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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美是自由生命的表现

2015-03-21黎启全

关键词:活力美的人类

黎启全

(贵州大学 人文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20世纪60年代的美学大讨论,激发了我的美学热情。通过对各派美学思想理论的学习思考,萌发了从人的生命探索美的本质的念头。改革开放后,经过“自由派”、“和谐派”等美学理论的洗礼,更加坚定了固有想法。从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未的十五年间,便以“生命”为中心概念,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辩方法,力求在美学理论领域寻找到自己所思考的一些基本问题的理论答案。

首先,对审美王国中的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作了较为深入的考察、体验后,初步提出了“美是自由生命的表现”等命题①参见拙作:(1)《略论自然美》,《思想战线》1984年第5期;(2)《再论自然美》,《学术论坛》1987年第2期;(3)《自然美初探》,《长沙水电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美论集》1987专辑;(4)《关于美的概念》,《贵州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2期。。其次,对中西方古代美学思想理论演变发展的历史源流作了应有的理论疏理、辨析后,认为生命美学是贯穿中西方两千多年美学理论发展史的主要思潮①参见拙作:(1)《浅谈先秦诸子的艺术起源观》,《齐齐哈尔师范学院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2期;(2)《中国美学是生命美学》,《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2期;(3)《欧洲典型理论的历史探流》,《今日文坛》1985年创刊号;(4)《“美在‘关系’说”初探》,《求索》1983年第6期;(5)《关于“一个‘这个’”的探故》,《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1期;(6)《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增刊。。其三,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美学理论的学习、研究后认为,生命美学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美学理论的基本内容②参见拙作:(1)《试析马克思的希腊艺术魅力论》,《贵州社会科学》1986年第2期;(2)《“生命生产”:马克思主义美学体系的轴心一一马克思恩格斯美学初探》,《今日文坛》1986年第3期;(3)《对马克思主义审美学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的初步思考》,《今日文坛》1989年第3、4 期。。这样,经历了十五、六年的艰辛耕耘,自有一定收获,于是便将省内外各学术刊物发表的美学论文筛选出二十余篇,稍作修整,分为五个专题,以“美是自由生命的表现”为灵魂,以审美活动为轴线,采取纵向深入、横向展开的手段,将一些相对独立的美学论题,融为一个完整的有机统一体,计31万字的文稿,交付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3月,一本名为《美是自由生命的表现》的美学专著得以问世。尽管书中存在不少可置疑的地方,但著名美学家周来祥教授却为其作序,欣然写道:“这部专著,……对美的本质、艺术的本质、审美活动的本质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深入的探讨,内容丰富,思维深刻,视野开阔,新颖独特,已形成一部独具特色的审美学。形式上似乎是一篇篇独立的论文,实质上却是一个具有严密的内在逻辑联系的理论整体。”[1]这无疑是先生对后生的鼓励与安慰。时任贵州省教育厅领导的封孝伦教授也满怀热情地发表书评说:“‘美是自由生命表现’这个关于美的阐述是富有理论冲击力的。当我读到黎启全先生的新著《美是自由生命表现》的时候,我深感到,生命:这个人类之美的最终策划者,终于要走上前台,一展她迷人的风姿了。……这本专著……几乎把美学中包含的所有重要问题他都思考并论述到了,并且都从人类生命的角度绐予了较为有说服力的回答。它显示出,黎启全先生多年来就一直在对美与生命的关系进行研究,并且早已形成了关于美本质的深刻定义和系统的理论认识”[2]。先生、朋友,作序、书评,一般都说好话,或找好话说,但这绝非是有意掩盖其中的问题、毛病。

美与生命的问题,是一个广不见边,深难测底的难题。尽管长期以来,殚精竭虑,苦苦思索,但在拙著中,除了有不少疏漏、瘕疵、空白外,更存在不少理论问题:或是浅尝辄止、意犹未尽,或是分割不清、交代不明,或是分析不当、论述欠妥,……对此类问题,总想弥补,于是催生出《再论美是自由生命的表现》,诚请学界方家斧正。

一、生命的运动变化决定着美的运动变化

(一) 美与人的生命具有时空的同步性

美与生命是人类最爱追问、最喜阅读,但又总是言说不尽、阅读不完、时读时新的两大部“巨著”。其原因有二:一是美与生命的内容无限丰富,形式无比多样复杂,内容与形式都是无穷数,胜似无限延长的两条几何直线。二是美与生命的逻辑起点与终点是一致的。具体说,美与生命是与人类同步诞生、携手并肩前行、最终必然一道消亡。当人类解读完生命与美这两部巨作之时,正是人类旅程结束之日。两者相依相偎,具有时空的同一性。

(二) 人的生命活力规定着人的生命本质

1.人的机体功能作用产生人的生命活力

纵观古今,无数哲人贤达对生命的言说,虽各有高论,自成一家,不无道理;但统而观之,揽各家之言,生命无非是一个吸纳、消融、积淀了自然和社会的无限丰富的种种元素后,构建起来的能生生灭灭、运行变化、与外界进行能量交换的、半开放半封闭的、具有无限潜能的复杂的综合系统。DNA是其内在的生物本质,活力是其内在本质的外在显示。这里的“生命”概念有三层含义:一是生命的内涵是对漫长的自然与社会的历史运动发展的一切成果的积极扬弃,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辩证统一的生成体。自然属性则构成“生命”的血肉之躯、身心结构等物质生理;社会属性则熔铸为“生命”的精神文化心理。在这个意义上,人的生命是物质力量与精神力量的辩证统一。二是生命的半开放性,使其能与外界进行物质、信息交换,以保障其吐故纳新、新陈代谢的物质条件;生命的半封闭功能,又使其能与外界隔离,让气血在内部畅通运行,循环不已,这是生命得以实现的物质前提。三是生命的系统结构表现为:在生命的总系统下有无数的子系统、子子系统,各系统、各要素,互融互生,从而使生命的种种功能得以正常发挥,使生命呈现出生机勃勃的生命活力。

生命与生命活力是两个既有密切联系,又有一定差异的不同概念。其联系表现在二者内在的本质一致性,其差异在生命活力是生命得以存在、展现的前提和根据,在这个意义上,两个概念可以互换。

2.人的生命活力规定着人的生命的本质

人的生命活力是人的言行举止、心理活动的全部动力来源。所谓“生机”“生气”是其通俗表现,精、气、神是生命活力的典型体现。生命活力的多少、有无标志着人的生命的强弱、存亡。人的生命活力规定着人的生命本质。这正如德国现代著名生命哲学家格奥尔格·西美尔所说:“说得更确切一些,生命的本质正是那种自成一体的职能。”[3]16所谓“自成一体”是指构成人的生命的系统整体,即人体。所谓“职能”就是功能。这是说,生命的本质就是人体的功能产生的生命活力。在西美尔看来生命还有一种本质:“正好生命的本质就是超越自我”。“超越自我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生命不断上升(生存发育)和不断下降(走向衰竭、死亡),生命的两种不同走向,都属于超越自我的范畴;另一种超越自我是因为生理上的自我保存,就是不断生育新的东西。”[3]17这是说,人的生存发育、衰竭死亡和生育繁殖的生命的超越自我都是人的生命活力推动的。简言之,人的生命活力就是人的生命的本质。

3.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其生命活力的表现(支出)

人的生命活力由肌肉、骨骼、筋腱等功能产生的物质力量和以脑髓为主的功能产生的精神力量构成。物质力量即体力;精神力量则由理智力、意志力和情感力组成。体力、理智力、意志力、情感力现代医学都可以测试,以数显其量。马克思从多方面阐明了人类的活动从本质上说,都是人的生命的表现(支出):“劳动,……不过是人类一般的生产活动。人就是用它作为媒介,来促成他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所以,不仅已经脱弃一切社会形式和性质规定,并且在它单纯的自然存在上,还与社会独立无关,超然立在一切社会之上,并且当作生命的表现和实现,为那些根本没有实现社会化的人和已经有某种社会规定的人所有。”[4]他还说:“无论有用劳动和生产活动怎样不同,这总归是一个生理学上的真理:它们是人类有机体的功能、并且无论每一种这样的功能有怎样的内容,它在本质上总是人类脑髓,肌肉,感官等等的支出。”[5]马克思这些经典论断充分说明了,人类活动的本质就是人的生命活力的表现。

(三) 人的生命活力的运动变化决定着美的运动变化

最普遍的审美经验告诉人们:生机勃勃的植被,念人喜悦,是美的;失去生机的残枝败叶,念人惆怅,是丑的。活泼可爱的小猫小狗,是美的;死的小猫小狗,让人恶心,是丑的。不言而喻,动植物是美在其生机、生气、生命活力。

美与人的生命活力更是形影相随。人一生中的生命活力有一个产生、发展、衰竭的变化过程。从审美上看,不同年龄阶段的生命活力有着不同性质的生命美。德谟克利特认为:“身体的有力和美是青年的好处,至于智慧的美则是老年特有的财产”[6]。中世纪神学美学家普洛丁认为死人、雕塑人物与活人的生命活力的多寡决定其美的多少、有无,他说:“为什么活人的面孔上显出更多的美的光辉,而死人的面孔尽管原形还未腐损,却只剩下很少的遗痕呢?为什么一个活的人比一个美人的雕像较美,尽管他不如雕像那样匀称?这当然是因为活人的美是更可爱的,其所以更可爱,是因为他具有生命,具有活的灵魂。”[7]这说明,生命活力的变化决定着美的变化。人的生命活力消亡,美也随之消失。一具僵尸,无美可言。在殡仪馆里,与躺在鲜花丛中的遣体告别是伦理行为,绝非审美活动。这就告诉人们,从人的生命中寻美的本质,才是最有可能达到目的的最佳途径。

二、美是人的自由生命的表现

关于美的本质理论,我们曾经在“理念”、“关系”“生活”、“典型”、“自由”、“和谐”等著名美论领地,驻足沉思,经历了漫长的理路跋涉,携带着沿途的丰硕成果,促使“生命”的概念在脑海中渐渐清晰起来,于是便提出了“美是自由生命的表现”的主张。这个命题的核心思想,包含在“自由”“自由生命”“表现”三个概念中。

(一) 关于“自由”的概念

“自由”在这里有三层涵义:一是指相对自由;二是指构成生命体的要素的全面性;三是指生命体所处的时空是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和谐统一的宜于个体生命生存的现实世界。

人类在完全臣服自然的蒙昧时代,是不会萌发自由的念头的。只有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人与自然亲和相处,其行为举止不受或少受自然的绝对控制,有了相对主动性与自觉性时,才可能有自由意识、自由思想的萌发。“自由”是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自由”一经问世,便有“相对自由”与“绝对自由”之别。在现实世界,没有“绝对自由”。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是绝对自由,它只存在于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中;宗教的上帝、天堂,可谓“绝对自由”,也只能存在于宗教领域。平时人们讲的自由,主要是指其行为目的,不受或者少受控制、束缚的相对自由。如人们努力争取的“婚姻恋爱自由”“自由选举”“言论、出版、集会、集社的自由”“自由贸易”等等。凡此种种“自由”都是挣脱某种束缚、限制而获得的。即便如此,也仍然没有绝对自由,因为“婚姻恋爱自由”还要按《婚姻法》行事,“自由选举”、“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等自由还不能越过《宪法》的界限,“自由贸易”还须遵守《自贸协定》。不依规矩,不成方圆。为了人类社会生活的有序性,必须制定相应的公约、法规、法律,以规范人们的言行举止。所以,日常生活中没有绝对自由,只有相对自由。在实践领域里,人们通过反复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在认识必然,把握规律的基础上超越了必然,其言行举止就进入“随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状态。“庖丁解牛”“轮扁斫轮”等便是相对自由。“自由生命”中的“自由”就是这种相对自由。

(二) 关于“自由生命”的涵义

“自由生命”具有两层基本涵义:其一,指构成人的个体生命要素的全面性,即“自由生命”是生理与心理、肉体与灵魂、自然性与社会性、物质与精神、感性与理性、情感与理智等因素的和谐统一,即“全面发展的人”。这诸多要素,若失去平衡,其生命必然呈现为畸形。假如生命体中的生理、肉体、物质、自然性、感性等因素压倒心理、灵魂、精神、社会性、理智等因素,这个生命体便是“粗野的儿童”,必定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生命体;倘若反过来,心理、灵魂、精神、社会性、理智等因素压倒生理、肉体、物质、自然性、感性等因素,这个生命体必定是心有余、力不足的“早熟的儿童”。令人遗憾、更使人惊讶的世界顶尖科学家霍金就是内在要素严重压倒外在要素的个体生命。霍金的智力、内在精神是超级的高强,其外在体质又是超级的虚弱,日常生活都不能自理,面对如此的个体生命,人们心里非常矛盾、纠结。再如,在生命体的内在精神中,若是理智压倒情感的个体生命,则对什么事都冷若冰霜、无动于衷,人们往往视其为薄情寡义的“冷血动物”;反之,若是情感压倒理智的个体生命,其言行举止由于缺乏理智功能的调节,往往不是情感泛滥的“疯子”,就是没有头脑的“白痴”。总之,只有外在与内在和谐统一的生命才是“正常的儿童”,才是人们追求的自由生命。展现了自由生命的艺术就是具有无限艺术魅力的天才作品。

其二,指“自由生命”与所生存的时空,即所处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是和谐统一的现实世界。如果自由生命所生存的现实世界处处是严厉的约束、控制、压迫,久而久之,自由生命必定异化为严重偏废的畸形生命。但在人的生命中,又总是潜藏着一种冲向生存的“自由时空”的本能。它或与危及自己生命的种种自然灾害作抗争,或与种种剥夺自已生存条件的社会现象拼搏。人类社会在这种“抗争”“拼搏”的漫长岁月里,涌现出数不清的悲剧的、崇高的、滑稽的、优美的种种生命个体。人类至今仍在无畏无惧地与一切戕害自己生命的恶劣环境拼命抗争。“自由生命”、“自由生存时空”永远是高高地树立在人类生命航线上的一盏闪亮的领航明灯。

(三) 对“表现”的界定

“表现”是指将隐藏在美的事物内的美的本质属性(“自由生命”)通过其相应的外在形式呈现、展示、显露出来(外化),让人们能审视,可感受、领略、欣赏其美(自由生命)。“表现”在这里具有一种无声无息的动态功能,“表现”的功能要依托客体的外在形式来发挥,即外在的形式处处都静静地体现内在的生命意蕴,内在生命意蕴的方方面面都默默地通过外在形式,显露出来。在“表现”过程中,“形式”是审美主体与其客体的中介,它具备两种功能,一是它成了美的对象将其内在意蕴“外射”出来的载体;另一方面,它又成了审美主体“窥视”审美客体内在意蕴的窗口。离开了“形式”的双功能,“表现”功能不可能实现,审美活动就不能发生。

美的本质理论,决定着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的本质。换句话说,自然事物、社会现象、艺术作品,只有生动地表现出生息、生机、生命活力与人的生命一致时,才有资格称做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

三、“自由生命”在自然、社会及艺术中的生动呈现

美的本质是自由生命,本质深藏于现象内部,不可直观,只能理性把握。作为美本质的自由生命只有呈现于自然界、社会界及艺术作品中,成为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才能供人欣赏、品评、享受。

(一) 自由生命在自然物中显现为自然美

自然美是美学殿堂的一扇奥秘大门,只有敲开它,方可游览其间,享受其美。开启此门,有一把简捷的钥匙,即是怎样理解美的本质,便怎样认识自然美。我们认为:美是自由生命的表现。这就意味着,所谓自然美,就是存在于自然物身上的与人的自由生命具有某些内在一致性的,并能肯定、丰富、发展和完善人的自由生命的自然生命力。自然生命力的内涵非常丰富、宽广,它包涵无机界的形、声、色、势能、动能和动植物界的生机、生气、生命等等。自然事物与自由生命没有关系,无美丑可言。一旦与之发生了联系,是美是丑,泾渭分明。青青河畔草、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草是美的,与禾苗争夺水、肥、阳光的草是丑的;清风徐来、水波不兴的清风、水波是美的,阴风怒号,浊浪排空的阴风、浊浪是丑的;关在铁笼的狮虎是美的,冲入人群的狮虎是丑的等等。前者的自然生命力与人的生命是一致的,肯定了人的生命,是美的;后者的自然生命力与人的生命是相左的,否定了人的生命,无疑是丑的。自然美有美丑两重性,自然生命力与人的生命的正、负关系是区分自然美、丑的唯一试金石。

自然界是人的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的生命须臾不能离开,时刻都需要自然生命力的肯定、补充,才得以健康生存。当人的生命出现某类问题,或心烦意乱、萎靡不振,或神经衰弱、疾病缠身,就到海边、草原、森林、河岸……总之投入自然怀抱,享受自然美的恩赐,久而久之,必定心情舒畅、精神饱满、精力充沛。自然美就有如此的肯定、补充、发展、丰富、完善人的生命活力的神奇审美功能。

(二) 自由生命显现于社会现象则生成社会美

社会美的内容、种类随着人类社会生活日趋复杂多样,也日益发展繁荣起来。人类社会活动的目的,都是为了人“活”得更好,生命质量更高。但常常事与愿违,人类社会活动,有的与人的生命一致,有益于人的生命;有的与人的生命相悖损害甚至扼杀人的生命。正是在人类社会活动及其产品的功能与人的生命处于正、反关系时,社会美就产生了。所以,凡是能肯定、增进、维护、发展、丰富、完善人的自由生命的社会现象、事物、人事、制度、政治经济、党派、国家等皆属社会美,反之则是社会丑。

社会美的内容极为丰富。首先是个体生命的人体美及其心灵、行为、语言等呈现的美。其次是个体生命与他人产生一系列行为关系而出现的爱情美、家庭美、民族美、伦理美、政治美等等。其三是人们在各类生产实践中劳动创造的种种美,如建筑美、饮食美、服饰美、园林美、科技美等等,不一而足。

总之,凡有人类社会活动的地方就有社会美的存在,人类有着怎样的活动,就会产生怎样的美。人类社会文明程度越高,其社会美就越普遍、越充分、越彻底。文明的社会即美的社会。

(三) 自由生命表现在艺术作品中则生成艺术美

艺术家创作艺术的动因尽管各有所异,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尽可能地创作出有一定审美价值的作品,审美价值越高,创作就越成功,艺术品就越美。从这个角度看,艺术创作问题显然就是一个美的创造问题,作品怎样才美?主要在于表现人的生命力的程度。作品表现的生命力越鲜明、生动就越美,这是黑格尔美学的主旨,他将美学研究的着力点放在:作家如何使作品“生气灌注”和作品怎样表现一个性格鲜明的、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完满的人[8]。扬弃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观后,其思想是何等深刻、合理。古今中外一切天才的作品,无一不是气韵生动,生命气息扑面而来的顶尖艺术品。这就告之人们:所谓艺术美,就是在各类艺术作品中表现出来的生气勃勃的生命活力。中国书法艺术和诗词艺术中所创造的意境就是生命情趣;中外各类小说、绘画、雕塑等所塑造的活生生的各色人物形象中的生命活力,都是艺术美的充分体现。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程,艺术流派、艺术门类、创作方法等不断发展创新,艺术园林百花齐放,万紫千红。但不管什么流派、门类、表现手法,都有一个共同基点:表现生命。艺术家笔下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无一不是其某种情志的寄托。描绘苦难是渴望幸福,展现死亡、牺牲是追求新生。“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首耳熟能详的诗所表现的生命的生生灭灭、矛盾运动是一切艺术门类、所有作家的永恒主题。自古至今,人们根本找不出一幅与人的生命无缘的艺术珍品。艺术、生命、美,三位一体,不可分离。

生命是一切美的事物的根,是一切美的事物永不枯竭的源泉,不仅一切美的事物的疑难问题,都可从这根上找到满意答案;而且审美活动的诸多繁难问题,也应从这个根上得到科学合理的解答。

四、自由生命是审美活动的轴线和灵魂

随着人类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审美活动越来越丰富多样,既有追求纯粹的艺术美的审美活动,更有数不清的在追求善的同时兼有追求美的附属的审美活动。无论哪一类的审美活动,都是以发展、提升人的生命质量为出发点,同时又都回归到丰富、完善人的生命的终点。这就逻辑必然地显示出:人的生命既是审美活动的逻辑起点,又是审美创造和审美欣赏的轴线和灵魂。

(一) “生命生产”是人类审美活动的逻辑起点

从纯动物式的自然人的生命,进化发展到有一定社会属性的人的生命,有一个相当遥远的历史进程。人类学上,称纯动物性的人为自然人;称自然性与社会性统一的人为社会人。从自然人到社会人,必然有一个临界点、分界线,此点正是自然人的终点,又是社会人的起点,也是人类社会活动和人类审美活动的起点。哲学家、人类学家都在探寻这个起点,但真正发现它、找到它的只有马克思和恩格斯。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清算了“从前的哲学信仰”,第一次以辩证唯物史观对人类社会的历史起点作了深刻全面的论述。他们说:“我们遇到的是一些没有任何前提的德国人,所以我们应当首先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它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第二个事实是,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从这里立即可以明白,德国人的伟大历史智慧是谁的精神产物。……一开始就纳入历史发展过程的第三种关系就是: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蕃殖。这就是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家庭。这个家庭起初是唯一的社会关系……此外,不应把社会活动的三个方面看做是三个不同的阶段,而只应看做是三个方面,或者,为了使德国人能够了解,把它看做是三个‘因素’。从历史的最初时期起,从第一批人出现时,三者就同时存在着,而且就是现在也还在历史上起着作用。……这样,生命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命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生命的生产(通过生育)——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9]在这一大段内容丰富无穷、思想深邃难及的精辟论述中,深刻揭示出一条人类社会历史的伟大真理:即“从历史的最初时期起,从第一批人出现时”的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由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他人生命生产的“三个因素”辩证统一生成的“生命的生产”。“三个因素”没有时空先后 ,在它们辩证统一生成的“生命生产”的“那一刹那”,就是人猿相揖别的临界点、分界线,就是人类社会活动和审美活动的逻辑起点。由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他人生命生产的“三个因素”辩证统一生成的“生命生产”是与自然人的生命生产有着本质差异的社会人的生命生产,是有思想意识的、自由自觉的、全面的生命生产,即自由生命的生产。也就是说,只有社会人的生命才是自由生命。人类审美活动带着逻辑起点的(自由生命)全部内容,在四维空间里,以自由生命为轴线和灵魂,不断向前运动发展,从而书写出一部波澜壮阔的人类审美活动史。而人类的审美活动史则由审美创造史和审美欣赏史两大部分构成。

(二) 表现生命是审美创造的根本动机和最终目的

从一部星光灿烂的人类艺术史中,不难发现:艺术家们在艺术创作过程中的始发动机和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表现生命。这样,众多天才的艺术家,便为人类奉献出了无数洋溢着生命活力的艺术珍品。这是中外艺术美创造的共同规律。

在人类性命都尚难保全的蛮荒时代,人们为什么还要进行既不能果腹,又不可蔽体的“无益”的艺术创造活动?先秦时期《吕氏春秋·古乐篇》作了合理的科学猜测:“昔朱襄氏之治天下也,多风而阳气畜积,万物散解,果实不成,故士达作五弦琴,以来阴气,以定群生。”[10]248远古先民在阳气畜积,万物不生,失去基本的生存环境时,怀着能够“活”着的素朴动机:制作乐器,弹奏乐曲,召来阴气,使阴阳调和,万物生长,从而创造出一个适宜人们生存的良好的自然环境。当疾病危及人们生命时,《吕氏春秋.古乐篇》又描述了先民们用舞蹈驱除病魔的情景:“昔陶唐氏之始,阴多滞伏而湛积,水道壅塞,不行其原,民气郁阏而滞著,筋骨瑟缩不达,故作舞以宣导之。”[10]74在阴风惨惨、寒气袭人的恶劣气候下,人体筋骨不展,卷缩一团,疾病缠身,不能动弹,原始先民们便怀着治病救人的动机,创作舞蹈,通过跳舞,调来阳气,驱除郁阏的阴气,使阴阳协调,达到筋骨舒展、疾病去除的目的。到了灿烂文明的春秋战国时代,人们怀着充分展现内在精神生命的动机,创造了诗歌、音乐、舞蹈等艺术门类。对此,《诗大序》的作者做了精彩论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志与情辩证统一生成的内在精神生命是自由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诗歌、音乐、舞蹈的艺术内容的逐层增加,自由生命的展现也就逐步提高、渐次丰富,最后竟可达到“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最高的忘我境界,从而使自由生命得以最充分的体现。《诗大序》是从秦汉的重志说过渡到魏晋的重情论的桥梁。至此以后,中国古代文人进行艺术创作的基本动机便是如何进一步充分表现志与情辩证统一生成的内在精神生命。自唐以降,各类艺术家的根本动机和最终目的则进一步追求创造志、情、景辩证统一生成的意境,以此来充分、完满地表现生命意蕴。由此可见,中国艺术是生命的艺术。

中国如此,西方亦然。古希腊是人性第一次大觉醒、大解放的黄金时代,雕塑家们满怀表现生命的激情,通过手中的捶子和凿子向冰硬的石头灌注生命活力,艺术地展现了希腊人企求的感性与理性和谐统一的自由生命,其中被称做美与爱的女神——《米洛斯的阿芙罗蒂德》是其典型代表。在熬过了千余年的扼杀人性的中世纪后,新兴资产阶级,高举复兴人性的大旗,为追求人性的全面解放,展开了与扼杀人性的各种反动势力的撕杀。在为人性而战的烽烟中孕育出无数艺术家,他们怀着传达“生命活跃”的动机,创造出无数充满生命活力的各种美的艺术形象。其中,众多悲剧形象令人撕肝裂肺。悲剧形象表现的生命内容,具备两大艺术审美功能:一是激起人们对毁灭人性的罪恶势力的愤怒和鞭挞;二是对人性解放和自由生命的高度渴望和倾情呼唤。人们欣赏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雨果的《悲惨世界》、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琳娜》、米开朗基罗的《夜》和罗丹的《欧米哀尔》等等艺术珍品,其两大功能更是得以淋漓尽致的彻底发挥。

珍藏在各类艺术博物馆的无数珍品,充分证明艺术家们表现生命的动机实现了、目的达到了,走到了艺术创造过程的逻辑终点,这个终点恰好正是审美欣赏活动的逻辑起点。

(三) 审美欣赏是全面提升自由生命的最佳途径

审美欣赏可分纯粹的艺术美欣赏和综合性的旅游审美欣赏。艺术欣赏的养人功能是人类的审美共识,先秦的荀子提出:“故礼也者,养也。”[11]“礼乐一致”,礼包含艺术。荀子认为,礼、乐、艺术有养人耳目的作用。明代著名画家董其昌格外看重艺术美的养人功能,他说:“黄大癡九十而貌如童颜。米友仁八十余,神明不衰,无疾而逝。盖画中烟云供养也。”[12]这两位老人如此高寿健康,不是靠补药秘方,而是全凭山水画中表现出来的自然山川的生机气息的滋养。但艺术美只占美的世界的三分天下,自然美、社会美的养身功能绝不逊于艺术美。在海上观日出和置身苗族青年男女中同歌载舞,与在艺术馆内品评日出图和在剧院看演出,两者相较,前者更能动人魂魄、感人肺腑。三美养身,各有千秋。熊掌与鱼可否兼得?可以,旅游审美可将三美养人笼于一身。旅游观光,一路游来:山川自然美、村寨民俗美、民族歌舞美、园林景观美、城镇市容美,一一扑面而来,令人心旷神怡、忘乎所以也。可见,旅游观光的实质就是审美欣赏。

旅游与审美的本质是一致的:首先,对象的同质性:都是蕴含一定生命内涵的客观感性形象存在,其形貌、属性依然固我、绝不改变;其次,心理活动过程的同步性:都先用感觉器官,感知对象,再通过情感、想象、理智的功能,生成新的形象,最后经过心理诸因素的综合作用,领悟了对象,获得了美,喜悦之情由衷而生。无论是观赏书画美,还是体验山水美,其审美心理活动过程必然经历这样三个阶段;再次,动机目的的一致性:即都是为了寻找美、发现美,获得美的享受,图个心情愉悦、身心健康。

既然旅游观光与艺术欣赏的对象同质、心理活动过程同步、动机目的同一,何不就在书斋、博物馆、剧院,轻松愉悦地品尝美,又何必到远离常居处,不惜花费金钱、牺牲时间、不辞劳苦地到异地他乡的山林水边、村庄城镇去寻求美呢?这是因为艺术欣赏只是单一的审美欣赏活动,旅游观光则是综合性的审美欣赏活动。两者对人的生命提升有着巨大差异。首先,艺术欣赏的对象,或书或画或歌或舞,非常单一;旅游观光的对象则是综合性的,种种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沿途迎面扑来,蜂拥而至。其次,艺术欣赏的范畴,优美、崇高、悲剧、喜剧只能单一呈现,不可同时兼得;在旅游观光中,目睹历史沉浮、人世沧桑、英雄伟业,优美、崇高、悲剧、喜剧等等,轮番冲撞心灵,使人感慨万千,激情波涌。其三,艺术欣赏,或悦耳或悦目或悦心或悦神,只能满足某方面的心理需求,提升某一生命要素;旅游观光由于其对象、范畴的全面性,就既能满足人的生理与心理、物质与精神、情感与理智等需求,又可扩大人际交往、增添人生阅历。这样,旅游审美活动就全方位地满足了人的各种需求,促进了人的生命全面健康发展。

显而易见,审美创造是表现生命,审美欣赏是珍摄生命。总之,审美活动的功能是能动地、全面地提升、丰富、发展和完善自由生命。

五、结语

综上所述,由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他人生命生产“三因素”辩证统一生成的“生命生产”是人类历史的逻辑起点,也是人类审美活动的逻辑起点。美与人的生命同时在此诞生后,携手前行,相依相偎,同荣共枯:生命决定美的本质,美推动着生命不断向全面发展的自由生命的征途迈进。所以,美是自由生命的表现。自由生命显现于何种事物,此物就成为美的事物。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由是而出。自由生命与所处的现实世界(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辩证统一的不同状态则生出美的各类范畴:自由生命与所处的现实世界若是和谐统一,则生优美;两者若对立统一,或生命战胜现实,则显崇高;或现实粉碎生命,则出悲剧;若两者争斗不休,又互不压倒、互不臣服,则生喜剧、滑稽、丑、怪诞等相继而现。这样,自由生命就孕育出一个万紫千红的美的世界;同样,五彩缤纷的美的世界又推动着自由生命永不停息地向前奋勇奔进。

[1]黎启全.美是自由生命的表现:序言[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2]封孝伦.生命之美——读黎启全先生新著〈美是自由生命的表现〉[N].贵州日报,1999-11-12(7).

[3](德)格奥尔格·西美尔.生命直观[M].刁承俊,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

[4](德)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956-957.

[5](德)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47.

[6]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古希腊罗马哲学[M].北京:三联书店,1957:111.

[7]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59.

[8](德)黑格尔.美学(第一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34.

[10]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M].上海:学林出版社,1984.

[11](清)王先谦.荀子集解[M]//诸子集成(二).北京:中华书局,1954:131.

[12]沈子丞.历代论画名著汇编[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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