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阿尔弗雷德·普鲁弗洛克情歌》中的谜面与谜底
2015-04-01高锋
高 锋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上海200232)
引言
T·S·Eliot于1915年在哈佛大学读研期间发表了《J·阿尔弗雷德·普鲁弗洛克情歌》(The Love Song of J·Alfred Prufrock),至今正好100周年。该诗以第一人称讲述了一个羞怯、懦弱、缺乏自信的中年男子以一种拖延、无奈、难以启齿的口吻来流露内心隐秘。在身心煎熬炼狱般的“戏剧独白”中,进行着思想抉择,最终他的命题转换成“一个道德的抉择,一种宗教和世界观的取舍,一个使他不知所措的重大的问题”(张剑2006)。而这个重大的取舍问题,恰恰成了走进作者心门和作品本身的一把钥匙。在身体焦虑与精神分裂的二元对立中,一种“今与古、显与隐、强与弱、实与虚”的冲突张力以诗歌文本构筑层层谜面,以此为入口,走进诗歌背后的迷宫探索深厚的谜底,能为诗歌的阅读带来无穷天地。
一、诗之框架:现代工业文明VS 传统古典主义
虽然《情歌》发表于1915年,但据艾略特自己说,其创作时间应该是1910-1911年,艾略特在哈佛写出若干章节后,在巴黎短暂游学完成了定稿(刘立辉&吴毅2011)。无论是波德莱尔“恶之花”笼罩下的巴黎,还是作者身处的被密西西比河工业污染流淌过的波士顿,年轻的城市都流露出一种“未老先衰”的疲态。才22岁的艾略特写出的普鲁弗洛克竟“头顶秃斑、胳膊纤细”,嘴里还不是发出“我老了,我老了”的感叹。这种在艾略特看来不直抒胸臆、婉转表达的“非个性化”创作,无非是使要将诗歌语言转化为一种公共性的知识。他用普鲁弗洛克这个反英雄式的人物来折射一战之后人类的孤独、焦虑和恐惧,也用现代诗歌的转型向古典诗歌致敬。
《小说修辞学》作者韦恩·布斯曾说“现代作家在写作时强调作者的引退,保持客观与中立,但绝对的客观中立并不存在,作家总是以这样那样的方式表现出自己的倾向性并影响着读者的价值取向”(陈兵2005)。按照他的理论,文本中的“隐含作者”是作者的“第二个我”,他信奉的价值观念不是“个人的”,而是“普遍的”价值观念。这在某种程度上与艾略特的“非个性化”有不谋而合之处。在诗歌的开头作者直接写道“那么我们走吧,你我两个人”。这里的“你”“我”并置成作者与“隐含作者”。同时,随着诗歌推进,这种病态以之后相继出现的“麻醉病人似的黄昏、冷清的街道、慵懒的黄色烟雾、不堪入目的肮脏旅馆、甚至是滞留在街巷的孤独男子和客厅中的脂肪女郎”的画面,或“客观对应物”一一呈现。这些有着明显象征主义烙印的意象,以“毁灭”式的暗示、烘托、期盼着“重生”或“复兴”。诗中写道“房间里女士们来来往往,讨论着米开朗基罗”。作为文艺复兴的杰出代表,古典时期米开朗基罗的自信与自尊与现代语境下普罗弗洛克的自卑与自嘲形成对比。现实社会是个异化了的病态社会,诗歌语言仅仅是一种以“意象式图式结构与隐喻结构”来构筑作者的“思维结构”,成为诗人传达人生的媒介、体验人生经验的方式,用诗歌语言来拯救现代文明是诗人的使命(陈庆勋2008)。
艾略特自称是“文学上的古典主义者”,这里的古典就是要向传统看齐。诗中出现大量的引典。典故的大量使用让诗人与历史建构了桥梁和话语通道。诗歌开始前的《神曲·地狱》第27篇中一段Guido Da Montefeltro向但丁陈述自己的罪行为诗歌奠定了基调:“假如我认为,我是回答/一个能转回阳世间的人,/那么,这火焰就不会再摇闪。/但既然,如我听到的果真/没有人能活着离开这深渊,/我回答你就不必害怕流言。”通过类比来隐喻普鲁弗洛克内心的煎熬。诗中又出现了《圣经》故事:“尽管我看见我的头(有一点秃了)用盘子端了进来,/我不是先知——这也不值得大惊小怪;/我曾看到我伟大的时刻闪烁,/我曾看到那永恒的“侍者”拿着我的外衣暗笑,/一句话,我有点害怕。”在《新约·马太福音》中先知约翰因拒绝莎乐美而被希律王坎头,置于盘子中。而后出现的诗行:“不!我并非哈姆雷特王子,当也当不成;/我只是个侍从爵士,为王家出行,/铺排显赫的场面,或为王子出主意,/就够好的了;无非是顺手的工具,/服服帖帖,巴不得有点用途,/细致,周详,处处小心翼翼;/满口高谈阔论,但有点愚鲁;/有时候,老实说,显得近乎可笑,/有时候,几乎是个丑角。”诗人用先知的伟大来反衬普鲁弗洛克的渺小卑微,又用王子的高贵来凸现其小丑身份。虽然在彼此的心态和性格上有细微的共性,但行动与结果却大相径庭。诗人还致敬了玄学诗人马维尔(Andrew Marvell)。在《致娇羞的爱人》中马维尔告诫恋爱中的恋人要及时行乐,而普鲁弗洛克情歌却一再拖沓,抱着“总会有时间”的心态沉入海底。田园诗已经远去,工业文明带来的只是精神的贫瘠。这种时空的呼应和文本的互文影射出艾略特对古典的追求,同时又借普鲁弗洛克之口吟诵出一曲现代版的诗歌挽歌。这种哀叹不仅对于诗歌本身的命运,也是对于诗人和他所处的工业文明时代。
二、诗之内涵:男性羸弱表征VS女性强势话语
《情歌》与早期艾略特的其他诗歌《枯叟》、《空心人》一样,男主人公的气质被剥夺甚至阉割,女性话语呈现强势特征。《情歌》最早的名字为《与女性在一起的普鲁弗洛克》(Prufrock Among the Woman),凸显了作为个体的普鲁弗洛克与作为群体的女性的力量不对等和彼此的紧张感(周亭亭&王江2013)。后来,经过艾略特的斟酌,改名《情歌》。作者用更多的冗长的长音形成了语言本身的张力。细看普鲁弗洛克的英文名“J.Alfred Prufrock”,J具备了“Junior”——渺小的含义;Alfred则有了“All Afraid”——“害怕一切”的谐音;Prufrock 可以分解成“Prude和Frock”,前者指“过分拘谨的保守之徒”,后者指“僧侣袍服”。这种名字反讽通过隐性的方式传递出主人公的性格特征和心理特征。同时,又用“Love Song”来进行标题反讽。对比苏格兰浪漫诗人罗伯特·彭斯的《我的爱人像一朵鲜红的玫瑰》(My Love is Like a Red Red Rose),一个话语直说,大胆果敢,另一个却深藏不露,畏首畏尾。同时,与传统的玄学派诗人大胆说出自己的爱意后,果断采取行动不同,普鲁弗洛克的爱意却时涨时落、一叹三咏、甚至自我扼杀。“呵,确实地,总还有时间/来疑问,‘我可有勇气?’‘我可有勇气?’”;“我可有勇气/搅乱这个宇宙?/在一分钟里总还有时间/决定和变卦,过一分钟再变回头。”;“那我就会成为一对蟹螯/急急爬过沉默的海底。”所有的暗喻都体现出普鲁弗洛克羸弱的男性特征。比较明显的还有普鲁弗洛克的种种自嘲。那些熟悉女性的肢体、声音、眼神把他“公式化”,如同“被钉在墙上挣扎”。此时,他自诩为十字架上的耶稣,忍受痛苦与折磨,直至死亡。而那些高谈阔论的女人们成了强势话语的代名词。她们“戴着镯子、袒露又白净的胳膊”与普鲁弗洛克“纤细的胳膊”形成反差。普鲁弗洛克“头发稀疏”对应着《士师记》中力士参孙被剪去头发后的失势与去势;“纤细的胳膊”又与米开朗基罗的杰作“大卫”形成视觉反差,同样是男性特征减弱的体现。
诗中好几处典故同样隐喻了女性的话语权力的强大。诗末“我将把头发往后分吗?我可敢吃桃子?/我将穿上白法兰绒裤在海滩上散步。/我听见了女水妖彼此对唱着歌。”“我们留连于大海的宫室,/被海妖以红的和棕的海草装饰,/一旦被人声唤醒,我们就淹死。”塞壬(Siren)女妖的歌声对特洛伊战争的英雄奥德修斯和他的勇士们具有诱惑杀伤力。《马可福音》中希律王之妻希罗底和女儿莎乐美,以一番言语就让希律王砍下约翰的首级,呈给莎乐美。这种“砍头”不仅是通过暴力的手段对身体摧残,更是以禁声的目的达到权力的掌控。在《圣经》中先知、摩西、传教士都是通过声音来传递一种权威(周亭亭,王江2013)。有学者认为,艾略特在12岁的时候,其母亲发表的《星期三俱乐部》对他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该诗呼吁妇女们要有“自我牺牲”、“高尚行为”、“崇高理想”、“捍卫正义”的人生理想。母亲强势是一种心理暗示(刘立辉,吴毅2011)。也有学者认为包括乔伊斯、普鲁斯特在内的几位现代男性作家作品中都流露出对女性气质的恐惧。“所有这些作家都遭遇了对传统男子气概(masculinity)和男权的现代挑战。典型表现就是对女性气质(feminity)的焦虑”(Colleen 1988)。从穿着“晨礼服”和“雅致而多彩的领带”的细节可以推断:普鲁弗洛克象征着从新英格兰城市中成长的“文雅绅士”,他们有着清教徒式的宗教信仰。然而一旦置身于现代社会,环境异化,信仰缺失,这些所谓的传统知识分子成了社会上的少数人,自然也会成为客厅中妇女们的谈资和嘲讽对象。艾略特称自己为“宗教上的英国天主教徒”也得到了印实。
三、诗之载体:内心戏剧独白VS 时空穿越对话
戏剧独白诗在英国文学之父乔叟的《卡特伯雷故事集》中就有雏形。到19时期维多利亚时期,丁尼生、勃朗宁的诗歌《尤利西斯》和《我已故的公爵夫人》成为代表之作。《尤利西斯》的说话人主观色彩浓重,《我已故的公爵夫人》说话人高度个性化,而20世纪初期艾略特的《情歌》达到了个性化与时代性相统一的特征(陈兵2005)。全篇131行通过普鲁弗洛克的内心独白,以一种意识流式的形态将维多利亚时期的理性创造过渡到了一种非理性创作时代。诗歌碎片化的特征,作者“大掉书袋”式的用典和时空穿越,各种文字游戏都使得诗歌呈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特征,也为艾略特现代诗歌的隐喻模式开启了迷宫。“要说出我想说的话绝不可能!仿佛有幻灯把神经的图样投到幕上”。诗人相信,“幻象是一种更有意义、更多趣味和更多修养的梦想”,“天才地利用这种精神习惯,能造就伟大的诗人、伟大的神秘主义或者伟大的圣人”(高鸿2000)。
诗歌开始后,普鲁弗洛克就引领读者进入了一场现代荒原的幻象梦境。荒凉的街道人烟稀少,内心空虚的人们以咖啡和烟蒂满足口欲。“是否我说,我在黄昏时走过窄小的街/看到孤独的男子只穿着衬衫/倚在窗口,烟斗里冒着袅袅的烟?”;“我是用咖啡匙子量走了我的生命。”黄色的雾被隐喻成猫。“黄色的雾在窗玻璃上擦着它的背,/黄色的烟在窗玻璃上擦着它的嘴,/把它的舌头舐进黄昏的角落,/徘徊在快要干涸的水坑上;/让跌下烟囱的烟灰落上它的背,/它溜下台阶,忽地纵身跳跃,/看到这是一个温柔的十月的夜,/于是便在房子附近蜷伏起来安睡。”显然,猫成了普鲁弗洛克精神的化身。猫象征着性欲,也标志着倦怠(彭佳芝,曾新2004)。这种独白一方面刻画出现代语境下主人公此时的心态,另一方面也前后呼应了超时空的哈姆雷特。通过诗歌的载体,两者实现了心灵的对话。而最后的答案是普鲁弗洛克对自身的一次次否定。“不!我并非哈姆雷特王子,当也当不成”。同时,这种性欲又与清教徒的禁欲观念相悖。这种原罪的心理将普鲁弗洛克推到了病人的手术台,如同奄奄一息的黄昏。“正当朝天空慢慢铺展着黄昏/好似病人麻醉在手术桌上”。结尾处的大海与开始的客厅打破时空阻隔,融为一体。艾略特曾研读柏格森的哲学。柏格森关于绵延(duration)与时间,绵延与自我的时空观还以时间词汇体现。诗中出现“黄昏”、“十月的晚上”、“早晨”、“下午”、“日落”,乃至时间(Time)本身,其中“黄昏”重复出现了6次,“时间”有10次之多。在艾略特笔下,诗歌语言能够以“神话方式”超越时空、逻辑和语法规范来组织词语。这种“神话方法”正是在隐喻思维指导下的写作方式(陈庆勋2008)。
结语
作为一首被庞德视为“所读到的一位美国人写的最好诗篇”(Sanford 1985),《情歌》所引领的一代诗风是不容置疑的。七年之后,艾略特的成名作《荒原》更是将这种诗风发挥到极致。与《情歌》一样,诗人通过多种文字将各种意象拼贴,各种修辞并置,多元文化融合交错,在大胆创新中为诗歌注入了新的生命力。读艾略特的诗,如同解密。透过文字谜面,进入文学迷宫,才能挖掘深厚的文化谜底。层层探索之后,读者往往会有一番意想不到的收获。
注 释:
①本文所引用《情歌》的中文译文为查良铮译本。
Colleen,L.(1998).Deviant Modernism:Sexual& Textual Entrance in T.S.Eliot,James Joyce,& Proust[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Sanford,S.(1985).The Matrix of Modernism:Pound,Eliot& Early 20th Century Thought[M].Princeton:Associated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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