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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文化孤城的灵性自白

2015-04-02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5年3期
关键词:公道正义法律

许 章 润

● 东吴法学事迹之散评

一座文化孤城的灵性自白

许 章 润*

吴经熊先生《正义的源泉》中文版序言,并贺东吴法学院百年华诞

先生大著,成书于异国他乡漂游岁月,适值故国新旧鼎革之际,则其内心之忧戚孤苦,遥望文化神州之苍茫独立,可想而知。乘桴浮于海,天宇海疆,苦度余生,是那一辈华夏学人中年以后,不少人被迫的选择,而造成一波文化难民现象。当年西东大学法学院同事回忆,彼时“约翰·吴”身着中式长衫,时常踽踽独行于校园,沉默寡言,一意徘徊,可为其写照。①2014年11月3日,在西悉尼大学法学院,执教西东大学的梁伯华教授告谓,当年该校的洋人同事,尚有几位健在者,讲述吴先生常着一袭中式长衫,甚少与同事过从谈笑,唯校园踽行,同侪皆以为怪,背后当作谈资,一笑置之。是啊,区区之地,暂寄萍踪,一腔心事,宁与谁说!因而,仿佛落拓不羁的形貌,看似格格不入之举止,展露的实乃郁郁乎之人格,一座文化孤城的苍苍冥冥,岂惟衣冠,岂在身外。今日捧读大著,时空悬隔,究迹原形,犹闻心声,真所谓时间无情,而历史有意,仿佛间,先生魂魄回归故里,华夏文脉又接上了头。

抑或,纵便人事阻隔,斧钺交加,而一脉如缕,精神不屈,宁能断乎!

此时此刻,冥想先生异国他乡飘零岁月,不禁感念世间黄土,予书生一席之地,好歹落脚,倒为我华夏神州保留下读书种子。

其实,若先生一辈,可谓夹缝中人,处新旧之际,置中西两端,辗转徘徊,欲有所建树,而终究裹挟于时代大潮,甚至,为湍急汹涌的时代大潮所吞噬。盖因遭逢前所未有的古今中西时代,他们对于中西两端皆有体贴,于古今利病多所觉察,特别是对人性善恶尤有感受,而比同时代人多理解一点,更往前看一步,则同情既深,痛苦也更为深彻,绝非一面倒的乐观天真或者决绝愤懑所能打发,也就不是高歌猛进或者披裘负薪之能解决。因而,浊世奔走,行志古今,难分难舍,归去两徘徊。做一点是一点,走一步算一步,将无限心愿落实于洒扫应对,于俗世杂务尽心尽力中安顿身心,构成了若先生一辈的大致人生。回头一看,真是个人在世间,时代弄人。而此中隐曲,无法通达于时代,难以晓谕给苍生,遂化转为纸上风云,于日乾夕惕中积攒斯文,而期期于重缔中华文明的意义世界。“日知其所亡,月不忘其所能”,描摹其形貌,概乎其心迹。前文说“一腔心事”,此为一端也。

因而,先生大著,用于明堂辟雍的高鼻深目学子课书,首先“照着讲”,讲述那一方水土的法意忧思、灵肉情愫,由此搭建起一个心灵忆旧的精神天梯,为天涯孤旅建造了一个暂泊的港口。此为常业,非恃德生公之才华始可为者。关键是后面的“尾声”,看似轻忽,实则衷心所在,志在“接着讲”,而为这一趟思想旅程收束,终落实于归置人事而料理人世、造福人生而慰藉人心之法意根本。由此努力,则法律这一人事与神事,恰如吴先生所述圣托马斯的话,遂成“一门引导与规范人类生计生活之艺术。”前文所谓“一腔心事”,此亦一端也。

也正是在此,先生循沿圣托马斯主义理路,铺展其法意,呼应于人意,温文谦和的思绪内里,却是不折不扣的中华文明底色。在他心中,法律以正义为旨归,为此鹄的,真善美俱出,为法律塑身定型,图的还是造福人间。毕竟,如其所论,在道德与德性层面,正义至高无上。经由恩典的帮助,基督要求世人去培育一种更为丰茂浩瀚的正义理念,此种正义理念,先生夫子自道,“不过是爱的别称罢了”。由此,法律因为秉持普世之爱,方始以正义为本质,而普世之爱无远弗届,降临每一凡尘个体,要求法律时刻不忘给予每一个体以公道。首先是公道,最终还是公道,公道即爱,爱才是这个世界的永恒福音。法律无爱,即为恶法。

但是,吊诡在于,如先生夫子自道,虽说在上主那里,爱与理性,正义与仁慈,善与美,早已浑然一体,然而,此在人间之芸芸众生凡夫俗子,却并非皆能、皆愿将此特质混融身心、和合为一。盖因它们彼此关联,指向一个统一的本体论之源,却各有畛域,各司其职,因而,时有龃龉,令凡俗无所适从,身心失调,也就怪而不怪。是啊,为真之事抑或不好,好的抑或不美,导致所谓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情,合情不合法,诸如此类,让我们灵肉分裂,精神错乱。此于大转型之古今中西时代,尤为凸显,道出的是人间乱象,潜隐的却是理性与谵妄、人性与兽性、此在与彼岸的激烈争执。而且,放眼望去,俗世人生,一个有限度的世界,为有限理性所建造,在这里,“好的品质并不能充分成长至圆满,且很少能够合而为一”,注定一切纠结,冥冥皆有定数。也就因此,法学家沉潜其间,含咏神俗,缝缀事实与规范,将它们牵引联合,终于养育出仁爱信义公道和平的灿烂花朵,既为志业,更是天职,却也是可遇、可求却终究常常不可得。毕竟,人世错乱而有情,确由真善美构成,虽说并非时时处处均得将此终极价值之三维“充盈整全”,但它们倔强成长,散布于每一点滴。这不,真,为正义之基石;善,为正义之目的;而美,正是美呢,则构成其本质。

在此,吴先生喟言,“一件法律或判决之正义,取决于它是否建基于真,其是否导向一个善好的生活,以及其气度意向能否合乎臻达那终极之所归”。如此这般,公义如日月普照人世,在“法律是事实与理念、神性与人性的交汇域,如那莲花般,它把根深植到淤泥里,但却开出朝向天籁的圣洁花朵”;如此这般,万民庆幸,和平在大地,“颤抖钦佩于如此美妙的宇宙中之生之悦乐”。约莫十年后,先生回归华夏,再度以“正义”为题开讲,援引肴子所谓“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为此结题,而痛斥人间恶法之“刻薄寡恩”,则前后相连,一脉牵引,所谓“一腔心事”者,原来在此。

职是之故,假题“正义的源泉”,仿佛陈说往事,缕叙圣道,而其实,不外“花果飘零”之际,一座文化孤城之灵性自白,伟大的自我申说之苍凉与欣悦也!

而万流归宗,中华文化之存亡与中国人生之安危,普世冷暖和人间祸福,构成了一切法意与人意之所在,更是天意和神意之所终。前文所谓“一腔心事”,归根结底,此为荦荦大端者也!否则,要那些法律呀,上主呀,神神鬼鬼,唠唠叨叨,做什么?!

译者心驰东西,体悟神意和天意,还原人意与法意,上天入地,感通连贯,苦心经营,代为先生言声,允为隔代知音。而译笔雅致,气韵生动,意象清远,高山流水,想德生公在天有灵,亦必欣慰于吾道不孤。今日华夏,日新又新,早非德生公飘泊之际所能比拟。但是,安宁和平,繁荣幸福,仁爱诚信,公平正义,依然是还必将是天地之经纬,也是人性之所归,而为政制和法制必当依循之轨辙。如此,则新译刊布,一卷在手,人意盎然,法意肃然,天意皓然,而著者有福,译者有功,读者有幸,怡怡然,泱泱乎,好一个美好人世间也!

一袭长衫,气象万千,魂兮归来,吾土钟磬齐鸣矣。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许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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