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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文化建设的“最后一公里”——文化强国目标下“人民福祉”的生命美学求解*

2015-03-20

关键词:最后一公里信仰美学

范 藻

(四川文理学院 学报编辑部,四川 达州 635000)

在展开本文的论述之前,我们先来学习两篇重要文献的节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掀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我们一定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向着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胡锦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

观为指导,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协

同推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

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

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

体制机制弊端,努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

业更加广阔的前景。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我们的文化建设有着“向着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宏伟目标阔步前进”的豪迈情感,我们的国家目标有着“努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的美好未来,这一切都要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那么我们又该如何理解“人民福祉”的内涵呢?“福”与“祉”都同样表达美好吉祥的意思。《诗经·小雅·六月》:“吉甫燕喜,既多受祉。”唐李翱《祭独孤中丞文》:“丰盈角犀,气茂神全,当臻上寿,福祉昌延。”孙中山《同盟会宣言》:“复四千年之祖国,谋四万万人之福祉。”福祉原意是降临的幸福,后被用来代表美满祥和的生活环境、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宽松开放的政治环境。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中国梦”。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1月29日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说道:

我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个梦想,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历史告诉我们,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

不论是中华民族的国家目标为中国梦注入经济基础的物质文明保证,还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为中国梦提供上层建筑的精神文明方向,其最后的目的、最高的境界和最真的本质,都必须落实到每一个中国人的头上,也即让“增进人民福祉”不再成为一个空洞的“能指”符号,也不是一个遥远的“彼岸”幻想,更不能成为一个不能“充饥”的美丽“画饼”,而是要真正成为我们宏伟的文化强国和伟大的国家目标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梦含义中的“人民福祉”的实现一定意义上是一个中国“力量”的体现,其硬实力是国家目标的物质文明要素,其软实力是文化建设的精神文明要素。如何理解“人民福祉”的内涵?除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和历史学的解读外,从生命美学的视角亦可别求新解。

生命美学的要义是什么呢?潘知常教授在《生命美学论稿》著作中说:“生命美学要追问的是审美活动与人类生存方式的关系,即生命的存在与超越如何可能这一根本问题。换言之,所谓‘生命美学’意味着一种探索生命的存在与超越为指归的美学。”[1]笔者也在十年前出版的《叩问意义之门:生命美学论纲》拙著里阐述:“从美学概念本身看,生命美学的关键词是‘自由’和‘感性’,由于自由是一种掌握本质和规律之后的逍遥状态,或者说是在终极目标引导下的正向运动,因此,自由就显现为一种朝向终极目标作永远接近的运动‘过程’;如果说生命是一次由生到死的过程,那么这个过程中的每一个生命都是自由的,它都可以自由地为它赋予意义,这表现在职业的选择、信仰的选取和生活方式、爱情形式的选用等。并且这种‘自由’不是书斋式的、先验性的和理念化的自由,它紧紧附着在个体生命的一呼一吸、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和一颦一笑之中,或者说感性和自由互为表里,共同凝聚成一个个鲜活生动的生命个体。”[2]从生命美学视角看,在“文化强国目标下”如何实现“人民福祉”呢?它仅仅是传统文化的现代转换吗?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吗?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确立?这些当然都是必要甚至是核心的内容,然而文化建设的本质目标是什么呢?我们认为它应该是人的解放——人的生命价值的充分彰显,人的生命意义的全部实现。对此,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人并不是抽象的栖息在世界以外的东西。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3]1作为不论是现实意义还是理想意义上的人,不论是国家意义还是个体意义上的人,都应该是完整而大写的人。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整体而言,目前我们声势浩大的“文化建设”多指向文化强国的国家目标而少有文化化人的个体要义。如果把我们的文化建设事业比作是一次漫长的“万里长征”的话,那么它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方面已经取得了不俗的成就。可是,文化建设如何像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的那样,能够使得个体生命存在感到更有意义和更加幸福,已经成为我们文化建设的“最后一公里”了。因为没有个体文化自觉和自为的“文化建设”,没有个体生命构成和体验的“人民福祉”,是“只见森林不见树木”的意义悬搁,是“只接云气没接地气”的空洞口号。究其实,是它未能有效地树立并强调文化的个体意识,缺乏关怀个体生命的终极情怀。在此,生命美学视野下的“人民福祉”求解的独特意义便显现了出来,它可为文化建设事业打通“最后一公里”清除路障。生命美学视域下的“人民福祉”的核心关怀是“人的生命的存在与超越”,让个体生命在劳动、艺术、道德和信仰四个方面充分感受到生命之美。

一、劳动:摆脱“异化”的处境,在社会实践中完善自我

如学界所共识的那样,劳动对于人类文明和个体生命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创造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成果,还创造了人的生命本身。质言之,劳动创造了包括美在内的一切。从学术史看,劳动的历史学价值、社会学意义和人类学贡献,“前人之述备矣”;技术美学、工业美学、生产美学等也都对劳动的审美意义进行了探究。相较而言,从生命美学的视域对劳动如何创构生命之美的思考尚付阙如。

劳动之于生命的意义,可以从三个层面体现出来,即个体在劳动中获得“快感”、产生“好感”和享受“美感”。第一个层面是生理的快感,即通过劳动满足劳动者衣食住行的物质需求、养家糊口的生存需要。这是劳动最本真、最直接的效能,以维持个体生命和族群生命的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它能让劳动者产生餍足、慵懒和兴奋一类的“快感”。第二个层面是社会“好感”,即通过每个个体的有效劳动,创造出有益于生产和生活、有益于集体和行业、有益于市场和消费的社会价值。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今时代,这种社会作用和效益越发重要和明显;此时如果劳动者感受到了他劳动的意义,那么他/她就能从中获具满足、幸福和尊严等一类的“好感”。第三个层面是精神美感,也即是马斯洛所谓的“自我实现”需要,它将劳动由外在目的化为内在意义。在这一层面的劳动中,劳动者尽管也潜存获得物质回报和他人认可的动机与需求,但在根本意义上或终极目标上,这些已经“置之度外”和“超然物外”了,所谓“金钱如粪土,名利如浮云”。此时劳动对于劳动者来说,不是每天恪守的“朝九晚五”,也不是执行制度的“签字画押”,更不是通常意义的“上班下班”,而是视劳动为生存的必备、生活的必须和生命的必然;此时也许劳动的过程比劳动的结果更能让劳动者体会到创造的兴奋、付出的满足和投入的幸福;这种劳动最大限度地促使了劳动者生存空间的无限扩大,生活内容的无比丰富和生命价值的无尽实现。总之,这样的劳动是职业与兴趣的结合、过程与结果的一致和物质与精神的统一,它是自由的,因而具有“美感”。

既然劳动如此的“美妙无穷”,那么如何理解劳动中的“异化”现象呢?一百七十多年前,马克思曾深刻地批判过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异化现象:“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属于他的本质;因此,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4]93毋庸讳言,这种劳动异化现象并无美感,且至今并未远去。如何为日益泛滥的“异化”劳动提纯、“物欲”劳动过滤和“名利”劳动祛魅,这仍然是一个未竟的复杂课题。我们认为摆脱异化劳动的非生命性和反生命性,还得借助劳动本身来实现它的合生命性与合美学性。

在此倡导“自由”精神和“感性”愉悦的生命美学将给我们如下的启迪:一是升华主体的意义,提高劳动的境界。劳动绝不仅仅满足物欲。真正有意义的劳动是让劳动者通过劳动的成果,如移山填海、改朝换代、革故鼎新、丰衣足食等,感受人类实践力量的崇高性,反思实践主体的创造性,领略实践意义的自由性,从而让劳动者充分感受到野蛮人与文明人的分野、文明人与审美人的区别;二是感受主体的魅力,体味劳动的过程。生命美学歌颂“生”之过程而欢欣。尽管任何劳动都不免艰辛,然而也正是在劳动中我们因体力的付出和精力的消耗,大者可让生命在新陈代谢中走向强旺,小者可让生命在弃旧图新中体验快乐;三是适应主体的需求,改变劳动的环境。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关系的改善,劳动者在创造劳动成果的同时,也不断改变着劳动的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即:“劳动光荣”的社会舆论环境、“劳动保护”的法制环境和安全、洁净、舒适的工作场所都将进一步优化。总之,劳动促使劳动者在改造对象世界的同时,也不断完善着主体世界;在优化客体的物质世界的同时,也逐渐美化主体的精神世界。

二、艺术:远离“低俗”的放纵,在审美活动中愉悦自我

艺术历来被描述得美妙无比、魅力无穷和魔法无边。孔子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毛诗序》云:“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是以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柏拉图在《理想国》认为“受过这种良好音乐教育的人,可以很敏捷地看出一切艺术作品和自然界事物的丑陋”。贺拉斯在《诗艺》中说:“寓教于乐,既劝谕读者,又使他喜爱,才符合众望。”从这些引文看,虽然中国古代注重艺术的教化作用,西方古代看重艺术的愉悦功能,但都对艺术的审美价值予以了充分肯定与表彰。那么,艺术何谓?艺术何为?从生命美学视野看,“美(艺术)是人的生命追求的精神实现。”[5]人的生命追求什么,肯定什么,它就在艺术中表现什么。质言之,艺术表达着生命追求方向的正价值、正能量。

然而,在艺术实践中同样存在着异化现象,即以貌似艺术的手段方式实现非艺术的目的和达到反艺术的效果。其中最为典型的例子是艺术蜕变为欲望的面首,迎合受众的低俗需求,追求官能刺激。纵观人类艺术的历史和现状,为什么“阳春白雪”者反而“和者寡”?而“下里巴人”者竟然“和者众”?在一定范围上讲,就在于“下里巴人”中的低俗艺术有意地迎合着受众的官能刺激需求。但这种纯粹追求官能刺激的艺术是反生命的,原因有二:一是它导致生命的乏力、匮乏感。人的感官是有阈限值的,只有到达一定的刺激量,生命才会感受到快感。刺激越强,官能快感也越强,但与此同时感官阈限值也随之调高。如此一来,麻木,刺激;再麻木,再“加大剂量”刺激,生命能量最终会在这种不断循环刺激和冲击感官阈限值的过程中消耗殆尽。二是导致生命的空虚感。人的生命是一种很复杂的存在,它固然首先是一团生理欲望(食色),但又不仅仅是生理欲望,除此之外,人还有更多精神性、社会性追求。纯粹停留在“满足—匮乏”二元状态中的生命是低级的,也是无聊空虚的,叔本华哲学早已耳熟能详地揭示过这一点。正是如此,原本因满足生理性的果腹需求而来的食物制作,人类将之变成了各类美食;因动物性本能欲求而来的交配,人类将之升华为爱情。但是纯粹追求官能刺激的低俗艺术把人的生命仅仅理解为一团生理欲望而抽空了生命的丰富内涵。它固然可以提供一时的生命快感,但也在满足短暂的生理快感后,让生命陷入“空空如也”、“其他什么也没有似的”的空虚境地。

如何远离“低俗”的艺术,在审美实践活动中愉悦自我?这需要我们重审生命与艺术之关系的复杂内涵。生命美学认为,人是三重生命——生物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的统一体[6]。这意味着,仅仅以动物性来理解人而忽略人的精神性、社会性,是片面的。从生命的丰富性讲,艺术首先要化欲为情,在动物性欲求的单纯展示中缀入精神性、社会性的属人要素。其次要由情而爱。情是世俗的,因血缘而生亲情,因同道而生友情,因相恋而生爱情,然而无论亲情、爱情还是友情,这些情若追根究底还是“有缘有故”的,勾连着生物性、物质性因素;但“爱”与之不同,埃里希·弗洛姆比较了世俗化的爱情和理想化的爱后说道:“爱没有目标,爱情中最重要的是爱的行为本身。在这类爱情中是‘存在’,而不是‘侵占’占有主导作用。它是人的自我表现,是人的能力的充分表现。”[7]说到底“爱”是付出,是“无缘无故”、超越利害的奉献。最后是转爱成美。就爱本身而言,它是一种可感觉不可言传的意念和氛围,而美是一种感性的存在。当艺术以丰富多样的感性形式表现爱,这种爱也就呈现为美。总之,艺术并排拒生物性的展示,但要在超越生物性中升华生命的境界。

三、道德:抵挡“功利”的诱惑,在人格追求中完善自我

“在我上者,是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西哲康德的这一格言是人对自身坚卓的道德力量的自期与赞许,历来为人所引征和浩叹。自人猿揖相别、人类走上自身独特的命运历程以来,道德是人的主体性自我确证的标志之一,它让人类逐渐摆脱动物式生存的无序、粗糙而过上一种更加文明细腻的生活。人就其本性而言是自我中心主义的,但面对生存的艰难,每一个个体又无法得以独自成全,抱团生存几乎是人类无须质疑的选择,它要求每一个个体要超越自我中心主义,自觉地克己奉人,让利于他人。所谓道德本质上是人的社会性对自然性的克服与超越,但这也由此导致了道德实践与评价中的两难困惑:从“小我”的自然人性而言,个体生命贪生怕死、好逸恶劳和喜新厌旧实属本能、常态,但这又有违道德之旨,后者是个体去掉私欲而获得公心的成长过程,是脱离蒙昧走向文明的修炼结果,犹如化茧成蝶的艰难而痛苦,然而却呈现出高贵而伟大的“过程—结果一体化”状态;从“大我”的社会人性而言,它要求个体生命遵循舍生取义、大公无私和矢志不渝的社会法则,但道德洗涤了个体生命中的自私本性,又不免使之失去本性的真实,即拥有了文雅却失去了率真。那么道德实践和评价是应该合乎自然性的人性还是社会性的神性呢?这种两难困惑就是所谓“哥德尔怪圈”和无解的“罗素悖论”。它的原因是什么?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我们无法绕开道德实践和评价中的“功利”因素,具体说来:首先,从个体成长的时间纵坐标看有生理与心理的冲突。在每个人成长过程中,如果说生理成长属于自然性范畴,它的轨迹是由弱小、强大再到弱小,那么心理变化则属于社会性范畴,它的经过是由建构、定型再到稳固。生理性变化与生命的自然机能相关,其中的动物性属性是永远没法改变的,其变化也仅仅是属于量的变化,比如青壮年的性能量容易导致性侵害和性犯罪的非道德行为;心理性变化与生命的社会意识相关,其中的文化含量会随着生命的发展而愈益增加,并积淀成了生命本身,甚至将性也融入到了社会性的生命之中了,“功利”的诱惑与拒斥就是它们冲突的表现。其次,从社会层面的空间横向坐标看有现实与理想的矛盾。作为社会性的个体生命,随着年岁的增长、生活面的扩展,难免产生现实与理想难于融合的巨大心理落差,如同流俗的感慨: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这种现实与理想的距离,是物质生命的有限与精神生命的无限的矛盾,但究其实都是生存的“功利”诉求带给我们的烦恼,如果没有“功利”诉求,万念俱灭,又何来现实与理想的矛盾呢?

既然“功利”因素——个体生命以自我中心为鹄的物质、私欲内在于“道德”,那么我们就无法拒绝它,而只能抵挡或合理利用它。个体生命在人格追求如何完善自我?从生命美学的角度看,就是要正确看待道德的功利羁绊与人格的完善二者冲突而形成的悲剧美的意义?这种意义,一言以蔽之,在于历史之“丑”和人性之“恶”对生命的反向刺激,进而推动生命新生。马克思曾论述道:“历史不断前进,经过许多阶段才把陈旧的生活形式送进坟墓。世界历史最后一个阶段就是喜剧。”[3]5在马克思看来,历史现实中的道德之丑也并非毫无价值,它至少可以充当生活的负面教材,其美学意义在于“为了人类能够愉快地和自己的过去诀别”。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引用了黑格尔一段关于“恶”在历史发展中作用的论述:“有人以为,当他说人本性是善的这句话时,是说出了一种很伟大的思想;但是他忘记了,当人们说人本性是恶的这句话时,是说出了一种更伟大得多的思想。”[8]在恩格斯看来,人性之“恶”也是历史前进的动力。当艺术将道德之中夹杂着的功利性“丑恶”因素予以揭露、批判,化丑为美时,则这些侵蚀个体生命人格的负面因素便可转化为个体人格追求中完善自我的积极价值。

四、信仰:提防“迷信”的侵袭,在心灵寄托中升华自我

信仰是什么?它是一种印显着蒙昧时代酋长举起的原始图腾,凝聚着初民们朦胧的直觉和狂热的膜拜;它是一阵回响在公元前后上帝发出的神圣谕示,印衬着苦难者苍茫的表情和执着的眼神;它是一团漂浮在文明社会人们头顶的心造云彩,寄托着现代人失落的追求和美妙的幻想。此岸的肉身苦难究竟需不需要彼岸的灵魂救赎?回答当然是肯定的。这里涉及到了一个生命终极关怀的问题,即现实的生命为何要救赎?只有明乎此,我们才能真正弄懂信仰的价值和由此带来的生命意义问题,以及信仰与迷信的区别。有限的现实生命为什么需要在信仰中获得灵魂的救赎?因为一切现实的都是转瞬消失的,而人却追求不朽;一切都是变动不居的,而人却向往宁静。然而终有一死的生命让人害怕,万籁俱寂的世界让人不安。这种来自生命本能式的恐惧是信仰的发生为动力,在人类文明曙光初露的时代即已产生。一是时间的恐惧,惧怕黑夜。远古时代的原始人,当太阳渐渐西沉,夜色慢慢地开始把山川大地笼罩到它漆黑的帐袍里,刚才还是喧腾的大地顿时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远处野兽传来的嗷嗷嘶鸣和近处草木摇动的簌簌声音,更增添了黑夜的恐惧;其实,这并不是对黑夜的真正恐惧,而真正恐惧的是时间。为什么会有朗朗白天和沉沉黑夜两种截然不同的时间呈现,由于白天风和日丽,充满着欢乐和愉悦,感受着实在和美好;而一旦进入黑夜,仿佛时间瞬间落入到了万丈深渊,于是在慢慢长夜的煎熬中,带有未知世界意味的时间幻想悄然浮出,带有彼岸世界的恐惧解脱恬然呈现。二是空间的恐惧,惧怕夜空。一方面对遥远的地方充满神奇的想往,即“天外有天,山外有山”,而天那边和山那边究竟是什么呢?不得而知;另一方面是对高远的天空充满神秘的想象,嫦娥和西王母一样的仙人是如何生存的,太阳、月亮和闪烁的群星是如何运行的,风雷雨电是如何生起的;而当二者集于夜空之时,又尤其是遇上电闪雷鸣、风雨交加、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时,置身于原野和洞穴中的远古人们不仅听觉惊惧,而且视觉迷茫,失去了生存的安全感,在惴惴不安的极度恐惧中,于是臆造的河伯风神雷公雨祖,被供奉了起来,幻想着他们能够消灾祈福。三是生命的恐惧,惧怕死亡。在初民们所有的惧怕中,最害怕的莫过于生命本身了,疾病要导致死亡,年老要走向死亡,女人的生产易导致死亡,儿童的弱小易导致死亡,还有身体以外的天灾人祸的降临和毒蛇猛兽的袭击会导致死亡,可以说,人的生命一出生就意味着必然地死亡,死亡的阴影如影随形地“绑架”着人的一生,以致最后走向死亡;在这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分,孤苦无告的人就自然地对冥冥中掌握生死大权和命运钥匙的神灵顶礼膜拜,祷告它能风调雨顺,期盼它能消灾弭祸,幻想它能延年益寿。

恐惧伴随着人类文明和个体生命的始终,它已变成了“集体无意识”而深入到了骨髓,成了生命成长的“黑色底片”,但在显意识层面,这三个原因对于普通而缺乏理性思辨的生命而言,极易产生恐惧后的惊慌失措,于是,“见到土地就磕头”的准宗教的“迷信”意识便悄然产生。迷信也是一种信仰,但是它和宗教意义的信仰有着本质的区别,尽管它们都有着非理性的成分。宗教意义的信仰和通常意义的迷信,就生命观照的视角而言,二者的区别在于:一是在起源上,前者源于灵魂寻找安放而不得的恐惧,尤其是生命本能的畏惧,而后者因生活寻求保护而不能的害怕,仅限于生理层面的担心,如祈求招财进宝一类的;二是在效用上,前者针对的是遥远而可及的彼岸世界,在灵魂的祷告中获取精神的力量,后者针对的是切近而虚无的此岸世界,在现实的期盼中得到物质的利益,如祈愿高中大奖一类的;三是在方式上,前者充满三叩九拜的肃然起敬,后者只是打拱作揖的即时而施,如见佛烧香一类的;四是在意义上,前者关注的是拯救人类苦难的献身,后者注重的是解脱个人危机的破财,如“临时抱佛脚”一类的。总之,二者的根本差别是因为“怕”的内容不同而导致的“爱”的境界相异,一个是无缘无故的永恒而无限的大爱,一个是相关相联的短暂而有限的小爱。

生命美学在信仰的维度上,如何拒绝世俗、功利的“迷信”侵袭,在心灵寄托中升华自我呢?那就是“爱你没商量”,诚如马克思所言:“假定人就是人,而人同世界的关系是一种人的关系,那么你就只能用爱来交换爱,只能用信任来交换信任,等等。”[4]112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与其说是信仰上帝,不如说是信仰上帝式的“大爱”;与其说是信仰宗教,不如说是信仰宗教般的“至爱”;与其说是信仰神灵,不如说是信仰神灵性的“纯爱”。对此,潘知常教授一直醉心提倡的“为爱作证,从信仰角度看美学的终极关怀”可谓切中肯綮。他激情而深情地讲道:“为什么人类的文学艺术、人类的美学一定要跟宗教有关系?就是因为宗教最根本的精神核心是信仰。美学呢?只有跟宗教发生关系,才能透过宗教的精神努力把握到人类对于信仰的追求。所以,为什么审美活动和宗教有关?其实关键原因就是因为宗教是人类信仰的最集中的体现,而信仰是什么呢?……其实就是人的自我意识的觉醒。”[9]而爱是人的自我意识觉醒、自觉的最高境界,它具有准宗教性质,将爱作为生命的信仰,让爱扎根在心灵的深处,从而实现爱与生命的同在。

五、余论

综上所述,美是自由与感性的象征,生命美有着自由的内涵和感性的显在。那么,怎样才能实现生命美自由的感性和感性的自由呢?劳动,使我们在征服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体验物质成效给人类带来的走出自然的解放感,然而它又受制于“异化”的牵制;艺术,创造了一个对象化的审美世界,让人们在美妙的情感王国里信马由缰,然而它又受制于“低俗”的诱惑而让生命沉沦;道德,因为给生命注入人伦原则而使人类和动物彻底划清界线,然而它又受制于“功利”的羁绊;信仰,让我们心灵感受并获得了自由意义上的大爱,然而毕竟在现实世界中显得美妙而遥远。

从生命美学角度而言,劳动、艺术、道德、信仰所面临的问题,与其说是美学涉足的生命领域,不如说是生命追求的美学内涵,因为生命美学视域下的“美”有着两级张力的二元意义,联通形而上和形而下,衔接最优雅和最粗俗。一方面,它有着天使般的高洁和高雅、纯正和纯粹、精华和精典;另一方面,它又有着魔鬼似的疯狂和疯癫、粗鄙和粗陋、原始和原欲。从文化建设角度而言,劳动、艺术、道德、信仰所面临的困境,与其说是生命的困惑,不如说是文化的困惑。如上所述,正因为美的二重性存在,使得经过文化过滤和提纯后的审美一定是人类一切美好的化身:我们拥有历经千年的经典艺术、震烁古今的伟大思想、流芳百代的美好德行、如诗如画的自然风光;然而,当流行文化铺天盖地席卷而来之时,当享乐主义甚嚣尘上、风靡大地之时,“美”一夜之间似乎成了通俗乃至庸俗的遮羞布、沉醉甚至沉迷的挡箭牌、放松更是放纵的代名词。如时下打着美发、美容、美体的旗号,借着选秀、选美、选星的活动,走火入魔者大有人在,放浪形骸者不乏其人,坠入深渊者也屡见不鲜。就此而言,美可以放下高贵的身份,但不能放弃高尚的身价,美可以行进在大众的尘土上,但不能沉落在人性的泥淖里,她只能为生命提供正能量,而不能为生命添加腐蚀剂。

那么,文化建设的意义是什么呢?所谓文化,大而言之是人类的观念、制度和器物的经典传承,小而言之是个人的修养、才学和能力的美好积淀。但文化不论是“人化”还是“化人”,都是针对人而言的。这个“人”不论怎样“化”——变化、优化、纯化,在人的生命深处,作为人的带有自然欲念的“人性”依然是存在的。也正是因为它的存在,就在人的日益高贵化、理想化和美好化的同时,埋藏下了潘多拉魔盒中最后的诱惑。在时下文化开发,尤其是民俗文化的发掘和民间文化的传承、地方文化的保护和地域文化的弘扬、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外来文化的引进等问题上,对一些低俗而庸俗、封建而封闭、腐朽而腐烂的东西,以艳羡代替了研究,用打造取代了真实,借宣传实为了炫耀,一时间,沉渣泛起,死灰复燃,突破了文化的边界,挑战了文化的底线,严重地玷污了文化的意义和腐蚀着生命的机体,导致“人民福祉”严重缺乏文化的含金量。

众所周知,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人民的精神家园,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任重道远,国家目标下的“人民福祉”让我们看到了文化强国的真正希望和文化建设的有效进程,针对它个体生命意义阙如的“最后一公里”,我们终于找到了打通这一路障的利器——生命美学。尽管它有着“千呼万唤始出来”的迟缓,但是没有“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羞怯;尽管它没有“金猴奋起千钧棒”的魔力,但是我们更期待着“玉宇澄清万里埃”的功效。正是:国家目标,正在实现中华民族人民福祉的中国梦;文化建设,已经吹响社主会义文化强国的集结号;生命美学,应该成为文化建设最高境界的风向标。此是为打通文化建设的“最后一公里”的生命哲学之觉醒,是为文化强国目标下“人民福祉”的生命美学之求解。参考文献:

[1]潘知常.生命美学论稿[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2:40.

[2]范藻.叩问意义之门:生命美学论纲[M].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2002:333.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

[5]封孝伦.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156.

[6]封孝伦.生命之思[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

[7](美)埃里希·弗洛姆.生命之爱[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7:101.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33.

[9]潘知常.我爱故我在——生命美学的视界[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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