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巴西经贸关系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2015-03-26文卓君
文卓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100029)
21 世纪以来,随着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深刻变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不断深入,中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间的经贸关系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广度和深度持续升温。其中,巴西的经贸关系走向最引人注目。2013年,中巴双边进出口贸易总额首次突破900 亿美元①,这一数据在2014年虽略有下滑,但仍难以撼动中国稳居巴西最大贸易伙伴的地位。尽管远隔重洋,作为经济总量均排名世界前列的发展中国家,同时作为南南合作国家的典范,中巴经贸关系的重要性和示范作用显而易见。
一、中国与巴西经贸关系现状及其特点
1974年8月15日,中国与巴西正式建立外交关系。此后中巴两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友好合作关系得到全面发展。1993年是两国关系发展的一个重要节点,巴西成为第一个与我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发展中国家。进入21世纪,中巴关系发展驶入快车道,两国高层交往频繁,在各项国际事务中保持密切合作,就重大国际、区域性问题,在联合国、世贸组织、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等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中保持良好沟通与协调。
作为全球重要的发展中大国和新兴经济体代表,中国和巴西在经济发展方面有着广泛的共同利益。尤其在全球经济普遍疲软、各国纷纷寻求新的经济增长方式应对难题的大背景下,双方深化经贸合作关系的愿望愈发强烈。当前,两国经贸关系日趋紧密,双边经贸合作步入快速稳定发展阶段。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双边贸易发展迅猛且互补性强
中巴建交40 余年来,双边贸易取得了长足发展,尤其是近年,其呈现出的跳跃式上升态势令人侧目。中国海关统计资料显示,1974年两国建交初期双边贸易额仅为1742万美元;20世纪80年代,双边年均贸易额已达到7.55 亿美元;在确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两国经贸关系保持稳定增长,并于2000年增至28.45亿美元;进入21世纪,在多重因素驱动下,中巴双边贸易加速发展趋势愈发明显,各种数据和指标不断被刷新:双边贸易额于2002年突破40亿美元,2003年突破50亿美元,2005年突破100 亿美元,2007年突破200 亿美元,2010年突破500 亿美元,2013年更是首次达到历史性最高位,突破900 亿美元,2014年虽下滑至865.8亿美元,但中方贸易逆差状况有所缓解,逆差额从2011年的207.9 亿美元降至168 亿美元。从贸易地位来看,自2001年起,中国超越日本成为巴西在亚洲最大的贸易伙伴;2005年首次超过德国成为巴西的第三大贸易伙伴(仅次于美国、阿根廷);从2009年4月起成为巴西第一大贸易伙伴并将该地位延续至今。2014年,中国依然是巴西最大的出口对象国和进口来源地,是巴西出口市场增长最快最稳定的市场之一,而巴西是中国在拉美地区和金砖国家中最大的贸易伙伴②。
中巴贸易关系具有较强互补性,是典型的双赢模式。从商品结构来看,中国向巴西出口产品主要集中在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计算机与通信技术设备、机器仪表、钢材、运输工具、纺织品及成衣等方面,给巴西提供大量的消费品、技术装备;巴西向中国主要出口铁矿砂、大豆、原油、纸浆、豆油、飞机等,为中国提供大量原料、食品和能源。除互补性之外,需要注意的是,中巴两国贸易产品的集中性特点十分明显,这种单一的商品结构模式会加剧双方的出口风险,成为阻碍两国贸易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能源领域合作潜力巨大
中巴两国能源领域合作具有深厚的基础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起步相对较晚,20 世纪80年代才逐步展开。进入新世纪后,两国能源合作渐入佳境,取得了一系列引人注目的成果。近年,随着能源在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地位的凸显,能源领域的合作越来越成为两国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两国间的能源贸易也是从21 世纪初开始起步的,近年发展迅速。当前,双方在能源领域已经开展的合作主要包括联合开发深海石油和合资铺设油气管道。借力于巴西所拥有的世界领先水平的深海石油开采技术,双边石油合作也进展顺利。总体上看,中巴两国在传统能源领域的合作近年取得了较快发展并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目前双方能源互补的优势潜力并未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随着巴西油气资源探明储量的不断增加和油气开采能力的不断提高,将为中国石油企业进入巴西提供更好的机遇。此外,随着20世纪末中国能源来源多元化战略的提出和实施,中国政府对可替代能源的开发利用逐渐提上日程,与同样作为能源消费大国的巴西在该领域的合作也于本世纪初逐步展开。巴西先进的生物能源技术和发达的甘蔗乙醇技术,结合中巴两国风电行业迅速发展的现状,双方互有需求、互补性较强,基于对能源的重视,两国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空间巨大。
(三)两国相互投资起步晚,增长快
相比双边贸易关系,两国相互投资起步较晚,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双方相互投资增速明显,但呈现出随世界经济周期波动明显的特点。中国对巴西的直接投资始于20世纪80年代,比发达国家晚得多。进入21 世纪,伴随着两国贸易的激增,中国企业投资巴西的热情高涨,对巴西的直接投资增势迅猛,规模不断扩大。中国—巴西企业家委员会(CEBC)于2013年6月发布的中国对巴西投资分析报告(2007年1月至2012年6月)中的数据显示,2007年至2009年,中国对巴西直接投资金额不到6亿美元。其后,由于发达国家深陷金融危机,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减少,间接促进了中国企业在以巴西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再加上在中国政府“走出去”战略的鼓舞和推动下,从2010年起,中国对巴西直接投资大幅增加,形成了一个投资高潮。其中2010年的投资额高达约358亿美元。尽管受全球经济普遍衰退、巴西经济增速明显放缓并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2011年这一数据大幅降至约119 亿美元,并在2012年6月回升至约203亿美元,波动幅度明显。但不可否认的是,短时期内中方企业在巴西直接投资增量显著,行业分布较为广泛,主要涉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汽车制造、农业、金融服务和通信等,且投资流向由资源、能源开发型为主逐步转向制造业领域,在给当地企业带来竞争与挑战的同时,也为巴西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更符合巴西方面的诉求。另一方面,同样在前期基数相对较小的情况下,近年巴西对华投资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良好态势。据巴西央行统计,2001年至2010年,巴西在华投资存量由1500 万美元增至1.48 亿美元,增幅明显,但仅占同期巴西对外投资总额的0.06%③。从行业分布来看,以服务类企业、工业生产型企业以及矿产、能源、农产品等自然资源加工型企业为主,在华主要从事贸易及贸易咨询、开办律师事务所、采购、产品销售等业务。结合中巴两国相互投资的情况,起步晚、增长快、发展潜力大是共性,投资规模的巨大差异折射出两国外贸产品结构的极度不平衡,亟须对双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与升级。
二、中巴经贸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总体贸易规模仍有较大上升空间
尽管中国早已是巴西最大的贸易伙伴,但2014年巴西仅仅是中国第十大贸易伙伴,中巴贸易额还远不能与中美或中欧贸易总额相比。21世纪以来,我国的主要出口国及地区为欧盟、美国、东盟和日本,对巴西出口占出口总量比重虽有所增加,但份额仍不足2%。中巴两国总人口约占世界人口的23%,而两国贸易额却只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2%左右,约为中美贸易额的18%,中欧贸易额的16%[1]。这与两国的实力和国际地位很不相称,说明一方面受制于一系列难以克服的客观因素,例如:两国地理位置相距遥远,加大了贸易成本;两国间仍欠缺充分了解,精通对方语言、法律,了解对方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的专门人才紧缺,成为制约两国经贸关系发展中的障碍等。同时从另一侧面说明,在双边贸易额取得突破性跨越式发展的同时,双方总体贸易规模仍存在巨大上升空间。
(二)贸易结构相对单一
两国在原材料、产品、资金、技术和市场等方面各具优势,中国从巴西主要进口农产品、铁矿砂、木浆、糖类等本国经济快速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资,同时中国的需求保持和带动了国际市场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的价格,改善了这类产品的贸易条件。中国则利用低廉劳动力和高新技术优势,向巴西大量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及机电、高科技产品等。单一的贸易结构一方面反映出两国经贸的高度互补性,同时折射出中巴贸易总量扩容动能不足的隐患,并由此导致包括巴西在内的一些拉美国家人士担心拉美在对华贸易中只停留在“初级产品供应者”的“不利”位置,重蹈拉美历史的覆辙,从而引发了“新殖民主义”论调的抬头以及为保护本国相关产业而设置贸易壁垒现象的频发。
(三)贸易摩擦问题日益凸显
总体而言,巴西的工业制成品与中国产品相比竞争力偏弱,在较强的贸易保护主义意识驱动下,为保护本国生产制造业不受中国产品的冲击,双方的贸易摩擦问题日益凸显,集中表现在巴西频繁对中国出口产品采取反倾销调查、采取贸易保护措施和特殊保障调查等贸易救济手段等方面。尽管巴西在2004年就承认了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但其依然是全球对中国采取反倾销措施最多的国家之一,中国也是巴西对外贸易保护措施的主要对象之一。
当前,巴西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单方面贸易制裁所涉商品范围日渐扩大,而中方采取的措施基本都是回应性的。同时巴西正逐渐改变以反倾销为主的传统贸易救济方式,开始采取一些新的贸易保护手段,如发起特保调查、海关估价、最低限价、出口认证等,集中于中巴双方在国际市场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领域,如纺织品、服装、玩具、餐具等制造业产品。同样不能忽视的一点是,在对华进行反倾销调查及反倾销复审中,巴西仍把中国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以第三方价格为基础确定中国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这一歧视性做法显然与实际情况背道而驰,使中方处于明显不利的位置。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在巴西享受的实质待遇依旧难寻,具体如何执行还有待观察。
(四)投资壁垒较多,投资环境欠佳
近年,在“走出去”战略引领下,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步入快速发展期,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与此同时,中国对巴西投资的迅猛增长引起了巴西国内的高度警惕。罗塞夫政府在处理当前中巴经贸关系时强调“平等”“均衡”等原则,一方面试图避免对中国经济的过度依赖,另一方面则希望中国的投资服务于巴西在工业产能升级和技术水平提升等方面。基于上述因素,受较多投资壁垒和欠佳的投资环境制约,中国在巴西的投资增长速度远远落后于中国整体对外投资增长速度且波动性明显。
在投资准入方面,巴西仍在很多领域限制外国投资进入。例如,巴西限制外国投资者在诸如通信、航空、国防、医疗卫生、养老基金、邮政等战略性行业进行投资;禁止外资进入诸如核能、航海商运、边境贸易、捕鱼、邮政及电报服务等行业;除非总统从国家整体利益考虑给予特殊批准,外国投资者不能在巴西办独资银行和保险公司,也不能在金融机构的股份中占控股地位;航空企业仅允许少量外资股份介入,且在民航企业的股份不得超过20%。另外,巴西对外资购买农村土地也有一定限制④。
投资环境方面,尽管近年在举办世界杯和奥运会两大赛事等因素推动下,巴西政府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并提供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但总体来说,巴西国内基础设施仍相对陈旧和不足,对吸引外资构成一定程度的制约;税收较重,税制较为复杂,就纳税便利性而言,2014年巴西在189个国家中仅排名第159 位⑤;政府办事效率低下:以世界银行2014年营商环境指数中的开办企业为例来考察巴西政府的办公效率,巴西的排名仅为第123位,办事效率较低⑥;腐败程度高于地区平均水平:根据透明国际公布的2013年“清廉指数”,巴西在175个国家中排名第72位,存在一定的腐败情况且高于地区平均水平⑦。综合上述各点,可以看出,巴西投资环境总体欠佳,在主要新兴市场国家中属于低水平。
三、深化中巴经贸合作、解决现存问题的建议及对策
(一)进一步扩大贸易规模,提高双边贸易结合度
从贸易总规模来看,中巴两国间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和潜力。面对贸易结构相对单一的现状,在两国贸易互补性较强的基础上,双方应转换思路,努力寻找新的双边供需结合点,拓展贸易领域。比如,我国对航空器及其零部件有一定进口需求,而巴西拥有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支线飞机制造技术,航天器等高科技产品一直位于其出口产品前列,扩大这一领域的合作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消减巴西对于其成为“初级产品供应者”的忧虑。同时,除了铁矿砂、原油和大豆等原材料及初级产品外,中方还可以扩大牛肉、鸡肉、咖啡、橙汁和压缩机等巴方优势产品的进口,在满足国内市场巨大需求的同时,丰富和扩大贸易产品范围。出口领域,结合巴西市场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巴西对中国反倾销的严峻形势,中方应主动对一些低端产品自我设限,增加对互补性产品的输出;同时应尽快实现出口产品的升级,加大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合理、有效地规避巴方所设的贸易壁垒。
(二)善用WTO规则,解决中巴贸易争端
要减少中巴双边贸易中的不和谐因素,避免贸易摩擦问题的加剧,双方应增强互信,正视两国出口产业结构存在一定重合性及相似性这一客观情况,理解对方对出口产品多元化的愿望,联合两国相关贸易管理部门和进出口商会,共同探讨改变贸易结构性问题的方法和出路。与此同时,针对巴西对华所设不合理贸易壁垒,例如展开不合理的反倾销调查、实行不合理的关税上调等歧视性措施,中方不应盲目示弱,而应充分利用WTO 成员国的权利,在尊重WTO 规则原则下,积极应对巴西的反倾销申诉,同时努力与巴西协商,争取就争端解决机制达成法规性文件,形成合理化、原则化、法规化和程序化的争端解决途径[2]。中方应认识到,巴西政府十分重视WTO 在解决贸易纠纷方面的作用,不仅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积极利用者,并已建立了一套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的贸易争端检测和预警,为有效解决贸易争端提供了有利条件。中方应以此为切入点,认真研究巴西的反倾销立法、调查程序及措施,一旦发现违反了WTO 相关规则,则可向WTO 提请进入争端解决程序。对已发生的反倾销诉讼案,中国政府和行业组织应鼓励、支持企业应诉,提高中方在此类问题上的主动性。
(三)拓展投资与合作领域,实现优势互补
需要认识到,相较其他产业,中国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发展明显滞后,特别是生产型服务业比重较低,而巴西在投资、金融、保险、航运、旅游、教育等方面具备优势,这些领域的未来合作前景广阔。对此,中方应主动与巴西进行贸易协商,在进一步深化现有优势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密切各大产业间的合作。具体而言,第一产业方面,应继续保持双方农产品互补性较强的一贯优势,扩大在种植业、养殖业、生态农业等方面的投资和技术合作空间,增强农业资源的优势互补;制造业领域,机电、汽车、钢铁加工等是巴西十分重视的产业,可以通过减少对其机械类产品出口、通过投资方式支持巴西当地相关企业发展、加强与当地企业在上述产业领域的技术合作等手段促进双方合作关系的稳固发展;基础设施领域,中方企业应利用巴西投资方面资金缺口而市场需求强烈、前景广阔这一契机,加强在该领域的关注和投入;能源领域,基于我国资源短缺且需求巨大的现状,同时考虑到国家能源战略的长期规划,加强与巴西在该领域的合作。中国企业应开拓思路,尝试以独资、合资、参股等多种方式灵活参与巴西资源勘探、开发、生产、储存和贸易等环节,同时应具备长远眼光,不仅仅将合作局限于石油、天然气、煤炭等传统能源方面,还需着眼于核能、清洁能源等新型可再生能源的合作。此外,巴西在冶炼业、深海勘测和可再生能源开发等方面技术发达,应增强技术方面的合作;科技领域,巴西在自动化技术、航空航天技术、信息技术、原子能技术、水电工程技术、生物工程及新材料技术等领域具有较高水平,中巴两国可在现有基础上拓展合作范围,促进两国在科技领域的共同发展。
中巴两国各自资源优势明显,经贸互补性强,且都拥有巨大的国内市场容量和对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双方未来经贸合作空间广阔。在全球经济衰退大背景下,近年,巴西经济持续低迷,GDP 总量增长乏力⑧,经济发展总体形势不容乐观,亟须探索出一条重振本国经济的道路;中国虽能维持较高经济增长率,但面对国内外重重困难与挑战,经济下行压力巨大。从未来发展需要来看,两国都有强烈的经济合作意愿,而更紧密的中巴经贸关系不仅能够助推两国经济发展,也必将对重构全球经济秩序、重振全球经济活动产生深远影响。未来中国应继续高度重视发展和巩固与巴西的经贸关系,将其作为扩大与拉美经贸关系的重要立足点。中国应在继续扩大与巴西贸易规模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合作方式,拓宽投资领域,同时优化自身商品结构,促进出口产品的多元化,利用WTO规则,积极、有效地应对巴西方面针对中国产品的贸易保护措施,尽可能将贸易争端带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注释:
①②根据EIU 各国宏观经济指标数据库的数字整理。
③对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统计,不同的统计标准可能会导致统计数据的显著差异:根据我国商务部的统计,同时期巴西对华投资存量由3900万美元增至5.73 亿美元,占同期中国吸收外资总额的0.04%。
④⑤⑦参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国家风险评估报告(2014年版)》,2014年8月。
⑥这一指标反映的是开办并正式运营一家企业时,官方正式要求或实际操作中通常所需的所有手续,完成这些手续所需的时间和费用,以及最低实缴成本。
⑧根据巴西地理统计局(IBGE)最新修正后的数据显示,巴西2010年至2014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分别为7.6%、3.9%、1.8%、2.7%和0.1%。
[1]马强.新时期深化中国和巴西经贸合作的建议[J].中国经贸导刊,2014,(8):44—45.
[2]岳云霞.中拉贸易摩擦分析[J].拉丁美洲研究,2008,(12):4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