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政治参与的实现路径分析
2015-03-27伍俊斌
伍俊斌
摘 要:网络政治参与的兴起强烈地冲击和深刻地改变了传统的政治参与方式和政治参与行为,对当代中国政治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促进网络政治参与需要着力缩小数字鸿沟,实现网络政治参与的机会平等;构建电子政府,推进公民导向的政务流程再造;增加制度供给,突破制约网络政治参与的瓶颈;培育公民文化,提高公民政治素养,促进有序理性的网络政治参与;加强网络监管,强化政府网络服务功能和网络伦理道德建设。
关键词:网络政治参与;数字鸿沟;电子政府;公民文化;网络监管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5)02-0015-08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用户规模和网络普及率的快速攀升,当代中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热情与日俱增,网络政治参与能力不断增强,网络政治参与方式日益多元,网络政治参与规则逐步建构。网络已成为当代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平台,网络政治参与的兴起强烈地冲击和深刻地改变了传统的政治参与方式和政治参与行为,给当代中国政治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政治参与的积极效应,克服其消极影响,是推进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不容回避的重要课题。
一、缩小数字鸿沟
数字鸿沟(Digital Divide)又称为信息鸿沟,是信息社会中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困者之间的鸿沟,是拥有信息时代工具的人与未曾拥有者之间存在的鸿沟。数字鸿沟体现了当代信息技术领域中存在的巨大差距,在经济领域数字鸿沟实际上表现为一种创造财富能力的差距。这种差距,既存在于信息技术的开发领域,也存在于信息技术的应用领域,特别是由网络技术产生的差距。数字鸿沟现象存在于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产业与产业、社会阶层与社会阶层之间,已经渗透到人们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信息时代日益凸显的社会问题。
从全球范围看,发达国家人口仅占世界总人口的17%,但网络用户却占世界总量的80%。发达国家平均6.8人有一人为网络用户,而发展中国家平均440人才有一人上网。在全球信息产业中,目前美国占据绝对优势。中央处理器(CPU)的产量美国占92%,系统软件产量美国占86%。美国IT产业投资占全球总投资的41.5%。美国微软公司的“视窗”(WINDOWS)系统占据全球操作平台应用量的95%。广大发展中国家尚处于工业化阶段,部分国家还处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型的时期,信息革命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发展中国家肩负双重发展重任,部分国家不堪重负,已经被边缘化。发展中国家如何应对数字鸿沟问题,缩小南北数字鸿沟,不是简单的信息化建设问题,必然涉及缩小南北整体发展差距、扶贫、减债、增加官方发展援助等一系列根本问题。
研究资料表明,在中国,数字鸿沟造成的差别正在成为继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差别“三大差别”之后的“第四大差别”,其本身已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正在成为一个社会政治问题。网络用户虽然持续增长,但其普及和应用主要是在城市,网络用户中只有0.3%是农民,城市普及率为农村普及率的740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同我国的地形梯级分布相似,我国不同地区使用数字技术也呈梯级分布,只不过方向刚好相反,表现为东部沿海城市数字化程度相对比较高,而中西部地区数字化程度较低。无论是实际上网人数,还是上网人数所占人口比例,东南部沿海地区都大大超过中西部地区。
发展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础是公民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机会平等。在当代中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中,参与主体分布的不均衡,必然导致网络政治参与机会的不平等和网络政治参与结果的差异性。分析当代中国的现实国情,可以很明显地觉察到数字鸿沟的存在,阶层之间和地区之间普遍出现的网民分布差异与其经济水平和发展阶段密切相关,社会弱势群体和落后地区网络政治参与普及率提高的前提条件就在于大力提高其发展水平、改善其经济状况。一个国家内部不同区域、不同阶层间存在着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和失衡是造成一个国家内部数字鸿沟的根本原因。
缩小数字鸿沟有赖于政府、市场和社会多方的共同行动。一是从硬件角度缩小数字鸿沟,应该以政府为主导加快农村、落后地区、偏远地区和穷困山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防止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群体之间已经存在的数字鸿沟由于网络发展不均衡而急剧拉大。由各级政府牵头,通过提供专项补贴、转移支付等多种形式使网络弱势群体能够拥有终端设备,为他们使用网络创造前提条件。引入竞争机制,允许多方进入信息通讯领域,充分引导培育和逐渐壮大农村、落后地区、偏远地区和穷困山区的信息化市场,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多方面的积极性,切实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群体之间的数字鸿沟,让普通民众拥有充分获取信息的权利最大限度惠及普通民众,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保障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权利的平等。二是从软件角度缩小数字鸿沟,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网络弱势群体普遍开展信息化基础知识培训,使其能够掌握基本的网络操作技能。普及网络知识和技能,着力帮助落后地区民众和社会弱势群体与阶层提升有效使用计算机和互联网的能力,着力解决不同社会阶层、不同社会群体在网络政治参与使用权上的不平等问题。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网络教育实施纲要,依托学校教育,充分发挥网络领域非营利社会组织和机构的重要作用。尤其是要注意结合落后地区民众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实际需要,培养其应用互联网获取知识技能、提高生存能力、表达利益诉求和实践政治参与的能力。[1]三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缩小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数字鸿沟。在中国数字鸿沟不仅仅表现在国内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群体之间,还很明显地体现在与西方发达国家之间的数字鸿沟,所以解决中国的数字鸿沟问题必须有全球视野。一方面,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全面贯彻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数字鸿沟是经济的鸿沟,也是技术的鸿沟,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尤其是在相关核心技术领域的研发和应用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不断提高中国互联网技术水平,是缩小与西方发达国家数字鸿沟的关键。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突破是当今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潮流与趋势,中国必须紧紧抓住新一轮世界科技革命带来的战略机遇,高度注重自主创新,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和关键技术创新能力。从根本上改变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核心技术的突破将为中国参与全球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竞争奠定坚实基础,对中国信息产业乃至整个国家的未来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并将产生深远影响。另一方面,解决当代中国的数字鸿沟问题必须积极参与国际社会的相关活动和规则制定,加强相互间的交流与合作。我们在缩小与发达国家数字鸿沟的进程中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利益,反对由少数几个信息大国或国家集团把持话语权,努力推动国际信息新秩序的建立。[2]
二、构建电子政府
电子政府是指在政府系统内部普遍应用现代电子化和自动化技术的基础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对传统政府的组织结构、行政职能和业务流程进行再造和重组,建立起网络化的政府信息系统,并利用其为政府机构、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和普通公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和政务信息。电子政府以有效应用信息技术并适应于信息时代的行政生态环境为生存基础和发展前提,其目标是实现更好的社会治理。电子政府实质是将适应工业化模式的大政府(特点是集中管理、分层结构、在物理经济中运行)转变为以知识经济为基础,适应社会快速变化的虚拟政府(新型公共行政管理模式)。现代社会电子政府的功能主要体现在:通过政府业务和公共事务信息化,精简机构和简化办事程序,大幅度提高效率;为社会和民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以政府信息化推动社会信息化。
第一,构建电子政府要求加强政府组织建设和体制创新,电子政府建设必须与政府职能转变紧密结合,建构电子政府、实施电子政务对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电子政府的建设过程,同时也是政府职能的转变过程。随着电子政务的拓展和电子政府实践的推进,现代政府应当明确民众的现实需求和政府改革方向,改革政府组织结构,重组政府管理体制,重新审视职责权限,在注重应用网络管理职能的同时强化政府服务职能。网络特有的发散式沟通平台和渠道使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体很容易深入到政府内部,从而不断强化政府与民众的信息交流和良性互动。在此良性互动的基础上,加强和拓展政府与企业、公众之间的直接对话协商、交流沟通。任何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都可以通过电子政务网络表达诉求、传递信息。电子政府突破了传统政府模式的层级障碍和诸多限制,中央政府的政令能够通过网络畅通无阻地直接到达社会底层和普通民众,社会底层和普通民众的诉求和意见也能直接畅通无阻迅速地向上传递,有效突破不同层级政府机构的地理边界、地方保护和地方本位的障碍,避免传统政府模式中信息交流沟通的烦琐、政府行政流程的制约、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障碍、多层过滤导致的信息失真。
第二,建立有助于政府与民众通过网络良性沟通互动的平台和机制,有效吸纳民众的政治参与。政府网站建设应把是否有利于发挥公民政治参与功能作为重要标准,全面提升电子政府的沟通、吸纳、反馈和互动功能,大力拓展公民、企业、社会组织与政府的沟通互动渠道,有效建构常态化、可持续的官民沟通互动机制。建设电子政府,需要将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纳入政府决策的全过程,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网络咨询制度、网民参与决策听证制度、决策意见征集制度、网民参与特定突发事件和公共事件的调查制度等,以将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有效纳入政府决策全过程,从决策目标设定、决策方案选择、决策执行推进到决策效果评估等都要广泛吸收公众参与、充分听取公众意愿、充分反映公众要求。通过一系列与电子政府相关的制度建设,把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充分运用于政府规范管理之中。电子政府通过信息化过程,使政府程序简单化、政府机构最小化、政府业务网络化,大幅度提高政府效率,促进公民网络政治参与高效化。
第三,推进公民导向的政务流程再造。公民导向是现代公共治理的重要价值取向。公民导向是指政府在经济社会管理活动中,首先必须充分考虑的是公民利益,追求公民利益最大化,同时为保障公民利益最大化还必须保障公民意志在整个公共治理中的决定地位。公民导向的政务流程再造主要有两类:政府内部的管理流程再造和面向公民的业务流程再造。推进公民导向的政务流程再造是构建电子政府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条件。现代政府的主要职能在于为民众提供符合需求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体现公民导向要求的政务流程设计必须充分反映民众的愿望和要求,以民众需求为根本而非政府职能为前提来重塑政务流程,将政务流程环节尽量由串行变为并行,由繁琐变为简便,实现资源共享和工作协同,彻底转变传统的政府本位的思维模式和行为取向,体现电子政府所具有的革命性特征和当代政府治理的最新理念。推进公民导向的政务流程再造,逐步实现广泛监督下的行政问责和全程可追踪式的信息管理。[3]
三、增加制度供给
网络并非超越道德和法律的纯自由世界,当任何一种新生事物的影响力扩展到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时,就必须加以引导和规范,以维护社会的有效运行和良性秩序。据对世界42个国家的调查表明,大约33%的国家正在制定互联网的法律法规,70%的国家正在修改完善原有的法律法规以适应互联网新发展的需要,92%的国家对互联网进行不同程度的监督和审查,26%的国家已有对互联网的执法案例。[4]增加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制度供给,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前提条件。有效的制度供给不足已成为影响当代中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瓶颈,促进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迫切要求增加有效的制度供给。
第一,增加制度供给关系到社会的政治稳定。发展中国家推进政治现代化进程中,当民众政治参与剧增时,既定政治系统要想维持政治秩序和保持政治稳定必须相应提升政治制度化水平,以充分吸纳民众的政治参与诉求,唯有如此,才能够保障政治发展与政治秩序稳步推进。[5] 增加有效的制度供给,提升网络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水平是拓展政治参与渠道、维护政治参与秩序、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途径。应结合当代中国国情,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尽快出台专门规范网络政治参与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引导和规范政治系统和普通民众在网络参与中的政治行为。同时,应根据网络时代的特点不断完善已有的政治参与相关法律制度和平台媒介,如根据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兴起的需要,不断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新闻发布会制度、工会制度、行政公开制度、信访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使其适应网络环境和网络政治参与的新要求,能切实增加公民通过网络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机会和渠道,拓展公民通过网络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形式和平台,并通过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确保网络政治参与法律法规公正有效执行,切实树立网络政治参与法律规范的尊严和权威。
第二,完善基本法律法规。网络政治参与同现实社会政治参与一样,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是规范网络政治参与的一条重要途径。中国互联网发展的历史虽然不长,但为了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国政府自1994年以来陆续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有关计算机应用及国际互联网络的法律法规,涉及网络信息安全、网络监管、电子商务、网络域名注册、网络安全管理、网络著作权等多个方面,初步建立起网络管理基本法律法规体系,对促进和规范中国互联网的有序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相对于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蓬勃兴起,网络立法还相对滞后,有些方面亟待完善。一是网络立法层次较低,缺乏权威性、系统性。绝大部分网络立法属于国务院及相关部门颁布的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所占比重非常少。二是网络立法涉及的内容多为信息系统与网络安全方面,主要侧重从行政管制角度强调政府对网络的监管,非常缺乏指导性和技术性内容以及公民网络权利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如关于公民网络政治参与领域的立法就相当薄弱。三是立法程序缺乏公众参与。开放性和自由性是网络的基本特性,网络立法的过程也应该充分体现这一特性,但当代中国网络立法在程序上没有很好地体现这一特性,大多数网络法律法规是由相关部门签署公布的,没有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尤其是相关群体和社会阶层的意见建议,有的甚至在程序上就根本没有这个环节。这显然没有体现现代立法精神,从而降低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而且容易引发民众的不满和抵触情绪,不利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有序健康发展。必须针对当代中国网络立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暂时不具备立法条件的,应鼓励地方政府试点探索地方性法规,在社会政治实践中逐步改革完善。不断健全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法律法规体系,增加有效的制度供给,为中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有序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2](76)
第三,提升网络立法的技术性,完善配套网络程序法。在网络立法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网络的独特性和技术性,注重提升法律法规的技术含量,重视现代信息技术对规范网络内容的重要功能,无须动辄使用管制性措施和强制性手段。根据网络技术的专业性特征,在立法时必须充分听取网络技术专家的建议,从而真正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网络法律规范。在继续健全完善网络实体法的同时,还应健全完善与其相配套的网络程序法。只有建立健全网络政治参与程序法,才能有效保障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唯有如此,价值民主才能藉由程序民主达至实体民主,以有效保护网络政治参与主体的基本权利,提升网络政治参与效率。同时,还能够在政治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通过法定途径提起诉讼获得有效救助。[6]
四、培育公民文化
加强公民教育、培育公民文化是促进网络政治参与有序健康发展的基础工程和重要举措。通过加强公民教育,提高公民的政治素养,培养积极理性的公民文化,逐步推进公民政治社会化进程,促进公民有序理性的网络政治参与。
公民(Citizen)是一个法律概念,也是一个政治概念。在法律上,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在政治上,公民指享有从事管理社会和国家等公共事务权利的人。公民一词最早起源于古希腊的雅典和古罗马的城邦时期。但真正体现现代民主政治内涵的公民则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伴随着新兴资产阶级反对中世纪神权统治和封建专制压迫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斗争而兴起,各国宪法普遍地使用了公民概念,公民教育随之逐渐发展起来。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教育最早可追溯到辛亥革命时期,但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才真正为公民教育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特别是1954年中国第一部宪法的颁布,将主权在民的现代民主政治原则以及公民的法律地位和民主权利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固定下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民主政治的发展,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经济改革和政治民主化的发展趋势为提升公民素质,培育现代公民,提供了强劲动力。
公民政治参与和政治文化密切相关。阿尔蒙德曾明确指出,后发现代化国家在政治领域实现向现代民主国家转型的过程中,最大的障碍不是源于民主制度、政治架构的选择和转型问题,而是如何根除影响甚至决定其社会成员政治行为方式的落后政治文化。[7]网络政治文化既要符合政治文化的普遍规律,又要追求现代民主的根本价值。网络政治文化的基本内涵包括体现国家整体利益和普通公民诉求的公共关怀,体现当代政治文明的自主理性、政治宽容、政治互信、平等法治的精神。当代中国促进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必须加强对全体公民包括政府官员的公民文化教育,逐步使公民普遍树立起平等观念、权利意识、法治意识、自主意识、宽容精神、政治理性和政治责任感等,消除政治冷漠,积极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关注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促进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必须培育以自主、平等、宽容、理性为核心的现代公民参与型政治文化。参与型政治文化是支撑民主政体、培养合格“政治人”的理想土壤。[7](597) 在参与型政治文化中成长的公民对自身在国家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权利、义务、身份、角色等有着充分的认知。他们理解公共政策对他们生活的影响,也懂得如何去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有主动的政治参与意识,对政治系统的改革和完善抱有信念,认可公民政治参与的价值和意义,且有较高的政治参与素质、较强的政治参与能力。有的政治学家更是将公民政治参与视为实现平等权利和自我发展的基本途径。他们认为,只有通过充分的公民政治参与才能促进政治发展,强化政治效能感,弱化公民对公共权力的疏离感,培养公民对集体问题和公共利益的关注,并有助于形成一种积极的、具有必备知识并能够对公共事务有更敏锐的观察力、更感兴趣的公民。[8]民主政治的发展需要文化的土壤,“民主政治需要一个文化上的情境,民主模式在这个情境里能获得一种超越任何对政治后果许诺的合法性基础。”[9]
第一,加强公民教育,提升公共理性。公民教育以培养公民个体的独立人格、公民权利和责任意识、公共理性等公共政治生活中所需要的素养为要旨。网络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公共理性精神相对缺失是当代中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过程中非理性现象凸显的重要原因。提升公共理性是公民教育的基本目标,是现代公民文化的核心内容。公共理性主要体现为公民政治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与对称性、政治行为的有序性与责任性、政治生活的妥协性与宽容性等,即要求公民在行使其权利的同时,拥有负责任的政治心态与政治道德,拥有宽容、协商、沟通、谅解和逐步达成共识的政治素养,这些公民素质对现代民主政治的有序运行起着基础性的调节作用。引导公民理性负责地参与政治活动、使用政治手段。人类政治活动是一个非市场的过程,政治活动的结果往往难以估计、难以预期,也无法简单地套用经济学领域的成本收益分析来计算得失。网络文化不能被权力至上、消费主义、奢侈主义、娱乐至死的文化氛围所吞没,应坚持公共责任,体现公众意志和民众利益诉求及其情感需要。必须培育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理性精神和责任意识,理性的公民在参与政治活动、使用政治手段时非常谨慎,他们会充分利用社会契约理念来处理人际交往,同时也会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对待政治参与。面对现代社会纷繁复杂的社会阶层结构和利益关系格局,以公共理性作为公民教育的核心内容,通过沟通对话、协商合作等方式来解决社会政治生活中的种种分歧与冲突,最终实现互利多赢的良性局面。[2](79)
第二,加强政治知识和政治技能教育。一个成熟的现代公民必须具备必要的政治知识和政治技能,这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前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纠正了对公民的政治知识和政治技能教育偏重于阶级斗争和政治斗争的状况,但许多公民仍缺乏对现行的政治制度、法律规则、参与渠道、权利和义务等的理解,对如何通过体制内的渠道有效表达利益诉求、实现政治参与、影响公共政策知之不多,而这些政治知识和政治技能是公民有效地参与政治所必须具备的。通过特定技术手段聚合网民意见,形成主导舆论,正面引导和积极培养网络意见领袖,引导网民健康理性地表达意见和参与政治,当广大网民处于信息泛滥、是非难辨、无所适从的困境时,意见领袖应当主动承担责任,全面系统、准确客观地作出分析评论,并对网民政治参与行为进行理性引导。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宣传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已经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使广大网民能够理性客观地面对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增强广大网民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信心,提高网民对民主政治的认知水平,增强网民对形形色色的政治思潮、政治谣言以及政治谬论的分析辨别能力。
第三,加强政治品德教育。当代中国网民的结构正在发生变化,网络兴起初期,网民主要是青少年和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群,网络政治参与的主要群体是青年,甚至主要是青年大学生。随着网络的不断普及,网络政治参与群体已大幅度拓展,社会各领域、各年龄段、各社会阶层的网民都大幅增加,网络政治参与的规模和类别也随之不断增多。因此,培育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文化,必须深入了解和掌握各类网民的行为方式和行为特点,逐步引导和培育其形成有助于政治系统良性运行所需要的政治品德。通过关键词过滤、制定网络伦理、网络规则等,着力培养网民的网络伦理规则意识,不断提高公民网络素养,培养网民对网络信息的理解、分析和评价等方面的辩证思维能力,使其懂得网络政治参与和现实政治参与一样,都必须遵循法律制度和道德规则。当前尤其需要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教育,借助网络的诸多独特技术优势大力宣传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是一把“双刃剑”,在有效运用和充分发挥其优势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网络环境。[10]
第四,加强公民法治教育。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依法治国取得了显著进步,公民的法治意识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法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也是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基石。改变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人治的思维定势,培育现代政治文化,实现中国政治文化的现代化,推进当代中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仍然需要大力加强公民法治教育,公民只有知法懂法,才能自觉地以法律约束和规范自身的行为,理性地合理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全社会真正普遍地树立起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才能使公民政治参与始终在合法的轨道上推进和发展。
第五,加强政治参与实践。网络政治参与有助于公民直接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各类群体和阶层的公民相互倾听、理解和照顾对方的权益诉求,寻求整合不同利益诉求的有效方法,进而参与和制定有关管理制度等。这既有利于公民对政治规范和法律规范的自觉遵守,养成良好的政治参与习惯,避免公民在政治参与中的失范和非理性倾向,也有利于公民政治主体意识的全面提高,摒弃政治依附意识和政治盲从意识,明确自己是国家的主人、社会的主人,踊跃参与国家和社会的政治生活,培育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合作精神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增强公民的民主意识,激发其政治参与热情,深入了解基层政情民情,熟悉政治参与程序,提高政治参与和公共管理能力。[11]创新体制机制实现网民从网络政治参与向现实政治参与的转变。在公共政策决策过程中,尤其是涉及社会发展和社会民生的重大决策,要完善咨询听证等制度,从制度上创造条件,充分听取网民意见,吸纳网络意见领袖意见,允许网民通过网络参与听证和咨询,倾听真实的、原生态的民众意见。网络民主实践是现代民主训练的重要形式之一,互联网正在成为现代民主的实验室,各种各样的意见和观点都可以在互联网上自由表达,成为公共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通过网络政治参与,逐渐使公民形成民主的习惯,学会如何合法理性地表达和获得自身利益,同时尊重整体利益和他人诉求,逐步学会在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间寻求最佳平衡。公民逐渐掌握表达利益诉求和处理复杂关系的技巧,习惯以合法理性的方式、妥协宽容的态度对待社会政治事务。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实践将不断提高民众的民主素养、培养民众的民主能力,增强民众的政治责任感。
五、加强网络监管
网络政治参与的兴起对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乃至价值观念都产生了巨大影响,增强政府的网络监管能力,提升政府的有效治理水平,引导和规范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是当前政府面临的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随着网络社会的兴起以及网络虚拟社区的日益现实化,网络逐步深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网络正在影响和改变社会政治领域以及人们的生活方式,“网络文化正在颠覆人类传统的工作生活方式、经济交易方式和政治博弈方式以及意识形态领导方式。有人预言,假如将来有什么能动摇我党的执政权威,除了腐败问题外,就有可能是网络文化革命”。[12]政治系统必须顺应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兴起的潮流,加强网络监管,提高在网络时代的影响力和战斗力,切实影响和引领网民,牢牢掌握网络文化领导权和网络话语主导权。在信息社会,谁掌握网络传播媒介和网络传播主导权,谁就掌握了影响广大网民的话语权,网络话语主导权的实现主要体现在对网络媒介传播方式和传播内容的引导与掌控。政治系统在促进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中要注重创新和建构自身的话语体系和内容,准确把握网络语言特色,清晰理解网络话语策略。
第一,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综合治理。完善网络虚拟社会综合治理机制,逐步实现网络虚拟社会制度化管理。一是明确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的主体及其职能。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是一项系统治理工程,涉及行业管理、安全管理以及意识形态管理等。这要求网络管理主体及其职能必须体现综合性、广泛性和协作性等特征,需要确立以各级政府为主导,通信管理、信息产业、传媒业、政法部门、教育部门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和协作的综合管理主体。二是根据网络虚拟社会综合治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准确分析网络发展趋势和发展规律,增加有关网络犯罪条款;修改网络犯罪立案标准,补充举证范畴,规范各类电子犯罪量刑标准;针对网络犯罪跨区域特点,明确不同类型网络犯罪案件的管辖原则。逐步建设全面系统、高效管用的虚拟社会规则体系。三是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网络信息的内容和范围。主要通过立法、分级制度、黑名单制度和技术手段等限制和规范手段,净化网络环境。具体应用中,网络信息的规范方式和程度应依据对象和内容而定,对未成年人应着力引导和严格限制,对于其他群体,应主要以分级制度作为限制手段,在对非法网络信息进行严格限制的同时,对不违法但可能有违社会道德或引起民众反感的信息,应该通过一定的技术处理,由民众自行决定取舍。
第二,创新网络管理体制机制。网络世界是现实社会的延伸,两者之间虽然存在诸多差别,但在很多方面是相互贯通的,用于规范和管理现实社会的一系列体制机制,经过相应的改革和调整,同样适用于网络虚拟社会。应以满足网络社会的迫切需求为目标,逐步建立一整套以现实化为导向的网络管理体系。如参照现实社会的治理方式管理和惩戒网络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可组建网络警察队伍,由拥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渊博的人士组成,广泛宣传网络法律规章,受理网络案件举报,保障健康有序的网络秩序。可以参照现实社会的网格化管理,细化网络社会的组成要素,对其进行现实化管理。如将网络世界的网站、论坛版主、网民分别对应为现实社会中的社区、业主和个人,清理管理盲区,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有效管理虚拟社会的组织、社区和个人。[13]为促进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政府需要切实转变观念,实现从管治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根本转变,逐步建构适应网络时代的电子服务型政府治理模式。政府还需大力发展相关网络技术,加强从技术层面规范和监管网络失范行为。诚然,单单依靠技术手段并不能化解当前网络政治参与面临的诸多问题,但发展网络技术仍然是当前有效解决网络道德缺失的重要方法,包括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登录、信息交流和信息发布等。比如,通过建立与IP地址关联和推广网络实名制等手段遏制网络欺诈;通过网络防火墙等信息技术全面监控黑客等攻击性行为,有效防止信息盗取现象;通过安装过滤软件和加强内容审查等方式,规范信息发布和信息传播。
第三,加强网络伦理道德建设。促进网络政治参与的健康发展,法律制度和道德规范缺一不可,前者强调从刚性层面加强治理,后者强调从柔性层面加强自律。促进当代中国网络政治参与有序理性发展,需要加强公民的网络伦理道德建设,不断提高网民的道德水准和自律意识。当前网络已成为道德失范的重灾区,严重影响了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有序健康发展。网民的自觉自律在网络政治参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网络时代对法律法规的补充。首先,培养网络道德意识。网络道德是人们对网络持有的意识态度、网上行为规范、评价选择等构成的价值体系,是一种用来正确处理、调节网络社会关系和秩序的准则。网络道德的目的是按照善的法则创造性地完善社会关系和公民个体自身,其社会需要除了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之外,还有提升和发展自己内在精神的需要。网络道德的基本原则是诚信、安全、公开、公平、公正、互助。广大网民和各级政府都必须深刻认识到加强网络道德建设、提高网络道德水平对于促进网络政治参与健康发展的极端重要性。[2](77-78) 其次,完善网络道德规范。网络道德规范是网络道德建设的重要基础。在完善网络道德规范的过程中,必须契合网络时代的本质特征,从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在网络中的延伸这一前提出发,遵循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有机结合的理念,充分借鉴吸收现实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通过有效改造转换后建构网络道德规范,如诚信规则、权利规则、责任规则、公平规范等都可以经过调整完善后成为网络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逐步建构信息社会的道德体系。网络道德规范是指导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必须体现可行性和针对性。再次,加强网络道德教育。要教育网民重视网络道德,虽然网络世界是虚拟的,但使用网络的人却是真实的,网络交往虽属人机交往,其实质却是以网络为媒介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网络交往同样应当遵循社会道德规范。网络道德教育要从青少年抓起,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辨别力与免疫力,自觉抵御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侵袭;提高个人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个人自律,能够做到“慎独”;做到“知行统一”,严格遵守社会公德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自觉规范个人网络行为,坚持文明、健康、合法上网。群策群力、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都要尽职尽责发挥好自身作用,逐步建构一个强大的、健康的网络道德教育体系。
参考文献:
[1]赵春丽.网络政治参与的民主训练功能探析[J].学术论坛,2011,(8).
[2]何正玲.当代中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问题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12.74-75.
[3]张锐昕,杨国栋.电子政府构建的政府基础:涵义、特征和构成[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5):52.
[4]齐爱民,徐亮.电子商务法——原理与实务[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159.
[5]〔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王冠华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51.
[6]施九青.试论公民政治参与及其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J].理论与现代化,2003,(4):67.
[7]〔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西德尼·维巴.公民文化——五国的政治态度和民主[M].马殿君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15.
[8]〔美〕戴维·赫尔德.民主的模式[M].燕继荣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337-340.
[9]〔美〕劳伦斯·迈耶,约翰·伯内特,苏珊·奥格登.比较政治学:变化世界中的国家和理论[M].罗飞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46.
[10]黄桥法,王贺.我国网络政治参与的发展历程及其基本理论[J].科学社会主义,2012,(4):85.
[11]杨超.民主诉求与秩序构建:我国公民政治参与制度论要[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9,(3):54.
[12]刘文富.网络政治:网络社会与国家治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51.
[13]黄桥法.网络政治参与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9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