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媒体视角下体育与媒体再现
2015-03-26杨雨丰
□文/杨雨丰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辽宁·大连)
一、体育的媒体再现
体育赛事主要是由广电媒体和印刷媒体进行报道。但是我们对体育的理解不应该停留在这些赛事本身。实际上,体育已经成为了一种文化现象和媒体素材,也是各类媒体新闻报道类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体育往往是通过个人对抗的方式得以再现的。体育也是通过地域或国家为标识的团体对抗得以再现的,最典型的例子是奥林匹克运动会,体育和体坛名人是创造“神话”的素材——国家成就的神话、个人奋斗的神话等。通过媒体再现,国家和个人的神话在媒体文本和受众之间得以传播,正如汤姆林森所说:“体育明星既反映了所代表的公众性格,同时也超越了日常生活的局限,他们也体现了其追随者的梦想。”
体育不仅是一种社会活动或文化实践,其意义已经由媒体拓展开来,并且是通过各种隐喻、话语(如语言的运用)和符码(如体育明星)来界定的。我们可以把媒体再现的“体育”或者“体育性”的定义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体育是民族、国家身份的一种象征,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奥运会这类国际比赛中;
(2)体育是一个充满了各种人物、明星和神话的世界,这一点主要体现在与体育界名人的生活方式相关的八卦新闻中;
(3)体育是一种时尚,这一点体现在体坛明星的品牌代言,由此带动全世界数以亿计的人进行的体育消费中;
(4)体育是一种与阶层身份相关的文化活动,这一点体现在给予不同运动员和运动项目的版面大小及对各种体育报道的重视程度上;
(5)体育是一种健康的社会活动,这一点体现在由健康杂志和医院题材的电视剧等媒体素材所引发的关于健身和健康的话语当中;
(6)体育是一种战争,这要体现在媒体的运用并使用与战争有关的隐喻,如讨论比赛的“战术”、“攻防”,来报道体育赛事;
(7)体育是一种丑闻,这主要体现在各种新闻报道和杂志特稿中极力渲染体育届名人“不光彩”的一面;
(8)体育是一种商品,体现在有关转会费、合同费、赛事转播权等主题的新闻报道中;
(9)体育是一种精神产品,主要体现在国内外重大赛事的各种仪式上的一些观众表现。
从历史上看,体育从根植于民间文化的竞技活动逐渐转变为根植于商品化的全球性商业活动。体育也从遵循一定规则的竞技运动扩展为一种能够带来利润的产业。一直以来,像板球、英式橄榄球联赛这样的运动一直根植于阶级和社会阶层的差异性。但是,是媒体把这些运动都纳入到了通俗文化和市场的体系中。借助媒体,尤其是借助于资金和技术手段,体育的再现和定义得以延展,甚至于被重新界定。以板球项目为例,其赛程原来需要一天的时间,现在它已经被改造成为一种更加刺激的、适合电视转播的比赛项目。媒体推广了甚至是创造了摔跤和格斗这类“准体育项目”,这类“准体育项目”跨越了体育和娱乐的界限,显然是把体育当成了一种娱乐的工具。体育向受众表示,它所展示的比赛将会产生一个确定的结局。并且,在电视上,体育赛事可以进行重播和回放,从而使得观众可以随时了解赛事进行的全过程,这也是电视体育节目吸引观众并让他们感到满意的地方。(图1)
图1 体育与媒体再现
媒体对体育的再现变得越来越戏剧化了,关于体育的影响往往是胜利时刻的展现,也是人们情感达到高潮的一刹那。许多体育题材的节目都强调了公平自由的竞赛原则和运动员坚强的意志和体魄,这也是对体育的一种意识形态化的再现,它宣扬了体育能够培养人们充满阳刚特质的美德和追求自由健康的理念。
二、体育与国家认同
媒体所再现的体育,已经融入了人们对自身和他人的身份的认知当中。体育赛事和体坛人物代表了民族和国家身份的认同。我们可以通过某个特定的运动项目和某个特定的个人来理解这种身份的认同。例如,棒球被视为体现了美国文化的精髓,而板球则体现了英国风格。穆罕默德阿里是拳击运动的标志,同时也是美国的象征。肯尼亚以拥有多位长跑名将而闻名。在体育比赛中,国家队代表着这个国家。他们统一穿着的制服、运动员的行为和胜负情况都代表着某个民族、国家身份的认同。实际上,从某种程度上说,民族和国家身份的认同是通过体育及其相关的符号被创造出来的。所谓“民族、国家”的概念是围绕着其自身的体育项目和特定个人而构建起来的,这一概念通过媒体广泛传播,从而成为在人类情感世界深处连接媒体和体育的重要文化象征。
虽然体育包含了征服和屈从等各种方式,但它仍然被视为一种具有美德的行为,因而被广泛接受。尽管体育并不是战争,人们还是使用有关战争的隐喻和话语来报道各种赛事。1996年世界杯足球赛期间,英格拉队和德国队相遇,英国的报纸运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语言来报道这场比赛,例如“我们决定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些德国鬼子”。这类报道的言外之意是,体育比赛实际上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冲突,而身份认同的形成就需要对“他者”进行羞辱。
同时,体育比赛中民族和国家身份的认同也可能成为一种商品。典型的例子是:美国的篮球、棒球和橄榄球在全球范围内的流通和推广实际上也是在“贩卖”美国的身份认同,这便是“文化帝国主义”的观念。换言之,体育已经不仅仅与身份认同的构建相关,它已经成为营销民族和国家身份认同的一种手段。我们在推广某个体育形象的同时,也是在推广民族和国家的形象和与之相关的某种意识形态。
国家的身份认同也包含了很多“刻板”的内容,这也是媒体再现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体育评论员往往会突出以下的“刻板形象”:德国队井井有条的组织,拉美球队的激情等。上述国家和民族特征的符号往往是历史和文化的产物,如代表英格兰的牛头犬。不过它们往往是出于某些利益集团的需要,把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引入特定的方向。布鲁克斯指出,“霸权性的再现界定了国家和民族身份的认同,从而复制了阶级、种族、地域、宗教或性别方面占主导地位的集团的利益。”
就这方面而言,国家和民族身份的认同及时利用了,同时也是补充其他身份认同的再现和意义。布鲁克斯还将体育视为一座“桥梁”,连接了我们所经历的日常生活和更为抽象的事物,例如身份的认同感。媒体所再现的体育形象有助于建立一种心理上的联系,把个人的日常生活与“国家和民族”这一更为广泛和抽象的范畴连接起来。
三、体育与性别差异
体育把女性运动员再现为性感的、具有阴柔特质的“他者”,从而削弱了甚至是抹杀了它们的体育成就。这类媒体再现所导致的结果是,女性的体育精神远没有男性的体育精神构建来得重要。
在媒体再现体育时,文本生产者和受众究竟是在何种程度上把性别意义强加给了媒体文本,尤其是媒体影像?媒体是如何在体育再现时以各种方式扭曲了性别?布鲁克斯提及了以下一些事实: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上,女性运动员占36%。美国的“全广播公司”总共派出51 名记者报道此次运动会,但仅有11 名记者被派去报道女子项目的赛事,这些记者又绝大多数都是男性。他还进一步指出:“总的来看,对女子项目的赛事报道通常在报道总量的10%以下。”在高度名利化的体育世界当中,媒体对女性的再现一直是远远不够的。
通常情况下,在评论和访谈中,女运动员会涉及她们的外貌、家庭、伴侣及孩子,甚至是与男教练之间的关系等。但是这种情况很少出现在对男运动员的报道中。这类新闻报道通常包含了以下的预设:女性的身份与真正意义上的运动员身份之间是相互矛盾的,而对于男运动员来说,这种矛盾并不存在。以女子健美运动员为例,一方面她们需要拥有肌肉发达的体格;另一方面她们又要保持“女人味儿”,这两者之间似乎是相互矛盾的。又如,获得成功的女运动员必须身着“女性化”的服饰出现在媒体上。典型代表是美国的田径女明星乔伊娜,她获得了三枚奥运金牌。但是,记者们更关注的是她的指甲、头发和性感的比赛服装。
当今的媒体虽然认可并且十分重视女运动员和女性受众所具有的价值,对女运动员或者运动队的报道越来越多,女体育记者和专栏作家的数量也超过了以往任何时候。即便如此,从新闻资源的分量、新闻报道的数量和媒体影像的本质来说,女性仍处于不利的地位。体育报道中多使用的是有关竞争、暴力和冲突的话语,宣扬的是男性,而不是女性和对体育运动的理解。体育运动往往被预设为“男子”运动,女性的参与往往被打上“差异性”的印记。“差异的”的特征包括性感化、幼稚化、琐碎化和家庭化。性感化,如围绕俄罗斯女子网球运动员安娜·库尔尼科娃开展的市场营销;幼稚化,在体育评论或者相关讨论中使用“女孩”这一称谓来指涉女运动员;琐碎化,贬低了女性所取得的体育成就的价值。如,温布尔登网球公开赛的创设人蒂姆亨曼为女性优胜者设置的奖金远远低于男性;家庭化,女运动员的私生活成为相关媒体再现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反映出的预设是,女性的感情世界往往是任人随意进入的,而男性则不是这样。而且,在体育报道中还存在以下趋势:对女运动员的报道往往是有选择性的,突出了她们的优雅和性感。这种趋势体现了体育运动在意识形态上所起到的作用——维护男性和女性之间不平等的权力关系。
四、体育与种族包容
从表面上看,媒体对体育和种族的再现基本上是正面的。美国田径明星卡尔·刘易斯,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和高尔夫球明星“老虎”伍兹都是有色人种。但是,他们是富人阶层,他们的面孔都是出现在报纸的体育版上或者是各种产品的商标和广告上。西方媒体所再现的有色人种运动员的形象并没有认可他们在体育产业中应有的地位,也没有在总体上帮助媒体确认社会平等的立场。媒体突出了黑人运动员具有吸引力的形象,只是聚焦于他们在经济上的成功,这实际上是把有色人种加以商品化,从而逐渐消除他们的差异性和抵抗性。
当今,西方社会采取了各种法律和文化手段来消除性别和种族歧视,但其中仍有矛盾存在。媒体再现在更广阔的框架下可以将其称之为“公共关系”,强调了对种族多样性和包容性的认可和接受。媒体再现证实了种族偏见的存在,体育新闻中种族主义的再现与其他领域中存在的种族主义相互连接在一起,通过媒体上各种具有“互文性”的形象,共同强化某种特定的意义。体育报道以话语的形式证实了一些固定的看法和特征,这种“话语储备”被存入电脑或报刊等媒体介质中,以及读者和其他公众成员的记忆中,并在每一次新的报道中,得到相应的信息补充。
体育的媒体再现是在国家的、性别的、种族的等很多方面的相互碰撞和认同,也是不同种类话语相互作用的领域。所以,体育不仅仅是参赛者的“总和”,也是通过这些参赛者以媒体为介质来构建“体育”这一概念传播给受众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体育涉及到媒体的意识形态表达方式。体育的媒体再现不仅仅有经济上的重要意义,同时也有政治上和意识形态上的重要意义。所谓的“意识形态”,不仅仅是一种中立的世界观,有时候也可能是对社会和文化现实生活的负面表达。体育报道中,也会有这种“负面表达”,在报纸、电视等媒体其他主题的报道中也许不会被允许,但是体育报道中可能会被接受。这是由于体育活动本身通过媒体再现,衍生出半意识或者无意识的副产品,以体育为主题的文本,可能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表达了对另一个民族或者种族的看法,它可能只是一篇有关体育的报道而已,但是它在提供大量体育信息的同时,也制造了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往往来自于那些在社会上处于主导地位的群体,而不是来自于那些权利被剥夺的群体。
媒体再现已经将体育变成一个全球性的超级产业。电视转播、报纸版面、体育明星、体育团队以及受众都具有一定的价值,他们之间相互关联,体育充分体现了全球性共同市场的成功扩张和渗透。在经过媒体再现的体育,国家和民族身份的认同、性别差异的表达和种族包容的体现,体育被赋予了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
[1]Tomlinson,J.Cultural globalization:placing and displacing the west[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
[2]Ferguson,M.Representing Race[N].London:Arnold.2001.
[3]Brookes,R.Representing Sport[N].London:Arnold.2002.
[4]Kane,M,J.and Greenderfer,S,L.The media’s role in accommodating and resisting stereotyped images of women in sport[M].London:Sage.1994.
[5]Brookes,R.Representing Sport[N].London:Arnold.2002.
[6](英)格雷姆.伯顿.史安斌译.媒体与社会:批判的视角[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