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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斯蒂芬·达沃尔的第二人称道德

2015-04-05张钟萄

四川旅游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达沃第二人称行动者

张钟萄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5)

斯蒂芬·达沃尔(Stephen Darwall)在他的《第二人称观点:道德、敬重和责任》[1]中试图以第二人称术语来确定道德的概念。他试图将道德奠基于第二人称的概念圈之上,借用了康德和当代新康德主义的伦理学概念和论证来阐述自己的第二人称观点,也对其进行了批判和修正。

1 第二人称观点

安斯康姆(G.E.M.Anscombe)在其重要的论文《现代道德哲学》[2]中表达了一种对道德义务观念的怀疑态度,由于神圣立法者被宣布为不存在的,那么基于立法者的道德义务也就因此受到了冲击。现代以来的道德哲学做出了至少两种努力来弥补神圣立法者的缺席,一个是康德的自我立法,另一个则是社会性规范。这两者都有问题,人们会因其是荒谬的(absurd)而排除前者,后者的问题是,在社会所实施的规范和我们可能会希望的道德之由什么而构成之间,不存在一种清晰的关系。达沃尔并未表现得这么悲观,所以达沃尔的努力可以被看作是对安斯康姆的一种回应。[3]他认为现代道德意识的权威所诉诸的仅仅是你和我,道德法则就是我们有权(authority)对另一个人提出要求。对另一个人宣称(address)一个要求,同时一个人对这个要求的回应可以作为他的一个行动理由。这样一个理由是奠基在宣称者(addresser)和受宣者(addressee)的关系上的。这种关系是达沃尔所认为的不同于其他实践理由的第二人称理由(the second-personal reason)的特征。“第二人称理由必须能够在这些关系之内被宣称”,[1]4并且达沃尔特别强调第二人称理由是直接对意志进行宣称的。这就涉及到一种做出宣称的权威,这种权威(authority)是一种预设,因为如果你期待你的受宣者能够接受你的要求作为行动之理由,那么你就需要假设你具有通过要求而约束他的权威。对于受宣者来讲,他之所以服从你的要求,是在于他本身具有一种达沃尔主张的“第二人称能力”(second-personal competence)。

1.1 第二人称理由

达沃尔在书中多次用到一个踩脚例子来论证。当一个人踩到你的脚时,你要给他一个能让他移开脚的理由,达沃尔认为至少可以提出两种理由,其一是由于你身处痛苦之中是一件不好的事(a bad thing)。这个让世界更好的状况就足以给他一个行动的理由,达沃尔在这里引述了摩尔(G.E.Moore)的观点,作为一个可能的结果或状况,“它应当存在仅仅是因其自身的缘故”。[1]5这种理由达沃尔将其称之为“关于世界状况”(stateof-the-world-regarding)的理由,也是“行动者中立”(agent-neutral)的理由[4]143,简言之,它是源自不给世界带来痛苦的理由。

另一种理由达沃尔称之为“行动者相关”的(agent-relative)。那个踩在你脚上的人是作为一个道德共同体(moral community)之成员而被要求的,这个道德共同体中的成员将他们自己理解为不能踩在另一个人的脚上。达沃尔特别强调这种理由包含了“权威”(authority)这个含义。第二人称理由就是一个理由的“正当性(validity)有赖于人与人之间所预设的权威和负责任的关系,也就因此有赖于理由之被人对人宣称的可能性”。[1]8这样看来,它就总是从行动者与另一行动者的关系中推导出来的。

1.2 第二人称权威

达沃尔强调了第二人称理由中的“责任”这一点,他继承了斯特劳森(P.F.Strawson)的观点。斯特劳森认为我们要一个人负责任那么那个人必定要能认识到道德理由,能对此做出一个反应这种相互间表现出来的态度就是斯特劳森的“反应态度”(reactive attitudes)。达沃尔将其应用于第二人称理由,在反应态度中,人们就总是会预设一种坚持某人负责任和对其提出要求的权威。达沃尔由此得出,这就预设了一种要求他人和坚持他人服从道德义务的权威。这种权威被达沃尔在第二人称的意义上运用。[1]15

达沃尔把第二人称理由与第二人称的实践权威(practical authority)联系起来,后者是“提出一个要求或断言的权威”。[1]11这种权威是宣称者和受宣者共享的,它会承诺双方平等地负有责任,是基于双方处于一个道德共同体之中的。这种权威不是一种知识论上的逻辑要求,也不是一种理性的要求,而是我们作为人的尊严所包含的那种不可还原的第二人称权威。它除了要求我们对权威敬重以外,还给了我们要求遵从的地位(the standing to demand compliance)。[1]14也就是一种要求受宣者服从的地位。

2 达沃尔的论证

达沃尔因其缺乏第二人称维度而对康德和康德主义感到不满。

康德是以定言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s)来论证道德义务的。达沃尔试图通过分析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奠基》和《实践理性批判》来表明康德的策略是否成功。达沃尔认为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放弃了《奠基》中的策略是正确的。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提出了“理性的事实”(the fact of reason)来论证。方向从由自由到道德转变为从道德到自由。但是康德在做出这个论证时仍然将“理性的事实”与自律相联系。但是像普赖斯(Richard Price)和罗斯(W.D.Ross)这种直觉主义者同样可以做出“能够”和“应当”之间的这种联系来论证,但他们却不会预设意志自律,他们认为不去诋毁清白之人本身就是好的。康德基于这样一种预设来论证实践理性,亦由此故而不能排除其他实践理性理论的可能。[5]310达沃尔认为必须对康德的“理性的事实”做出一种第二人称的阐释。他采取了一种似乎比康德更强的论证。“那个人不去诋毁别人的道德要求是一个行动者相关的义务的约束”(an agent-relative deontological constraint)[5]310但这不是基于直觉主义的原因,而是因为这种诋毁是错误的(wrong)。达沃尔认为我们要让一个人对做某件事有责任,只能是他能够从第二人称的观点来看,所以对康德的解读最终将引至他的第二人称观点。他还反驳了当代康德主义者的论证。其中的代表为内格尔(Thomas Nagel)、科斯嘉德和伍德(Allen Wood)。达沃尔认为他们没有关注第二人称维度,所以他们的论证不充分。

达沃尔提出了“第二人称理由”,即“必须能够通过自由和理性的行动者对其他人以第二人称来被宣称的”。[5]305这不同于因为信念的理由,也不同于由欲望给出的理由,“道德主张和要求不仅仅以命令之所是的方式才是可宣称的;我们宣称它们仅仅是作为人来对其他仅仅作为人的(来宣称)”。[5]305第二人称理由就要求我们仅仅将他人作为平等、自由和理性的行动者。既然我们将他人作为了这样一种行动者来对待,那么他人也就处于相互的关系之中,我们对他人负责任,他人也就会对我们所提出的要求负责任,便会做出回应。

第二人称理由之宣称不是源自结果或欲望,也不是源自规范性世界,更不是源自一种对人服从的权威。达沃尔用了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的观点来说明。[1]255-262费希特认为一个纯粹的第二人称宣称总是假设通过行动者自己的自决选择去引导其意志。[1]20在此强调的是自我决定的能力,也就是“第二人称能力”。达沃尔还用了“普芬多夫的观点”[5]310。达沃尔经过论证就得到了他所想要的第二人称理由,以及与之相关的第二人称能力、第二人称权威、第二人称关系这样的概念圈。

3 结论

达沃尔试图运用他的第二人称概念圈来强调道德的第二人称方面,并以此为之奠基,所以在考虑到康德和当代康德主义者的论证时,由于他们要么出自第一人称,要么出自第三人称,会面临诸如理性主义者这样的困难,所以达沃尔引入了斯特劳森、普芬多夫和费希特等人的观点,来强调第二人称观点中的一些概念。用达沃尔的例子来讲,当一个人踩着你时,那么基于第二人称的概念圈,包括你们共享的权威、第二人称宣称、第二人称理由,以及自由理性地去接受的第二人称能力,就奠定了他不能去踩你的基于第二人称的道德义务。但是这会将达沃尔置入另一种困境,即是否这种义务的宣称,或者提出要求的权威,只是在受到了冒犯的时候才能做出?另一方面,达沃尔的论证要求双方相互负有责任,因为大家都作为平等和理性的行动者,彼此敬重。但是达沃尔没有注意到,与另一个人的相遇实际上还意味着他所带给我们生活的价值问题,我们对此会有所反应,例如说“我们在生命中邂逅的特殊的人是我们抵抗存在之孤独性的安慰剂”。[6]这样来看,在达沃尔的第二人称关系中,他强调的是权威、平等和相互负责的一方面,而这就是基于我们是自由理性的行动者,最终我们所提出的道德理由也就仍然是来源于理性慎思的。但生活的复杂性使得我们的这种关系不仅仅是一个慎思的问题,我们在第二人称的关系中还包含着价值的维度,这种价值不同于宣称时的权威。

[1]Stephen Darwall.The Second-Person Standpoint:Morality,Respect,and Accountability[M].Cambridge:MA,Lond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6.

[2]G E M Anscombe.Modern moral philosophy[J].Philosophy,1958(33):1-19.

[3]Gary Watson.Morality as equal accountability:Comments on Stephen Darwall's the second-person standpoint[J].Ethics,2007,118(1):37-51.

[4]Stephen Darwall.Why Kant Needs the Second-Paerson Standpoint[M]∥Tomas E Hill,Jr.The Blackwell Guide to Kant's Ethics.Oxford:Blackwell Publishing,2009:129-158.

[5]Stephen Darwall.Morality and Pracitcal Reason:A Kantian Approach[M]∥David Copp.The Oxford Handbook of Ethical Theory,Oxford:Oxford University,2006:282-320.

[6]Talbot M Brewer.Morality and the second person[J].The Philosophical Quarterly,2009,59(234):16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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