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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尼·伯吉斯作品的叙事伦理研究

2015-03-22马海燕

关键词:后现代伦理个体

马海燕 张 力 于 洋

(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30)

安东尼·伯吉斯(1917—1993)是当代著名英国作家,在欧美各国享有极高声誉。其著作有四十余部,包括小说、电影剧本等。曾获诺贝尔奖提名,作品《发条橙》和《尘世权力》被视为巅峰之作。《发条橙》最受文学界推崇,主要采用乌托邦形式,勾画未来社会英国青少年的成长历程,并与现代英国社会对照。他的作品包括很多主题,涉及信仰、民族矛盾、国家机器、社会秩序、人性善恶等。现代社会中的人类自由悖论表述,在作品娴熟的后现代叙事技巧运用中得以充分显现,使伯吉斯在英国文学界独树一帜。他的叙事方法、语言手段被人们津津乐道[1]。

伯吉斯作品的后现代叙事风格,突出表现在对人类社会基础伦理的深刻剖析和思辨,这一点在多部小说中予以体现。从叙事伦理角度分析伯吉斯作品,体现其独特的道德意识和伦理诉求。评价一部小说是否属于后现代范畴,要充分考虑表达策略的典型应用。从叙事角度、叙事技术特征以及叙事伦理分析其作品,具有重要意义。叙事提供了重新描述人的道德可能性。人的道德不是孤立存在,而是在个体叙事表现中存在。伯吉斯的作品运用讽刺和类比等多种技法,彰显作者情感和信念,使作品具有对传统价值观的颠覆力量。

一、伯吉斯作品的叙事角度与现实意义

随着人类灾难的不断出现,20世纪以弗洛伊德学派为代表的创伤学研究一度引起巨大反响。创伤分析意即研究人的内心世界和精神心理机制。创伤叙事,就是对创伤的述说、揭示、界定与描绘。伯吉斯把创伤理论和后现代叙事理论运用于作品中,堪称治疗现实病痛的一剂良药[2]。

伯吉斯的创伤叙事主题选择广泛,涉及人的成长、信仰、社会秩序、婚姻爱情、战争等。作品创伤叙事特征各不相同,采用的论述方法也有不同侧重。本文通过对几部经典作品的分析探讨伯吉斯的创伤叙事。

(一)传统社会背景下丧失自由的创伤叙事

小说《发条橙》讲述的是以阿历克斯为首的小痞子们,喝着搀有毒品的牛奶,殴打无辜老人,抢劫商铺。因恶行累累,阿历克斯被捕入狱。他不但没收敛,反而将一狱友打死,之后被送往技术实验医院改造。小说创伤叙事的高潮在此第一次出现,成为个体暴力和专制暴力的直接碰撞。在为期两周的改造中,阿历克斯每天被强制注射药剂,被绑着边听音乐边观看暴力电影。美好音乐和残酷暴行的强烈对比,再加上生物药剂的作用,使阿历克斯感到生不如死。两周的治疗期结束时,阿历克斯虽然在医学上已被治愈,但却同时患上创伤症——只要一想使用暴力或听见音乐就会浑身难受。小说至此才完全揭开创伤的最终目标。《发条橙》呈现的世界是“一个暴政沉闷的社会”[3]。《发条橙》展示的是政府意志对主人公造成的创伤,使其丧失选择自由的权利。在癔症的控制下,他只能像机器一样,即使被欺负也无法反抗。一旦暴力反抗就会感到恶心,遭受疼痛的折磨。阿历克斯是个“被改造”的典型形象。《发条橙》中阿历克斯的创伤症状表现为潜意识下的精神癔症。这里的癔症指文中主人公在一定条件反射下产生的正常人不存在的某种强烈感觉,如恶心、剧痛等。

从创伤角度分析《发条橙》主题,归纳为以下两点:第一,具体创伤表现为形象揭示高压统治的悲惨后果。即一个健全人因为高压变成一个机械人,主人公觉得唯一能摆脱痛苦的方法就是被动挨打,而正常社会也变成一个非正常社会。个体被迫接受治疗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创伤形成的过程。第二,通过精神创伤的症状癔症,可以实现创伤反复以突出主题。主人公的癔症有双重性:良民的标志和患者的标志,即无法使用暴力被迫从善,只有通过虚伪地向对方示好,才能略微缓解想到暴力的痛苦。“改造成功”却丧失常人应有的生存能力,从而患上创伤症。个体的悲惨结局显而易见,而机械改造的社会并不是正常社会的主题亦自然体现。实际上,这也是伯吉斯文学创作重要原则之一,“真正伟大的作品需经得起反复推敲,因此给人留下的记忆才会更强烈,更难被忘却”[4]。

(二)战争环境下直接创伤与战后恢复的创伤叙事

与《发条橙》的故事背景不同,伯吉斯的《意图颤栗》和《老剑》构建了战争背景下的创伤情境,从而更具现实性。

《意图颤栗》中描述的创伤与大多数叙述二战造成的战争创伤有所不同。多数二战作品描述的创伤是侵略者暴行造成的创伤,以及战争对参战者造成的创伤。在《意图颤栗》中,主人公罗皤的创伤主要来源于英军反攻进入德国后,满目疮痍、生灵涂炭。另一人物布里吉缇的创伤则是因战争失去亲人形成的心灵创伤。短期创伤表现为现代医学定义的急性应激反应即急性应激障碍,是在遭受急剧、严重的精神创伤性事件后产生的一过性精神障碍。作品中描述的深层次双重创伤,表现了战争创伤的多面性与复杂性,体现对残酷战争的极端控诉。

《老剑》是一部带有些许喜剧色彩的战争创伤叙事作品。通过对主人公拉格·琼斯战争经历描述,揭示典型战争创伤——多疑,不切实际的极端英雄主义,无法适应现实生活的假想状态。伯吉斯在作品中采用的叙事手法,揭示了战争创伤无法愈合。表面的英雄主义使退伍者无法融入社会,而信念和理想的缺失导致其无助感和空虚感更深。这种战争中受到的精神伤害,如精神紧张、失眠、耳鸣、难以融入社会、习惯接受命令不会自行寻找生活目标等战争综合征,在中东战争和海湾战争等现代战争中均有现实体现。

由是观之,创伤叙事是描述现代人类社会问题的有效途径。伯吉斯的创伤叙事作品用普通性话语揭示了肉眼看不见却客观存在的创伤,采用心理学以及精神分析学意义上的“创伤”理论展开分析。文学研究者把伯吉斯的创伤叙事归为后现代主义叙事方法,即因其在叙事过程中大量运用后现代叙事技术。

伯吉斯的创作集中反映创伤叙事理论的发展。首先,将创伤探讨上升到心理学、社会学以及精神分析学的交叉学科层面,即从哲学家克尔凯郭尔强调的对个体生存状态的关注,上升到政治形态和战争环境下的创伤情境,把从对单一个体创伤的关注上升到对公众普遍存在的创伤忧虑纾解。其次,伯吉斯作品强调个体创伤与社会环境的联系与互动。个体创伤的形成和恢复与政治形态和社会理念的重塑和改良密切相关。一方面强调个体道德的追求在创伤恢复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对于社会化创伤导致的公众群体创伤的破坏性也要有足够重视。这也体现了小说艺术的伦理分析与判断中的情境理论,即“与讲述行为直接联系的叙述者的伦理情境:各种不可靠性会再现各种伦理位置”[5]。

二、安东尼·伯吉斯作品的叙事技术特征及其表现的伦理诉求

伯吉斯小说中经常运用的语言游戏、多元性等技巧是其叙事技术特征的具体表现。后现代主义以语言作为统领作品的主要方式,在运用叙事技巧的过程中,着力实现脱离主人公概念的独特效果。

叙事作品的后现代性主要有现实性、历史性和跨文化性等主题,在具体叙事技术上表现为:闪回、时空交错、黑色幽默、梦语、语言游戏和戏仿等。闪回是反序的一种叙事方式,使叙事内容更加灵活。时空交错通过时间和空间的交相呼应,展现一种颇具特色的叙事方式。黑色幽默不同于传统的悲喜剧,表现的是面对荒诞的生存现状时,人们表现出的荒唐而痛苦的幽默。梦语则是借用梦话、梦境表现主题的一种叙事方式。语言游戏是通过多种语言和技巧的运用表现语言的主观、虚构与游戏性,充分挖掘语言的应用性与灵活性。戏仿是通过在作品中借用别人的作品,以达到戏谑、调侃、嘲讽的目的。伯吉斯在其作品中大量运用闪回、黑色幽默等叙事技术,使作品达到跨文化研究和心理学分析层面。

(一)以闪回和叙事能力推动故事发展

分析伯吉斯《比尔德的罗马女人》,说明其作品的幻觉、闪回以及双重叙事能力在叙事中的作用。作品表面上表达妻子离世给主人公造成的创伤,而潜文本则表达永恒的爱和爱的价值。这里的幻觉和闪回是塑造人物、安排情节和实现作品双重叙事的重要叙事技术特征。小说情节采用幻听症状的不断闪回。“闪回”既是创伤的症状之一,同时也是后现代叙事的重要手段之一。因为从创伤的精神分析角度来讲,创伤是个体潜意识行为,即创伤症状发作是不受控的精神历程,个体经常在梦中不自觉进入特定情境。因此这种无意识的创伤症状特点,对于传统叙事结构构成直接冲击,记忆的不连贯导致叙事的不连续。这种特点恰恰给闪回充分的发挥空间,叙事过程可跳出传统叙事线性结构,碎片化的描述和叙事的间断跳离构成闪回的铺垫。闪回既是作者营造情感层次的手段,又是推动情节发展的隐形助推器。闪回一次,情感就加深一次。

以伯吉斯的《发条橙》为分析对象,研究伯吉斯作品的多重叙事能力。第一重叙事即文本所表达的意义是:对社会上的不安定分子,只能用奇特技术进行改造以消除内在恶性。在该社会中,“国家规定每个人的生活:它压制个人的自由言论及自由表述”[6]。主要叙事线索的展开为个体遭遇做好心理铺垫和精神铺垫,当本应边缘化的暴力叙事作为主体线索出现时,对主人公的精神创伤和读者的心理冲击都是巨大的。作家以冷静的笔法精巧控制了主要线索的连续性。第二重叙事即潜文本表达的意义是:有情感、可自由行使意志的主人公被政府抓走强制管教,接着又被当作实验品恶性改造治疗。个体在创伤和创伤康复中的努力,被政治机器强制性地重历创伤。过去受到的打击创伤,并没有被遗忘或选择性遗忘,其融化在血液中的创伤体验构成叙事文本的潜在线索。第三重叙事中,在充满犯罪行为的社会里,政府实施强制措施获得表面安定,而主人公则变成没有生命力的改造样本。作品主线和潜线在此交织体现,碎片化的记忆方式和隐喻移情式的描述达到统一,即个体埋葬于过去的创伤无法逃离,从而引发读者的同情并愿意分担伤痛。对创伤的压抑性封闭不能改变创伤本身,而主动和被动的创伤重构,将创伤从潜意识变为可控意识下的对象并加以控制才是解决之道。

(二)大量运用黑色幽默

伯吉斯叙事作品中另一突出特征就是黑色幽默的大量使用。黑色幽默常用于描写人物周围世界的荒谬和社会对个人的压迫,并以嘲讽语言映射个体与社会的不和谐,常常体现荒诞不经下的无奈与沉重。但伯吉斯作品中的黑色幽默更注重语言的犀利和逻辑的讽刺。在《发条橙》等作品中,黑色幽默和语言游戏均达到极致。

幽默、反讽和机智是伯吉斯典型的叙事风格,原因在于其具有政治家和社会学家的双重视角,并辅以心理分析形成直白幽默和黑色幽默的有机融合。伯吉斯作品中的黑色幽默既是表现手段,又带有匠心设计的表现效果。

伯吉斯语言上的黑色幽默主要体现在典型词汇的选择和修辞手法的运用上。在《老剑》中,伯吉斯为表现对弟弟出卖家产以支持革命的愤怒情绪,姐姐比特丽克斯谴责时说:“这是纯粹的、实在的真东西,不像他妈的纸币……金子是金子,永远都是金子,你这个愚蠢的偷东西的坏蛋。”这里“金子”多次重复(Gold is gold and it stays gold)[7],使得读者感到好笑和滑稽的同时,也体会到作者用词语营造的愤怒情绪。黑色幽默不仅是对客观现实的嘲笑与讽刺,更表现为作家对这一荒谬现实的深刻揭露与激愤之情。幽默存在于语言描绘的场景之中。

(三)精心运用语言技术

伯吉斯在与妻子度假的途中解决了《发条橙》的未来英语设计问题。“该小说因采用了实验性语言,被认为是20世纪中叶英国文坛反实验浪潮后的第一部实验小说。”[8]在重新学习俄语词汇表的过程中,选择将俄语和英语混合,再附加押韵的俚语和吉卜赛人的醉话形成新的语言——“纳查奇”。这种语言是暴力少年的惯用语,即不良少年的黑话。

“纳查奇”一词并非凭空而来,伯吉斯巧妙地从俄语“少年”一词中选择其前缀。人造语言的创造也要有真实语言的对应。典型单词如,Cantora对应 room,Cheena对应woman,Lewdies对应people,Bog对应God。这种为在未来无节制消费社会中失落一代而发明的未来派语言,带有强烈的后现代文化特点。“成员通常都会使用同一种语言来强化自己在该群体中的身份并排除圈外人。Halliday则把这类语言称为‘反语言’(antilanguage)。”[9]这种语言是一种反语言,是反文化身份的重要表征方式之一。反语言的运用,是一种生活态度的体现。一种语言也是一种文化生活方式的体现。在其他人造语言的产生和发展背景中,不约而同地选择与传统应用语言保持一定联系和明显区别,伯吉斯创造“纳查奇”过程中也遵循这一方式。

伯吉斯作品中使用很多语言技术,主要有:掺杂方言和外语,使用方言如威尔士英语,以及使用外语如德语、法语、俄语、意大利语、马来语等,有些作品中还掺杂汉语拼音;叙事过程中经常使用诗句,其中有自我创作也有戏仿他人;经常使用梦语,如说胡话、颠三倒四等;大量创造词语;重复使用自由复合词;词类转用;频繁使用象声词;使用多种修辞手段等。伯吉斯在作品中大量使用梦境语言和醉汉逻辑,增强了创伤叙事表现力。

从伯吉斯作品中的叙事技术特征看,其创伤叙事作品就是后现代主义叙事作品。伯吉斯的作品是在艺术形式下对哲学、伦理、社会和人性等问题的深邃思考,在主题上表现为跨文化性和社会前沿性等特点。叙事技巧的应用服务于叙事立场和作品主题,不能游离于创作目的而追求叙事精巧。叙事技巧的选择也要满足不同作品的主题,文学叙事将生活中的有序和无序以艺术形式展现,通过人物塑造和情节推动,加深读者的感官满足和深层人生体验。伯吉斯对荒诞不经人物的塑造,是将其置于颠倒社会背景下,通过黑色幽默等叙事技术强化叙事效果。

三、伯吉斯作品的叙事伦理特征分析

从伦理学角度分析,叙事伦理是将叙事策略和伦理思考充分结合的文本研究。叙事伦理学是通过把叙事学和伦理学进行交叉研究,对小说中的伦理关系从跨学科角度进行研究,即“作为伦理的叙事”,实现与叙事者、读者互动,并让读者做出伦理判断[10]。许多伦理学家经常通过日常叙事探讨基本问题,并对小说文本中的叙事姿态和道德价值判断等内容展开分析。当代小说的语言实践,不仅要依托叙事技巧,同时又要体现伦理追求。作家对作品的创作更多表现为自身伦理判断的隐性传递,由此形成的历史背景下的伦理关系并不是虚构的,而是现实的集中反映。

伯吉斯的创作亦是为了充分表达其所生活世界的信念和观点。这一点在《发条橙》表现得淋漓尽致。作品中,英语Orange与马来语中的“人”构成明显暗喻及对照。因此,“发条橙”在小说中有“机械控制下横冲直撞的人”的寓意,具体在主人公身上表现出各种各样的反社会行为。《发条橙》虽描写未来社会,但也存在20世纪英国社会的时代背景烙印。现实社会中冰冷的机械无法与鲜活的“橙子”嫁接到一起,而受到控制的伦理道德与人的结合却可能发生。“不可能”与“可能”之间的多种象征寓意,是对于“社会限制”和“自由意志”的辩证思考。小说中的自由意志正是隐藏在“发条橙”的隐喻之中,阿历克斯是机械暴力器具的体现,而所在国家的暴力政治更是另外一个“发条橙”。当“自由意志”超越“社会限制”,个体选择犯罪的行为也可以接受,传统的人类社会价值体系受到巨大冲击。后现代叙事理论家马克·柯里曾指出:“正是通过对道德上令人生厌的人物表示同情从而引起对作品的道德之争。”[11]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叙事的虚构是更高的生活真实。“发条橙”的隐喻与塑造正是为了体现生活的真实。伯吉斯在《再吮〈发条橙〉》一文中曾言:“写小说的意义主要在于激发道德的改善或者智慧的增加。”[12]在《发条橙》为数不多的人物中,透过监狱中教诲师和一位作家之口传递“自由”与“选择”的哲学意义,自由意志丧失从而失去道德选择权,可见道德至上的主题贯穿于作品始终。

将伯吉斯的经典作品《发条橙》置于伦理研究的框架中,可发现主人公阿历克斯具有强烈的社会代表性。阿历克斯和他的同伙都是问题少年。社会道德规范的谴责并不能带给他们丝毫愧疚感与焦虑感。他们思维敏捷清晰,且无明显的精神问题。这种异常的人格模式被称为“反社会性人格障碍”。在所谓的社会主流解决渠道中,小说铺陈了看似不同实则相同的两种方式。一方面,道貌岸然的政客们试图通过新手段进行狱政改革,除掉非政治犯的犯罪反射;另一方面,那些社会不稳定分子则被收编到警察队伍中去,以帮助维护社会稳定。这两种方法对个人和社会均具有伤害性。与之相反的是,小说结尾设计主人公在醒悟的老伙伴影响下洗心革面,重回正轨,从而体现作品主题之一:相信人有“善根”,有从善、向善的可能性。事实上,个体的人生变故在国家社会道德宪法框架之下发生。个人的道德反省并不能解决整体道德问题。作品通过对个体经历的叙事解构具体的道德意识和伦理诉求。这种叙事并不探究一般生活道德理念,而是直指生命主体的具体感觉,从而在个体经历叙事中揭示深层道德主题。《发条橙》中典型人物反映的特殊道德情境,其实就是普遍道德准则的典型反映。正如亚当·斯密所指:“通过纪律、教育和榜样,一个人极少在一般规则方面产生如此深的印象,以致他在几乎所有情况下都会有庄重得体的行为,在他的一生中都能避免任何显著程度的指责。”[13]

伯吉斯出身于天主教世家,父母从事音乐舞蹈,但他却背叛了在英国不算主导宗教的天主教。《发条橙》等作品在英国受到忽视,而在美国受到欢迎。正如弗洛伊德曾经指出的,人应以不同方式生活在不同位置上。伯吉斯把个体视作独立的人,哪怕是发条橙也不能冒充道德选择的有机生命,只有接受“恶”的可能性“善”才有意义。因而伯吉斯的作品深深触及社会个体的道德双重性。个体道德存乎于社会生活个体实践之中,而社会道德是在形成认同共识后逐渐固化明确。外在的道德实体并不构成对个体的限制,道德信条不会轻易成为指导人们行为的天然准则,必须经过阅读和实践的双重检验,进而形成个体的道德判断,同时要充分尊重伦理选择的可能性。如文中所言:“彻底的善与彻底的恶一样没有人性,重要的是道德选择权。”[14]这也正是伯吉斯作品中意欲彰显的主题:选择善恶的能力决定人性的尊严与价值取向,各人的自由决定行善或作恶。个体的道德判断只要个体负责,不依赖其他个体的看法或是所谓的统一标准,当然个体在做出这一选择时也无权要求社会回报。

四、结论

伯吉斯作品的后现代叙事风格鲜明,运用大量后现代叙事手法。从叙事伦理角度分析伯吉斯的小说,可以发现作者通过描画个体对生命的感知,揭示道德至上的伦理诉求。这一过程通过将叙事分析和伦理探讨有机结合而实现。研究后现代主义作品,困难在于意义的不确定性,因其更强调伦理体验。只有探寻个体的伦理体验,才能在讽刺性的模仿中拥有思维碰撞的新理念。

叙事伦理吸引众多研究者目光,是艺术阐释与伦理对话中生命感觉的共鸣[15]。叙事伦理代表人学文论与形式文论相结合的趋势。伦理批评属于人学文论的范畴,而叙事学则属于形式文论的领域,将二者有机结合对文学作品的研究极具价值。米兰·昆德拉认为:“悬置道德审判并非小说的不道德,而是它的道德。”[16]伯吉斯作品的成功,也在于对道德和伦理的深邃思考,并在对社会和人性的叙事结合中完成。现代作品中的道德阐述依靠叙事完成,后现代作品则试图通过个体的伦理体验与叙事手法形成互动。在此,叙事已不是控制小说情节进展的唯一线索,而是贯穿整个作品的情感体验,成为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伯吉斯的作品在后现代语境的叙事手法中,体现伦理对话和叙事分析的紧密结合,始终表达道德至上主题。作者深邃的伦理思考通过叙事技巧的有效展示,使作品拥有颠覆性力量,充分体现伯吉斯一贯坚持的小说伦理诉求——给弱势民众以愉悦和启迪。

[1]陆建德.现代主义之后:写实与实验(1945-)[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2]李桂荣.创作叙事:安东尼·伯吉斯创作文学作品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

[3]Stinson,John J.Anthony Burgess Revisited[M].Boston:Twayne Publishers,1991.

[4]Longinus.The Great Critics:An Anthology of Literary Criticism[M].New York:W.W.Norton&Company,Inc.,1932.

[5]戴卫·赫尔曼.新叙事学[M].马海良,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6]Coleman,Julian.Burgess’s a Clockwork Orange[J].Explicator,1983(42).

[7]Burgess,Anthony.Any Old Iron[M].London:Century Hutchinson Ltd,1989.

[8]Rabinowin,Rubin.The Reaction of Experimentation in the English Novel[M].NewYork&London: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67.

[9]Halliday,M.A.K.“Anti-Languages”[J].American Anthropologist,1975(78).

[10]Adam Zacbary Newton,Narrative Ethics[M].Havard:Havard University Press,1997.

[11]马克·柯里.后现代叙事理论[M].宁一中,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12]李桂荣.安东尼·伯吉斯:后现代叙事的魅力[N].文艺报,2011-04-18.

[13]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M].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1.

[14]安东尼·伯吉斯.发条橙[M].王之光,译.译林出版社,2000.

[15]刘小枫.沉重的肉身——现代性伦理的叙事纬语[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16]米兰·昆德拉.被背叛的遗嘱[M].余中先,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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