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制度在农田水利工程材料设备招标中的应用
2015-03-22时建忠
时建忠
近年来,中央部门高度重视水利工作,不断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农业节水灌溉工程的投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也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阶段。但由于饮水、节水工程涉及农村的千家万户,点多面广,其工程特点区别于基建项目,加之近年来,饮水、节水工程项目比较密集,致使县级水利部门忙于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往往错过了工程的最佳施工季节。从2008年开始,唐山市水务局、财政局为更好地做好饮水、节水工程材料设备招标投标工作,最大限度节约招标成本,加快工程建设,适应农村水利工程特点,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对饮水、节水工程材料设备实行全市统一招标采购和市场准入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 市场准入制度
市场准入制度,是政府或其授权机构规定公民和法人进入市场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和必须遵守的制度与规范的总称。是国家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对市场进行监管的基本制度。进一步讲,就是指货物、劳务与资本进入市场程度许可,是一种政府行为,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
唐山市农田水利工程材料设备采取的市场准入制度,就是为了保证水利材料设备的质量安全,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政府统一招标采购,中标企业才允许在有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的饮水、节水工程项目进行经营销售规定的材料设备,县级水利部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直接选择中标企业为工程建设提供材料设备,无需县级水利、财政部门再进行组织招标投标工作。
2. 组织程序
采取政府统一招标采购和市场准入制,其操作环节与水利基建项目的招标程序基本相同,包括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投标预备会、成立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订立书面合同等环节。但在一些细节方面与基建项目存在不同之处。
2.1 工程投资规模的不同
一般情况下的水利项目招标是单个项目的招标,投资规模一般是固定投资额。而唐山市饮水、节水工程材料设备招标的投资规模是今明两年的各级饮水、节水项目的总投资规模,是将两年各级饮水、节水项目打包一起进行招标,其投资规模只是估算投资。
2.2 中标价不同
水利项目招标一般根据项目特点划分标段,每个标段一般采取总价中标。而唐山市由于实行市场准入制度,饮水、节水工程项目无法明确工程开工时间和投资规模,因此,采用单价中标。这里的中标单价是指订立书面合同的价格上限。一般情况下,中标企业要与县级水利部门就不同项目进行谈判,最终确定合同价格,合同价格不得超过中标价格,但可以下浮。
2.3 有效期不同
一般情况下的水利项目招标是单个项目的一次性招标,以书面合同的有效期为准。而唐山市饮水、节水工程材料设备招标,考虑到时间上太短,失去了招标的初衷;时间太长,中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变化,难以进行调整,因此,我们把中标有效期确定为2年。2年内中标企业可以与拥有饮水、节水工程项目的县级水利部门进行谈判,可同时订立多个不同地点、不同项目的书面供货合同。
2.4 订立书面合同不同
一般情况下的招标,中标企业可以与业主直接订立书面合同。而唐山市饮水、节水工程材料设备招标,中标企业只是具备了进入水利市场(政府财政投资的饮水、节水工程项目)的资格,要想经营销售水利材料设备,就必须与项目建设单位(县级水利部门)进行谈判,每个不同的项目都要分别进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订立书面供货合同。
3. 取得效果
从2008年开始至今,唐山市分别在 2008、2010、2012 年对饮水、节水工程材料设备进行了3次招标,经过6年多的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1 最大限度地节约招标成本
以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为例,唐山市第一批到第五批重点县有8个县,按常规招标至少要组织24次,而现在4次招标就完成了所有材料、设备的招标工作。如果计算上现代农业项目、饮水安全项目、新增粮食补贴项目等中央、省、市各级项目,减少上百次的招标工作,可以说最大限度地节约招标成本,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3.2 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由于无需对材料设备进行招标,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即可与有关中标企业订立合同开展施工。同时,可与多个企业订立合同,可以确保材料供应充足,减少因中标企业自身问题对工程的干扰,保证工程实施进度。
3.3 提高了中标企业的服务质量
中标企业为了扩大影响,提高经营销售业绩,在保证材料设备质量的基础上,竭力提高本企业的服务质量,特别是在供货期间、完工后维修等方面加强服务。
3.4 起到了化解各方矛盾的作用
受社会关系、人情关系的影响,在招标中,往往给项目建设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牵扯领导很多的精力。通过市场准入,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进入这个市场,很好地平衡了各方面的关系,化解各方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