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彼其谁?——论蔡琰名下五言《悲愤诗》兼向宇文教授所安请益
2015-03-27王寄瀛
王寄瀛
(普度大学语言文化学院,美国印地安纳州西拉法叶市47906)
引 言
在中国古典文学的浩瀚长河中,蔡琰名下的五言《悲愤诗》曾经历过长期湮蔽,鲜得闻问。在蔡琰生活的建安曹魏时期之后八百年宋朝的苏轼成为极少数注意到这首诗并做出短评的文学家,也是第一位对蔡琰的作者身份提出质疑的人。①见张志烈、马德富、周裕锴主编《苏轼全集校注·题蔡琰传》卷67,第19册,河北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7502-7504页。据美国汉学家宇文所安称,此后还要再过七百年,直到十八世纪这首诗才被收入唐朝以前的诗歌选集之中。(Owen,234)②Owen,Stephen.The Making of Early Chinese Classical Poetry.Cambridge,MA:Published by the Harvard U Asia Center,2006.Print.又经过百余年,二十世纪的二十年代出现了专研蔡琰的论文,③参见刘桂章《蔡琰〈悲愤诗〉的研究》,《学灯》,1924年5月17日。但这长逾千年的沉寂最终要到1959年郭沫若创作五幕历史剧《蔡文姬》时才被完全打破。郭沫若的剧本和他对《胡笳十八拍》的论点在当时的中国文坛引发了一场热烈的讨论,对蔡琰身份、身世和著作的论争蓬勃一时。④参与这一次讨论的学者不乏杰出的文史专家,包括刘大杰、谭其骧、刘盼遂等人。他们于1959年一月起在《光明日报》的《文学遗产》周刊上陆续发表关于蔡琰与其诗歌的论文,这些文章最终被集结在《胡笳十八拍讨论集》一书中于当年11月出版。现在中国和日本多数的学者已经达成了以下的共识:(1)蔡琰生平史料仅见《后汉书·列女传》及正史以外的《蔡琰别传》,记载比较简略,这两种传记也可能互相征引,因此关于她和她名下作品中的历史细节许多都难以确证;(2)蔡琰名下的三首诗,以五言《悲愤诗》艺术成就最高,也最可能是蔡琰所作,另一首楚辞体的《悲愤诗》虽然同样出于《后汉书·列女传》,在诗歌艺术方面逊于前者。至于首见于朱熹《楚辞集注。后语》的《胡笳十八拍》,许多学者根据其文字及其他资料推断应属唐朝人托名蔡琰之作。①参见刘大杰《关于蔡琰的胡笳十八拍》及《再谈〈胡笳十八拍〉》,载于《胡笳十八拍讨论集》,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41-153页及第154-170页;谭其骧《蔡文姬的生平及其作品》,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38-254页;铃木修次《汉魏诗の研究》,大修馆书店1967年版,第60-62页;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中华书局1995年,第201-204页。自1959年《胡笳十八拍讨论集》出版起,过去半个世纪以来对蔡琰名下五言《悲愤诗》的疑问大多集中在蔡琰被掳的时间、被掳后迁徙、居留的地点、南匈奴与汉朝之间的关系等历史细节上。通行于21世纪的中国学者编撰的文学史或汉魏诗选集都不再忽略蔡琰,并且基本上视她为五言《悲愤诗》的作者。②如袁行霈主编《中国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季羡林《魏晋南北朝文学研究》,北京出版社2001年版;曹道衡、俞绍初注评《魏晋南北朝诗评选》,三秦出版社2004年版。值得注意的是2006年哈佛再版的宇文所安《中国早期诗歌的生成》一书仍旧质疑蔡琰的作者身份。这本书的中译本于2012年在北京出版,中文读者也可以通过译本了解作者的观点。③参见胡秋蕾、王宇根、田晓菲翻译宇文所安《中国早期古典诗歌的生成》,三联书店2012年版。又,为方便中文读者查阅,本文中直接引述宇文所安书中之处皆据中文译本,据英文本节引者标注Owen及英文原著页码。宇文教授治学渊博严谨,不但是海外中国文学研究的领衔学者,在国内也备受尊崇。④宇文所安教授是声誉隆重的海外汉学家。随着他的著作逐渐被翻译成中文之后,他对中国文学精辟独到的见解也引起两岸三地学者的关注与讨论。值得注意的是《琼州学报》近两年的几篇文章对他的研究做出了深入的讨论:李江琪《论木斋、宇文所安古诗研究对台湾国文教学的影响》,《琼州学报》2013年第3期,第26-31页 ;木斋《宇文所安五言诗研究值得关注》,《琼州学报》2014年第3期,第1-2页;李明华、胡良萍《宇文所安五言诗论-以〈中国早期诗歌的生成〉为蓝本》,《琼州学报》2014年第3期,第10-17页。要比较全面地讨论蔡琰和她名下的五言《悲愤诗》,就必须先面对宇文所安的质疑提出回应,然后再展开对《悲愤诗》本身的审读。这两点正是本文的两个重心:第一部分以回应宇文教授的疑问为重点,第二部分将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从内容、主题、韵部等几个方面讨论这首五言《悲愤诗》,再将这首诗和丁廙《蔡伯喈女赋》进行比对,最终让读者对蔡琰和她名下的五言《悲愤诗》得出自己的结论。
一、傅汉思与宇文所安之相关研究
继1959年出版的《胡笳十八拍讨论集》之后,关于蔡琰及其作品的论文早已逾数百篇。⑤2014年12月3日以“蔡琰”检索《中国知网》,出现相关论文篇目1107条,以“蔡琰悲愤诗”检索出现292条。海外学者的讨论在数量上虽然少得多,在质量上却不容忽视。⑥MLA International Bibliography列出两篇英文论文:一篇是傅汉思的论文 Frankel,H.H.(1983).Cai yan and the poems attributed to her.Chinese Literature:Essays,Articles,Reviews,5(1-2),133-156.doi:http://dx.doi.org/10.2307/495671;另一篇是美国密西根大学艺术史博士论文 Leung,I.S.(2001).The frontier imaginary in the song dynasty(960-1279):Revisiting cai yan's "barbarian captivity"and return.(Order No.3000989,University of Michigan).Pro-Quest Dissertations and Theses,284-284 p.Retrieved from http://search.proquest.com/docview/304701400 accountid=13360.(304701400).《宋代的边疆意象:蔡琰〈胡笳十八拍〉与〈文姬归汉〉的再检视》。日文著作方面,1949-2008年间的《日本中国学会报》论文目录,1-60集,在60年间唯一一篇关于蔡琰的论文是岡村貞雄的《蔡琰の作品の眞僞》,见于第23集,1971版。其中最具盛名的是谊属师生的美国学者傅汉思和宇文所安。傅汉思在1983年发表的《蔡琰和系于她名下的诗歌》正逢现代文坛第二次蔡琰研究的高潮⑦详见季羡林《魏晋南北朝诗评选》,北京出版社2001年版,第170页。,也是美国汉学家参与研讨蔡琰和她名下诗歌的一篇重要论文。文中翻译了蔡琰名下全部三首诗歌的全文:五言及楚辞体《悲愤诗》和《胡笳十八拍》;他所提出的疑问大致总结了当时中外学者对蔡琰名下诗作的质疑,相当具有代表性,显示出作者对中国和日本学者的研究了然于胸,文中且涉及欧美文学中具有相关主题的诗歌,并提出作者自己的理论见解。宇文所安在其著作中说明他同意傅汉思的观点,认为五言及楚辞体《悲愤诗》皆非蔡琰所作。因此,在讨论宇文所安的论点之前,必须先介绍一下傅汉思的文章。
傅汉思的文章所做出的第一个贡献是全文翻译蔡琰名下的三首诗歌。其中五言《悲愤诗》的英译精到流畅,除了极少数几处在语义上稍可商酌之外,整体上信雅兼备。①例如“失意机微间”傅汉思译作“If one was the least bit careless”,“奈何不顾思”译作“What shall we do if you don’t care for us?”(135,136)对照来看,宇文所安将这两句译作“If they were dissatisfied in the least”和“How can you not show concern for me?”(235,236)比较准确;整体而言,傅汉思的译文更精简流畅。他对蔡琰作为五言《悲愤诗》作者身份的质疑主要有以下几点:(1)《后汉书》不尽可靠,尤其是因为东汉末年保存下来的史料多有流失;(2)五言《悲愤诗》中描写的荒寒景象与南匈奴南迁所到的汾水流域之平阳颇有出入;(3)除《后汉书》与《蔡琰别传》之外,唐朝以前的任何著作都未曾有一言提及蔡琰是一位作者(author);(4)五言《悲愤诗》首句“汉季失权柄”中的“汉季”意为“汉朝末年”,汉朝人不会这样指称自己当时的朝代,故这首诗只能作于东汉覆亡之后,上距蔡琰归汉已有十四年之久,如果蔡琰是这首诗的作者,为什么等了十四年才写作此诗?东汉覆亡之年(公元220年)也正是写作《蔡伯喈女赋》的丁廙被杀之年,当时丁廙之赋已经写就,这个题材既已被至少一个人(丁廙)写过,则五言《悲愤诗》不太可能是自传;(5)五言和楚辞体《悲愤诗》非出自一人之手,因为两诗所叙之事有所矛盾。五言《悲愤诗》称蔡琰为董卓部下的胡人所掳,而楚辞体《悲愤诗》首两句“嗟薄怙兮遭世患,宗族殄兮门户单”却暗示其父蔡邕已经过世,然而蔡邕遇害于公元192年,犹在董卓被杀之后;(6)中国文学史上有拟代前人诗作的现象,自汉朝以来,逐渐形成一种借用历史上或同时之人的名义以第一人称写作诗文的风气,如丁廙的《蔡伯喈女赋》先以第三人称起,然后转成第一人称以竟全诗,故作者与诗文中的叙事者未必为同一人。
最后傅汉思提出几点总结:(1)蔡琰名下的三首诗都属于拟代之作,应当归属于乐府一类,但是这三首诗与汉魏晋南北朝的乐府诗共同之处极少,三首诗中以五言《悲愤诗》最为成功,也最具原创性;(2)三首诗都非蔡琰所作,郭沫若等人所谓没有那种亲身经历的人是写不出那样文字来的观点②见郭沫若《谈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胡笳十八拍〉讨论集》,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页。,是忽视了好诗人具有创意的想象能力;(3)五言《悲愤诗》必定作于东汉覆灭的公元220年到范晔去世的公元446年之间;(4)这三首蔡琰名下之诗虽然杰出,但是作为拟代之作以及在主题上皆非独一无二 (stand alone)之作,从公元三世纪到二十世纪,与蔡琰相关的事实、传说、及传统都在中国文学、音乐、艺术上引发了许多有意思的创作。
傅汉思所提出的六大疑点,第一、二、四、五项比较易于说明,下文先作回应。第三点和第六点宇文所安有所继承阐发,稍后再一并说明。
首先关于第一点,如果《后汉书》不尽可靠,那么蔡琰从被虏、居留胡地、到归汉等事有那些是可信的?③至于《后汉书》有关蔡琰身世不尽可靠的问题,谭其骧在其《蔡文姬的生平及其作品》一文中指出《后汉书》具体的错误应该是蔡琰被掳之年不是所记的兴平二年(公元195年)而应是初平三年(公元192年)。参见谭其骧《蔡文姬的生平及其作品》,《胡笳十八拍讨论集》,中华书局1959年版,238-254页。傅汉思接着举出与蔡琰同时的曹丕和丁廙皆作有《蔡伯喈女赋》。曹丕的赋仅存其序,但是丁廙《蔡伯喈女赋》言及蔡琰十六岁初嫁,夫死后飘零胡地十二年,据此可知蔡琰以上的事迹属实。这也是傅汉思自己为这个问题提出的答案。关于蔡琰身世之梗概,并不见别的学者提出质疑。
傅汉思的第二个疑点是关于南匈奴的迁徙及地理位置与《悲愤诗》中荒寒的景象不合的问题。这个问题在1959年即引起许多学者的争论,其中以当代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的论证最具说服力。他在《蔡文姬的生平及其作品》一文中提出蔡琰诗中的“卓众”与“来兵皆胡羌”都是史实,却不必仅仅是其他学者所臆测的南匈奴胡人。即使《悲愤诗》中虏走蔡琰的就是南匈奴的胡人,其中也有一部分未曾南迁,仍旧留居在今日内蒙河套一带的南庭故地,其地理环境正与《悲愤》二诗所描述的气候景象相吻合。当时南迁的以及留居的南匈奴各自与曹操及汉朝有哪些往来以及蔡琰被虏后可能的归属问题在谭文中都有引证翔实的推论,也都符合于《悲愤诗》相关的记叙。④见谭其骧《蔡文姬的生平及其作品》,《胡笳十八拍讨论集》,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40页。
傅汉思提出的第四点是关于诗作时间的问题,这个问题其实包含着三个问题。首先是“汉季”一词,其次是蔡琰归汉后写成诗篇的时间问题,第三个质疑是丁廙的《蔡伯喈女赋》已经写过蔡琰的经历,那么五言《悲愤诗》是否还可能是蔡琰的自传?对这最后一个问题的合理回答是当然可能。非但可能,而且细读五言《悲愤诗》和丁廙的《蔡伯喈女赋》之后,就会发现如果蔡琰确实是《悲愤诗》的作者,在看到丁廙的《蔡伯喈女赋》之后一定更会想要站出来亲自说出自己真实的经历和心境。这个比对和分析将在本文第二部分加以阐述。第二个问题是如果五言《悲愤诗》只能作于东汉覆亡之后,其时上距蔡琰归汉已经有十四年,蔡琰为什么过了这么长的时间才写出这首诗?关于这个疑问我们可以合理推想的是诗人写成一篇作品,尤其是如此罕见的叙事长诗,应该不是一时之功。从写作到以之示人之间也可以经过漫长的思考和修改过程,诗篇写成的具体时间不可考,但是因为种种原因直到汉亡之后此诗始为人所知也完全有可能。至于根据诗中“汉季”一词断言汉亡之前当时的诗人不可能自称汉朝已到末季的论点,更有学者反驳这种说法,指出东汉末年的历史人物如袁术(卒于公元199年)和建安七子中的陈琳(卒于建安22年,即公元217年)都毫不避讳地使用“汉季”或与之相类的词汇,他们过世的时间都在汉朝覆亡的公元220之前。①同样提出这个疑点的中国学者包括蔡义江(《史载蔡琰〈悲愤诗〉是晋宋人的拟作》,载《北方论丛》1983年第3期;又载于艺谭编辑部编《建安文学研究文集》,黄山书社1984年版)。针对此点顾农提出,《三国志》中袁术、陈圭的问答,以及陈琳《武军赋》中“汉季世之不辟”等具体的文史记载,说明时人非但在对话中、甚且在诗里也不避忌“汉季”一词。见顾农《重新讨论蔡琰生平及其作品的真伪》,载《山东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3期。因此《悲愤诗》作于公元220前后都有可能。
傅汉思提出的第五点虽然所牵涉的楚辞体《悲愤诗》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之内,但是仍然可以在此简单回应。楚辞体《悲愤诗》的起首两句以感叹的“嗟”字开始,更适合读作叙事者于归汉之后,在吟哦诗篇时对身世飘零的叹息,接着从第三句以下开始以回溯的倒叙笔法写出早年被虏的悲惨遭遇,也是对前两句的承接与对下文的启发。读来非但与五言《悲愤诗》没有时间上的矛盾,也更能读出楚辞体全诗在处理时间结构上的跌宕开阖。
至于宇文所安所承继的傅汉思的论点,值得注意的是宇文所安在自己的书中论及蔡琰的一节里虽然同意傅汉思所说的五言和楚辞体《悲愤诗》皆非蔡琰所作,却认为“这一点仍然无法确证”[1]233。于傅汉思所提出的六个疑点,宇文所安仅就其中第三和第六两点加以发挥。首先,傅汉思的第六点论及汉朝的代笔诗作,宇文所安将这一点发挥成为其书中的第五章《作者和叙述者》,其中专有一节翻译并论述蔡琰及其名下的两首《悲愤诗》。其次是傅汉思提出的第三点,即蔡琰之名及其诗作不见于唐朝以前的主要诗文选集和论著,宇文所安认为这个阙遗“意义重大”[1]234。
宇文所安在《作者和叙述者》一章中着力区辨作者和叙述者的身份,指出在历史进程中作者不只是为书本具名的个人(author),更包括因作品归属而形成的一个属性体系 (authorship)。(Owen,214)全章精辟论述汉魏六朝时期无名诗歌及具名诗歌与其所归属的人名之间各种复杂关系及演变过程。论及在第三世纪出现的“代作”一类诗歌时,宇文所安举出石崇的《王昭君》一诗为例,指出此诗明确标示为“代作”,因此不会有人将此诗归于王昭君名下。紧接上文,宇文所安又论及归属存疑的诗歌:“但是在诗歌传统的语境里,这一情况并不稳定。只要作者稍不确定,叙述者就可能与作者等同起来。蔡琰的诗似乎就属于这种情况。尽管存在有力的反证,很多学者仍然接受蔡琰的作者身份。”[2]265虽然这一段论述将蔡琰诗置于作者身份归属仍不确定之类,但是宇文所安并没有为此做出论证,而措词也极其谨慎,一方面暗示蔡琰身份的不确定性可能属于极低的一种(if authorship becomes the least bit uncertain),一方面用“似乎”(seems)一词又像是暗示对于将蔡琰诗置于作者归属不明一类之中还有保留。②此处引述英文原文如下:“In the context of the poetic tradition,however,this is an unstable situation;and if authorship becomes the least bit uncertain,the speaker tends to become identified with the author.This seems to have been the case with the Cai Yan poems.Despite strong indications to the contrary,many scholars till accept the attribution.”[1]221至于紧接其后的“尽管存在有力的反证,很多学者仍然接受蔡琰的作者身份”[1]221,虽然在语气上加强了对蔡琰身份质疑,下文却转而议论曹植的《七步诗》,并未据此加以阐发对蔡琰身份的疑问。那么哪些是宇文所安指称的“有力的反证”呢?
宇文所安此章原文46页,其中以长达12页的篇幅专文介绍蔡琰并翻译其名下的两首《悲愤诗》,占全章四分之一,可见他对蔡琰及这两首诗的重视。前文已经提及宇文所安对这两首诗的态度:“虽然我同意傅汉思的观点,相信这两首《悲愤诗》都不是蔡琰所作,但这一直是一个无法被确证的问题。”[2]279宇文所安的态度显然比傅汉思更谨慎,同时在同意之中,他对业师的观点也有所修正。比如傅汉思在第四点结论中将蔡琰名下的两首《悲愤诗》及《胡笳十八拍》等同齐观,称看不出任何一首的独特之处。然而宇文所安却能指出:“作为现存最早的第一人称长篇叙事诗,这两首《悲愤诗》是独特的(unique);它们的独特性还表现在用截然不同的两种诗歌体裁处理同样的材料。”[2]279此处宇文所安对于用“不同的两种诗歌体裁处理同样的材料”的肯定也较傅汉思的质疑更具说服力。①见前文傅汉思提出的第四个疑点:五言《悲愤诗》所叙说的事件已经有别的诗人写过,因此不太可能是自传。
其实,正如前文所述,宇文所安对于傅汉思提出的六点质疑除了阐发其第六点作者与叙述者之区分以外,只强调了其中的第三点:“两首《悲愤诗》都没有被《文选》或《玉台新咏》收录,《文心雕龙》或《诗品》也没有提到蔡琰”[2]279。即使宇文所安声称这个阙遗“意义重大”,然而在总结这一节时却又忍不住要为其缓颊,对于这两首诗长期为选录诗歌者所摒弃的遭遇,宇文所安称之为一个“谜”(mystery),而不是据此质疑这两首诗的作者身份。更值得玩味的是他接着提出尽管《玉台新咏》收录了篇幅更长的《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但这首诗同样直到很久以后才得到注意。这也许只是出于对长篇叙事诗的偏见”[2]290。
虽然五言《悲愤诗》不被收录在《文选》或《玉台新咏》之中,而蔡琰的名字又未被刘勰或钟嵘提及,以致造成宇文所安对蔡琰作者身份最大的质疑,但是如果仔细审阅这几部诗文选集和论著,就能发现一些比“对长篇叙事诗的偏见”更深刻的原因。众所周知,刘勰的《文心雕龙》可谓没有论及女诗人的作品。唯一提及姓名的女诗人出现在专论五言诗的《明诗》一章之中,得到的却是“李陵、班婕妤见疑于后代也”[3]59。至于其他的女诗人连被提出姓名加以质疑的都没有,可知并非独薄于蔡琰。
钟嵘的《诗品》确实评论了四位女诗人:班婕妤、徐淑、鲍令晖和韩兰英,但是同样未被提及的,除了蔡琰,还有汉朝的虞美人、刘细君,魏晋的甄后、左芬、谢道韫等。这些女性诗人被忽视的原因各自不同,也难以一一考据,但是蔡琰被屏除却有端倪可寻。正如徐达所指陈的,秦汉时期普遍忽视诗歌的审美作用,文论家多以政治道德的立场议论文学。到齐梁时代文学产生了自觉的审美观照,从而体现了全新的文学主张,将诗歌看作愉悦身心的审美对象。此时钟嵘对文学提出“滋味”说,主张诗歌要有感情,还要有词采,他极力推崇曹植“骨气奇高,词采华茂;情兼雅怨,体被文质,粲溢古今”[4]39,赞美曹丕《西北有浮云》十余首“美赡可玩”[4]67,评价郭璞“文体相辉,彪炳可玩”[4]86。在这样的文学标准之下,曹植、班婕妤、王粲、谢灵运高居上品,陶潜只能屈居中品。②见徐达译注《诗品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13页。不难想见以这种眼光来审视蔡琰名下的五言《悲愤诗》,纵使其中真情有余,但是想要在字里行间找寻丰赡光辉、葱蒨词彩的时候,这首苏轼评为“其词明白慷慨”[5]7502的叙事长诗是难以博得钟嵘青睐的。而充塞诗中的悲愤慷慨哪怕再真实也与钟嵘欣赏的雅怨之情异如胡越。文学作品的创作与选辑一方面显示了所属时代的特色,另一方面也难以游离于当时的审美观念和意识形态之外,东汉末年战火连年的苦难是当时的真实写照,到了齐梁时期却难以成为新时代贵族雅士审美观照的对象。其他学者近期对《诗品》的研究,也有相同的主张。③比较近期发表的研究也对蔡琰名下的五言《悲愤诗》未被选入《诗品》提出颇有见地的推论。王海清分析了《诗品》所评论的四位女诗人的诗凤和传承,又“试为解释她们被擢选的原因”,同时还对蔡琰之“不预宗流”提出两个值得注意的推测:“第一、《诗品》和《文心雕龙》未提及《悲愤诗》,后人疑其伪作,但没有充分证据,此说不能成立。第二、《悲愤诗》悲伤愤懑的史诗风格与意和音婉的闺怨情调迥别,所以不能划归传统的闺怨题材,这或许是钟嵘舍而不取的原因。”见王海青《论钟嵘〈诗品〉对女诗人的评价》,《许昌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第30-32页。
萧统与徐陵稍晚于刘勰和钟嵘,在文学理论和对作家的品评上萧统与刘勰、钟嵘是相近的。萧统在《昭明文选》序中更进一步说明自己取舍的标准是舍文史记载而取“其赞论之综辑辞采,序述之错比文华,事出于沈思,义归乎翰藻,故与夫篇什,杂而集之”[6]2。同样的,除了讲究词采翰藻之外,作品的内容必须“事出于沈思”,舍弃的是记实事件的陈述,所取的不是慷慨愤懑的情感抒发,而是凝想积淀之后的沉思。五言《悲愤诗》显然不合于这个宗旨与选取标准。
徐陵编纂的《玉台新咏》则是齐梁时代绮靡之风的具体表现。所辑诗篇虽然亦及于闺阁诗人,惟其宗旨是“撰录艳歌”[7]13,决不是客观遴选才情卓茂的女诗人作品。其序通篇冶艳,歌颂的是河间娇娥、楚宫细腰,记叙的是椒房理曲、深闺寂寞,堆砌华丽柔靡的辞藻抒写对爱情的向往、品味、或追思。无论在内容、感情、和风格上,与《悲愤诗》都是南辕北辙。①2012年山东大学郭慧的硕士论文《〈玉台新咏〉女性诗人研究》对《玉台新咏》的性质和其选录的女性诗人都有比较全面的分析,值得参考。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这些齐梁时代的诗文选集或论著之所以不曾选录《悲愤诗》,都有主题、内容、风格上不相符合的原因,当代学者也曾对这些考量加以评论。
此外,这些选著也都没有明言选辑者对作品的真伪有具体严谨的考究或要求。比如在《文选》中没有作者姓名的《饮马长城窟行》和《西北有高楼》等九首古诗在《玉台新咏》中各被归于蔡邕及枚乘名下。这两部著名的选集都没有因为作者身份真伪的问题而选录或遗弃这些诗篇。
在此,本文要提出学者们较少措意的另一个原因,就是道德与意识形态的考虑。这一点其实傅汉思也曾注意到,只是思考的角度不同,点到之后略加征引,并没有深入探讨。事实上,对于蔡琰的悲剧这是一个重要的关键,以其伤及闺阁名誉,很有可能是导致蔡琰及其名下之诗淹没千年的重要原因之一。西汉尊崇儒术,经过长时间的浸润,到了东汉更由于统治者表彰贞烈妇女之故,上层社会崇尚节义的观念愈加巩固。这种观念在后世虽然会因战乱及其他重大因素的冲击而时有所弛,但是其根基并未动摇。②关于东汉时期的儒家对妇女的道德观,可参阅陆静卿《论东汉妇女对儒家精神文化的深切体现》,《求索》2004年第3期。从刘知几在《史通·人物第三十》对徐淑和蔡琰的评价就可见一斑:“观东汉一代,贤明妇人,如秦嘉妻徐氏,动合礼仪,言成规矩,毁形不嫁,哀恸伤生,此则才德兼美者也。董祀妻蔡氏,载诞胡子,受辱虏廷,文词有余,节概不足,此则言行相乖者也。至蔚宗《后汉》,传标《列女》,徐淑不齿,而蔡琰见书。欲使彤管所载,将安准的?”[8]刘知几对这两位女诗人的评论不只代表他个人的观点,也符合两汉以来宗法社会尊崇夫权的贞节观。徐淑的诗篇被收入《玉台新咏》,在《诗品》中名列中品,仅次于地位德行双崇的班婕妤。反观刘知几对蔡琰的看法,非但对她的遭际没有一丝同情,甚且指责她“文词有余,节概不足”。蔡琰高超的文学才华在她的“节概”之前非但变成多余,更因她以自己的文才所叙述的主题恰恰是她惨遭亏损的名节,以至刘知几质疑范晔将她列入《后汉书》是不是失去了标准?既然她列名正史是应该质疑的,则被摒弃于雅士节妇的诗文选集之外岂非理所当然?再据同理回顾《诗品》和《玉台新咏》,就能看出写作这些诗篇、或其他诗篇所歌咏的女子除了美貌之外,更不能有亏于节义,才能成为男子心仪的佳人、审美的对象,也才配选入专集、以资把玩流传。《玉台新咏》序中的“阅诗敦礼,岂东邻之自媒”[7]11就明白指出严守礼教规范的婚姻是对女子品德的基本要求。即便是《羽林郎》诗中卖酒的胡姬(十五岁的异族少女!)也懂得“女子重前夫”[7]24,并义正词严地拒绝倚仗将军势力的豪奴。其他更无例外。因此蔡琰的悲剧不只是生前悲惨凄凉,更是身后受到生前所忧虑的鄙贱捐弃,她的身世直到近代才得到同情,论者对她的情愫逐渐从羞耻转为哀惋,能不令人为她感到悲愤?从尊崇节义的观点审视,《悲愤诗》所叙述的是一个不名誉的故事,不符合齐梁的审美品味;自重的儒士如刘勰、钟嵘对于蔡琰选择避讳不论,又何足怪异?从这个角度观察就能见到这些诗文选著遗漏蔡琰,很可能还有对这首五言《悲愤诗》中蔡琰诞育胡子、前后三婚的沉默抵触。其取舍未必是出于存真去伪的考量,也不足据以判断遗珠之真赝。
二、《悲愤诗》母题和韵脚分析
本文这一部分就分析五言《悲愤诗》中独特的母题和韵部两个重点来探讨作者身份的问题。前文提及宇文所安指出蔡琰名下的《悲愤诗》有两点独特之处。除此之外,这首五言《悲愤诗》至少还有三个母题是中国诗歌中鲜见其类的:(1)血腥的实录;(2)俘掳的视角;(3)母亲的声口。
(一)血腥的实录
五言《悲愤诗》因叙述自己遭受劫掠而不可避免地为战争写实。时代背景和诗篇语境就是烽火遍地、民生涂炭的汉季。诗中许多描述战火劫余的场景与建安时代其他诗人的诗句相似,如“汉季失权柄,董卓乱天常”与曹操《薤露行》的“贼臣持国柄,杀主灭宇京”;《悲愤诗》“逼迫迁旧邦”“旦则号泣行”与曹操“播越西迁移,号泣而且行”;《悲愤诗》“白骨不知谁,纵横莫覆盖。出门无人声,豺狼号且吠”与王粲《七哀》的“出門無所見,白骨蔽平原”等等。宇文所安指出建安时期这种对战争赤裸裸的描写到三世纪结束以后就从社会精英的作品中消失了。据此可知五言《悲愤诗》的作者应该不会晚于三世纪。
与这些描述不同的是《悲愤诗》以“猎野围城邑,所向悉破亡。斩截无孑遗,尸骸相撑拒。马边悬男头,马后载妇女”[9]2801写出了董卓部下羌胡乱兵在劫掠之时惨绝人寰的景象。这个细节在文学描述方面特别值得关注。就史实而言,类似的场景在《后汉书·董卓列传》中也所有所记载:“卓尝遣军至阳城,时人会于社下,悉令就斩之,驾其车重,载其妇女,以头系车辕,歌呼而还。”[10]2325蔡琰被掳的地点,郭沫若、刘开扬、谭其骧都认为是陈留老家,也就是《后汉书。董卓列传》中董卓子婿牛辅的部将“掠陈留、颖川诸县,杀掠男女,所过无复遗类”[10]2332的史实。阳城不是蔡琰的家乡陈留,但是可以想见杀戮劫掠的景象应无二致。①见谭其骧《蔡文姬的生平及其作品》,《胡笳十八拍讨论集》,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41页。历史的记载注重真实,文学的描绘则要加以美学处理,避免对丑陋的血腥惊悚进行赤裸的刻画。中国诗歌中不乏对战争的记叙,但是这样鲜血淋漓的白描纵非绝无也当属仅有。从《诗经》以来的文学传统崇尚的是有节制的“哀而不伤,怨而不怒”。关于战争的诗篇,《诗经》中最为人称道的是像《豳风·东山》那样写怔夫的辛苦和对家乡的思念。即使如《楚辞·国殇》描述战场上激烈的战斗,也选择避开血腥场面。建安时期王粲《从军诗》五首由从军苦乐写到征途所见的桑梓余晖,征夫多怀,率无一言及于战斗。曹叡的《善哉行》首先极言军威壮盛,待兵马“游弗淹旬,遂届扬土”之后,下一句就是“奔寇震惧,莫敢当御”。敌人望风而逃,六军奏凯而归,战场上的杀伐战斗一概略过。曹操《蒿里行》的“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应璩《克官渡》的“僵尸流血被原野”是少数极其凄惨的描写,但也都像是用远距离的全景镜头摇过杀戮之后的战场所纪录下来的景象。汉末以来兵连祸结,而研究三国时代战争诗的专著所征引的全部百余首诗篇竟然都见不到《悲愤诗》中那样由远而近、最终推进到现场的近距离特写镜头。②见张娣明著《戎马不解鞍,铠甲不离旁—三国时代战争诗研究》,台北万卷楼图书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版。这种临场感的震撼是有说服力的。莫非诗人曾经在场,亲眼目睹的一幕让她终生难忘?而这种惊悚怖惧迫使她突破了诗歌美感的禁忌,用史笔写出眼见身历的血腥?
(二)俘虏的视角
五言《悲愤诗》共108句,从第15句到第80句,作者以超过全诗之半的篇幅写被虏、羁胡的经历,其中第15句至第30句专写沦为俘虏以及押解途中的转折流离。这一段结构起伏,张弛交迭。其中对话真实,感情曲折入微,不假词采藻饰,全用素笔白描,读来如闻其声,如临其境,更能深刻体会到叙事者所承受的疲惫、恐惧、绝望、痛楚、凌辱。回顾中国以战争为主题的诗篇,何尝有从战俘角度着眼者?翻阅三国时代的战争诗,再纵览战争诗的传统,其中最常见的主题多是歌颂英雄,张扬军威,或是描述战争酷烈,叹息百姓涂炭。英雄是值得颂扬的,百姓是应该同情的,惟有俘虏是战败的标志,是选择苟活投降的懦者,这种人物事迹何以入诗?除非是自叙,谁会为他们写诗?又除非是弱女自叙,男子汉谁曾放下尊严自居“降虏”?丁廙《蔡伯喈女赋》的相应部分只泛言途中穹谷寒山,更无其他具体陈述。行文至此,又忽然由第三人称转成第一人称:“我羁虏其如昨,经春秋之十二”,让诗中的主人自行承担被俘之辱。
(三)母亲的声口
这是五言《悲愤诗》最为脍炙人口的部分,论者着墨最多,不再赘述。惟必须强调的是中国颂扬母亲的诗篇所在多有,但是不论是自作还是代拟都绝少从母亲的角度写诗。包括佚名诗人以及名声最著的女诗人,从《诗经·载驰》的许穆夫人到明末的柳如是,似乎俱不见有用母亲口吻写作的名篇佳句传诵于世。木斋指出“五言诗的女性题材,是建安诗人的创造结果”[11]135,也是建安诗歌的三大题材之一,并推论“大抵发生在建安十七年至二十一年之间”[11]135,也是蔡琰归汉的五年到十年之间。以蔡琰的博学多才,在她原有的诗歌素养之上,正逢新兴诗体风生水起的时代,当能远绍家学,近取三曹七子,借五言诗叙事之长写出独特的女性母题。五言《悲愤诗》恰是此时因缘际会、各种条件完备之后自然的创作结果。惟此诗中母亲的声口,连建安时代善作闺音的诗人也未见采用过。
至此,必须要问的是何以五言《悲愤诗》一篇作品竟独占了三个绝无仅有?在中国三千年的文学中,可以说这三个独特的母题中的任何一个都几乎没有在别的诗篇中出现过。固然,优秀诗人的想像能力决不容低估,但是哪一位代拟的诗人可以这样一再出离于诗歌传统之外?又如此隐秘行藏、在自己其他的作品中不带出一点相似的蛛丝马迹?写战争再没有血腥怖惧,作闺音再不见慈母声口?诚然,两汉至建安时期拟代之风渐盛,但是除了佚名的乐府民歌之外,文人不常匿名写作。蔡琰事迹在宗法社会中令人侧目,可能导致其千年以来不预宗流的命运,但是在她的时代蔡琰的身世也引起了相当程度的同情和震撼。当时声名显赫的曹丕、丁廙都具名写作了《蔡伯喈女赋》,别人又何须遮掩?不论建安当时或是以后的曹魏两晋若有人能代笔写出这样的诗篇何必羞于具名?《悲愤诗》的五言体裁和诗中许多词汇都指向作者是建安时代人,熟悉曹操作品,文学底蕴深厚。但是它最大的特色还是真实。写血腥景象的临场感、屈居降虏的无助、以及从母亲的角度道出抛弃子女的人间至痛,一再打破了三千年的文学传统。支撑起这一切的说服力量靠的是杰出的想像力还是真实的亲身经历?读者可自思之。
以下试从《悲愤诗》的用韵来推论其写作时代。据罗常培、周祖谟研究,从汉到隋音韵的演变大致可以分成三个时期:两汉;魏晋宋北魏;齐梁陈北周隋。自然,声韵的转变不能按照政治朝代截然划分,比如两汉到魏晋宋的680年间(公元前206-公元478)声韵常随时代转变,但是从齐梁到隋末(公元479-617)的变动却很小。①见罗常培、周祖谟《魏晋南北朝韵部演变研究》第一分册,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7-8页。据此,以作品中的韵脚和其他同时作家用韵加以比对,就可以看出这个作品所属时代。
下文列出五言《悲愤诗》的所有韵脚。每一段所列韵部都是以东汉韵部为准,每一行最左边的数字标志这个韵脚在哪一句,其次是诗中所用韵字,然后举出至少一个其他东汉作家,及其用同一韵字所在的作品名称,以资比对。如果没有东汉作家,则以西汉作家为例。为顾及同时代之人亦有方言出入之虞,本表所列的比对作品以蔡邕之作为首选,次及其他著名作家,再次才列举无名作品。本表主要依据罗常培、周祖谟所著《魏晋南北朝韵部演变研究》,每段首行页数即标志本书中蔡琰韵字所在的页数。
五言《悲愤诗》2-14句,陽部韵平声,186页
2常[傅毅]《舞赋》
4良[蔡邕]《协和婚赋》
6疆[蔡邕]《述行赋》
8祥[蔡邕]《祝祖文》
10光[蔡邕]《琴赋》
12羌[杜笃]《论都赋》
14亡[班固]《奕旨》
五言《悲愤诗》16-30句,鱼部韵上声,142,147-8页
16拒[蔡邕]《短人赋》
18女[蔡邕]《协和婚赋》
20阻[蔡邕]《述行赋》
22腐[崔瑗]《东观箴》
24聚[蔡邕]《协和婚赋》
26语[蔡邕]《短人赋》
28虏[无名氏]《郭君谚》
30汝[无名氏]《古诗为焦种卿妻所作》
五言《悲愤诗》32-40句,歌部韵上声,156页
32骂[李尤]马《舟楫銘》
34下[赵壹]《穷鸟赋》
36坐(无可比对)
38可[班固]《幽通赋》
40祸[班固]《幽通赋》
五言《悲愤诗》42-72句,之部韵上声,129页
42理[蔡邕]《胡硕碑》
44起[张衡]《东京赋》
46耳[张衡]《思玄赋》
48已[蔡邕]《释悔》
50喜[蔡邕]《京兆樊惠渠颂》
52里[班固]《西都赋》
54己[蔡邕]《胡硕碑》
56子[班固]《西都赋》
58期[梁鸿]《思友诗》
60辞[许慎]《说文解字序文》
62之[许慎]《说文解字序文》
64时[蔡邕]《述行赋》,[班固]《东郡赋》
66慈[梁鸿]兹《思友诗》,[蔡邕]兹《李休碑》,[蔡邕]滋《释悔》①据罗常培、周祖谟称:“凡是声旁相同的谐声字百分之九十是在一起押韵的,所以我们可以根据谐声的声旁来断定那许多不曾用作韵脚的字应当属于哪一类。”(出处同上,第10页)。因此,凡是其他作品中找不到相同韵字者,本文即列出声旁相同的谐声字作为参考。
68思[蔡邕]《述行赋》,[梁鸿]《思友诗》
70痴[无名氏]《古诗》
72疑[许慎]《说文解字序文》
五言《悲愤诗》74-80句,月部韵谱,237页
74别[李尤]《笔铭》
76裂[刘胜](西汉)《文木赋》,[蔡邕]烈《黄钺铭》,[班固]列《西都赋》
78辙 (无可比对)
80咽[马融]《围棋赋》
五言《悲愤诗》82-108句,祭部韵,171页
82迈[孔臧](西汉)《谏格虎赋》,[蔡邕]《陈留太守胡公碑》
84会[蔡邕]《汉津赋》
86败[蔡邕]《释悔》
88外[班固]《东都赋》,[蔡邕]《汝南周巨胜碑》
90艾[张衡]《思玄赋》
92盖[崔駰]《四皓墟颂》,[蔡邕]《陈留太守胡公碑》
94吠西汉《武帝太初中谣》
96肺[杨雄](西汉)沛《甘泉赋》
98逝[班彪]《览海赋》
100大[张衡]《思玄赋》
102赖[张衡]《鲍德诔》
104厉[班彪]《览海赋》
106废[崔琦]《外戚箴》
108岁[孔臧](西汉)《谏格虎赋》
根据上表可以看出五言《悲愤诗》共用54个韵字,其中49个与东汉时代其他作品用韵完全吻合,只有五个韵字(36坐,78辙 ,66慈,76裂,96肺)在其他作品中找不到完全相同的韵字,而这其中又有三个(66慈,76裂,96肺)可以在其他东汉作品中找到谐声字,因此,只有36坐、78辙两个韵字无以比对。整体而言,与其他东汉韵文、诗篇相校,五言《悲愤诗》用韵的吻合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九以上,而不能完全确定的两个韵字皆不属于反证。据罗常培、周祖谟研究,从东汉到魏晋韵部已呈分歧,如果五言《悲愤诗》的韵字更接近魏晋韵部,他们是不会把这首诗列入东汉韵部的。此外,刘盼遂并据此诗最后一段的韵字指出这十四个字在唐朝官韵中分属去声卦、泰、队、霁四部,后人据此作诗,此疆尔界,互不相犯。刘盼遂得到的结论是“《悲愤诗》载在范晔《后汉书·列女传》是可信的”[12]192。
结 语
其实在《后汉书·列女传》中范晔原已清楚说明《悲愤诗》二章都是蔡琰自作:“后感伤乱离,追怀悲愤,作诗二章。”[9]2801①《后汉书·列女传》蔡琰传原文如下(诗不录):“陈留董祀妻者,同郡蔡邕之女也,名琰,字文姬。博学有才辩,又妙于音律。适河东卫仲道。夫亡无子,归宁于家。兴平中,天下丧乱,文姬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在胡中十二年,生二子。曹操素与邕善,痛其无嗣,乃遣使者以金璧赎之,而重嫁于祀。祀为屯田都尉,犯法当死,文姬诣曹操请之。时公卿名士及远方使驿坐者满堂,操谓宾客曰:‘蔡伯喈女在外,今为诸君见之。’及文姬进,蓬首徒行,叩头请罪,音辞清辩,旨甚酸哀,众皆为改容。操曰:‘诚实相矜,然文状已去,柰何?’文姬曰:‘明公厩马万匹,虎士成林,何惜疾足一骑,而不济垂死之命乎!’操感其言,乃追原祀罪。时且寒,赐以头巾履袜。操因问曰:‘闻夫人家先多坟籍,犹能忆识之不?’文姬曰:‘昔亡父赐书四千许卷,流离涂炭,罔有存者。今所诵忆,裁四百馀篇耳。’操曰:‘今当使十吏就夫人写之。’文姬曰:‘妾闻男女之别,礼不亲授。乞给纸笔,真草唯命。’于是缮书送之,文无遗误。后感伤乱离,追怀悲愤,作诗二章。其辞曰……”见范晔著《后汉书·列女传》,第10册,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801页。质疑蔡琰作者身份,必须负起列举反证的责任。此诗的成就引起了苏轼的惊异,其质疑却是建筑在主观的印象上,并没有提出具体的证据:“其词明白感慨,颇类世所传木兰诗,东京无此格也。建安七子,犹涵养圭角,不尽发见,况伯喈女乎?”(《题蔡琰传》)[5]7502就其体裁而言,诚如宇文所安指出的,《悲愤诗》是中国文学史上现存最早以第一人称写成的叙事长诗,前所未见,在文学史上具有标志性的意义。与三曹七子同观,《悲愤诗》中多处可见建安时期习用的词汇和语句;与众不同的是诗中不用藻饰,连比兴等诗歌常用的修辞都一并舍弃,全篇以叙事、对话、感慨构成。叙事具体,对话可信,哀泣则出自肺腑。故苏轼所谓“东京无此格”,而认为此诗与《木兰诗》相似,指的应该就是五言叙事的长诗体裁以及与东汉曹魏其他诗人作品之迥然不同,无从指出谁是可能代笔的诗人。至于《悲愤诗》全以真情叙事,不以作诗的辞藻技巧取胜,与三曹七子又何争于圭角之峥嵘?②应该说明的是,《悲愤诗》虽自成一格,但在更深的意义上,诗中抒发真情、用字凝练所表现出来的特色,却符合木斋所阐释的建安风骨。参见木斋著《古诗十九首与建安诗歌研究》,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70-280页。
再与丁廙《蔡伯喈女赋》相比,立刻就能看出自叙与代笔的差异:
伊太宗之令女,禀神惠之自然,在华年之二八,披邓林之曜鲜,明六列之尚致,服女史之话言,参过庭之明训,才朗悟而通玄,当三春之嘉月,时将归於所天,曳丹罗之轻裳,戴金翠之华钿,美荣曜之所茂,哀寒霜之已繁,岂偕老之可期,庶尽欢於馀年,何大原之不遂,飘微躯於逆边,行悠悠於日远,入穹谷之寒山,惭柏舟於千祀,负冤魂於黄泉,我羁虏其如昨,经春秋之十二,忍胡颜之重耻,恐终风之我萃,咏芳草於万里,想音尘之仿佛,祈精爽於交梦,终寂寞而不至,哀我生之何辜,为神灵之所弃,仰蕣华其已落,临桑榆之歔欷,入穹庐之秘馆,亟逾时而经节,叹殊类之非匹,伤我躬之无悦,脩肤体以深(此处脱略一字)。念兰泽之空设,伫美目於胡忌,向凯风而泣血。[13]
丁廙赋中丽词铺陈蔡琰的家世、才华、初婚,并对前夫深感愧疚:“惭柏舟於千祀,负冤魂於黄泉”;在《悲愤诗》对此中只字未提。《悲愤诗》具体叙写被虏、羁胡,在丁廙赋中篇幅非短,却设辞浮泛。《悲愤诗》中痛澈心肺的骨肉分离,在丁廙赋中反而未及一语。丁廙让其赋中的叙事者自称“忍胡颜之重耻”,以作者男性的道德观置入诗中叙事者的口中,把羁虏异邦写成叙事者自己主观上的重大羞耻。而《悲愤诗》中的叙事者却说:“流离成鄙贱”,将这番遭际视为命运加诸于自己的不幸,造成世人对自己歧视。因遭流离而成鄙贱,非自干其辱却无可逃避时人及后人批判的眼光,这般无奈写成的是诗中的悲愤而非丁廙赋中的羞耻。丁廙之赋站在同情蔡琰的立场表扬其家世才华,设法淡化她的耻辱。但是一旦与《悲愤诗》并置,则赋中的铺陈难免显得浮华空泛,而《悲愤诗》中的的叙事者更觉声情并茂、呼之欲出。二者的差别彰显了代笔之隔与自叙之真。
从1950年代至今学者对于蔡琰作者身份的争论已逾甲子,近年的研究渐渐解释了许多当年的疑点。诚如木斋先生所言:“学术研究再难也不难,只要有正确的方法论,学术难题无不可破译。”[14]“当下之学术研究,与其说史料的匮乏,毋宁说,是学术思想的匮乏,是先进方法论的缺失。”[15]确实,史料已经很丰富,就看我们是否有正确的方法了。重新审读这首五言《悲愤诗》,逐字比对其韵脚,再将它与同时人的相关作品并置,总结全文,对于蔡琰作为五言《悲愤诗》的作者身份还须提出最后一个问题:舍彼其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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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木斋.古诗十九首与建安诗歌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2]刘盼遂.谈《胡笳十八拍》非文姬所作[C]//胡笳十八拍讨论集.北京:中华书局,195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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