功能。民俗的调节功能是指通过民俗活动中的娱乐、宣泄、补偿等等的方式,使人类生活和心理本能的调剂的功能。而婚礼中的“闹洞房”有调节的功能。“闹洞房”的形式有俩种,分别是“文闹”和“武闹”。柳林当地有各种形式,有的会拿绳子吊起一个苹果,而后让新郎和新娘一起咬苹果。他们穷尽可能让新郎新娘当众表演,以逗乐愉悦大家;有话曰“三日没大小,除了爹妈都能闹”。在这时候,人们之间的关系可以打破很多禁忌,起到感情上的宣泄和调节亲友之间关系的作用。在柳林县“闹洞房”表现出一种对新婚夫妻的祝贺。地方民间认为洞房里面有鬼魅、狐狸,所以闹洞房的人越多越好。
因此,在婚礼这些比较稳定的民俗模式中,人们热热闹闹的办了一场又一场的婚礼。婚礼的礼俗过程与过程,制约着人们在婚礼中的行动模式。这样无意识的形成了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如果婚礼中没有按照这样的“规定”去办事,人们往往会感觉到不痛快。笔者的一个女性朋友在结婚时候选择了西式的白色婚纱。在选择好了之后,家里的父母说结婚穿红色的旗袍才是当地的习俗,最终换成了红色的旗袍。我在事后问她,为什么没有选择白色婚纱。她说在父母说之后,总觉得穿白色的不自在。这些民俗模式在生活中不自觉的形成了,人们也在潜意识里去遵守,去维护。虽然,在这其中,有人们主观大大小小、多多少少的不情愿的成分。但是作为中华民族文化共享的符号,它引导、规范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去按照它去规范自己的行为言语。
综上所述,婚礼的礼仪流程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们在对社会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创制的一种特殊的“时刻”,通过对这一“时刻”中的民俗内容活动的演绎来更换自己的心理的时间,是“人对社会的利用和把握”。婚礼的意义。人类学家认为,“婚礼时婚姻开始的社会方法。象结合这种个人生活的重大场合,通过很多的人履行仪式而隆重地加以庆贺”。婚礼本质是群体影响个人而形成的习俗与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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