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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诗歌要素“情、顿、韵”看杨德豫译诗风格①

2015-03-30魏中辉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5年7期
关键词:译诗押韵原诗

魏中辉

(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南湘潭411201)

杨德豫先生(1928-2013)是中国当代著名的英国诗歌翻译作家,他的一生都投入到诗歌翻译的事业当中,主要的作品有《拜伦抒情诗七十首》《湖畔诗魂——华兹华斯诗选》《神秘诗!怪诞诗!——柯尔律治代表作三首》等等。杨先生的译作风格独特且自我,他不仅让译诗在韵律和节奏上与原作高度对应,而且还能够赋予译诗新的生命和诗意。汉语诗歌创作要素有诸多方面,例如情感、思想、意象、节奏、声、顿、韵、律等等[1]。本文将着重从杨德豫先生译诗中表现最为出彩的三个方面——情、顿、韵,分析杨先生的译诗风格以及诗歌翻译方法和技巧。

1 诗歌翻译的难点

诗歌是最早出现的文学载体,同散文、小说等其他文学体裁不一样,它能够以最短的形式表达最丰富的情感,能以最少的语言描绘最丰实的场景。诗歌保留了音乐和舞蹈的特点,从感情、韵律和节奏上都给人最美的想象[1]。中国古代诗歌理论《毛诗序》里写道:“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2]诗歌是人内心情感和志向的表达方式之一,但当人的志向用言语都表达不出来的时候,就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起来。可见,韵律和节奏在诗歌中起到的作用非同一般,恰恰也就是这在创作诗歌过程中都难以把握的音韵节奏放在诗歌翻译中更是难上加难。

我国的诗歌翻译是“五四”运动前后时期兴起的。在这个时期,正值旧诗与新诗之际,白话诗文大量兴起,而用白话翻译诗歌的第一人则是胡适[3]。胡适在诗歌翻译方面注重译者的主体性,认为翻译的主要目的是交流而非标准,在这个目的上,中国传统译学翻译家鲁迅和周作人因忠于直译曾被抨击其翻译是“失信”[3]。但在诗歌翻译过程中,做到既要达到原诗的情感韵味又要做到抓住其中的韵律和节奏是不简单的。笔者在阅读部分译诗和前人的译诗研究之后,发现诗歌翻译有以下几个难处:1)情难以圆。一篇诗歌创作成功与否关系到读者在阅读完全诗之后是否能产生一种共鸣感。译诗最大的难处就是让目的语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产生与源语读者相同的情感。一篇诗歌饱含的情感是非常充实饱满的,想要让目的语读者达到一模一样的情感几乎不可能。2)韵律和节奏难以对等。英语语言的特点和语法结构是导致这一难处的主要障碍,再加上英文诗歌自身的特点让翻译困难重重,例如,在节奏上与中文诗不同的是,英诗讲究的是“音步”,而中文诗则追求的是“顿”。3)文化难以对等。从中西方文化差异的角度来看,中英诗的互译是难以对等的。所以在诗歌翻译中,像胡适这样的翻译家也免不了“再创作”,他曾表示:“当时所谓的翻译,都侧重自由的意译,务必要典雅,而不妨变动原文的意义与文字。”译者基本上就时代的特征性或者本土文化的特征性来翻译以达到文化的内部需求[3]。然而笔者带着上述三个难处拜读了杨德豫先生的译作,发现杨德豫的译诗竟可以巧妙地将难译之处化解至最小。

杨德豫一生译作不算繁多,但每一篇译诗都是花了心思的,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华兹华斯抒情诗选》和《拜伦抒情诗选》。这两本译作表现了杨德豫强烈的浪漫主义情怀,它们也正好体现了“五四”运动时期西方理论对中国言语文字风格发展的影响。杨德豫同意卞之琳的“以顿代步”“韵式译原式”等原则,所以在他的译作里基本每一篇作品都能与原诗做到高度精确的对等,不仅能够将感情和节奏的障碍排除,而且更符合中文白话诗的表达习惯。国内著名的翻译家屠岸将其与傅雷高度赞扬为“第一流高手”,并称他们的译作“几乎入了化境”。

2 诗歌的情、顿、韵

如果将一首诗歌比作是一个人,那诗歌要素必定是组成这个人的肢体和血肉。诗歌要素包括诗歌的押韵、节奏、音律、凝练和感情等方面。阅读一首诗时,默默地欣赏可以品味出其中意味深长的情意,读出声来则可以感受到字里行间的节奏和韵味。所以说,一首好的诗歌,既可以让人读得朗朗上口,又可以让人情不自禁为之动容。无论是英文诗歌还是中文诗歌,都包含着诗歌要素,这些诗歌要素并不是一位译者读懂了诗歌的大意就可以将诗歌完整地翻译过来,这就需要强大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能力,而杨德豫恰好能良好地驾驭中英诗歌的翻译。笔者就将从诗歌要素最为突出的三个方面,也是诗歌翻译中最难处理的三个方面——情、顿、韵,来研究杨德豫的译诗是如何巧妙化解其中之难的。

2.1 诗歌的情

“诗何为而作也?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1]诗歌即是人感情的天然表现,诗歌必须有情。然而,诗歌翻译在感情上很难得到全面的保留,这样一来,译者在翻译诗歌的同时也必然会给原诗的感情进行再创作。情感进行再创作的例子也出现在很多翻译名家当中,例如胡适和鲁迅等人,他们并没有严格遵循严复“信、达、雅”翻译原则,而是在翻译中加了不少的个人情感,虽然说这些是自身情感,但是他们都是基于当时的社会形势而“再创作”的,其目的是宣泄对社会的不满和唤醒民众的民族精神。通过这类像增词、减词或者是增加句子的方法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激发目的语读者的情感在杨德豫的译诗中也时常可见。比如《拜伦抒情诗选》中《当这副受苦的皮囊冷却》的诗句:

原诗:译诗:

Each fainter trace thatmemory holds往昔岁月的朦胧旧事,

So darkly of departed years, 记忆里不过淡淡留痕,

In one broad glance the soul beholds, 只要精魂纵目一扫视,

And all,thatwas,at once appears. 历历的前尘就毕露纷呈。

............

While sun is quench’d or system breaks, 当太阳熄灭,星系崩颓,

Fix’d in its own eternity. 它自有千秋,永不消逝[4]。

原诗用一种超脱的感情表达了虽身体受苦但灵魂自由且永存。杨德豫基本抓住了拜伦在感情上的宣泄,但为了照顾到译诗的结构和中文读者的感情共鸣,他在此诗的部分句子中有增换词语。诗句中的“朦胧旧事”在记忆中的留痕用到了“不过”一词,这是杨德豫在考虑“So darkly”的变义应如何处理才能更加让中文读者产生共鸣。“不过”有“仅仅”的意思,当它表示这个意思时候,常常带有一种贬义且不屑的意味,本身意义上的轻描淡写和不屑一顾加上译诗中的“淡淡”达到双重作用,这让中文读者更加体会到其中的感情。中文读者对“四字词”的表达情有独钟,“四字词”常常以最少的字数表达最多的内容,直击人内心的深切感受,在这里杨译诗也抓住了这个效果。译诗中的“毕露纷呈”“各有千秋”“永不消逝”都是在原文的基础上,将其意义化简为四字词语。

杨德豫在翻译这首诗时是倾注了自己感情的,他不单单是将诗的原义呈现给中文读者,更是将它看作自己的“创作”一般尽心尽力。杨德豫在建国后倍受苦难,这首诗想必也是他对那一段艰难历史的深刻写照和内心的呼唤吧。所以说,除了抓住原作的中心主旨,一个译者还能将自己和读者的情感都考虑到翻译当中来,才能够译出真正打动人心的作品,这不仅仅是在翻译,而是在“创作”。

2.2 诗歌的顿

中文诗和英文诗在节奏上的区别在于:中文诗讲究的是“顿”,而英文诗则依靠“音步”。中文诗中的“顿”分割前后两个部分的意义,也就是说,每句话都要表现一个完成的意义,意义完成,声音也自然停顿[1],例如,“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中间的“/”表示一个停顿。但中文诗的“顿”也作重音的结尾,这一点跟英诗的“音步”相似。英诗中的“音步”并不是两个已完整意思部分的分割,而是指一个长音和一个或两个短音相结合(或他种结合)成为一个节奏上的单位[5],例如“O,|my love|is like|a red,|red rose,|”中由“|”来分割两个音步。由此看来,中英文诗在节奏上还是很难得到统一的,在翻译过程中就会遇到很大的困难。然而,在杨德豫的作品里面几乎都是用的“以顿代步”的原则,即用中文诗的“顿”来代替英文诗的“步”,他高度还原了原诗的结构,原诗中包含了几个音步,译诗中就运用了几个“顿”。比如说,他的译作《华兹华斯抒情诗选》中《水仙》的诗句:

原诗音步划分:译诗停顿划分:

IWAN|DER lone|ly as|a cloud我/独自遨游,/像/山谷上空

That floats|on high|o’er vales|and hills, 悠悠/飘过的/一朵/云霓,

When all|at once|Isaw|a crowd, 蓦然/举目,/我/望见一丛

A host,|of gol|den da|ffodils;金黄的/水仙,/缤纷/茂密;

Beside|the lake,|beneath|the trees, 在/湖水之滨,/树阴/之下,

Fluttering|and dan|cing in|the breeze. 正/随风摇曳,/舞姿/潇洒[6]。

对比原诗和译诗的节奏划分可以看出:原诗一共4个小节,每小节为6行,例子给出的是第一小节。全诗以抑扬格为主,每一行根据轻重音的规则可分为四个音步;而译诗遵照原诗的结构,一共4个小节,每小节为6行。在节奏上,译诗也依原诗,每一行分为4顿。这样在结构上,两首诗就形成了高度的对等。对于中文读者来说,既能够在感受原诗情感的同时,又不丢失中文诗歌中朗朗上口的节奏感。杨德豫在译诗的过程中花费了极大的心思,不仅让原诗的意味保留在译诗中,也严格地让其结构和节奏不丢失。他的每一首译诗都遵守着原诗的节奏。他认为,诗歌翻译不仅仅要让读者明白其中暗含的大意,更要让中文读者在阅读时感受到英文读者对于原诗结构和节奏的把握,这才是真正地将英文原诗传递给了中文读者。

2.3 诗歌的韵

一首优美的诗自然需要韵律之美。诗歌中的韵一般分为句头韵、内韵和句末韵,对于这三种韵的方式,中文诗和英文诗大致相同。但是将中文和英文这两种语言来做个比较的话,中文能够做韵的音节就比英文的要多。英诗在押韵方面的要求和中国古诗一样严格,例如在十四行诗中,诗体由三个四行组成,韵脚需交替进行。然而中国近代兴起的白话诗在结构和押韵上就不为严格了,因此在英诗翻译里,若需遵照原诗里每一个韵脚,将其翻译成中文还能不破坏押韵的位置就显得尤其困难。但在杨德豫的译作里,这个问题却迎刃而解了。《去吧,去吧》是杨德豫译作《拜伦抒情诗选》中的作品:

原诗:译诗:

AWAY,away,ye notes ofwoe!去吧,去吧,悲凉的曲调!

Be silent,thou once soothing strain, 沉默吧,一度甘美的乐音!

Or Imust flee from hence—for,oh!否则,我只得掩耳奔逃,

I dare not trust those sounds again. 这样的乐曲我不忍重听。

Tome they speak of brighter days— 它们追述欢愉的往昔——

But lull the chords,for now,alas!此刻,快停止拨弄琴弦!

Imust not thin,Imay not gaze我不愿正视,也不堪回忆

On what Iam—on what Iwas. 我的今日,和我的当年[4]。

拜伦将诗分为了4个小节,每小节8行,每行4个音步,并且韵式有规律可循。例子所取为第一小节,其中“woe”和“oh”、“strain”和“again”、“days”和“gaze”、“alas”和“was”押韵,押韵韵式为 ababcdcd。译诗完全遵照原诗押韵结构,“调”和“逃”、“音”和“听”、“昔”和“忆”、“弦”和“年”押韵,押韵韵式依然为ababcdcd,而且不仅如此,译诗每行依从原文节奏,每行均为4顿。杨德豫展现了熟练的汉语文字运用技巧,他特地将诗句中“琴弦”的位置调换,用“我的当年”来译“what Iwas”,“弦”和“年”巧妙地形成韵式,这样费思的做法是值得学习的。杨德豫译诗不仅压尾韵,还有不少原诗中的行内韵他也一一对等了,如《华兹华斯抒情诗选》中《未访的雅鲁河》的诗句:

原诗:译诗:

The treasured dreams of times long past, 多年来心底珍藏的梦境,

We’ll keep them,winsome Marrow!妹妹呵,我们要保住;

For when we’re there,although ’tis fair, 若到了那里,尽管它美丽,

’Twill be another Yarrow!却是另一条雅鲁[6]!

原诗韵式为“Marrow”和“Yarrow”押韵,并且在本例子第三行诗里“there”和“fair”押了行内韵,然而译诗却也完全遵循原诗的的规则不仅在句尾押韵,在第三行诗里也随原诗押了行内韵。

杨德豫不仅将原诗的结构把握得面面俱到,而且将韵脚规律也保留下来,使得译诗读者可以准确地把握原诗字里行间体现的巧妙。中文的独特个性,致使中文诗中用韵的法则相比之英诗更为严苛,所以杨德豫同样在翻译的过程中始终对自己严格,他同卞之琳持同样的翻译原则,就是不仅在意义上还原原诗,并且在形式上也要高度统一,这样才能给读者最负责的态度。

3 对译者的启发

诗歌可以包括小说一样的直接,也可以藏有散文一般的隐晦;它能够用简单的一两行字,甚至是一个标点符号,来表达饱满的感情。所以创作诗歌并不简单,翻译诗歌更是困难。中国诗歌翻译的名家很多,而本文研究的杨德豫也正是一位诗歌翻译界的佼佼者。他独特的译诗原则和熟练的译诗技巧都值得译诗工作者借鉴和思考。

3.1 文学底蕴强硬

翻译诗歌同翻译其他文学体裁一样,首先译者必须储备强硬的文学功底。杨德豫从报社责任编辑开始锻炼,储备了良好的文字运用基础,而后调做高中语文和英语教员,使他在英语和中文的学习上得到了更好的整合,最后他才开始尝试着翻译诗歌,从小诗做大,步步累积。在译诗方面,杨德豫先生给了译者一个范例,不仅需要提高中文文字水平,而且更应该在英文的学习上得到高质量的突破。

在杨德豫的译诗中,信手拈来的高水准词语随处可见。如《华兹华斯抒情诗选》中《已访的雅鲁河》中的优美译诗:“......周遭是一片甘美温馨,圣洁、祥和而静谧;芳菲凋谢后山林的幽韵,田野秋色的凄迷......”其中的“甘美”“祥和”“幽韵”“凄迷”等词不仅将原诗宁静优美的画面展现得栩栩如生,而且给汉语读者一种读中文诗歌的美感。如此沁人心脾的词语,让人仿佛在读他创作的小诗,而忘记了这原本竟是一首译诗。正如前文中所提到了,汉语读者对“四字”词语特别钟爱,杨德豫在译诗的过程中,努力将原诗中的词或词语用“四字”呈现,既照顾到中文读者的感受,又增加了译诗的文学色彩。在《已访的雅鲁河》中,“四字”词语运用颇多,如“空茫寂静”“喜透深心”“断垣残壁”“温婉慈惠”等,都能将原诗画面深入人心。

因此,译者在做诗歌翻译的时候,应掌握良好的文学和文字基础,抓住目的语言读者的读文习惯和内心,只有这样才能祛除翻译腔,做质量上佳的翻译。

3.2 大胆抓住原诗形式

杨德豫的译诗不仅仅是大胆抓住原诗形式,甚至与原诗形式高度统一。笔者阅读前人对于杨译诗的研究和批评之后,发现在多数褒扬同时,也有对其进行批评的文章,认为他的译诗过于注重形式而导致了意味偏离原诗。但笔者认为,在翻译诗歌需形式统一这个观点上,杨德豫的译诗还是有许多可借鉴之处。郑振铎认为:“文学书是绝对能翻译的……原文的艺术的美也可以充分地移植于译文中……”[7]诗歌翻译必须将原诗的主旨呈现于读者面前,这是不可否认的,但倘若将译诗比喻成建造房子的过程,那么形式就是建成之后对房子的装修,这个装修的过程或许在杨德豫看来是比建造房子更加重要的步骤了吧。汉语文字千变万化,在形式上汉语相比英语更加自由,它可以有删除主语、去除助词等表达形式,所以将英诗译成汉诗在语言的组织上可以通过良好的文字功底加强改进,因此抓住原诗形式来做翻译也无可厚非。

4 结语

诗歌是一种富有感染性的文学形式,读诗也是给人发现美的一种心灵洗涤过程,所以诗歌翻译也应该保留原诗中的感情、节奏和韵律。本文主要从诗歌的“情、顿、韵”三个要素出发研究杨德豫先生的独特译诗风格,他不仅能够准确无误地将原诗的感情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还能够把原诗难以琢磨的复杂韵律化解成中文诗的表达习惯,让读者尽情遨游在文字世界中。著名青年翻译工作者北塔赞扬到:“他(杨德豫)勇于化欧、善于化古,译语风格纯粹而精炼,铸形式与内容为一炉……”[8]

正如杨德豫的译诗风格所传达的思想一样,诗歌翻译必须面面俱到,不仅要留住情感,更是要复制原诗的节奏和韵律。从杨译诗来看,他并没有任凭英诗枷锁对其禁锢,而是将英诗本土化成为自己的东西。杨德豫译诗风格可借鉴的不只是他对诗词文字的把握,还有他那不辞辛苦、认真负责的翻译精神。正是这种精神给予诗歌翻译工作者最大的鼓励,他的翻译风格和原则也必将对之后的诗歌翻译事业做出重大贡献。

[1]朱光潜.诗论[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2]蒋伯潜,蒋祖怡.论诗[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2.

[3]廖七一.胡适诗歌翻译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4]拜伦.拜伦抒情诗选[M].杨德豫,译.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96.

[5]王力.现代诗律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6]华兹华斯抒情诗选[M].杨德豫,译.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96.

[7]陈福康.中国译学史[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1.

[8]北塔.形神兼备信言美——论杨德豫先生的汉译《华兹华斯抒情诗选》[J].中国翻译,2003(3):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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