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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社会风险放大的新型场域*——基于技术与文化的视角

2015-04-09蒋晓丽邹霞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媒介信息

蒋晓丽 邹霞

(四川大学,成都 610064)

新媒体:社会风险放大的新型场域*
——基于技术与文化的视角

蒋晓丽 邹霞

(四川大学,成都 610064)

媒介天然具有“放大”潜能。相对传统媒体而言,新媒体技术及其创生文化所构建的新媒体环境,更是成了社会风险前所未有的放大场域。一方面,新媒体与风险扩散之间形成了高度的技术耦合,新媒体技术在风险扩散速度、扩散范围、感知渠道、体验效果、不确定性等方面大幅提升了风险放大的概率、加剧了其放大后果;另一方面,新媒体技术创生的文化进一步驱动了风险放大中的信息传播机制与社会反应机制,导致风险的非理性放大以及相关社会运动的激化,使得风险又衍生出其他更多的社会风险。

新媒体;风险放大;技术耦合;文化驱动

引言

2003年,国内学者将之视为“网络舆论元年”①,公众通过网络公开表达意见的数量及影响力呈现出阶段性变化,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逐渐成了社会舆论的主要生发阵地和聚变场。同时,适逢社会转型时期,国内关于贫富差距、劳资纠纷等的社会矛盾,也逐步流向新媒体,并通过其得到释放。一时之间,国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在新媒体环境中高频率涌现,并通过新媒体传播而产生了轰动性效果。

然而,越来越多的事件在新媒体传播的过程中被放大了,这种放大效果不仅使之进一步受到网民的“哄抬”,也产生了不必要的扩大化后果,衍生了更多的社会风险。如日本核泄漏中,辐射风险被

放大导致中国各大城市爆发了“抢盐”闹剧;PX风险的放大,导致厦门、宁波、大连、成都等地接连发生类似的群体性事件,并导致流血冲突、社会建设终止。什邡事件中,部分官员及公众认为,该事件对什邡经济的破坏仅次于汶川地震,因为其“严重动摇了企业家信心”。②2014年什邡市委也指出,“什邡产业发展在未来几年乃至更长时间内都将难有翻身之机”③,——在危机丛生、倡导信息公开的时代中,新媒体原本应当成为沟通信息、弱化风险的利器,但就当前看来,新媒体更像一个天然的“放大场”,任何社会问题、矛盾与风险一旦投入其中,就将产生“化学反应”。

*本文系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新媒体环境下的科学传播研究”(项目编号:14CXW037)的阶段性成果。

为何新媒体环境中容易形成风险放大现象?其中哪些要素与风险的放大相关?文章以媒介与放大的渊源为起点,分别从技术和文化两个方面,探索新媒体与风险放大之间的关系,以促进对新媒体作为风险放大场域的正确认知。

一、媒介与放大:新媒体的风险放大潜能

风险放大,又称为风险的社会放大(Social Amplification of Risk)。1988年,该概念由克拉克大学的卡斯帕森夫妇(Roger E.Kasperson&Jeanne X.Kasperson)、雷恩(Ortwin Renn)及其同事以及决策研究所的斯洛维奇(Paul Slovic)及其同事等共同提出。

根据卡斯帕森早期研究可知:风险放大中的“放大”隐喻借鉴自梅尔文·德福勒(Melvin De-Fleur)和埃弗雷特·丹尼斯(Everette Dennis)1966年合著的《大众传播学通论》中对信号传递的阐释,即,在信息从一个信源到中介传输器、再到接受者的传递中,信号加强或减弱的处理过程。④由于存在各种各样的“噪音”和“干扰”,如文化的、社会的、物理的等等,传播中信号的强弱变化不可避免。同时,《大众传播学通论》开篇引用了路易斯·卡罗尔《透镜》中汉普迪·邓普迪的夸大说辞:“当我使用一个词的时候,我用的就是它本身的含义,既不夸大也不缩小。”⑤以这种反讽的方式,德福勒和丹尼斯认为,媒介传播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信号强弱变化。——根据对媒介与放大隐喻之间的渊源的探索,由此可以说:媒介传播中的信号强弱变化是放大的基础,而媒介天然具有放大的潜能。

然而,媒介所具有的放大潜能,并不完全等于卡斯帕森研究中的放大。卡斯帕森研究的风险的社会放大现象,是一个全面的放大过程,其包括四个部分:风险信号的放大;风险感知的放大;社会反应的放大;风险后果的放大。这四个部分之间依次递进、不断发展构成了风险放大现象。其中风险放大研究又涉及了六大主体:以新闻媒体、政府机构、意见领袖、自愿组织、社会与文化组织为主的社会放大站,以及个人放大站。——而就媒介的放大潜能来看,媒介通过把关等方式等改变风险信号的强弱,主要是对“风险信号”的放大,并且媒介的放大是整个风险放大过程的一部分。从媒介天然具有放大潜能来看,新媒体作为一种新型媒介,也与其他传统媒介一样具有放大潜能。只是与传统媒体相比较,新媒体这一放大潜能更为突出、也更具有现实效果。

由于“放大”是社会风险研究者卡斯帕森等对经典传播理论的一种借鉴与拓展,因此,传播学理论之中并没有关于媒介放大潜能的直接论述。然而关于媒介“风险建构”、媒介“风险传播”的研究,越来越揭示出了媒介这一放大潜能,如媒介风险建构中对媒介话语、媒介报道框架的研究等。在此之外,直接关于媒介风险放大的研究则是在近五年才逐渐出现,如董朝的《媒介的风险放大或弱化框架与话语分配》、李春雷的《风险再造:新媒体对突发性事件的报道框架分析》、刘丹凌的《论新媒体的风险放大机制与应对策略》等。总体数量不多,不仅多数研究因循风险建构中的话语及框架分析路线,而且较少有研究从卡斯帕森倡导的社会文化互动过程来考察媒体与风险放大之间的关系,尤其是新媒体与风险放大的关系。

综合媒介与放大的渊源以及卡斯帕森社会文化研究视角来看:新媒体对风险的放大与新媒体技术、新媒体文化都紧密相关。一方面,新媒体与风险放大之间具有高度的技术耦合性,依赖数字技

术、网络技术以及移动通信三大技术,新媒体通过对风险扩散速度与范围、感知渠道与方式、信息数量与质量的影响,提高了风险放大及其后果进一步扩大化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新媒体创生的文化,如草根文化、网络动员以及回归本我、追求个性与自由等理念也都驱动了风险放大的主要放大机制,更进一步地使得新媒体的放大潜能转变为现实放大效果,衍生出了更多的社会风险而扩大了风险的后果。

二、新媒体与风险放大的技术耦合

新媒体主要依托三大骨干技术: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以及移动通信技术。这三大技术共同带来了信息形式、信息生产方式以及传播过程等方面的变革,实现了超越时空的信息共享,并将地球缩小为一个“村落”。在三大技术的支撑下,新媒体与风险放大之间高技术耦合度,体现在新媒体技术对风险及其扩散所起的推助作用上。具体而言,新媒体技术主要从风险扩散、风险体验以及风险信息三个层面极大地增进了风险放大的可能性,并创造了有利于风险扩散和放大的传播环境。

(一)新媒体技术促进风险扩散

新媒体技术对风险扩散的推助作用,集中体现在风险扩散速度与扩散范围两方面。风险的迅速扩散与大幅扩散范围,是风险全面进入社会视野、引发风险感知和造成恐慌的前提,也是风险放大的基础。

1.即时传播提升风险扩散速度

新媒体的即时信息传播,使得事故、问题出现的同时,其携带的风险可以迅速地扩散开去,使得风险一触即发。

媒介技术发展与变迁的历史中,新的媒介技术与新的媒体子都从传播速度上超越了前者。根据人类的媒介嬗变阶段可知,早在印刷传播时代之前,信息传播主要依托车、船、人、马等,其信息传达需花费数天、数月,甚至一年。印刷传播时代与电子时代的来临,使得信息借助报纸、广播和电视等大众媒介而传播,传播速度开始以分钟、小时或天来计算。在电视或广播直播中,局部地实现了信息传播与接收的同步,进一步将时间缩短。而进入网络传播或数字传播时代,传播速度全面实现了即时传播。在数字技术的支持下,原本需要通过图片、文本、音频、视频等载体传播,或需要进一步借助报纸、电视或CD传播的信息,都转化为计算机中可度量的、以比特为单位的二进制代码;同时,在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支持下,任何联结的网络节点和终端都可以同步接受这些传播对象的二进制代码,风险信息扩散的速度极大地缩短了。

新媒体技术带来的风险扩散速度的提升,给社会风险防控带来了难度,随之也加速了风险在社会中的“发酵”速度,使得相关风险事件一触即发。

2.网络联结扩大风险波及范围

新媒体技术中的网络联结,突破了时空、地域、乃至文化等限制,使得风险信息可以蔓延到世界各个角落,并使得其影响波及其他更为遥远的地区及其他相关领域之中。

新媒介技术与新型媒介的出现,同样在传播范围上具有超越性发展。在大众传播时代之前,由于信息载体及传播技术传播范围也受局限,国家、地区、村落、文化等疆界都难以突破。大众传播时代的开启,尤其是以广播和电视为主的电子传播时代的到来,使信息可以借助电波和电磁传送到国内各地、甚至国外。然而,由于广播和电视等主要以传统的家庭和社区等为接收单位,因而这种突破并不彻底。而新媒体时代中,网络技术以个人或网络终端为信息生产和传播节点,无缝连接了零散的、片段化的信息,形成了由网络节点相互联结而成的、跨时空网状传播结构;同时,由于移动通信技术发达,使得个人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平板以及其中各种各样的新媒体APP接入网络,随时随地

地共享世界各地的信息。从这个角度来看,风险信息的任何一次新媒体传播,都可以视为一种全国性的或全球性的传播。

传统媒体中的风险是以风险源为中心向周边层层扩散的,其扩散范围受到速度和时空限制。由于网络节点的出现,新媒体传播中的风险扩散突破了时空与文化边界,顺着网络节点向外扩散,并形成了风险源之外的多个扩散中心。在即时传播速度的影响下,某个村落之中的社会风险都可能迅速地扩散到世界范围之内,波及其他地区和行业之中,形成放大效果。

(二)新媒体技术强化风险体验

新媒体技术对风险体验的推助作用,集中于感知渠道与经验效果之上。风险感知渠道的多元与经验效果的强化,是社会感知到风险全面逼近与真实性,并强化风险严峻后果认知的前提,也是社会放大风险的基础。

1.多样化媒介拓宽风险感知渠道

多样化的媒介传播渠道与媒介形式,为社会的风险感知提供了多样的风险信息感知渠道,使得社会整体的风险感知普遍、全面。

“媒介是人类的感官的延伸”,媒介发展史上,历次媒介技术变革都通过新型媒介延伸了人类感官。电子传播时代中的声像技术就延伸了人类的视觉和听觉,跨越时空拓宽了人类对遥远地区和时代之外事物的感知渠道。而网络(数字)传播时代中,这种延伸与拓展前所未有。宫承波将新媒体分为四类:以门户网站、博客、微博、论坛等为代表的网络媒体,以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为代表的移动新媒体,以数字电视为代表的互动性电视媒体,以及楼宇电视和汽车电视等为代表的户外新媒体群。⑥这些丰富、轻巧的新媒体包裹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在电子媒体的基础上又极大地延伸了人类的视觉、听觉,乃至触觉,极大丰富了风险感知渠道及形式。如果传统媒介技术使得个体具有了“千里眼”和“千里耳”感知能力,那么新媒体则使人成了一只全身长满了触角的“八爪鱼”。

公众对风险的感知,除了直接(从伤害或事故中)感知之外,主要通过大众媒介和他人言说,不仅渠道集中,且媒介形式较少。但新媒体时代,媒介形式极大丰富,个体的风险感知渠道数量激增,不分室内室外,不计信息接收终端与形式,同一风险可能通过不同的渠道与媒介分别为个体感知。如此一来,不仅社会对风险的感知更为容易和普遍,并且风险借助新媒体也将向社会纵深处扩散。

2.立体化传播带来逼真风险体验

新媒体传播方式的多元、动态和立体化发展,给社会整体带来了逼真的风险体验,使其风险感知强烈。

不同的媒介形式决定了其传播内容的呈现形式。在传统媒介环境之中,传播形式主要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动画为主,其中,声画一体化局部实现了动态传播,如现场直播或转播都再现了生动和逼真的场景,使公众身临其境。 “911事件”中凤凰卫视直击五角大楼被撞击画面和连续36个小时的直播,让国内公众见证了并感受到了恐怖袭击的全过程。而新媒体技术的发展,进一步将同步直播变为了常态。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移动新媒体以及拍客、博客、播客等新媒体形式,无数公民变身为记者,展开实时传播。其传播不仅集文字、图片和声像于一体,而且其传播多元视角和“全天候”24小时动态更新等特征,也使得传播对象更为立体而鲜活地呈现出来;不仅如此,借助3D、4D以及其他等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技术,新媒体从声画质量、微观效果等层面,进一步延伸了人类的视觉、听觉,乃至触觉,并朝向“通感”而前进。以地震、火灾等高科技“体验馆”为例,不仅使得公众通过新媒体体验的风险将更为强烈、真实,也使得风险源之外的公众具有身临其境的风险迫近感。

新媒体时代中,随着各类新媒体技术深入人类的社会日常生活,其立体化传播不断刺激和增强着公众的风险感知,尤其是在媒介虚拟现实和实际现实的边界进一步模糊的情况下,新媒体传播中的风险带来了公众对其他地区风险的真切体验。

(三)新媒体技术增加风险不确定性

新媒体增加风险的不确定性,主要体现在对风险信息数量与质量两个方面。风险不确定性信息的累积以及虚假信息或谣言出现,将造成更多的社会恐慌、并更进一步地放大风险。

1.海量信息增加风险的不确定性

新媒体技术带来了信息生产、存储与共享的海量化,也带来了关于某一风险不同来源、不同视角信息的海量,增加了风险不确定性又给社会造成了更大的不安。

传统媒介时代,信息数量不仅受到媒介形式,媒介版面、字数、播出时长与时段的制约,并且还受制于经济预算等,其信息传播数量相当有限。在传播媒介集中和信息数量有限的情况下,信息传播者通过把关选取最为重要的信息发布,而公众也有时间与能力辨别和消化信息。新媒体技术优势之一,则是将信息数字化转换之后,实现了海量信息的存储和共享。同时,信息增殖的超速发展则导致了“信息爆炸”时代的来临,使得个人信息接收严重“超载”。英国学者詹姆斯·马丁指出:人类知识的倍增周期,在19世纪需要50年,20世纪前半叶缩短为10年左右,70年代缩短到5年,80年代末几乎是每3年翻一番的速度。而到了21世纪,知识更新速度已经以分秒计算。⑦——在这种信息更新速度下,信息只会越来越庞杂,而作为风险本质的不确定性,也随之不断累积。不确定性的累积不仅将加剧风险的“未知恐怖”,也将给公众带来更大的不安,因而使之常常在万千芜杂信息中迷失方向。

在新媒体带来的海量信息之中,一方面,海量的风险信息将引发人们的恐慌和不安定感,另一方面,一旦爆发科技灾难或事故,关于该灾难或事故的信息也将铺天盖地而来,通过超链接等方式与之相关的灾难、事故和风险也将一起呈现,如此一来,反复累加的风险信号就更容易将迷失者卷入恐慌之中,放大风险。

2.芜杂信息滋生风险谣言

新媒体信息的海量在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信息的芜杂。而芜杂信息之中存在的虚假信息与不确定性也使得新媒体成了谣言滋生的温床。借助新媒体传播,谣言的煽动性和生命力进一步被强化,更容易放大风险。

传统媒介时代,当报纸、广播和电视三大媒介掌控着社会信息流通的主要渠道之时,传播机构有着条块分明的层级归属,内容也有着明确的审查规范,相应的,整体的媒介权威和信誉度也较高,而虚假信息和小道消息只能小范围地流传于人际传播中。然而,新媒体技术大大地降低了信息生产与传播的准入门槛,不仅个体的媒介接近权和话语权获得了提升,用户生产内容(UGC)大为流行,任何个人与团体,都可以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自由生产和传播信息。同时,目前技术上的难题也使得传播的内容难以进行审核。这就造成了权威的消解,信息质量的良莠不齐,真伪难辨。在不确定性和恐慌增加的过程之中,虚假的流言与谣言便趁虚而入,迅速地流窜于新媒体之中。公众在缺乏判断力的情况下容易为之诱导或被他人利用,而陷入恐慌之中,形成极端反应并放大风险,如国内接连不断的“抢盐”风波。

传统媒介环境中,一旦出现某一风险的谣言,管理者可以通过大众媒介来澄清谣言、弱化风险。而新媒体环境中,由于权威的话语往往为芜杂的信息淹没和个人信息超载,使得谣言具有了更强的生命力,其通过新媒体迅速流窜和蔓延,并反复再生。在缺乏有效的技术管理方法时,谣言往往放大风险,并造成难以消弭的社会后果。

三、新媒体对风险放大的文化驱动

新媒体文化是新媒体环境中各个主体互动过程和结果的总和。它不仅包括新媒体文化产品、产业、制度,也包括新媒体文化精神、理念、行为、事件、现象、秩序与格局等多方面的内容,既是复杂的

社会现象,也是社会运动过程。⑧如草根文化、“恶搞”文化、网络流行语、“人肉搜索”、网络动员、网络围观、网络狂欢等等。这些新媒体文化都对风险放大的信息传播机制与社会反应机制形成了重大影响:一方面,促进了风险信息尤其是强烈的风险信号的扩散,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全新的社会联合形式,使得社会应对风险的反应更为主动、活跃与强烈。

新媒体文化其内涵之丰富、生产力之旺盛,使得其难以尽数。文章重点对驱动风险放大机制的新媒体精神(理念)、新媒体行动两个层面的文化进行分析。由于文化的最终指向仍是其对社会现实的意义,因而,对新媒体文化精神的分析也将落脚于其对新媒体用户的风险扩散行动的分析。

(一)新媒体精神与风险扩散

宫承波将新媒体的文化精神概括为四个方面:强调互动,追求平权;回归“本我”,崇尚自由;标榜“草根”,抗拒精英;高扬感性,尊重个性。⑨新媒体的文化精神又融入了其他各项新媒体现象与活动之中,如草根文化的兴起,草根与精英的对抗,权威的消解,传播格局的重构等等。而新媒体文化精神对风险信息扩散的影响,集中体现公众风险话语权的获得及其风险的非理性放大。

在崇尚权威的传统媒介环境中,以大众媒介为主要传播渠道形成了“中心-扩散”、“二元对立”的传播模式。其中,官方机构、社会经济组织或专家等处于传播格局的中心并占有社会话语权,因而其垄断了社会的风险的判断,并能通过封锁信息来控制风险扩散。而传播格局边缘的公众则处于被动信息接收地位,其对风险的社会判定主要以权威解释为据。尽管其与传者之间形成了一定的反馈回路,但由于整体的媒介文化影响与限制,其话语微弱无法撼动权威话语,也难以对风险扩散产生大的影响。

崇尚个性、自由、平等、开放的新媒体,不仅改变了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及社会秩序、重构了传播格局,也重新分配了话语权,从而使得底层的公众或“草根”群体具有了同其他社会群体一样的传播地位。同时,新媒体文化精神对权威的消解、个性的崇尚,使得公众话语在风险放大过程展现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力。

一方面,公众参与到风险信息生产与传播过程之中来,并影响了其他主体的风险传播。自媒体的“大活跃”成了新媒体精神文化的突出表征,拥有了话语权的个体、群体以独特的方式加入风险信息的生产与传播,不仅爆料媒体和官方机构未能及时发布的风险信息,而且还通过多元主体的即时交互质疑、探讨、纠正或批判已经发布的风险信息。越来越多的自媒体的揭露与曝光不仅成为新闻媒体的新闻线索,同时也成了社会风险来源,引发了“新媒体事件”。

另一方面,权威消解中,公众对官方机构、专家等的风险判断失去信任,公众切实的风险经验与感知成了其风险扩散来源与风险判断依据。如此一来,无数的风险源形成了无数个风险传播中心,使得风险信息从四面八方涌现。由于绝大多数公众缺乏对风险的理性认知,因而,其对风险的偏好、情绪及刻板印象等非理性判断往往都放大了自身的风险感知并且带来了社会整体的风险放大。而其他社会主体,尤其是话语即将淹没于庞杂信息之中的新闻媒体,为了获取受众都对公众的风险话语有一定的迎合,如通过煽动性标题和夸张的数字来传播风险,也都促进了风险信息在新媒体空间的大肆流布。

(二)新媒体行动与社会反应

新媒体行动,包括新媒体用户通过新媒体展开的一系列行为与活动,如浏览、搜索、创作、意见表达等等,不仅包括信息生产与传播,还包括由于信息共享与协作而构成社会互动。在社会互动过程中形成“恶搞”、狂欢、围观、“人肉搜索”、网络动员、网络救助等新媒体文化,促成了新媒体环境中波澜壮阔的社会运动。这种整合了网络与现实时空的社会运动,不仅衍生出了更多的社会风险还造成了更严峻的风险后果。

传统社会运动一般由个体或民间组织发起,主要为底层政治社会运动。于建嵘认为,“底层政治

更多的是底层民众的自发行为,其行为方式也许是隐性的、自发而零散的”⑩,“是反应性或应对性的,它是对现实生活中的困苦或不满寻找解释方式和解决的路径”⑪。从中可知,传统社会运动具有被动触发、零散、影响范围小、政治偏向明显以及现实性等特征。因受到管理机构及新闻媒体的牵制、时空及文化的局限,现实社会运动难以发展壮大,也更加产生大的影响。

新媒体环境中,公众的网络互动形式也形成了新的社会运动形式。以网络动员为例,公众在应对风险的过程中通过跨时空联合、形成舆论而造势,并通过新媒体策动和指导现实社会运动的开展。这种新媒体时空与现实社会互动、配合与相互支持和促进的社会运动,不仅通过新媒体时空整合了社会各地的风险反应,又通过声势浩大的线上线下互动而扩大了风险后果。

新媒体高密度、无缝关联的传播环境中,一旦爆发社会风险事件,个人或组织就能通过网络动员联合广泛的社会力量与数量庞大的公众;而公众也能通过网络互动而迅速聚拢,实现跨地域、跨文化、跨阶层的联合。他们不仅公开表达意见及诉求,也通过联合力量营造舆论。在新媒体传播优势的支持下,联合力量的反应极端迅速,引导了事态的发展,对反应相对滞后的社会管理部门形成倒逼压力。相比传统社会运动而言,新媒体运动已形成了社会运动网络化、易触发、参与者数量庞大、主动应对和影响广泛等新特征。

此外,新媒体社会运动还表现出了网上动员与线下互动、社会运动网络极化等特征。⑫网络动员带来了高效社会反应机制的同时,其借助新媒体也煽动和策划现实群体性运动。如厦门PX事件中,关于抵制PX的短信转发而引发了市民“散步”,什邡“钼铜”事件中,“钼铜”致癌信息的微博传播引发了群体性运动,它们都使项目终止或迁址,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在网络动员的线上线下互动中相关风险易通过扩大化的社会运动而“极化”发展,波及其他地区与领域并衍生出其他社会风险。如自厦门PX事件之后接连发生在大连、宁波、什邡、彭州等爆发类似事件;其中,多数科学问题演变成了官民对抗或劳资纠纷,社会对利益集团“经济至上”的批判成为主流,社会失信严重。

四、结 语

新媒体技术既是一种外在的技术支撑,又可以作为新媒体文化的重要体现而成为一种内在驱动,新媒体技术与创生文化的相生相长、共同作用于风险扩散过程,使得新媒体相对传统媒体而言,成了更容易放大社会风险的一个新型场域。

然而,根据卡斯帕森等研究者对“放大”的讨论可知,风险“放大”实际上包含了两个维度⑬:风险放大与风险弱化。其中,弱化是另一种形式的“放大”,而且某一风险的放大意味着其他风险的相对弱化。弱化与放大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在这种辩证的视角下,媒介既具有放大潜能,也具有另一极的风险弱化潜能。因此,可以作出这样的理解:新媒体在放大某一风险的同时,相对而言弱化了其他的风险;新媒体在某一阶段暂时放大了风险,但随后又能通过自身的方式对其进行弱化;新媒体的风险放大潜能并非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阶段性的。在谈论新媒体作为风险放大场域的过程中,这种理解带来了两方面益处。其一,有助于对新媒体作为风险放大场域的更为全面、客观的理解,避免将风险放大视为新媒体“功能失调”或“负面效果”而展开片面化的解读与批判。其二,新媒体风险放大与弱化的对立统一与阶段性特征,也为新媒体环境中的风险防控与治理指明了出路。

注释:

①崔蕴芳:《网络舆论形成机制研究》,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0页。

②严定非:《什邡后遗症 “这是整个国家的困惑”》,《南方周末》2014年10月30日。

③严定非:《什邡后遗症 “这是整个国家的困惑”》,《南方周末》2014年10月30日。

④M.L.DeFleur,Theories of Mass Communication.New York:D.McKay.,1996.

⑤(美)梅尔文·德福勒,埃弗雷特·丹尼斯:《大众传播学通论》,华夏出版社,1989年2月,第3页。

⑥宫承波:《新媒体概论》(第四版),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2年11月,第4页。

⑦陈沛:《搜商--人类的第三种能力》,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11月,第1页。

⑧彭兰:《网络文化的构成及其与现实社会的互动》,《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7期。

⑨宫承波:《新媒体文化精神论析》,《山东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

⑩于建嵘:《底层社会的权利逻辑》,凤凰网2014年7月8日。

⑪于建嵘:《底层社会的权利逻辑》,凤凰网2014年7月8日。

⑫张涛甫:《网络动员:中国特色的社会动员》,《二十一世纪双月刊》2011年12月总第128期。

⑬在卡斯帕森等研究者之后,英国学者格利尼斯·布瑞克维尔(Glynis M.Breakwell)及朱莉·巴尼特(Julie Barnett)提出了“放大”的第三个维度,即中间向度“表达”(expression),但研究中较少出现。

New Media:a New Field of Amplification of Social Risk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Technology and Culture

Jiang Xiaoli/Zou Xia

Media is born with amplification potential.The new media technology and culture create a new field of amplification for the social risk unprecedentedly compared to the traditional media.On one hand,the new media coupled with the risk proliferation closely in technology,which improved the probability and exacerbated the consequences of the risk through increasing the spread speed,diffusion range,perceptual channels,experiencing effects and the uncertainty of the risk.On the other hand,the new media culture activates the mechanism of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and the social reaction which results in irrational amplification of risk and intensifying social movements,and arouses other more social risks at the end.

the New Media;the Amplification of Social Risk;Technology Coupling;Cultural Drive

2015-1-15

蒋晓丽 女(1956-)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邹 霞 女(1987-)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 谭力)

G219

A

1009-3176(2015)03-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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