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忠实等效看《长干行》庞德英译本的得与失
2015-04-01杨巍
杨 巍
(重庆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重庆永川402160)
引言
作为美国二十世纪初“新诗运动”开风气之先的人物,庞德的翻译策略与其意象派诗学观一脉相承,即抓住写诗时的冲动和节奏感,不过多地追求形式和韵律。因此,他往往无意于词汇、句法等细节,而是致力于对原作含义的再创造,舍义取神。以李白诗《长干行》的英译本“The River-Merchant's Wife:A Letter”为例,尽管它被不少西方评论家奉为经典,先后入选《美国名诗105首》、进入美国大学“美国现代诗歌选读”课程,甚至被誉为20世纪美国“最美的诗”,可更多的时候却是饱受诟病。有人评价庞德这是“带有压迫性质的、男性家长”的翻译模式(Bassnett,Susan and Harish Trivedi 1999:16);也有人认为,与其说庞德是在翻译,不如说他是在挪用、改造和创造(廖七一2003),他“想使译文生动和符合英语习惯,其结果弄巧成拙,离原文十万八千里”(张崇鼎1986)。
中国古典诗歌包含着几千年的文化沉淀,且语言凝练、音韵和谐、形象性强。若要英汉两种语言体系之间做到音、形、义三个层次的对等,传统的“信、达、雅”标准根本行不通。近些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以“忠实等效”评价一篇译作的优劣。从翻译活动的本性和初衷来看,译语和源语之间的信息忠实及语用等效程度也从根本上决定了翻译的成败。因此,“equivalence”和“equivalent”几乎成了国内外翻译界所有现代理论著述的中心术语,而等效也成了广大译者苦心追求的目标(Homes,J.S.1988:117)。鉴于王昌龄在其所作的《诗格》中指出诗有“三境”:物境、情境和意境,并且提出了构成“意境”的三个密切相关的审美概念——意、境、象(林晓芝2012)。笔者认为不妨以此多维艺术综合及其表现效果作为诗歌翻译研究的一个新突破口,并拟从物境、情境、意境和象境这四个方面来评析庞德英译本的质量,从而进一步揭示其翻译艺术及其之于文学翻译及跨文化交流的价值与意义。
一、物境的对等情况
物境,即诗歌中作为审美客体的景物、事物。这些内容的“形似”之美是做好翻译的基础。原诗以商妇第一人称的口吻,将自己与丈夫的童年、婚姻生活,以及丈夫远行后等生活场景做了巧妙的串联,形成一个完整的艺术整体。总的说来,尽管庞德尚能再现原诗中几个典型的故事片段,可由于不懂汉语、选材非原诗,他的理解只能仰仗于东方学者、诗人厄尼斯特·佛纳罗斯(Ernest Fenollosa)汉诗日译再转换成英文的私人手稿,多轮次的解码、编码直接导致了不同程度的文化语义缺失。再加上他的汉学知识相当有限,根本无法逐一考究,很多误译、漏译和改写更是在所难免。
虽然客观来讲,译文不可能是完全忠实于原文的、透明的表述,但庞德在语言技巧上过分求奇求异而不顾诗的内容,却无疑走向了极端。他甚至认为,对于一种语言,只要学到足以读懂其中最好的诗歌以便他翻译就足够(Pratt,W.2007:8)。这也难怪经他解构、阐释的译诗会跟原诗大相径庭。归纳起来,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类:一、粗心大意。由于忽略上下文的言内语境而望文生义,如原诗取回应之意的“回”被译成“looked back(回头看)”、不再羞涩的“展眉”被译成“stopped scowling(不再面带怒容)”、自述十六岁的“十六”被译成“At sixteen you...(你十六岁)”;而原指中国阴历的“五月”和“八月”则分别被译成“five months(五个月)”和“August(阳历八月)”,前者将基数词跟古汉语不加“第”字的序数词搞混,后者则未能对历法的差异做出转换。另外,女主人公想象出来的“猿声天上哀”本是三峡一带的环境描写,而庞德却误译成了她头顶上(即今南京一带)的猿声。二、不求甚解。由于不熟悉中国古典文化意象而出现了不少“假朋友”,如原为井栏的“床”被译成“seat”,原指相邻居住的“同居”被译成带有歧义的“we went on living(继续一起住)”,原指船易触礁而不可接触的“不可触”被译成“have been gone(离开)”,而“抱柱信”和“望夫台”这两个典故,前者避重就轻、敷衍读者似的译成三个“forever”了事,后者竟草率地变成了与战事有关的“lookout(瞭望台)”,实在太离谱。三、生搬硬套。由于只是简单地做出语码转换而词不达意,如“without dislike or suspicion”直接拼接“嫌(恶)”和“猜(忌)”,极不符合儿童天真无邪的个性;“never laughed”简单地照搬“开颜”的字面意思,显然未能反映中国古代淑女笑不露齿的端庄。而对于像“the village of Chokan(长干里)”、“Ku-to-yen(瞿塘滟滪堆)”、“the river Kiang(三巴)”和“Cho fu sa(长风沙)”这些地名,按日文里汉字的读法拼写不仅让译语读者不知所云,就连源语读者也会陷入困惑。四、偷梁换柱。由于莫名其妙的篡改而使得文化图式相去甚远,如“竹马”本指男孩拿竹竿当马骑的游戏,却被改成了另一种不同的游戏形式“bamboo stilts(高跷)”;而未成熟的“青梅”更是被换做了个儿更小、当时中国少有的“blue plums(蓝梅)”。此外,考虑到“猿声”在汉语文化中有悲伤的寓意,如李白的“两岸猿声啼不住”、杜甫的“风急天高猿啸哀”等诗句,经转换后的“monkey's noise(猴叫)”也必定使画面大受减损。因此,周彦(1994)做出“从我国传统的翻译理论‘信’来讲,庞德的译诗确实不敢恭维。”这样的评价,也算是在情理之中了。
当然,也有人将以上这些情况理解为庞德意象派诗歌理论的实践和集中表现,是求善求美而非求真,甚至宣称他的“创作式的误译”比原诗还美,并列举“two small people”和“blue plums”等图式作为佐证:前者含有“小大人”之意,更凸显了孩童时代两人的天真无邪,且令人忍俊不禁;而巧用“blue”的忧郁之喻意,恰恰奠定了下文女主人公的孤独惆怅的感情基调。可无论从语法的角度还是上下文故事情节稍加推敲,都不难发现这些解释有多么牵强。奈达确实曾指出,译诗在忠实于原诗主题核心的基础上可对已有意象做出适当的“变通”,但译者绝不能把这跟无拘无束的操纵和改写混为一谈。毕竟,失去概念意义这一语篇最基本的要素又何谈表达?译者应“创而有度”,真实地再现原作中的文化意象意象,既是对作者负责,也是对读者负责,这才是“翻译的和谐性”。
二、情境的对等情况
情境的翻译追求“深得其情”。鉴于情感是诗歌的生命,在语码转换中完好无损地移入原诗活动主体所表达的情感,是确保译诗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虽然受限于主客观因素,庞德在文化意象的处理方面明显乏力,但他充分发挥自身作为诗人的本能,基本上还是抓住了原诗的情感发展轨迹,即女主人公如何从天真烂漫的少女到满腹忧愁的少妇,又被寂寞无奈的现实生活勾起了对美好往事的回忆。在此基础之上,他还对原诗中的思维和感情方式进行浓缩提炼,依靠灵活的变通来弥补语义效果的失真与亏损,从而生动地再现了女主人公丰富细腻的内心世界,也深深打动了译语读者,引发他们的同情和共鸣。
跟原诗一样,译诗中的情感变化也可分为恋、婚、思三个阶段:一、天真无邪的快乐童年。第一句从遥远的回忆落笔,以“still”一词强调时间和状态,既表达了女主人公对逝去童年的无限眷恋,也暗示她日后充满思念、幽怨和失意的悲苦命运;二至四句反复交替使用动词“play”的各种时态,动感十足而不加任何渲染、雕琢,再配合着“flowers”、“bamboo stilts”和“blue plums”等与幼童相关的典型物件,将两人无忧无虑、嬉戏打闹的场景刻画得惟妙惟肖。尽管对丈夫幼时的昵称“郎”被译成平平淡淡的“you”,未能充分展示女主人公回忆中的甜蜜与温馨,但对于反映两人亲密无间、快乐为邻并无太大影响。二、由初为人妇的羞涩、矜持到如胶似漆的热恋。第七句一下子将画面切换到十四岁的初嫁,“never laughed”,“never looked back”和“stopped scowling”等词句虽有不贴切,却无损于再现女主人公由娇羞到逐渐适应的心态变化;而保留原诗夸张手法的“a thousand times”则完全传递出了丈夫的浓浓爱意。至于女主人公“愿同尘与灰”的誓言,庞德巧借《圣经》译为“I desired my dust to be mingled with yours”,可谓匠心独具的妙笔。尽管他舍弃典故“抱柱信”和“望夫台”的表层意义,译成一咏三叹的“Forever and forever and forever.”和不太确切的“lookout”,在表现少妇望穿秋眼的绵绵情意和无限忠贞上却十分传神,而且“why should I...?”模拟原诗的反问,更是表达了她对于婚姻的信心满满。三、忧夫、思夫、盼夫的情感交织。幸福日子才没过多久,丈夫就迫于生计而远行,吉凶未卜。描写路途艰难的“swirling eddies”和“sorrowful noise overhead”(尽管错误移位)正是女主人公精神痛楚的真实写照,只可惜庞德将形容暗礁危险的“五月不可触”译成“And you have been gone five months(你离开了五个月)”,却使得她对丈夫的担忧变成了因对方不在身边的哀怨而大打折扣,也与“坐愁红颜老”不符而成为一大败笔。不过,为再现女主人公因长相思而产生的幻觉,庞译将她臆想出来的“旧行迹”避实就虚地转化为“dragged your feet”,又巧用“different mosses”与不存在的足印相呼应。同时,他还以并置的方式保留了原诗中寓情于景的“落叶”、“秋风”和“草”等自然景象,而且加入大胆的创新,如“paired butterflies”既刻画了夫唱妇随的恩爱,又与眼前形单影只的处境构成强烈的反差,而“already yellow”则暗示一种好景不长的凄凉感。至于运用跳脱手法的“They hurt me,I grow older.”虽略去了“愁”字,却能产生无声胜有声的神奇效果。此外,最后四句则是把希望放在未来,寄语亲人,望其早归,以“beforehand”、“come out to meet...”和“As far as...”营造出一种紧迫的气氛,更使女主人公期盼的急切心情跃然纸上。
不同文化会导致审美情绪和表达方式的差异,人的各种感情却是相通的。尽管由于当时一战正酣,庞德在译作中对原故事进行了有意识的改写,将商妇的忧思演变成了战争背景下军嫂的悲苦,使得情感画面大不相同,却同样讲述了女主人公对幸福的爱情生活炽热的向往和追求,反映出她们努力把握自己的婚姻、坚守爱情的个性。而且,他在改写了原诗文化信息的同时,能够将女主人公真挚动人的情感变化融入字里行间,使得整首诗前后浑然一体,女主人公那温柔、痴情的性格特征,以及娇嗔和哀怨交织在一起的语气,无不跟原诗保持着契合,这恰恰是他最可贵的一点。不刻意追求汉英意义层次的对等,而旨在寻求与原诗作者思想感情的共鸣,也许庞德对原诗不“忠”,但的确“忠于”女主人公写信时的心理,舍“外”而求“内”,未尝不是一种译诗借镜(张崇鼎1986)。
三、意境的对等情况
意境,即诗人在作品中倾注的思想、意志、气质、情趣(张保红2011),用王昌龄的话说就是要做到“张之于意而思之于心,则得其真”。个性化的审美意趣和表现手法恰恰是诗歌生命力的根本所在,这就要求译者尽可能再现诗人的意识形态和艺术技巧等主体特征。尽管由于诗歌内容与形式密不可分,以韵律和节奏营造出的诗意元素在译诗中几乎丧失殆尽,但庞德以表达美感经验为旨归,自由地调动文字和物象,终于将他对中国诗的主观感受以优美的英文呈现出来,创造了一个中西方共同称道的美妙世界。
首先,从体裁及思想主题来看,虽然两首诗有些不一致,两人却都抒发了对于各自历史时代的感悟。原诗是一首歌行体的闺怨诗,以真率自白的代言体形式融叙事、写景、抒情为一体,表达了李白对中下层妇女爱情命运的关注,不仅反映出他大胆蔑视封建秩序的平民化倾向,同时还以男女暗喻君臣关系的方式抒发了自己的政治情怀。而庞德的译诗则变成了一封大胆、直白的情书,虽然字里行间不再有大胆蔑视封建秩序的暗示,也完全没有以爱情寓政治的目的,却有效地做出语境顺应,反映了在一战蔓延的大背景下,以他为代表的欧洲知识分子内心的焦虑与困惑,既借以反映自己身处战乱和异国、哀伤时事、感触遭际的忧思愁苦之绪,也真实地叙写了当时欧洲人的情感。其次,从修辞手法来看,由于庞德反叛抽象、概念化的哲学观与原诗“物以起情”、“叙物以言情”的民歌手法恰好弥合,他娴熟地运用意象并置与重构、涡旋凸显等手法丰富了原诗的表现力。例如,他不仅保留了原诗中借景抒情(如“猿声天上哀”)、直抒胸臆(如“愿同尘与灰”)、夸张(如“千唤不一回”)和比兴(如“八月蝴蝶来,双飞西园草”)等感知方式,而且用“形”来凸显画面感和空间感,以增强可视效果与生动性,如“hair was still cut straight across my forehead”、“the river of swirling eddies”和“the narrows of the river Kiang”等等。同时,他还利用英语动词时态的变化构成前后对照,又对汉语无主语句做出必要的补充,使得抒情的焦点在“我”与“你”之间不断转换。此外,诗句之间关联成分的省略,也打破了西方传统作诗法语法严谨、逻辑性强的句型,更具有行云流水的效果。还有,他不用生僻的语词,如原诗中文言体的“剧”、“君”、“妾”等,他并没有采用对应的古体词,而是译成了通俗易懂的“played”、“you”和“I”,以与时俱进的方式实现了等效。再次,从用韵方面来看,庞德为有效传递诗情而做出了大胆的调整和转换。针对原诗音律和谐多变,且阵列整齐、平仄分明等特点,他以长短不一、没有对仗的句子作为韵律单位,并以大量的头韵、腹韵和谐音等手法弥补了没有固定韵脚的乐感缺失。头韵如第一行中的“still”跟“straight”,第二行中的“play”跟“pulling”、“front”跟“flowers”,第三行中的“by”跟“bamboo”,第四行中的“playing”跟“plums”,等等;腹韵如第二十二行中的“fall”跟“autumn”、第二十五行中的“grow ”跟“older”;谐音则有第一行中的“while”跟“still”,“cut”跟“straight”,第二行中的“about”、“front”跟“gate”,以及第十二行中的“desired”跟“mingled”等(张耀平,夏雅琴 1999)。不仅如此,他还交替使用了/p/、/b/这两个双唇爆破音,结合长元音、双元音和后鼻音等,营造出一种跳跃式的动感效果,读来琅琅上口。难怪有学者认为,庞德的译诗虽然有悖于原诗的古典形式,却较好地保持了“与原作诗情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情感力度上的流动轨迹”(张保红2003)。
但丁曾经说过:“任何富有音乐和谐感的作品都不可能译成另一种语言而不破坏其全部优美和谐感。”有人以此为依据,评价庞德完全忽略了英汉语在词法、句法等呈现方式上的差异,尤其没能兼顾到各自特有的美学形态。但不管怎样,从艺术魅力等效的角度看,庞德的译诗还算再现了原诗的精神实质和风格韵味,以其“独特的诗歌形态”再现了李白诗歌表达的质朴、自然与清新,因而成功地保留了原诗的感官美(sensuous beauty)与情感美(affective beauty),也让译语读者大体上能体验到与源语读者相同的文学情趣和审美享受。
四、象境的对等情况
“象”来自于物,又不是单纯的物。它是从具体的大象形象概括而来,不仅成为形象与想象的共名,而且积淀了具象思维的中国文化的丰富内涵(王天越2001)。由于中国古诗多讲求“神韵”、“空灵”,为使译诗读者获得跟原诗读者相同的象境,译者也应力图超越诗中的实境,去创造一种亦实亦虚、虚实相生的境界(赵娟2012)。作为唐诗中较早反映市民生活、感情的优秀篇章,李白的这首乐府古题虽以一位妇女自述的形式叙写爱情生活,却赋予了全新的内涵和时代精神。然而在庞德的译诗中,由于他在古汉语历史文化修养方面的欠缺,这种隐藏在文字背后的汉诗之心魂却几乎丧失殆尽。
首先,原诗中故事的“大语境”被做了降格处理。开元天宝年间,大唐帝国社会太平、经济强盛,水陆交通的发展大大促进了城市商业的繁荣。在长江中下游的金陵里巷“长干”,居民多经商,成年男子为谋求事业离家远行十分普遍,该地几乎成为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因此,读者在字里行间仿佛看到一种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生活景象:许多人离家经商,南来北往地漂泊天下。正是由于原诗潜入社会底层开发出的风俗气息,有人评价李白的诗歌是反映盛唐经济文化空前繁荣的“盛世之音”。可惜庞德并没有深入了解“长干里”这个原诗所依存的语境,竟将这个具有民族性和时代性的地名理解为一个小村庄,译作“the village of Chokan”,相去甚远的社会画面也直接导致盛唐蒸蒸日上的时代气息、世态人情完全随之消失。其次,原诗蕴含的封建伦理道德规范减损严重。由于受到“三纲五常”等封建思想的禁锢,众多女性一生住在深闺内院,丈夫远行后,她们的本分便是待在家里操持家务、默默等待。君子之义、男女之序、夫妻之道等伦理规范使得她们的行为权力和话语权被剥夺,在婚姻爱情中的地位十分卑微,只能通过自说自话的“闺怨诗”排遣寂寞、抒发情感。尽管庞德没有将“为君妇”译成“married you”,而是通过换位补偿的方式在“you”前面加上“My Lord”,借以凸显古代中国女子卑微从属的地位,但他对这些社会习俗和伦理道德缺乏深入的了解,不太清楚中国封建女性的劣势社会地位,因而将婉转悱恻的内心独白直接转化成一首大胆而又热情奔放的情书“a letter”,势必会造成伦理语义场的缺失。此外,由于没能注意到原诗反映社会现象的普遍性,庞德仅把河商妇当作女性群体中的特殊个体来写,这在一定程度上局限了原诗的折射面,不能全面地反映当时的伦理价值、社会风尚和女性的边缘地位(陈晞2008)。再次,原诗中妇女的意识形态变化未能得到体现。强大的国力和雄厚的经济基础使得政策更为开放、民主,人们的思想文化也更为大胆、自由。女主人公由于从小成长在封建礼教的控制力较为孱弱的市集环境,才得以摆脱遵循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家庭包办婚姻。而她对自由、平等的完美爱情的热烈追求和向往,内心有着坚强的“爱”的信念,宁愿无望地等待,也不愿任人摆布,体现了其主体情感意识的觉醒(曾秀芳2009)。更具有浓厚的反封建礼教的解放色彩,必然带来民主思想。可庞德由于没能准确把握原诗的文化语境,虽然也许会让读者依稀看到一位女子满怀希望的等待和期盼,却无法充分展现时代发展变化所引起的思维情感新迹象,自然也无法反映经济繁荣时期江南商妇的生活情怀。
诗歌翻译作为一种重要的跨文化交际活动,如何将原诗深层次的文化意蕴传递给译语读者十分关键。而象境作为文字烘托出来的一种环境和气氛,和谐共存的某种空间关系之中。译者唯有让自己走进原诗特定的历史背景,并且进入原作者的情感世界,才有望在翻译中成功再现。庞德在吸收东方文化时仍以西方为本位,而对于文本生成时期的社会秩序、社会道德和伦理规范等方面重视不够,显然无法百分百传达原诗的精髓。再加上他过于偏重“文本”,抱着赛义德所谓的“文本态度”,仅对原诗的文字进行演绎,用西方的伦理及思维方式来呈现东方文化,势必会因为脱离原诗历史背景和民族特性而导致不同程度的深层缺失,因而译诗内涵才会变得浅陋。
结语
以忠实等效的标准来衡量,庞德的译诗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传达了原诗的某些蕴义,但是它远不能承载诗中所饱含的情怀。尽管有人坚称,庞德并不追求英汉意义语言层次的对等,而是着重于意象的体现,以寻求与原诗作者思想感情的共鸣相等;而且他是在用西方人观察事物的视角和迥异于东方人的思维方式来理解和描述自己对李白原文意境的主观感受,因而是十分顺当的。然而,即便他那流畅甚至再加工的语言顺应了西方的思维模式、伦理思想和文学习惯,译诗大受欢迎也只能说明它迎合了西方读者的审美要求和“期待视野”,并不能以此证明它的价值。毕竟西方读者在庞德译诗中看到的美跟中国读者在李白原诗中看到的美并没有多少共性。况且,各种主客观因素所造成的错漏和语义、伦理现场缺失也是不争的事实。
因此,庞德的这首译作既不像有些人批评的那样一无是处,但也决不像许多评论家所说的那样可视作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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