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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黄翔鹏音乐史学研究中“多重证据法”的运用

2015-04-03

关键词:双音黄先生音乐史

肖 艳

黄翔鹏先生为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其取得如此重大成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文革后“拨乱反正”所带来的宝贵时代契机,也有他继承杨荫浏先生等学者的良好学风,多年潜心探究传统音乐所打下的坚实基础。而他所秉持的“史识”理念,以及对“多重证据法”等音乐史研究“科学范式”的自觉体认,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本文以黄先生对“多重证据法”的运用以及所取得的重大学术成果为例,揭示黄先生对古代音乐史“史证范式”的构建所作出的巨大贡献。

一、努力摆脱“哑巴音乐史”的窘境

音乐艺术以音响为媒介,无影无形,稍纵即逝,很难保存。在没有记谱法和录音技术的古代,音乐只能口耳相传。因此,研究古代音乐史,不可避免会遇到缺少音响“文本”和第一手材料的难题。

杨荫浏先生等曾呼吁“打破哑巴音乐史”,并以此为己任,做出了许多重要的开创性努力。黄先生努力践行前辈学者的呼吁,更进一步提倡运用“多重证据法”,结合文献史料、考古实物以及活态的传统音乐等多重证据,立体交叉地研究古代音乐史。黄先生在《开拓新的研究领域》一文中指出:

搞中国音乐史研究,有三个最重要的材料来源:第一是历代文献给我们提供的材料;第二是考古工作给我们提供的实物以及从实物研究得到的材料;第三是音乐实践中存留至今的、活的历史材料。从方法论上说,对待这三种材料来源或者说是音乐史研究工作的三种途径,应该看到它们之间的互相补充、不可偏废的关系;要把它们结合起来,根本问题就是调查研究。①黄翔鹏:《开拓新的研究领域》,《人民音乐》1980年第7期。

黄先生所提的三种材料,实质上是要求从多个角度阐释分析音乐文化现象,使这些材料之间能够形成证据链,更加真实地揭示历史真相,正如先生所言:“我希望中国古代音乐史是一部充满音乐实例的‘音乐’史。使那些已被人们‘视而不见’的历史珍宝能够‘还之于民’。”②黄翔鹏:《中国古代音乐史——分期研究及有关新材料、新问题》,《黄翔鹏文存》,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2007年,第778页。

《中国传统音乐180调谱例集》(未定稿)是先生为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理论建设所做出的重要贡献之一,这些曲调,不仅充实了古代音乐研究的音乐“文本”,也有助于进一步摆脱“哑巴音乐史”的尴尬窘境。黄先生对古谱的翻译整理,对“文献、考古实物、活态传统音乐”等三种材料的重视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中国音乐史音响缺失所带来的不足。

二、明确提出“传统是一条河流”的重要思想

人类历史是一个连绵的整体,每一阶段都相互联系,每一个局部都是整体的一部分,只有建立起可靠的证据长链,才能准确地寻找到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依据。黄先生提出“传统是一条河流”,既是基于对传统音乐生态的实际考察辨析,更是对传统音乐理论的发展创新。在长篇论文《论中国古代音乐的传承关系》(以下简称《关系》一文)中,先生讨论了古往今来有关“古乐”“今乐”的种种论争。他指出:

从历史上的演变过程到现存的音乐实际,中国传统音乐都不是一个狭隘的、全封闭的文化系统。它是在不断的流动、吸收、融合和变易中延续着艺术生命的;同时,它又穿过无数岩石与坚冰的封锁,经历种种失传威胁,才得以流传至今。①黄翔鹏:《论中国古代音乐的传承关系——音乐史论之一》,《黄翔鹏文存》,第87页。

这一思想深化了杨荫浏先生等学者重视民间音乐的学术传统,为古代音乐史研究的“多重证据法”开拓了思路,为中国传统音乐遗存与古代音乐史研究的接通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

黄先生不仅看到了中国音乐传统的连续性,同时亦揭示出文化发展中的阶段性与变易性。他在《关系》一文中提出了“三大历史阶段说”:“对中国传统音乐作音乐形态学的宏观考察,除了从原始人群至新石器时代的末期这一段仍待切实研究以外,我认为:历史上经历过以钟磬乐为代表的先秦乐舞阶段,以歌舞大曲为代表的中古伎乐阶段,以戏曲音乐为代表的近世俗乐阶段。”②黄翔鹏:《论中国古代音乐的传承关系——音乐史论之一》,《黄翔鹏文存》,第94页。

黄先生同时也说明,在传统音乐的发展衍变中,每当出现断层现象时,也意味着新艺术形式的诞生。犹如“凤凰涅槃”,传统音乐形式并非全然失传,它们藉由形态的改变重新获得生机与活力,并逐步把传统音乐推向更高级的发展阶段。黄先生关于中国传统音乐从古乐到今乐的演变历程,恰恰印证了传统是一条河流的论说。这就是历史典籍与活态传统音乐相结合所生发的逆向考察所产生的重要成果,并更进一步地揭示出了“多重证据法”的重要性。

三、身体力行,运用多重证据法取得音乐考古重大突破

黄先生对中国古代“双音钟”(即一钟演奏两个不同音高)的考察,是1970年代后期中国音乐考古学研究的重大成果,也奠定了先生在中国古代音乐史和音乐考古研究方面的学术地位。黄先生在《新石器和青铜器时代的已知音响资料与我国音阶发展史问题》③黄翔鹏:《新石器和青铜器时代的已知音响资料与我国音阶发展史问题》(上、下),《音乐论丛》1978年第1辑、1980年第3辑。以下简称《问题》。一文中梳理了中国上古音阶发展的轨迹,大胆提出“一钟双音”不是偶然现象,西周中、晚期编钟,自第三钟以上,敲击其“隧部与铣边之间近钟口处 (即右鼓)”,一般可发出比“隧 (即正鼓部)音”高小三度的音响,且绝大多数倾向于纯律小三度。如“隧音”为“角”者,其右鼓音必然是“徴”;“隧音”为“羽”者,其右鼓音必然是“宫”。黄先生认为这种先秦典籍中没有明确记载的重要音乐现象“显然不是出于偶然”,应是先秦时期编钟普遍存在的音响结构,是一种有意为之的“规律”。论文还讨论了春秋钟磬乐和新、旧音阶的演变等音乐史上的重要问题,提出了许多有关双音钟构造规律以及音阶发展的大胆推论。

《问题》一文在论证双音钟结构时提出了若干旁证。例如,“所有已知测音资料的西周钟”中,哪怕出土件数不全,也都构成这种“角、羽”关系,即在出土的编钟鼓部往往有“鸟纹”等特殊纹饰;其钟口口沿或钟壁内侧,有锉磨痕迹,应是对编钟音高微调的遗迹。这有力地证明了“一钟双音”并非偶然现象,而是我国古代乐器制造上的一大特征。

黄先生还广泛引证文献,以证明双音钟构造存在的合理性。例如,文章引用《礼记·玉藻》《周礼·春官·乐师》等文献说明钟乐与佩玉的“相应”,在“角-徴共存,宫-羽共存这种共同音阶结构上是存在‘相应’的”,这些文献材料“可以作为关于右鼓音测音材料的旁证”。文章还对周人文献中的“相应”“龢钟”以及先秦典籍中的两种谐和观念进行了深入剖析,力求证明右鼓音的存在。

《问题》一文有关双音钟规律和其他音阶发展问题的推论,引起了学界激烈的讨论与争议,最终1978年3月开始的湖北随县擂鼓墩曾侯乙墓的发掘,为黄先生的论说提供了坚实的科学证据。曾侯乙墓编钟的出土证实了“一钟双音”的客观存在。此后,马承源先生即发表《商周青铜双音钟》一文,采用全息摄影等方法,对曾侯乙墓编钟“一钟双音”的结构进行了有说服力的分析研究,该文指出曾侯乙墓编钟的出土,使“中国考古学家在此不久前发现的每一个钟可能具有两个频率音的看法得到了令人兴奋的证实”。①马承源:《商周青铜双音钟》,《考古学报》1981年第1期。曾侯乙墓编钟一钟双音的构造,为此前黄翔鹏先生所大胆推断而一时难被接受因而纷纭聚讼的双音钟争论,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客观地说,最终证明并解释“一钟双音”现象,是多学科专家学者共同努力的结果,但与先生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充分运用“多重证据法”孜孜以求的学术实践是分不开的。依据日后的考古新发现和相关研究成果,再回头验看黄先生当时建立在已知考古实物和音响资料的条件下做出的推论,当属于一种通过不完全归纳得出的推论,但经过三十多年的检验,《问题》一文中绝大多数论断仍屹立不倒。这充分体现了黄先生见微知著、以小见大的杰出“史识”,以及非同寻常的敏锐学术眼光。

黄先生在《均钟考——曾侯乙五弦器研究》②黄翔鹏:《均钟考——曾侯乙五弦器研究》,《黄钟 (武汉音乐学院学报)》1989年第1、2期。一文中对曾侯乙墓出土的被命名为“五弦器”或“五弦琴”的器物的考察,也是一件杰出的音乐考古研究范例。黄先生结合文献、实物、图像等材料,运用训诂学、图像学等学科知识,对其性能、器形、尺度、定律法以及纹饰等进行了深入考辨,从形制上辨明了五弦器与琴、瑟、筑等乐器的不同。例如,以各代尺度标准的文献记载为基础,结合文献与出土磬类实物,确定夏声为律的史实,考证所谓“身为度”是以“丈夫布手为尺”作标准。在此基础上,他运用乐律学的知识对曾钟全部音律和“五弦器”各节点上的音高律数进行计算,并与琴律进行比对,认定“五弦器”是省略了演奏乐曲功能的琴,曾侯乙墓编钟的音律实系运用琴律。文中还对五弦器如何运用琴律找到各音的方法和特殊的形制进行深入分析,从乐器操作对相关理论作逆向考证。李纯一先生指出:“这篇文章采取全方位、多层次的论证方法,以考古学与音乐史学相结合,文献考证与实物型制考证相结合,以器物性能之分析为内证,与外证相结合,致力于考证方法的创新,是对未知因素过多、难度高的课题进行研究并取得重大突破的代表性论文,其结论取得广泛赞同。”③李纯一:《中国上古出土乐器综论》,北京:文物出版社,1996年,第460页。

三十多年来,有关曾侯乙墓乐器的研究未曾停歇,今天仍不断有新作出现,黄先生等前辈在创立这一研究领域时所表现出的探索精神和成功运用的多重证据法,从某种意义上讲已经形成一种“史证范式”,这种范式的形成是推动相关研究继续深入的有力保证。

四、结合音乐实践构建曲调考证新方法

黄先生提出“传统是一条河流”这一整体思想后,如何将它具体化,如何贯穿到具体音乐作品的辨识研究中,就成为一个特别突出的难题。虽然“传统是一条河流”,但面对浩如烟海的现存传统音乐的浩瀚流波,要一一辨别哪一滴水来自何方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换句话说,我们相信今天存在的传统音乐,必然是数千年甚至更加久远的音乐泉流不断融汇历代不同区域和民族的音乐创造而形成的一条波澜阔大的巨流,但我们还没有辨识河水来源的有效方法,无法明确指认这些来自古代的传统音乐的具体历史来源。

如何才能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如何有效地“溯流探源”?①黄翔鹏先生第二本论文集,即命名为《溯流探源——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3年)。如何才能使古曲成为有确凿年代、地域和文化依据的确切材料?换言之,有没有什么辨识“水性”的可靠方法、可信工具?黄先生通过对传统音乐的长期观察,认为可以参考借鉴考古学所建立的方法体系,探索有关传统音乐的“史证”方法。为此晚年时黄先生花费大量时间从事古曲钩沉工作,总结了一系列新方法、新标准,进而明确提出了“曲调考证”这一重要研究范畴。

《逝者如斯夫——古曲钩沉和曲调考证问题》一文是黄先生最初阐述曲调考证方法的代表作。②黄翔鹏:《逝者如斯夫——古曲钩沉和曲调考证问题》,《黄翔鹏文存》,第425页。该文通过对山西五台山地区青、黄庙音乐中的歌曲《忆江南》和乐曲《万年欢》的分析研究,考证两曲均为唐代遗存。黄先生认为,晋北笙管乐自古以来就用e作为黄钟音高,没有用原谱中d为调高,青庙乐则遵循宋代制度改用了“大晟律”(即后世的小工调)。所以黄先生改用“合”字为e的调高,结合曲调的调式结构及调高等进行多方比较,发现改正后的调高可以跟文献记载中词曲的唐代宫调相互印证。③黄翔鹏根据笙管乐定调高谱例《忆江南》,此曲详见山西省文化局音乐工作室1980年油印刊出的《五台山寺庙音乐》第一册。例如,原来谱调较高,而宋代由于“声器寝殊”,唐代二十八调已不可解,所以宋人的解释反而乱了套。而通过复原,黄先生发现,《忆江南》“应是清乐琴歌一类的作品”。

由于《万年欢》无歌词,亦无宫调名,黄先生就依据曲名、曲调风格与乐律特点等,同样采用移高二度的方法进行考证。经过辨析,黄先生认为原曲名《万年花》其实是《万年欢》,“花”字是“欢”字之误,唐代《教坊记》中就有此曲名,这是一首近代少见的、通篇多用“变律”的乐曲,很可能是歌舞伎乐时代的作品,具有不同于宋元以来戏曲音乐的风格。

黄先生以此两曲为例,说明对“无形文物”也可以进行考证,并进而探索了相关的理论依据。十分重要的一点在于,音乐虽无形,但它毕竟产生于有形的音数之理的规律之中,这就使其变得有迹可循。

黄先生还先后撰写了一系列有关曲调考证的文章,进一步扩充实例,并不断深化拓展相关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这些文章,有的将北方和南方不同地区的音乐联系起来,从乐调考证角度,考察其中内在的深刻联系,主张古乐种的研究应该寻找“可以攻玉”的“它山之石”,并提出弦管研究中的调域问题和有关曲调的历史来源考察问题;④参见黄翔鹏:《试从北辙觅南辕——弦管乐调历史之迷的猜测》,《黄翔鹏文存》,第493页。有的是研究“晚得不能再晚”的《碎金词谱》中用近世笛色工尺字和点板符号记谱的《菩萨蛮》和《瑞鹧鸪》两曲,依据古代音乐研究中“乐理”变革理论,判断《菩萨蛮》的确具有浓烈的骠国乐风味,《瑞鹧鸪》应出自龟兹大曲《舞春风》;⑤参见黄翔鹏:《中国传统音乐的高文化特点及其两例古谱》,《黄翔鹏文存》,第494-501页。有的是从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中重新认识夏商具有巫文化特色的音乐风格;⑥参见黄翔鹏:《楚风苗歈和夏代“九歌”的音乐遗踪》,《黄翔鹏文存》,第504-516页。有的则追寻北宋龟兹部大曲《舞春风》的残存音乐去向,在对西安“乐寿堂”采自白道峪教衍和尚传谱的《舞春风》、明代《太和正音谱》中贯云石作词的元散曲《减字木兰花》、西安太仓古乐社传谱的《天下乐》等曲谱进行乐调名考订后,再与北宋柳永填词的《瑞鹧鸪》相结合,发现它们同在一“均”(七律相同)之中,是可以同套演唱的乐曲,从而判断它们是该古曲的种种遗音。⑦参见黄翔鹏:《人间觅宝——北宋龟兹部〈舞春风〉大曲残存音乐的下落》,《黄翔鹏文存》,第525-529页。此外,黄先生还在《中国传统音乐的高文化特点及其两例古谱》一文及其附录《埋藏在现代工尺谱中的古曲》中,发展了曲调考证的相关理论。⑧黄翔鹏:《中国传统音乐的高文化特点及其两例古谱》,《音乐研究》1991年第4期。

五、重视资料建设,为古代音乐史研究夯实史料基础

黄先生一贯重视资料建设在整个学术研究工作中的重要地位。1985年他抱病出任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所长后,明确提出“开门办所”和“以资料工作为中心”的发展方针。“以资料为中心”的方针提出后,在全所众多研究人员中引起种种议论,经过黄先生反复申说、诱导,大家终于体会到要使研究工作更上层楼,必须“资料先行”,以“资料为中心”不是简单地以音乐研究所资料室为重点,而是必须有计划地全面建设资料库,包括认真学习、继承前辈学者的成功经验和他们在音乐研究方面的优良传统,努力搜集、归纳、分析、考辨各类资料并使之信息化。

黄先生在音乐考古方面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但他仍耗费巨大精力,策划、发起了音乐考古方面最重要的资料建设工程——以搜集全国音乐文物资料为己任的《中国音乐文物大系》的出版工作。在该计划实施中,黄先生不仅积极参与前期的规划工作,与许多文博机构协调沟通,还亲自担任主编,决定全书的体例。目前该书已经出版了十几巨册,为广大音乐学研究者和社科研究者提供了大量图片、数据。作为考古界和音乐界的共同研究成果,该书为中国音乐考古学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

黄先生一身踏实学问,不断学习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运用“多重证据法”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为后学留下了无形的学术财富。他毕生甘为学界和后学“作嫁衣裳”的精神,以及重视音乐史史料开拓和资料建设的治学态度,也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和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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