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位置 求真务实努力开创河系水政工作新局面
2015-03-22河北省滦河河务管理局局长张海山
河北省滦河河务管理局局长 张海山
2013年以来,省滦河河务管理局按照省水利厅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滦河、北三河流域实际,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水法规、政策学习宣传及咨询服务;组织有关人员参与《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理》等水法规立法或条例修改;对重点河段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做好水事矛盾、纠纷的调查调解;配合省水利厅和流域内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重点水事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尝试建立市际边界河道水事案件、纠纷调查、处理协调机制;积极探索河道采砂管理模式,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一、找准位置,把握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结合点
2003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了河北省滦河河务管理局,为省水利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机构,受省水利厅委托;行使滦河、北三河流域的水行政管理职能,涉及唐山、秦皇岛、承德、廊坊4市。主要职责如下:负责指导滦河、北三河流域的水资源管理,参与组织流域内城市规划及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负责流域内应急度汛工程计划的审核,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流域内防汛工作;受委托负责流域内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工程设施的建设方案审查,负责审核流域内主要行洪河道维修改造及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初步设计以及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流域内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流域内水利综合规划、专项规划的监督管理,协助编制流域内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综合防治和监督;受委托负责流域内的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调处流域内市际及部门之间的水事纠纷。省滦河河务管理局是省水利厅派出机构,并具有河系管理及流域管理的职能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般按照下列几种情形定性地开展工作:首先由省水利厅委托为前提,在滦河、北三河流域行使有关管理职能;作为派出机构,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职能范围内,按照省水利厅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在滦河、北三河流域内,从维护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大局出发,履行有关的河系管理和流域管理职责;以维护主要行洪河道、市际界河河段社会和谐稳定、正常的水事秩序为重点开展工作。在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的前提下,突出服务意识,以做好工作、解决问题为目的,积极为所在流域内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支持和服务。
二、合理区分职责与事权
三定方案确定我局的6项职责概括性很强,存在与流域内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交叉和重叠、一项工作有多个管理主体问题。由于事权、职责和管理范围不确定,对我局及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甚至出现了只享受权利、不承担责任等不正常情况的出现。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我们一是坚持同一行政区域事务以行政区域管辖为主的原则。第二,涉及流域、河系整体利益的和涉及市际间、部门间关系及利益的问题,主动发挥河系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作用,努力为省水利厅当好参谋,为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搞好服务。第三,以及时发现和有效查处水事案件为目的,坚持原则性、灵活性相结合,合法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相结合,建立边界河段现场监管、水事矛盾纠纷调解、水事案件查处协调机制。通过协调会委托监管、联合办案等形式,化解了市际边界不能准确确认、插花地主河槽相隔不便监管等矛盾,同时也增进了两岸水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与团结。
三、规范工作程序
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不断完善,对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对我局这种不具备法定行政主体资格的纯行政管理事业机构,虽有明确的职责,但由于体制和机制的不健全,一些职责很难履行,极易界定为行政不作为和渎职。为此,我局参照省水利厅出台的有关制度、规则,制定了水政工作规则、信访工作规则、河道采砂工作规则等,努力使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以保障各项工作合法、有序顺利开展。监督检查是我局的主要工作方式,为此我局参考《河北省河道采砂巡查制度》,建立了河道综合巡查制度,沿用了《河北省河道采砂巡查制度》中巡查次数和记录文档格式等方面的规定,明确了主要行洪河道和市际界河河段为巡查范围,所有涉河水事活动为检查对象和内容,从形式到实质上达到了行政作为的要件要求。
四、努力做好技术基础工作
自2004年组建以来,我局就非常重视流域技术基础工作。鉴于滦河下游河道游荡性强的实际,我局先后开展了河势观测和治导线划定工作,为滦河下游河道治理与管理提供了技术依据和科学数据;《河北省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导则》施行后,我局自筹资金,在全省率先完成了青龙河唐秦界河段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为了贯彻实施 《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更好地指导滦河、北三河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专门编纂了《河道采砂管理实务》;为提高我局水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及能力,服务于流域内基层执法人员,我局编纂了《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基本达到了全局和流域内所有县级主管领导人手一套。在防汛方面,绘制了滦河流域图、滦河下游防洪工程示意图和北三河防洪工程示意图,配套编纂了防汛工作手册。
2006~2010年,我局克服困难和阻力,在省水利厅和省南水北调办公室的支持下,主持开展了《滦河水资源承载能力研究》和《南水北调工程运行后滦河流域水资源合理配置研究》两个项目的研究工作,倾尽了我局的精力和财力,取得了丰硕成果。其中,《滦河水资源承载能力研究》经专家委员会评定,研究成果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并荣获省水利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省科技进步三等奖。随着滦河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逐步突出了这项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前瞻性,其成果也将发挥更大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相继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中央的这两大布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改革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源动力,不改革没有出路,不改革就没有发展;推进依法治国是革命性的改革,不改革无法实现依法治国;不实现依法治国,改革就不会得到保障和深化,就没有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同时依法行政又在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引领和主导作用。随着我省水利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依法行政的进一步推进,我们相信,我省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体制和机制一定会得到建立与完善,河系管理机构的作用将会得到充分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