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丝绸业的逆转与东海丝路的兴衰
2015-03-20孙立祥许宁宁
孙立祥 许宁宁
(1.辽宁大学 历史学院,辽宁 沈阳110136;2.华中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湖北 武汉430079)
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包括东海丝路和南海丝路两部分。就东海丝路而言,它主要沟通中国、朝鲜、日本、琉球等东北亚国家,其历史之悠久和贸易之繁盛并不逊色于南海丝路。千百年来,这条丝路将中、朝、日、琉四国紧密联系起来,对东北亚区域文化圈的形成奠定了经济基础。然而,时至明清之际东海丝路由盛转衰,最终湮没于历史长河之中。那么,导致东海丝路由盛转衰的内在因素究竟有哪些?就让我们以曾在东海丝路上扮演过重要角色的中日丝绸贸易为切入点,略予考察。
一、中日丝绸文化交流源起及其演变
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经朝鲜半岛过对马海峡或顺着日本海环流航路均可抵达日本列岛。中国的丝绸文化很早就传入了日本。据《史记》所载,早在公元前219年至210年,秦始皇为寻长生不老仙药,遣方士徐福率“男女三千人,资之五谷种种百工而行”,入东海探访仙人。“徐福得平原广泽,止王不来。”①虽无法确证徐福最终去往何处,但徐福东渡日本不仅有中日两国口口相传之传说和史籍之记载,而且在日本留存了大量同徐福有关的遗址,凡此说明徐福当年到达的“平原广泽”当系日本。在日本,徐福被尊为蚕桑神和丝织神,迄今仍受日人祭祀和膜拜,因之有学者将徐福誉为中日东海丝路的开拓者。另有一说,相传秦代浙江吴地有兄弟二人东渡黄海至日本,向日本民众传授蚕丝技艺及缝制服装的方法。可见早在公元前二三世纪,中国的先民们就已将包括丝绸文化在内的中国先进文化传播到了日本。
据《日本书纪》记载,应神天皇十四年至十六年(283-285年),自称秦始皇后裔的“弓月君自百济来归”,“领己国之人夫百二十县而归化”②。弓月君及其部众也将中国的养蚕和机织技术带到了日本,这是中国丝绸文化大规模东传日本的最早记录,弓月君也由此被日本史书誉为养蚕织绸第一人。《新撰姓氏录》记载,仁德天皇“以百二十七县秦民,分置诸郡,即使养蚕织绢贡之”。因其“所献丝绵绢帛,朕服用柔软,温煖肌肤”③而赐姓波多。“波多”,即“今秦字之训也”,日语发音与“机”字相同,以示秦人擅长机织。这些秦人可谓日本丝绸业起步和发展的奠基者。
然而早在弓月君东渡日本之前,随着东北亚诸国人员和文物往来的日益密切,中国的丝绸文化便已不断东传日本。西汉哀帝年间(公元前6年至公元前1年),中国的罗织物品和罗织技术已通过朝鲜半岛传入日本。东汉时代,日本已能“土宜禾稻、麻紵、蚕桑,知织绩为缣布”④。到了三国时代,日本已是“种禾稻、紵麻,蚕桑、缉绩,出细纻、缣绵”⑤的国家了。这一时期,中日两国交往日益增多。景初二年(238),倭国女王卑弥呼遣使洛阳,进献男女生口及“班布二匹二丈”⑥,魏明帝诏封卑弥呼为“亲魏倭王”,并赐“绛地交龙锦五匹、绛地绉粟罽十张、蒨绛五十匹、绀青五十匹,答汝所献贡直。又特赐汝绀地句文锦三匹、细班华罽五张、白绢五十匹”⑦。这是中国丝织品传入日本的最早记载。这批精美丝绸的传入,大大推动了日本丝织业的发展。不久,正始四年(243),倭王再次遣使,“上献生口、倭锦、绛青缣、绵衣、帛布”⑧;正始八年(247),日本又献上“异文杂锦二十匹”⑨。从只能进献简单的“班布”,到贡献“倭锦、绛青缣、绵衣、帛布”,再到献上“异文杂锦”,日本只用了不到十年的时间,可见其丝织业进步之迅速。这也说明经过数百年的积累与发展,到三国时代,日本已不仅掌握了基本的桑蚕丝绸技艺,而且还能织出较高级的丝绸。另外,同时代的吴国与日本也有密切往来。相传日本传统的“和服”,就是当时吴国传入的“吴服”,以致今天日本人仍将“和服”称为“吴服”,将缝制和出售和服的丝绸服装店称作“吴服座”。中国的丝织提花技术和刻板印花技术,也在这一时期传入日本。
两晋南北朝时代,中日交往更加频繁。雄略天皇对丝绸业十分重视。为直接汲取中国丝绸文化,雄略八年(464)和十二年(468),天皇两次派使者到“吴国”(南朝刘宋)招徕中国工匠传授技艺。雄略十四年(470)春,“身狭村主青等共吴国使,将吴所献手末才伎、汉织、吴织及衣缝兄媛、弟媛等,泊于住吉津”⑩。这些被招徕的中国工匠对日本丝绸业产生了深远影响,“汉织、吴织、衣缝,是飞鸟衣缝部、伊势衣缝之先也”⑪。雄略十五年(471),天皇又将先前“分置诸郡”的秦人“诏聚秦民,赐于秦酒公”⑫。秦酒公“爰率秦氏,养蚕织绢,盛篚诣阙贡进,如岳如山,积畜朝庭”⑬。雄略十六年(472),天皇诏令“宜桑国县殖桑”,“又散迁秦民,使献庸、调”⑭,以带动地方丝绸业的发展。雄略天皇对中国丝绸文化的大力引进和推广使日本丝绸业获得长足进步,即由单纯学习和模仿中国丝绸技艺阶段进入到发展日本自身特色的阶段。
至隋唐时代,为了适应日益密切的海上交流需要,东海丝路除之前经朝鲜半岛过对马海峡的北方航路外,在唐中期又开辟了由九州博多出港,向西南横渡东海直达明州的南方航路。隋唐是日本全面学习中国文化的时代,中日丝绸文化交流也随之迎来了高潮。从7世纪初到9世纪末,日本向中国大规模派遣的遣隋使团和遣唐使团带回大量隋唐王朝馈赠的高级丝绸。这些精美的丝织品成为日本仿制中国丝绸的样板。在被誉为“丝绸之路东方终点”的日本正仓院藏品中,除了有赤地鸳鸯唐草文锦、紫地狮子奏乐文锦、缥地大唐花纹锦、狩猎纹锦等珍贵的唐代丝织遗物,还有为数众多兼具唐代风格和日本特色的丝织品,可明显看到织匠们模仿中国丝绸花纹样式并加以改造的痕迹。除政府间的正式往来外,这一时期中日民间交往也日渐兴起。随同遣隋使、遣唐使前来的大批留学生和留学僧,在如饥似渴地学习隋唐文化典章的同时,也学习中国的丝织工艺和购买中国精巧的丝绸带回国内加以仿制。例如,日本城筑的僧侣就将在台州获得的珍贵青色织物绫带回日本作为样板。而随鉴真东渡的“绣师”也将中国的丝绸刺绣技术带到了日本。由于日人对中国丝绸文化百般推崇,以致在日本掀起一股“唐装”潮流,上流阶层穿戴的礼冠和礼服几乎完全仿照唐人服饰。
随着两国朝野的密切交往,隋代中国的夹缬印染技术、唐代中国的桑种及以桧木灰或椿木灰作媒染剂的方法等纷纷传入日本。此外,隋唐时代日本还移植了中国官营丝织业的生产管理体制。大化改新后,日本仿效隋唐创建了负责宫廷织物生产和分配的大藏省织部司。织部司掌管着位于京都西阵织部町的官营丝织手工业,督促工匠们不断织造出各式各样的高档丝绸以满足统治阶层之需要。由于实现了有组织的集中生产,日本的丝织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已经能够生产绫、罗、锦、纱等不同种类的丝绸。由此,京都西阵丝织业作为日本传统丝织中心开始发轫,独具宫廷色彩的“西阵织”成长起来。除以京都西阵为中心的近畿外,日本其他地区的丝绸生产也逐渐起步。在《延喜式》关于各地物产的记录里,共计69处中有54处出产与丝绸有关的产品⑮。随着丝绸生产能力的提高,日本在继续大量输入中国丝绸的同时,也开始向中国输出部分本土丝织品。例如,《延喜式》所记日本向唐朝皇帝供奉的方物中,就包括“水织絁、美浓絁各二百疋,细絁、黄絁各三百疋,黄丝五百絇,细屯绵一千屯,别送彩帛二百疋,叠绵二百贴,屯绵二百屯,紵布卅端,望陀布一百端,木绵一百贴”⑯。又如,据《唐大和上东征传》记载,鉴真曾说:“又闻日本国长屋王崇敬佛法,造千袈裟,来施此国大德众僧。其袈裟缘上,绣着四句曰‘山川异域,风月同天;寄诸佛子,共结来缘’。”⑰能在袈裟边缘绣上四句十六个字,可见当时日本的丝绸技艺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公元894年,根据菅原道真的建议,日本终止了遣唐使的派遣。经过近三百年持续不断地吸收和消化中国文化,日本步入了培育和发展具有本国特色的“国风文化”阶段。然而,由于中国依然是世界上最大最先进的丝绸生产国,因此日本上流阶层对中国丝绸的热衷并未随着遣唐使的终止而减退。在由遣唐使肩负的官方朝贡贸易终止后,中日民间贸易随之登上历史舞台。杜甫《昔游》中“吴门转粟帛,泛海陵蓬莱”的诗句,正是当时江南丝绸东输日本的真实写照。最初,以新罗为中继站的转口贸易一度成为中日民间贸易的主要形式。到9世纪中期,大唐商人掌握了中日贸易的主导权,江浙地区的丝绸从明州出海直接销往日本,明州遂成为东海丝路上最重要的港口。在唐商的努力开拓下,中日民间贸易迅速走向兴盛。仅会昌至天复年间(841-903),中国驶往日本的贸易船多达32次⑱。这些贸易船运来的以丝绸为主的“唐货”在日本大受欢迎,“唐人商船来着之时,诸院诸宫诸王臣家等,官使未到之前遣使争买。又墎内富豪之辈心爱远物,踊直贸易”⑲。
宋元时期,东海丝路在民间贸易推动下空前繁荣起来。北宋时期,日本官府禁止本国商人出海贸易,但为满足上流社会的需求而默许中国商船驶入日本,于是宋商便成为东海丝路的主角。自太平兴国三年到政和六年(978-1116),宋日商船年有往来、十分频繁,有的宋商甚至一年之中数次往来于两国之间⑳。到中国南宋时期,武士出身的平清盛废除了不准商人出海之禁令,不仅对出海商人予以奖励,而且大力整修博多港,疏通濑户内海,极大地调动了日商来宋贸易的积极性,于是“倭人冒鲸波之险,舳舻相衔,以其物来售。”时至元代,中日官方关系因元朝统治者两次东征日本和日本海盗侵扰中国沿海地区而步入低谷,但两国民间贸易继续保持和发展。从弘安四年到天龙寺船来华(1281-1342),中日两国虽互无“通信之使,惟海舶往来,互不相拒。”日本赴元商船每年不断,元末六七十年间恐怕是日本商船前往中国最多的一个时期。在如此兴盛的东海丝路上,中国的丝绸和丝绸文化一如既往地源源不断输入日本。宋代中国出口日本锦绫、缬绢、皂绫、色绢、丝绢、红吉贝等,元代中国出口日本龙缎、苏杭无色缎、花宣缎、杂色绢、丹山锦、水绫丝布等,这些都丰富了日本丝绸的织法和纹样。此间,日本来华僧侣也对两国丝绸文化交流发挥了独特作用。例如,1072年日僧成寻来华,由弟子赖源带回精致的缂丝裱装《法华经》7卷,蜀锦十种共20匹;1168年,日僧重源带回代表着当时中国刺绣最高水平的9件袈裟;1235年日僧辩圆入宋,率人学习广东织和缎子织的织法。在中国丝绸文化的持续影响下,日本的丝绸技艺又有新进步。镰仓时代,与辩圆同往中国的博多商人满田弥三右卫门,运用从宋朝学回的丝织技法创造出精美的“博多织”;而前述京都西阵的丝织工匠们,则模仿从宋朝传来的绫织技法生产出“唐绫”织物。这一时期,随着织部司的衰落,掌握了高级丝织技术的工匠们逐渐独立出来,开始根据市场需要进行生产。他们更加努力学习中国先进的丝绸技艺,所生产的“大舍人绫”、“大宫绢”等丝绸在其国内获得好评。
总之,随着秦汉以来中国丝绸文化源源不断传入日本,日本的丝绸技艺到15世纪时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不过直至此时,日本全国性的丝织中心仅有京都西阵一处,地方性的丝织中心更是凤毛麟角,其丝绸业还谈不上兴盛。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丝绸作为一种昂贵的奢侈品,在当时的日本仅供王室、贵族、寺庙和武士上层享用,市场需求非常有限;另一方面,更由于当时可以大量进口上流社会所喜爱的精美的中国丝绸,致使日本丝绸业备受挤压而处于次要位置。不仅丝绸如此,日本上流社会所需其他商品也大都仰赖中国输入。直至明朝时期,这一状况才开始发生变化。
二、明王朝的海禁与日本丝织业的发展
中国的元末明初系日本的南北朝对峙时期(1336-1392年)。一方面,在南北朝战争中失势的南朝武士与破产农民纷纷入海为寇,对中国沿海地区进行骚扰;与此同时,在元末农民大起义中失败的张士诚、方国珍余部,也大都逃亡海上并与倭寇相勾结:“我明洪武初,倭奴数掠海上,寇山东、直隶、浙东、福建沿海郡邑,以伪吴张士诚据宁、绍、杭、苏、松、通、泰,暨方国珍据温、台等处,皆在海上。张、方既灭,诸贼强豪者悉航海,纠岛倭入寇。”内外敌对势力的结合对新立朱明王朝构成了巨大威胁。为了断绝沿海反叛势力与倭寇的联系,朱元璋决意厉行海禁。洪武三年(1370),“罢太仓黄渡市舶司”;翌年,“仍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此后又多次严厉申谕海禁,甚至规定“禁民入海捕鱼”、“禁民间用番香番货”等,海禁之严到了“片板不许下海”的程度。明王朝严厉的海禁政策,限制了东海丝路上正常的贸易往来,对长期依赖中国商品的日本上流社会影响巨大。为了恢复中日贸易,室町幕府第三代将军足利义满数度遣使入明,直到永乐元年(1403)方与明朝确立宗藩关系。翌年,明成祖册封足利义满为“日本国王”,并颁发朝贡勘合文册百道,自此勘合贸易(官方朝贡贸易)便成为中日贸易的唯一渠道。
勘合贸易虽然保留了中日间的贸易孔道,但明政府对这一贸易的规模、人数、期限等均进行了严格限制,“永乐初,诏日本十年一贡,人止二百,船止二艘,不得携军器,违者以寇论……宣德初,申定要约,人毋过三百,舟毋过三艘”,这就使输往日本的中国商品无法满足日本上流阶层的需求。为此,日方采取种种手段扩大贸易规模,不仅人船违例超额,“旧日获利而去,故今倍数而来”,“贡物外所携私物增十倍”,而且“或二三年,或五六年,贡无定期”。到嘉靖二年(1523)即“争贡之役”发生后,明政府认为“倭患起于市舶”,遂罢宁波市舶司以绝日本之贡。结果,就连这唯一的勘合贸易渠道也被堵死,走私贸易遂成为中国商品销往日本的唯一途径。嘉靖二十七年(1548),曾经盛极一时的走私贸易基地双屿、浯屿等又遭明朝军队摧毁。于是走私者一变而为海盗群,自此武装商团横行海上,倭寇之患顿起。及至“隆庆开关”(1567),“准贩东西二洋”(此处“东洋”指以菲律宾群岛为中心的海域),对日贸易仍在禁止之列,若有海船私往日本,则以“通倭”罪论处。1593年明廷再因朝鲜之役重申海禁,致使秘赴日本之走私商船在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几近绝迹。
“终明之世,通倭之禁甚严”,东海丝路上的中日正常贸易在有明一代始终无法顺利进行,这对两国间的贸易结构产生了深远影响。中日贸易渠道的不畅虽使日本上流阶层的生活受到一定的影响,但也为日本自行生产这些商品提供了契机。明朝严厉的海禁政策造成日本市场上的中国商品奇缺,或价格腾贵,或一货难求,迫使日本上流社会不得不转而从本国产品中寻求替代品,这就使日本的相关行业因有国内市场而逐渐发展起来。例如,丝绸、瓷器、漆器等向来由中国进口的大宗商品,虽然其生产技艺早已传入日本,但在本土生产无一例外均自室町幕府时代开始,这无疑与中国商品难以抵达日本市场相关联。当中国商品因海禁淡出日本、市场带来巨大发展机遇时,早已掌握中国丝绸生产技艺的日本丝织业迅速成长起来;而随后到来的战国时代,又为日本丝织业的发展提供了另一个难得的契机。
战国时代,地方大名为了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而纷纷推行“富国(藩国)强兵”政策,客观上推动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尤其银矿开采业,由于掌握了从朝鲜半岛传来的名为灰吹法的白银精炼技术而迅速兴盛起来。天文二年(1533)博多商人神屋寿祯第一个将灰吹法导入石见的大森银矿从而开采出大量优质白银。以此为开端,大名们又相继开发了生野、相川、院内等银矿,这些银矿的开采量在16世纪下半叶到17世纪上半叶达到了顶峰。16世纪后期,日本成为亚洲最大的产银国,开始以“银之岛”闻名于世;16世纪末17世纪初,日本白银产量已占世界总产量的四分之一。贵金属产量的迅速增加,为日本社会带来了空前繁荣。随着都市经济的发展和商人手工业者地位的提高,丝绸消费已不再为上流社会所独占,经济力量增强的商人甚至普通市民也开始成为丝绸消费的新主顾。曾在17世纪初的长崎居住达20年之久的西班牙商人阿拉比·希隆,在《日本王国记》中这样描述了当时日本人消费丝绸的情形:“24年前丰臣秀吉阁下平定、征服这个王国以来,人们比过去任何时代都更加追求华丽,以至现在已然形成从中国、马尼拉贩来的全部生丝亦不能满足他们需求的现状。……而且在这个王国年年岁岁,大约消耗掉3000匹到3500匹(即30万斤至35万斤)生丝,有时甚至更多。……此种生丝纯白细腻,质地极优,但他们能将此加工得非常完美,以出色的技巧织成素绢。……除此生丝外,还有素地的或经过刺绣的天鹅绒、素地的波纹皱、缎子及薄罗纱等各式服料和数以千计的绸缎运来,并全部年年被销售一空、消费殆尽。不论男女,且无论少女、未婚的姑娘,抑或年龄已逾五旬的老妇,人人皆穿着各种色彩的衣裳。”
先是明王朝实施海禁使中国丝绸淡出日本市场,接着社会经济繁荣又带来市场需求迅速扩大,这就为日本丝织业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而新一轮学习中国丝绸文化热潮的掀起,更为日本丝织业的快速成长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例如,前述满田弥三右卫门的后代彦三郎,追寻先人足迹远赴广州重新钻研中国丝织技法,归国后与伊右卫门一道对“博多织”进行改良,结果在天正年间(1573-1593)成功生产出经线粗疏、纬线细密、纹线优雅、质地厚实的“博多带”,由此“博多织”作为高档和服腰带的代名词广为传布。同一时期,堺市成为日本学习中国先进丝织技术的窗口。中国的丝织工匠们在这里传授金襕、缎子、朱子、缅子、纹纱的织造技艺,使堺市逐渐成为日本丝织技术的中心。一些因京都战乱流落到堺市的“西阵织”工匠们,在战火平息重返京都后,将在堺市习得的中国织造技艺与西阵的传统丝织技法相结合,终于生产出空前精美的织品。16世纪后期,在织田信长和丰臣秀吉的大力保护下,一度因战火陷入衰落的“西阵织”不仅恢复起来,而且出现了勃兴态势。对此,山科言继在日记中这样写道:“所制金襕、缎子、唐织物、红梅、绮罗,先代未闻也。”就丝绸品种来说,除已有的绫、锦、绉绸外,又增加了纱绫、丝绒、印度绸、金襕、缎子、绸子、鼓花缎等新品种。到安土桃山时代末期,日本丝织业已能够向市场提供质量不亚于中国丝绸的精美丝织品了。
当历史的脚步跨进社会相对稳定的江户时代后,日本的丝绸生产迎来了空前繁荣。京都西阵是全国最大的丝绸生产中心,元禄·享保年间(1688—1735)是“西阵织”的黄金时代。当时的西阵拥有织街160余条,专司丝绸织造的机屋达1177家,有7000余台织机昼夜不息地生产。日本的丝织业以西阵为中心向其他地区扩散,博多、堺市、丹后、桐生、足利、仙台等地亦纷纷崛起为新的丝织中心。桐生和足利的条纹纺绸、丹后的绉纱等,成为享誉全国的名品。这一时期,尽管日本的丝织技术和生产规模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准,但仍在一如既往学习和吸收中国的丝绸文化。据王翔教授研究,江户时代“西阵织”的12种代表性产品中,有9种是从中国传入的。与此同时,日本的丝织业开始更加注重本土技艺的发明和推广。比较先进的丝织“高机”在一些新兴丝织中心得到普及,西阵织匠筒屋濑平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发明的“织锦机”,大致代表了日本传统丝织工具的最高水准。随着日本丝织业的迅速发展,中国丝绸在日本市场所占份额日益减少。明朝后期虽因海禁松弛又有大量中国丝绸运销日本,但已是今非昔比,即“盖彼国自有成式花样,朝会宴享必自织而后用之,中国绢紵但充里衣而已。”及至18世纪中期,随着日本丝织业羽翼渐丰,江户幕府更制定海舶条例以明告华商道:“药材自余物件,惟下品者多带前来,匹头等项地素尺寸及阔狭等止不宜者,是之载带,其于本处乃不中用。……无用之物着令载回。”可见,中国商人运来的丝绸已被视为“不中用”的“下品”被拒于国门之外。迨至江户时代末期,日本丝织业已足以同中国同行业分庭抗礼了。
三、中日丝银贸易的展开与日本蚕丝业的勃兴
广义的丝绸生产包括植桑、养蚕、缫丝、织绸四个步骤,缺一不可。日本丝织业的迅速发展带来一系列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蚕丝业的水平无法满足丝织业的发展。一方面,植桑养蚕不仅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而且需要大批农户由单一的农耕生产向“农耕为主、桑蚕为辅”的生产结构转变,而这不可能一蹴而就;另一方面,当时日本的缫丝技术还很落后,仅能缫制出质量较差的黄丝,无法缫制出生产高级丝绸所需要的优质白丝。因此,从中国进口生丝就成为日本丝绸业发展的不二选择。早在日本丝织业初兴的15世纪晚期,曾两次赴中国进行勘合贸易的楠叶西忍就曾说过“唐船之利莫过于生丝”。根据他分析,当时从中国贩运生丝的利润高达300%—400%,但在当时十年一期、“人毋过三百”、“舟毋过三艘”的贸易条件下,不可能进行大规模的生丝贸易;及至“争贡之役”后中日正常贸易渠道被堵死,生丝贸易更无从谈起。当中日贸易陷入有需求、无途径的困境时,葡萄牙武装商船适时出现在东海丝路上。葡萄牙商人不仅担负起中日生丝贸易之重任,而且牢牢掌握了这一贸易的主导权。
葡萄牙人染指中国贸易的企图由来已久。16世纪初葡萄牙殖民主义者武力占领印度果阿、马六甲等地,打开了通往中国的大门。1514年葡萄牙武装商船首次来到广东屯门并进行走私贸易。1523年葡人被明军逐出广东沿海后,转赴闽浙沿海地区继续从事走私活动。此后几经周折,终于在1554年获得了在广州进行通商贸易的权利。1557年葡人又以每年缴纳500两地租银为条件,获得在澳门居留和进行贸易的权利。自此,葡人便以澳门为据点在远东经营国际贸易。葡萄牙人早在定居澳门之前的1542年,便因“种子岛奇遇”“发现”日本并与其进行贸易。精明的葡萄牙商人很快发现经营中日生丝贸易可获巨利,于是在获得澳门居留权后便在广州大量收购中国生丝,然后用葡萄牙大帆船运往日本长崎销售。此时,日本的银矿开采日渐兴盛,白银供过于求,银价走低;而中国则因普遍使用白银作为货币而产生了巨大的白银需求。16世纪后期,日本的金银比价约为1∶10,到17世纪30年代下降为1∶12至1∶13;而同期中国的金银比价基本维持在1∶7或1∶8的极高水平。两国银价相差如此悬殊,将日本白银输入中国同样可获巨利。因此,葡国商人将中国生丝运往日本换取白银,再将日本白银运回澳门收购中国生丝,这便是中日“丝银”贸易。在16世纪中叶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中日丝银贸易是东亚海域乃至世界上最有利可图的贸易之一。葡人每年从澳门运往长崎的生丝,少则1500担,多则3000担;而由长崎运往澳门的白银,在16世纪后期每年约为五六十万两,到17世纪前期每年约为一百多万两,个别年份多达二三百万两。自1599年至1637年,葡萄牙商船自长崎输出白银共计5800万两。这些白银大部分用来购买中国的生丝及其他商品,每年在广州购货所用白银多达一百万两以上。在1570年至1600年间,葡萄牙商人几乎垄断了中日间的所有贸易。在葡国商船自澳门运往长崎的货物中,中国的生丝约占三分之二。自此,生丝取代丝绸成为中日交易中最大宗的商品。
德川幕府建立(1603)后,无法容忍由葡萄牙人继续垄断中日丝银贸易,遂采取种种措施试图夺回中日贸易的主导权。1604年,持有幕府颁发的“朱印状”(出国和进行海外贸易特许状)的日本商船——“朱印船”,加入到中日丝银贸易中来。朱印船的海外贸易活动,受到与日本建立外交关系的葡萄牙、荷兰及东南亚各国政府的保护。由于明政府禁止与日本通商,朱印船便开往琉球、台湾和东南亚地区与中国商人进行第三地贸易,购买中国生丝及其他商品运回日本销售。对于当时的贸易情形,徐光启在《海防迂说》中写道:“我边海亦真实戒严,无敢通倭者。即有之,亦渺小商贩,不足给其国用。于是,有西洋番舶者,市我湖丝诸物,走诸国贸易。若吕宋者,其大都会也。而我闽浙直商人,乃皆走吕宋诸国,倭所欲得于我者,悉转市之吕宋诸国矣。”截止1635年,计有356艘朱印船出海贸易,每年约出口日本白银3万至4万公斤,进口中国生丝1400担至2000担,已与葡萄牙人的贸易规模持平。
在遣船出海贸易的同时,德川幕府还试图通过重建中日邦交与中国直接进行丝银贸易。为此,德川家康不仅多次遣使中国游说,还试图通过琉球和朝鲜居间调停,但始终未见明廷回复。与此同时,德川幕府还欢迎中国商人赴日贸易,并愿意提供各种便利和优惠。例如,向中国商船颁发朱印状,准许他们在日本各地自由交易。中国商人早就知晓经营中日丝银贸易可获巨利。诸如,郑若曾在《筹海图编》中提到将中国生丝贩运到日本“每百斤直银五六十两,取去者其价十倍”;徽商许谷也说“贩缯航海,而贾岛中,赢得百倍。”但面对明廷严厉的海禁政策,大都不敢冒险犯禁。及至17世纪初明廷海禁渐弛,德川幕府又积极招徕,中国走私商船遂纷纷开往日本。1608年,萨摩藩大名岛津义久致信将要回国的泉州商人许丽寰,约其明年再来日本交易,并称:“其盟之坚者,金石胶漆,物莫能间。”翌年果有十艘中国商船驶入萨摩,载来湖丝、绸绢等物,中日直接贸易自此恢复。1610年以后,赴日贸易的中国商船逐年增多,仅1612年7月15日一天就有26艘中国商船和从吕宋返回的朱印船鱼贯开进长崎港,贩来白丝二十余万斤。当时中国商船前往日本须先南行,直至驶离官府巡缉范围再折向东行,即“先朝禁通日本,然东之利倍蓰于西。海舶出海时,先向西洋行,行既远,乃复折而入东洋。嗜利走死,习以为常,以是富甲天下。”尽管赴日贸易要冒“通倭”治罪的风险,但巨额利润仍然诱使越来越多的中国商人铤而走险。当时一位名叫刘凤岐的商人说:“自(万历)三十六年至长崎岛,明商不上二十人,今不及十年,且二三千人矣。合诸岛计之,约有二三万人。”时任福建巡抚陈子贞在《海防条议》中也说:“近奸民以贩日本之利倍于吕宋,夤缘所在官司,擅给票引,任意开洋,高桅巨舶,络绎倭国,将来搆通接济之害,殆不可言。”由于从事的是秘密走私贸易,所以中国商船吨位不大,但数量众多。在17世纪早期每年就有30艘至60艘中国小帆船赴日贸易,平均每艘运回白银23500两。
葡萄牙人经营中日丝银贸易所获丰厚利润,令西方其他国家的殖民主义者垂涎不已。1596年,荷兰武装商船打破葡萄牙对好望角航路的垄断而抵达爪哇的下港;1602年,荷兰成立东印度公司,并在下港设立商馆;1609年,荷兰又在日本平户建立商馆,正式确立了荷日商业关系。为取代葡人在中日丝银贸易中的地位,1622年荷兰舰队大举进攻澳门,但在以逸待劳的葡萄牙人面前没有讨得任何便宜。于是他们转而北上侵占澎湖,并最终于1624年进占台湾。自此,荷兰人就以台湾为基地积极经营中日丝银贸易。由于不能像葡人那样直接在广州购买中国生丝,荷兰人就以各种手段招诱中国商人到大员贸易,于是“海滨之民,惟利是视,走死地如骛,往往至海外区脱之地曰台湾者,与红毛番为市。”荷兰商船装载中国生丝赴日销售的数量不断增加,仅1636年销往日本的生丝就多达1422担,当年从日本运出的白银则有70余万两。在荷兰东印度公司名下的商馆中,日本商馆和台湾商馆因经营中日丝银贸易获利最多,两者所获纯利占荷兰东印度公司利润总额的六成以上。
这样在17世纪早期,从事中日丝银贸易的中、日、葡、荷四国商船百舸争流、千帆竞发,古老的东海丝路上呈现前所未有的繁忙景象。当时,中国有丝缺银,日本有银缺丝,两国本应互通有无、互惠互利、独享其利,然明廷的一纸禁令阻断了两国间的正常贸易往来,致使中日丝银贸易巨大利润多被葡、荷两国商人席卷而去。正所谓“片板不许下海,艨艟巨舰反蔽江而来;寸货不许入番,子女玉帛恒满载而去”,实在不是令人欣喜之事。当时葡、荷商船自我配备强大的武力,日本的“朱印船”也有幕府提供保护,唯有中国商船,内需躲避官府的巡缉追查,外受葡、荷武装商队的欺压,只能冒险在内外夹缝中艰难求利,这是值得反思和铭记之教训。
中国生丝的大量进口,一方面为日本丝织业的迅速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时也导致日本白银大量外流。1560年至1600年间,日本每年出口白银33750公斤到48750公斤;1601年至1614年间,猛增 为 每 年150000公 斤 到187500公 斤;1615年 至1625年间,也达每年130000至160000公斤,约占除日本外世界白银总量的30%至40%。然而,从17世纪30年代起,日本银矿逐渐枯竭,产量逐年下降。白银的大量外流和产银能力的衰退,导致日本国内作为货币流通的白银急剧减少,对日本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为遏制白银继续外流,德川幕府采取各种措施限制中日丝银贸易的进行,其一系列“锁国令”、“节俭令”的颁布均与此密切关联。1685年幕府颁布“贞享令”,将“锁国”后准许进入日本贸易的中、荷两国商船的数量、贸易额、尤其生丝贸易额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并用铜取代白银出口。进入18世纪后,在新井白石“以我有用之财,易彼无用之物,非我国万事之策也”的思想影响下,德川幕府又于1715年颁布了“正德新令”,实行贸易许可证制度,即只允许领取“信牌”的中、荷商船来日贸易,并以出口“俵物”(海产品)、“诸色”(其他物品)取代银输出。此后,日本准许进入长崎贸易的中国商船数量逐渐缩减,并最终维持在每年10艘的规模。同期从中国进口的生丝数量也逐年下降,日本的贵金属外流终于被遏制住。
在限制进口中国生丝的同时,德川幕府也在努力发展本国的生丝生产。“贞享令”规定,中国商船运进的生丝额不得超过2000贯目的白银,荷兰商船运进的生丝额不得超过1000贯目的白银,两者合计仅及宽文年间(1661-1672)中国生丝输入量的三分之一。这一政策的实施,导致日本丝织业深陷原料不足之困境,不得不转而从国内寻求生丝供应,从而为日本蚕丝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为使国产生丝能够在产量和质量上满足丝织业生产之需求,德川政府不遗余力推动本国蚕丝业的发展。正德三年(1713),幕府命令适宜植桑养蚕的各藩推行奖励蚕桑政策,并为养蚕农户提供桑苗、蚕种和资金。安永二年(1773),幕府下令取缔劣质蚕种以提高日本生丝质量。早在中央政府大力提倡发展蚕丝业之前,博多、土佐、仙台等藩便已采取各种措施奖掖藩内生丝生产。及至“贞享令”颁布后,由于中国生丝供应不足导致本土生丝价格昂贵,更令各藩发展蚕丝业的积极性大增,甚至趋之若鹜。各藩争相聘请优秀技师充当技术顾问,刊印各种养蚕手册供农民传习,并成立“国产会所”对植桑、养蚕、缫丝乃至织绸进行全程技术指导。为了提高农民的生产热情,各藩还为养蚕农户提供生产资金,并承诺收购蚕茧和生丝。为西阵丝织业供给生丝的京都批发商们,也参与到地方生丝生产事业中来,不仅提供充足的资金,而且向农民传授养蚕技术。在朝野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植桑养蚕在日本各地普及开来。“贞享令”颁布30年后的正德年间(1711—1715),主要生产生丝的藩国增加到16个。到德川幕府晚期,生丝生产已遍及日本大部分地区,产量更显著提高。据统计,正德、享保年间(1711—1735)比庆长、元和年间(1596—1623)增加了一倍;文化年间(1804—1817)比享保年间又增加了四倍之多。与此同时,蚕丝生产技术也有了长足进步。从德川幕府中期起,不仅夏蚕饲育已在日本各地普及,而且秋蚕饲育也逐渐为农户所采用,清凉育蚕、温暖育蚕等养蚕技术已日臻完备。在缫丝技术方面,已由传统的“胴取”法发展为“手挽”法,乃至更为先进的“座缫”法,生产效率显著提高。随着蚕丝业的迅猛发展,日本国产生丝不仅在产量上可以满足本国丝织业的生产需要,而且在质量上不逊色于进口的中国生丝。由此,中国生丝在日本逐渐失去了市场。1737年以后,来日贸易的中国商人已不能用生丝换购日本商品,而必须支付相当数量的金银。到19世纪初,在日本市场上中国生丝已完全被日本国产生丝所取代,日本丝绸业最终摆脱了对中国生丝的依赖而繁荣起来。到德川时代末期,在中国丝绸文化长期熏陶下成长起来的日本丝绸业,已做好同中国丝绸业在国际市场上一争高下之准备。
四、简短结论
纵观中日丝绸文化交流史尤其东海丝路由盛转衰的历史进程会不难发现:在丝路的这一端,本来拥有先进丝织技术的中国犹如一潭死水,既无生产技术的革新提高,也未进行产业结构的应需调整,更缺乏掌握海外贸易主导权的竞争意识,一旦丝绸技术对日本不再具有比较优势时,其丝绸制品也就难逃被逐出日本市场之厄运。而在丝路的另一端,岛国日本却在与时俱进中追赶,在不断创新中求变,当国内市场狭小时,就只从中国进口丝织品;当国内市场扩大时,就贪婪学习中国先进的丝织技术生产出精美的国产丝织品;当生丝进口导致白银大量外流损害国家利益时,就立即采取措施发展本国的蚕丝业;而在通过东海丝路进口丝绸原料、丝绸制品、丝绸技术的漫长历史进程中,唯有丝绸技术一直是日本民族重点吸收的对象并成为其丝绸业赶超先进的不竭动力,最终建立起“养蚕—缫丝—丝织”这一完整的丝绸生产体系,彻底摆脱了对中国生丝和丝绸的依赖,而东海丝路也就必然随着中日丝绸贸易的日渐萧条而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衰落。换言之,东海丝路的兴衰过程,正是落后却积极进取的日本努力赶超先进却墨守成规的中国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始终在充当一位恪尽职守的“好先生”,而日本一直在扮演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弟子”,以致形成中国丝绸技术单向“东传”而非相互学习、共同进步之局面。日本人说中国的丝织技术早在汉代就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准,但在之后的一千多年里几乎没有多大改进。如此说法虽然有失偏颇,却也在一定程度上道出了实情。当一位墨守成规的老师遇到一个积极进取的学生,老师被学生赶超也只是时间问题了。日本在明治维新后,其生丝产品之所以迅速走向世界,并在20世纪初从中国手中夺走世界第一生丝出口大国的地位,当与日本在前近代打下的坚实基础不无关联。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今天我们正在重建海上丝绸之路,往昔的沉重教训固然需要汲取,而日本的成功经验同样值得借鉴。保持科技优势以掌握国际贸易主导权、进行双向技术交流以确保国际贸易航路长盛不衰,应是我们在重建海上丝绸之路时重点汲取的历史经验。
注释
①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086页。
②(日)舎人親王:《日本書紀》卷十、《応神天皇》,《國史大系》卷一,東京:経済雑誌社,明治三十年,第184頁。
③(日)萬多親王等編:《新撰姓氏録》,第三帙《左京諸藩上》,文化四年刊本,第1頁。
④范晔:《后汉书》卷八十五《东夷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20页。
⑤⑥⑦⑧⑨陈寿:《三国志》卷三十《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855页,第857页,第857页,第857页,第858页。
⑩⑪⑫⑭(日)舎人親王:《日本書紀》卷十四《雄略天皇》,《國史大系》卷一,東京:経済雑誌社,明治三十年,第253頁,第253頁,第255頁,第255頁。
⑬(日)萬多親王等編:《新撰姓氏録》第三帙《山城国諸藩》,文化四年刊,第16頁。
⑮(日)児玉幸多編:《日本史年表·地図》,東京:吉川弘文館,2007年,付録8:《延喜式にみえる古代物産表》。
⑯(日)藤原時平等編:《延喜式》卷三十《大蔵省·織部司》,《國史大系》卷十三,東京:経済雑誌社,明治三十三年,第878頁。
⑰(日)真人元开:《唐大和上东征传》,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40页。。
⑲(日)藤原冬嗣等編:《類聚三代格》卷十九《禁制事》,《國史大系》卷十二,東京:経済雑誌社,明治三十三年,第10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