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背景下孝道的演变与传承
2015-03-27胡泽勇
胡泽勇
(湖北工程学院 中华孝文化研究中心,湖北,孝感 432000)
城镇化背景下孝道的演变与传承
胡泽勇
(湖北工程学院 中华孝文化研究中心,湖北,孝感 432000)
摘要:农村城镇化是中国走向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然而,城镇化在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乡土文明的撕裂,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以“生儿育女”、 “传宗接代”、“养儿防老”和“安土重迁”为核心的传统孝道的演变。孝道的演变虽然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但是其对乡土中国和“三农”问题的消极影响却是深刻而不容忽视的。乡村社会对传统孝道的强调和坚守,亦是中国城镇化必须汲取的重要精神资源,新一轮城镇化当转变城市本位思路,以新农村建设为依托和载体,保留对“乡土”的足够敬重,使“乡愁”不仅能够记得住,而且也不再疏远。
(责任编辑:祝春娥)
关键词:城镇化;乡土;孝道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码:A
文章编号:号:2095-4824(2015)02-0028-06
收稿日期:2014-12-08
基金项目:湖北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开放项目(2010K0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BZX080)
作者简介:胡泽勇(1965-),男,湖北孝感人,湖北工程学院中华孝文化研究中心教授。
中国的城镇化是21世纪初期对世界影响最大的事件之一。农村城镇化之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进步意义毋庸置疑。然而,大规模的人口转移,特别是大拆大建和“被上楼”式的城镇化,引发了中国人“无处安放的乡愁”和“回不去的故乡”的感慨。农村城镇化不仅造成了“乡土中国”的解构,也为解决“三农”问题埋下了新的隐患。鉴于此,延续传统,保卫“乡土”,坚守“根性”,不能不成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必须关注的课题。
一、孝道——中国农民的安身立命之道
孝文化作为传统中国的精神基础和实践起点,与农村有着无法割舍的生命关联,是中国农民的安身立命之道。孝之所以称之为“道”,不仅与农业社会物质资料再生产的客观要求有关,也与人类自身的再生产有关。
孝道最一般的含义是善事父母,包括养亲、敬亲、居常、侍疾、顺亲、丧亲、祭亲等方面。其中,养亲与敬亲是孝道最基本的要求。《礼记·乡饮酒义》中说:“民知尊长养老,而后乃能入孝弟,民入孝弟,出尊长养老,而后成教,成教而后国可安也。”《孟子·离娄下》中讲“五不孝”,有三种均为“不顾父母之养”。在孝道看来,对于父母,养是必须的,但养而不敬,同样是不孝。孝的基本含义还包括丧亲、祭亲两个方面,即所谓的“慎终追远”,它表达了子孙对逝去的父母及长辈的敬重和思念。在儒家孝观念中,事死如事生,事死才是至孝。
孝道第二个方面的规范是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孟子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论断。传统孝观念认为人在结婚之后必须生子,使家庭以至整个宗族得以延续,使先祖有人祭祀,如果这一任务没有完成,就是最大的不孝和不敬。
孝道第三个方面的要求是“立身承志”,“光宗耀祖”。儒家认为孝子应当善保己身,让父母不为自己担惊受怕。传统孝道不仅要求子女立身,而且还应当继志述事,显亲扬名。一如孔子所言:“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道,可谓孝矣。”
除此之外,孝道还有尊长爱幼、和睦九族、移孝为忠、报效国家和维护人类生态平衡等意涵。孝文化的基础是乡土社会,并且维护着乡土社会。在乡土中国,土地是民生的根本,所以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人们“安土重迁”,习惯了“熟人社会”,不愿在流浪中讨生活,社会的生活常态是“生于斯,死于斯”。孔子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所以,尽孝也就意味着拒绝迁移,只要父母健在,就不得外出,就要在家侍候父母。而孝文化的传承,反过来又进一步强化了这种不愿流动的社会心态。
相对于天子、诸侯、卿大夫和士人等社会阶层而言,传统孝道对于乡土百姓最具有实际意义和影响至深的是“传宗接代”和“养儿防老”,这两点从超越性和现实性的两个维度构成了中国普通百姓的核心价值观和最根本的人生追求。
如果说西方社会人生的终极意义是在人与上帝的联系中获得的话,那么,在“重人伦而轻鬼神”的“乡土中国”,人生的终极价值是在个人与祖先之间的联系中获得的。[1]因此,不管当下生活多么困难,只要可以“延续香火”,“光宗耀祖”就有希望,就值得坚持。正是基于这种文化传统,中国农民将“传宗接代”确定为最大的人生任务。
如果说“传宗接代”是超越性价值,那么“养老送终”则是现实性追求。在养老社会化缺失的“乡土中国”,“养儿防老”既是一种理性预期,也是风险最小化选择。无儿无女,即无依无靠,用来延续生命的“传宗接代”,也就成为泡影。因此,在农村,最担心的是“香火”不继,最伤心的是子女不孝。如果“传宗接代”、“养老送终”不存在问题,农民就会有更大的希望和更多的追求。而一旦断子绝孙,人生就不再有希望,未来就不再值得期待。由此“传宗接代”和“养儿防老”成为“乡土中国”的“本体性”价值观,中国历代的老百姓也正是依靠着这样的价值观安身立命。
二、城镇化对传统孝道的淡化和冲击
近代以来,孝道屡遭冲击。相对而言,对孝道冲击最大的恐怕莫过于当代中国农村的城镇化浪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过程。从数据来看,中国城镇化建设成绩喜人,但其背后潜藏着现代与传统的剧烈冲突。中国城镇化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淡化了乡土中国的“根性”意识,引发了传统孝观念的又一次嬗变与沦落。
1.城镇化改变了农民的生育偏好。孝文化是中国人最强烈的生育动机,对华夏子孙的生息繁衍产生着深远的影响。[2]如果说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人们的生育冲动,那么,农村城镇化的发展,则在客观上改变了农村传统意义上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重男轻女”和“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虽然“传宗接代”的“本体性”价值仍在,但已大大削弱。“生儿育女”不再是人生必须完成的任务,而是“划不划得来”的考量问题。主要表现在:“重男轻女”的生育观被“男孩女孩都一样”的生育观所取代;“多子多福”的生育数量观逐步被“少生优育”的生育观所取代。城镇化建设前,农村以个体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以土地为生产对象,家庭成员体力的强弱决定了家庭的经济收入和生活质量,一些重体力活是女性所不能负担的,加之传统的宗族门户观念的影响,这就导致了农村家庭对男孩的偏好。城镇化以后,一方面,因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有了很大转变,从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转变为从事工业生产或者第三产业为主,从而降低了对体力因素的依赖性;另一方面,随着农村女性受教育水平的提高,政府对农村女性就业的政策辅助以及就业扶持,农村女性的就业率和经济收入进一步提高,女性的社会价值和地位进一步提升;再者,传统的宗族门户观念进一步淡化。因此,以往农村偏重生育男孩的观念受到冲击。随着农村向城镇化发展,子女的高素质给家庭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越来越显著,相对而言,子女的数量给家庭带来的效益却相对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从偏重于“多子多福”开始转向对子女素质的追求。此外,城镇化之前,农村家庭随着生养孩子的增加,生养孩子的平均成本不断递减,农村妇女普遍没有工作,在家从事家务,不需承担因生养子女所带来的间接成本。城镇化以后,生育一个孩子从怀孕的孕检、出生时的医疗费,之后的生活费用以及教育费用都大大增加,不仅如此,生养子女会导致有工作的妇女在一段时期内收入减少,影响晋升,甚至有可能失去工作。在高房价、高物价的背景下,子女越多,负担越大。据调查,当前一些农村,出现了颇具规模的主动放弃或推迟二孩生育的家庭群体[3],在湖北省枝江县问安镇,农户的独生子女比例甚至高达93.3%。云南玉溪全市逾四成农村家庭办独生子女证[4]。农民生育观念的变化诚然有助于缓解人口压力,提升人口素质。但是,因为没有了“生育的战略储备”,由此带来的独生子女群体扩大,劳动年龄人口总量下降以及社会养老问题突显,潜藏着巨大的社会隐忧。
2.城镇化动摇了农村家庭养老模式。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老年人的传统权威地位被进一步弱化,农村家庭养老模式面临日趋严峻的挑战。
首先,城镇化使老年人在家庭中被边缘化。伴随城镇化的是农业生产方式的社会化和生产技术的现代化,传统的家庭生产经验和技术效用日益减小。尤其是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经济地位相对独立,经济收入大大高于父母,老年人被逐渐排除在家庭决策和经营管理之外,其结果是老年人不仅在家庭中的“主导”地位丧失,而且难以获得“平等”地位。在“夫弱妻强”的家庭,一旦儿媳妇不孝,父母的赡养需求很难从儿子那里获得有力支持。
其次,城镇化动摇了家庭养老的文化基础。城镇化使农村年轻人受到市场观念和城市文化的强烈影响,“利益最大化”成为主流价值取向,传统的父母至上的观念被追求个人价值的观念所取代。再之,由于社会传统因素,农村大多数父母经济上的自我积累较少,在抚育子女和帮助子女成家立业上做得不尽完美,使不少子女对父母心存怨意。另外,村庄舆论与公序良俗等民间孝道支持体系日趋消解。在一些农村,存在着对老年人十分不利的思想观念,认为人老了就不值钱了,欺老不欺少,老年人总是要去世的,而未来的日子是年轻人的。孝观念的淡化和式微,使家庭养老失去了自身的文化依托。
再次,城镇化使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和感情慰藉减少。随着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乡村生活的“地方性”被打破,年轻人外出打工,由“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他们对长辈好不好,外人无从知晓,村里人也很难说得上话。如果像祖辈一样在村里住,对父母不好的话,走到哪儿都有人指责,会让他们抬不起头来。因此,外出务工给了一些不孝子女逃避责任的机会。不可否认,相当多的子女也想“常回家看看”,但是,因为工作的压力,或者来往的不便,他们所能够做的不过是把钱汇回家而已,至于给父母一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就只能打“白条”了。
在“本体性”价值观失落的伤痛中,不少农村老年人接受了这样的信条:靠儿女不如靠自己。因此,村中老人只要还有点气力,一般都还在继续种田,自食其力。但这种“自养”方式只能保障基本生活,而且很不稳定,因为老年人易患疾病,虽然大多参加了医疗保险,但是只有住院的费用才能报销,平常看病吃药都无法报销。在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制度尚待完善的当下,有尊严的、体面的生活对于部分农村老年人来讲无疑是一种奢望,老年人非正常死亡现象较多。[5]
3.城镇化改变了传统婚嫁模式。受孝观念的影响,“男婚女嫁”一直是中国传统的婚嫁模式,但近些年“男嫁女娶”、“倒插门式婚姻”成为新思潮和时尚。
“男嫁女娶”现象一般出现在一些男方经济条件较差,兄弟较多,而女方多为独生子女的家庭中。一方面,是因为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促使农民反思和怀疑传统“养儿防老”和“传宗接代”价值观,于是通过改变子女的婚嫁模式来安顿自己的生活成为农民最现实的选择。[6]在高房价、高物价的大背景下,住房及相关费用成为婚姻的难题,也迫使人们从“男婚女嫁”的旧观念中跳出来。对于男方家庭来说,父母从此少了“啃老”的负担,老年经济生活获得了独立,不仅不会出现日常生活与媳妇的摩擦,反而还可能与子媳之间增添一份情感。另一方面,农村养老机制还不健全,“倒插门式婚姻”虽然难以起到传宗接代和养老送终的作用,但是,有血脉关系的亲生女儿结婚后住身边,多少也有一丝慰藉。
基于此,当前在不少农村,“男嫁女娶”成为新宠。在江西宜黄县某村,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已先后“娶”来了49位壮男,男嫁女娶20余年,逾四成是上门婿;[7][8]在湖北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某村,上门女婿特别多,全村住户接近一半是女婿户,成为远近闻名的“女婿村”。[9]不可否认,“男嫁女娶”作为社会新风尚具有积极意义,但还不是社会主流,在一定程度上只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4.城镇化扭曲了传统丧葬礼仪。丧葬礼仪是孝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农村丧葬习俗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扭曲。
农民外出打工的人多了,使农村按老传统办丧事几乎不可能。但是,丧葬形式涉及到人的生命价值和“面子”问题,在农村一直倍受重视。然而,由于孝观念的变异,现在一些农村的丧葬礼仪变得面目全非。
随着城镇化发展,农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能力提升了,丧葬中倾囊而出,炫耀性消费屡见不鲜。丧事喜办,排场很大,将丧事变成了恶性的没有底线的“面子”竞争。一些农村在丧事上请戏班子表演脱衣舞,而当地的很多村民竟也见怪不怪,这对于死者来说是最大的不敬,对于生者来说则是极大的讥讽,它与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传统大相径庭。
墓地是一个家族的终极关怀。费尔巴哈在其《宗教本质讲演录》中有一句名言:唯有人的坟墓才是神的发祥地。在中国民间习俗中,永久的墓地,寄托着生命意义,将影响子孙未来的前途和命运。没有墓地会带给一个家庭不好的预示,如果坟墓长期失修或坍塌不修,那么死者的后辈将被斥以不孝,所以国人很看重家族的墓地。但是在现时农村,墓地几乎没有统一安排和规划,而公共墓地价格像房价一样,水涨船高,一般农民很难找到一块葬身之地。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大量土地被征用,本来有限的土地资源更加紧张,于是出现了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现象,在此背景下,才有周口市的“平坟运动”。墓地显然不只是节约土地与否的问题,如果在外闯生活的农民还有“乡愁”,还牵挂着埋在故乡田间地头的先人,他们就会存有一些使命感和责任感,生活就不至于过得虚无,也就愿意对未来持有更多的信心和寄托更多的希望。[10]
5.城镇化瓦解了乡土家园情结。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费孝通在他的《乡土中国》一书里,用饱含感情的笔墨描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在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的是土地……[11]因此之故,安土重迁,叶落归根与认祖归宗成为世代中国人的人生选择。
在当下中国,由于“二元结构”的存在,加之城镇化路径选择、目标以及理念上的误区,一些农民的“厌农弃农”情绪加重,急于跟农村划清界限。于是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离开生之养之的土地,开启自己的“城市梦”。从某种意义上讲,那个传统的融于我们血脉中的“乡土中国”正渐行渐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乐安重迁”情感减弱,农民争先恐后外出到城市社会里,以谋求永久性居住机会与工作机会。二是落户乡村并把其作为安身立命之所的情感丧失,而脱离农门走出乡村的意愿却越来越强烈。三是以地缘和血缘为基础的认同感淡薄,邻里的相望与家族的互助在日益消失,“孝共同体”呈现衰退倾向。
乡土家园情结的瓦解,导致不少地方出现了“三化”现象:
一是家庭“空巢化”。在人口老龄化和城镇化背景下,家庭“空巢化”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随着农村劳动力的“整体性”转移,大量青壮年外出甚至举家外迁,农村出现大量“空巢家庭”。2012年全国老龄办副主任阎青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农村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达到38.3%。2012年湖北省委农办统计显示,湖北农村留守老人222.9万人,占老年人口的45%。“空巢家庭”的出现成为中国城镇化中的重大问题之一。
二是村落“空心化”。按照可持续发展的逻辑,城镇化本应该“有历史记忆”,“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可是,近年来关于村落的调查和统计数字令我们心头骤紧。2000年,我国自然村总数为363万个,到了2010年锐减为271万个,仅仅10年内减少90万个。村落消亡的势头迅猛异常。[12]乡村毕竟曾是我们这个民族最基本的文化样态和生态模型,村落的消亡,将使我们这个民族很多根基的东西无从寻找。
三是田园“荒芜化”。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强调,即使将来城镇化达到70%以上,还有四五亿人在农村。因此,农村绝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这既表达了他对农村工作的殷切期望,又体现出他对农村现状的担忧。由于人口大量外流,目前,农村农业劳动力资源匮乏,有地无人种,有地无法种,土地撂荒已成为时下农村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一方面导致农业生产效益与耕地利用率大大下降,另一方面也加剧了“18亿亩耕地红线”的危机。
总之,孝道的演变和流失对“乡土中国”的影响是深刻和全面的。文化根脉的断裂,乡村秩序的解体和共同记忆的消失,对于“三农”乃至整个中华民族而言无异于一场灾难,不能不引起全体国人的高度关注。
三、坚守孝道实现“记得住乡愁”的城镇化
2013年底中央城镇化会议的召开,是中国城镇化路径选择、目标以及理念误区的一次拨乱反正,会议明确提出城镇化要“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会议强调,城镇化要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城镇化要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随后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再次强调推动新型城镇化要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在一定意义上,这也是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内涵要求。基于传统孝道与“三农”问题的内在关系,在城镇化进程中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坚守和弘扬孝道,不仅必要而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城镇化当以文化为基,坚守孝道有助于正确处理城镇化和传统文化的关系。城镇化决不是对传统文化的全盘否定,任何国家的现代化都是建立在对本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之上的,因此,对于优秀的传统文化一定要传承和保护。[13]文化是城镇化的灵魂和血脉,从文化上能看到我们的根,看到我们的历史。因此,城镇化不仅是经济的城镇化,也是文化的城镇化。没有文化的滋养,城镇化就没有“底蕴”。
中国文化的传承,根基在孝文化。抛弃孝传统,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因此,坚守孝道是城镇化保护和弘扬统传优秀文化的重要内容。乡土社会源远流长的人生礼仪、岁时节日、衣食住行、文学艺术等,大多与孝有关,展示着孝道的精髓,既是一种原生态的文化和文明,也是历史积淀的时尚和公序良俗,是中国人共同的精神家园。在城镇化进程中融入孝文化元素,并加以现代转化,赋予其新的时代意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和稀释由城镇化所引起的人际关系疏离与紧张,减少“城市病”,抵制物欲膨胀、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引导人们讲文明,知荣辱,守礼仪,相互包容,相互支持,和谐相处,由此铸造中国城镇化和而不同、美美与共的民族品性。
其次,城镇化当以人为本,坚守孝道有助于协调农民个人发展和家庭养老的关系。在城镇化的迅速推进下,近2.5亿青壮年农民告别农村进入城市,成为城镇化的受益者。毋庸置疑,个人享有可选择的发展空间,任何国家,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忽略作为文化主体的人的发展权。但是,城镇化不能只考虑青壮年农民的发展权,而且也应该考虑农村老年人的生存权。当前中国城镇化最让人痛心的就是造成了大量的农村“留守老人”。如果说,中青年农民是城镇化的受益者,那么,约5000万农村“留守老人”在一定意义上则是城镇化的受害者和牺牲品。
城镇化不能“化”掉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是人类社会的普适价值,城镇化建设必须重视“老有所养”。无论从中国基本国情来看,还是从国际社会的经验教训来看,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以孝文化为依托的家庭养老都不可能被完全取代。鉴于此,在城镇化进程中,必须坚守和弘扬孝道。一要加强孝文化教育,夯实家庭养老的思想基础。通过孝文化的宣传教育,增强年轻一代的家庭责任感和义务感,为完善农村家庭养老机制提供文化伦理支持。二要完善家庭养老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保障家庭养老落到实处。主要是把法制宣传教育、孝道教育纳入乡规民约,签订《赡养老人协议书》以及充分发挥村镇集体组织、社区以及民间宗族组织的作用,形成家庭养老的社会约束机制和监督网络。三要构建激励机制,调动家庭养老的积极性。如在城镇化过程中为家有老人的人员优先安排就业,解决住房问题,在物资、资金、税收、休假等政策方面予以优惠等。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水平。要加快破除“二元”体制,在允许农民工进城的同时,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的进城问题。另外,要促进家庭养老与其他养老形式的融合和互补。推行家庭养老并不是要否定其他养老形式,相反,家庭养老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社会养老、机构养老、自我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等诸形式的支持和补充。政府有必要通过政企联合、公建民营等形式,完善乡(镇)、村两级公办福利院、民办养老机构(托老所),充分运用社会和市场资源,减少家庭养老负担,为老年人特别是“三无”、“五保”老人和高龄老人提供专业化服务。要逐步推动和普及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缓解家庭压力。提倡“积极老龄化”和“健康老龄化”,鼓励农村老年人从“惰性养老”转向“参与性”或“主动性养老”,提高自身健康水平,尽可能地延长劳动和工作时间,通过个人储蓄和社会养老保险等方式,筹集足够的养老资金,增加自我积累,提高自养能力。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发挥“责任田”、“房产”等资产的养老保障作用,分担子女和家庭养老压力。综合利用农村社区养老资源,大力组织和推广社区互助养老活动(建立乡村老年协会、老年人互助照料服务中心),最大程度地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再次,城镇化当以乡土为载体,坚守孝道有助于正确处理城乡关系和工农关系。一直以来我们固守“城优乡劣”、“工优农劣”的判定。然而“乡土文明”之于“城市文明”,“农业文明”之于“工业文明”,并非一个愚昧、落后的社会形态,而是根基之所在,是新希望、新发展的潜力之所在。城镇化的根本目的不是“化”掉乡村,“化”掉农业,城镇化发展的根本依托还是乡村和农业。如果说我们国家是一棵大树,那么乡村和农业就是我们的根,根深才能叶茂。乡村和农业的存在,既有人类生存方式“多样化”的文化意义,也有生态意义,乡村生活在很大程度上是符合后工业、后现代社会倡导的“节能环保”理念的。中国是一个超大国家,不可能设想,这个国家的人口都居住在城市。随着城镇化的车轮滚滚向前,现阶段我国大中城市的人口承受能力已趋饱和,客观上也要求农民“回归田园”。在城市化程度较高的西方发达国家,都市人返乡已经成为一个潮流,但在中国,“逆城市化”才刚开始,“回归田园”还只能是一个梦。因此,当下中国城镇化发展应该注重城乡一体化,不要片面地想着“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也要考虑如何使农村成为更美好的家园,使农民成为更体面、更有幸福感的职业。
固然,孝文化不能完全承载现代中国人的“田园梦”,单纯依靠孝文化的力量来重塑乡土文明的现代尊严也很不现实。但是,孝道与乡土,一里一外,如影随形,相与共生。如果我们能充分利用孝文化留住农民,留住“乡愁”,坚持“四化同步”,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把农村变成城市的后花园,“新乡土中国”就不再是一个梦想,而必将成为一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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