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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国区域发展大事综述

2015-03-31杨荫凯

中国经贸导刊 2015年4期
关键词:中央区域战略

杨荫凯

201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起始之年,也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各项工作稳健推进的重要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党中央、国务院牢牢把握发展大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处理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在新常态下保持了总体平稳。一年来,中央围绕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制订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区域发展战略,不断深化、细化和实化区域政策,推进完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现将2014年我国区域发展领域的大事总结如下。

大事之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做出全新部署,区域发展在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进一步提升。2014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深入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2015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在中央部署的2015年5项重大任务中,“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位列其中。自上一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开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相关工作已连续两年成为中央层面年度重点经济任务,这充分反映出中央对区域发展工作的高度重视,也直接表明优化空间开发格局在国家战略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区域发展工作时进一步阐明了促进各地区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的新目标,在强调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前提下,提出要重点实施三大区域性战略,强调各地区要找准主体功能定位和自身优势,确定工作着力点。与此同时,也对稳妥推进城镇化和深化规划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与以往相比,区域发展的目标、区域战略的内容、区域政策的指向等都更加明确而具体,并富有新意。

大事之二:中央明确提出重点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区域战略体系更加丰富完善。近两年来,中央立足开发开放大局,相继提出并大力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长江经济带战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上述三大战略明确作为2015年重点任务,这既是对业已实施战略的认可和明确,也是对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深化和完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支撑体系更加系统全面。与局域性发展战略相比,三大战略涉及地域空间范围更广、合作内容更全。从地域上看,三大战略均是跨省级行政区乃至连接国内外;从内容上看,每个战略均强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都要求通过改革创新打破地区封锁和利益藩篱。三大战略的深入实施,促使我国区域经济版图从主要依靠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引擎带动的传统格局向轴带引领、多极支撑、竞相发展、区域联动的新格局转变,这必将对全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大事之三:开放型经济体系建设加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示范区顺利推进。为全面统筹沿边地区开发开放,2014年国务院批复实施了《沿边地区开发开放规划》。为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12月初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切实加强顶层设计、谋划大棋局,勇于并善于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这为进一步深化开放明确了路径。2013年8月2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验区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我国大陆境内第一个自由贸易区,也是当前对外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一年多来,围绕探索对外开放的新路径和新模式,在促进投资服务贸易便利化国际化、扩大投资领域和服务业开放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可推广、可复制经验。2014年6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开放的31条措施;12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由原来的28.78平方公里扩展至120.72平方公里。中央同时明确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这既表明了中央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也为其他地区谋求新的开放优势指明了方向。

大事之四: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新的增长极不断涌现。2014年,西部大开发扎实推进,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发布实施,重点工程加快建设,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范围稳定扩大,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社会事业和民生建设进一步加强,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全面启动东北地区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进一步扩大面向东北亚开放,加强中俄地区合作。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取得新进展,国务院批复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三基地、一枢纽”建设深入推进,中原经济区等发展战略扎实推进。东部地区经济转型取得积极进展,沿海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有所优化,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海洋经济持续较快发展。随着近年来一批区域规划和区域政策的出台实施,一系列区域增长极日益成长壮大,对相关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区域发展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

大事之五:一系列特殊功能平台陆续设立,区域性改革发展战略支点有序形成。2014年,国务院相继批准设立了陕西西咸、贵州贵安、四川天府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大连金普新区和四川天府新区,国家级新区数量增长到11个,各个新区围绕自身特点,在优化环境、集聚产业、扩大开放、创新体制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日益成为辐射带动区域增长和改革创新的战略支点。横琴、前海、平潭等功能新区推动创新区域开发开放体制,推动成为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合作的战略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和临空经济区建设有序推进,成为拉动区域增长的新型功能区。武汉、成都、重庆、深圳、沈阳等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稳步推进,继续取得区域发展和区域管理方面的经验。国务院批准设立了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为汕头经济特区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上述一系列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特殊功能区的建设发展,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增添了亮丽的体制机制创新平台和增长极核。

大事之六:各地区经济发展呈现新常态,东北地区形势较为严峻。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基本判断。受各种方面的影响,2014年全国GDP同比增长7.4%,虽好于预期但仍然创新了自1990年以来的新低。从各省市情况看,2014年绝大多数省(区、市)GDP增长率未完成年初设定目标,且大多数维持在个位数增长。从四大板块的情况看,延续了上年同期中西部地区快于东部、东北地区增速最慢的增长格局;与去年相比,东部和中部地区降幅收窄,东部地区收窄趋势更为明显;东北地区降幅最大且仍处于下行通道。据统计,2014年前三季度,东北地区经济增速低于东部地区2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黑龙江、吉林和辽宁均位居全国各省市排序的后5位,发展形势十分严峻。

大事之七: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成为新阶段的新要求。2014年,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顺利推进,片区重大项目建设加快,片区联系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扶贫资金总体规模进一步加大,农村贫困地区的基本农田、小型水利、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小流域治理等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中央积极支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批准实施了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中央对扶贫开发工作高度重视,在历次重要会议中均对扶贫开发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围绕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明确提出精准扶贫的具体安排,要求更多地指向特定人口、具体人口倾斜,防止平均数掩盖大多数。与原来相比,中央对扶贫工作的要求更加具体,且高度强调扶贫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和持续性。

大事之八:对口支援工作深入推进,新疆、西藏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中央对新疆、西藏稳定发展工作高度重视,把对口支援工作作为拉动区域发展的重要力量。2014年,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召开了2014年全国对口支援工作会议。在援疆方面,加大对重点问题的研究和协调力度,全面启动“十三五”对口支援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前期工作。在援藏方面,召开了对口支持西藏工作20周年电视电话会,援藏资金、项目按规划顺利下达。在对口援助其他地区方面,积极推进对口帮扶贵州、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等工作。随着各项支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相关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口支援拉动新疆、西藏等地区经济社会加速发展。据初步统计,2014年新疆、西藏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分别增长10%、12%,明显高出全国经济增长速度,连续保持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

大事之九:区域合作广度深度不断拓展,日益成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主旋律。在三大区域战略的带动下,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不断探索实践,合作广度深度不断拓展,引领带动了国内外区域不断强化区域合作。连云港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安徽皖江城市群、湖南湘南、湖北荆州、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江西赣南等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蓬勃发展,在促进区域合作中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国务院批复实施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推进建立了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机制。国务院批复了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步伐加快。国际区域合作继续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启动实施,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机制、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召开重要会议,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加快建设,重点领域合作取得积极进展。

大事之十:新型城镇化战略积极推进,相关试点工作率先启动。2014年,围绕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部署,新型城镇化战略稳步推进,城镇化的战略地位进一步提升,战略作用进一步拓展,实施路径进一步清晰。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深化实施,任务分工更加明确。户籍、居住证、土地管理、财税和投融资、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陆续细化实化。选择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城市,开始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长江中游城市群、哈长等跨省级行政区的重点城市群规划启动编制并取得初步成果,相关地区开始启动本地区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85%,比上年提高了1.12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大幅提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是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的重要内容,并针对城镇化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强调要有历史耐心,不要急于求成,这对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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