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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当代文学中犹太民族的文化内涵

2015-03-20顾海燕

贵州民族研究 2015年9期
关键词:犹太民族贝娄莫里斯

顾海燕

(西安外事学院 文学院,陕西·西安 710077)

犹太民族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民族之一。由于各种原因,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里,犹太人民的生活状况不容乐观,他们饱受异族的排挤和迫害,并在长达两千多年的时间里没有自己的国土。然而,尽管处在这种充满苦难和压迫的生存环境中,犹太民族却始终坚持着对《圣经》的不懈传承和对犹太教的忠实信仰,造就了他们顽强的民族精神和独特的民族文化。几千年来,犹太民族运用他们的聪明才智,为人类历史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并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像爱因斯坦、冯·诺伊曼、弗洛伊德、茨威格、卡夫卡等都是犹太民族的杰出代表,他们在各自的学科领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有学者统计,仅20世纪的100年间,就有多达129名犹太人获得了诺贝尔奖,占到这一时期诺贝尔奖得主总数的17%,而犹太民族的人口却仅占世界人口的0.3%。[1]在名流辈出的当代美国文坛,犹太作家同样占有一席之地。他们依托本民族特有的文化背景,在美国这片全新的土地上生根、发芽,结出丰硕的成果,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当代美国文学的发展。犹太作家们在文学创作的过程中通过对自己所经历或掌握的各种犹太民族特有的要素和资源进行加工和整合,将专属于犹太民族的历史境遇、宗教信仰和社会观念等要素渗入到他们的作品之中,从而综合表现出一种“犹太气质”,这是犹太文化有别于其他文化的独特品性。[2]为了充分挖掘、分析并总结当代美国文坛上犹太作家的文学作品中所蕴涵的犹太民族的特殊品性,并考察其对当代美国社会所具有的现实意义,本文拟对当代美国文坛中比较有影响力的两位犹太民族作家伯纳德·马拉默德和索尔·贝娄的代表作品进行解读。

一、马拉默德的《店员》:毫无怨言的受难者

博纳德·马拉默德是一位著名的犹太裔美国作家,曾经获得“普利策小说奖”和美国“全国图书奖”。马拉默德专注于描写和刻画人类的普遍心性,在名家辈出的当代美国文坛上独具一格,被誉为最具“犹太味”的美国作家。[3]马拉默德出生在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的一个犹太家庭,他的父亲马克思和母亲伯莎都是俄国犹太人,他们一家为了躲避沙皇的专制统治而移居美国。在马拉默德5岁时,他的父亲马克思跟人合伙在布鲁克林开了一家杂食店,后来因为被合伙人欺骗而破产。后来他们一家搬迁到另一个地方,又开了一家杂食店。然而,当时正值美国大萧条时期,小店的生意惨淡,尽管马拉默德的父母起早贪黑地忙活,但微薄的收入也仅够维持生计。可以说,马拉默德从小就与苦难的生活结下了缘。然而,他的苦难经历倒是给他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厚的素材,让他在小说里得以真实地再现犹太人聚居地的生活情境,使读者身临其境,感同身受。马拉默德说,“犹太人就是戏剧的素材,我之所以写犹太人,首先因为我了解他们”。[4]马拉默德将犹太人视作人类生存的悲剧性经历的象征,他“努力去发现那体现着人类命运普遍性的犹太人”。可以说,小说《店员》几乎就是马拉默德对自己苦难生活以及他所见闻的其他犹太人生活的真实写照。在1957年出版之后,这部小说便以感人至深的描写博得广泛赞誉。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的美国,讲述了主人公莫里斯在纽约犹太贫民聚居区经营杂货店的过程中的一系列经历。莫里斯年轻时从沙俄部队逃出来,来到美国定居。刚到美国,莫里斯便开了一间杂货店。正如我们所了解的,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各行各业都不景气,因此,尽管勤劳而善良的莫里斯天天起早贪黑地工作,但杂货店的生意却一直惨淡,随时面临破产,倒霉的莫里斯最后的结果居然是到了60岁的时候比40岁时还要穷。不过,即使是在如此窘困的情况下艰难地维持生计,莫里斯依旧老实本分——为了归还顾客5分钱,他竟然冒着大雪追出了两条街。莫里斯不仅不贪图不义之财,而且还常常主动施舍穷苦的人。就是这样一个自己都很难维持生活、却仍时刻替他人着想的人,竟然屡屡遭遇不幸:先是被合伙人骗,赔光了本钱,后来又遭到小混混的抢劫,被打得头破血流……最终,莫里斯是带着无尽的烦恼离开这个世界的。莫里斯是个虔诚的犹太教徒,尽管在现实世界中常常遭遇不幸,但他却坦然地接受这些苦难,不仅从来不抱怨,还对他人的苦难遭遇充满同情,并总是伸出援助之手。在他心里,犹太人生来就是替他人受难的。莫里斯对任何人都充满信任,他相信人都是善良的。因此,即使是对罪行累累的弗兰克,莫里斯也丝毫没有嫌弃,而是最终用自己的善心感化了他,让他洗心革面,成为一名一心向善的犹太教徒。

小说成功塑造了主人公莫里斯的光辉形象,为我们展示了犹太人舍己为人的善良品性和勇于直面苦难的生活态度。马拉默德说,莫里斯是他心目中真正的犹太人的形象,是犹太精神的实践者,努力工作,诚实守信,尽管受尽苦难,但却对生活充满希望。[4]坚忍不拔、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是犹太文化的精粹,也是美国当代犹太文学中反复出现的主题。犹太民族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没有祖国和家园的民族,他们旅居于全球各地,终生以异乡人的身份、在各种文化的夹缝中艰难地生活。千百年以来,欧洲各地无止境地对犹太民族进行着惨无人道的排挤与迫害,以旁观者的角度看,犹太民族的命运尚且令人感到悲凉,更不必说犹太人自身的感受了。然而,就是在这种充满磨难与不公平的世界里艰难生存的犹太人,却培育出了顽强不屈的精神,并始终保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们甘愿牺牲自己,为全人类赎罪。小说里莫里斯对穷凶极恶的弗兰克一而再、再而三地宽容与感化,就是犹太民族拯救人类、为全人类赎罪的鲜明写照。弗兰克最后接受了苦难的生活,他的心灵也因此得到了净化,漂泊多年的灵魂终于找到了归宿。马拉默德说,人人都是犹太人。从人们身处逆境、面对苦难生活时所应当持有的态度来说,的确人人都应该是犹太人。人类为了生存而经历的种种苦难,在犹太人的身上都得到了集中地体现,犹太人是受苦受难的象征。

二、贝娄的《赫索格》:对属于自己的家园的不懈追寻

索尔·贝娄是20世纪美国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被誉为海明威和福克纳的继承者。他的作品《奥吉·马奇历险记》、《赫索格》和《赛姆勒先生的行星》均荣获了美国“国家图书奖”,小说《洪堡的礼物》荣获了“普利策文学奖”。1976年,贝娄又因“对当代美国文化有着富于人性的理解和分析”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作为出生于新大陆的第二代犹太作家,贝娄最大的贡献在于他凭借自己独特的创造力、想象力和思维能力以及精湛的艺术技艺,创作了许多以犹太民族的思想、生活和行为为背景的文学作品,从而在坚守犹太民族传统的同时,又非常巧妙地以一个犹太人的视角为我们展现了当代美国人的生活观念和生存状态。

贝娄出生于一个犹太家庭,尽管家庭条件不好,但贝娄的父母却十分重视对孩子的教育,并尽量让他们接受最佳的犹太传统教育。父母的教育方式以及儿时的生活经历使贝娄得以接受犹太民族传统文化的熏陶,这确立了他的犹太根基,对他之后从事文学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贝娄说,在他生命中最容易动感情的时期,他过的完全是犹太人的生活,那是一件礼物,并且在最值得怀疑的时候,他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犹太人。[5]欧文·豪教授也指出,在所有美国犹太作家中,贝娄是吸收犹太文化最多的一位。[6]而贝娄又出生在美国,可以说,他从小就处在犹太文化与美国文化的交融之中。学者约翰·雅各布·克雷顿在《索尔·贝娄:人的捍卫者》一书中指出,贝娄作品中对人的捍卫,是以犹太和美国这两大主流文化的融合为基础的。[7]贝娄的文学创作一改早期美国文学的现实主义手法以及“僵硬”、“墨守成规”的风格,而借鉴了欧洲存在主义小说的独特创意,行文不拘泥于固定的章法,天马行空,信手拈来,任意措词造句。在他的小说里,没有那么顺理成章的情节,各个事件之间似乎也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有些事件的发生甚至根本不受时空的限制。小说里充满了对人物杂乱的思想活动的长篇叙述,有些人物一口气说的话竟然能够长达一页纸……这些叙述方式都跟现实逻辑相违背,令人摸不着头脑,其目的就是要为我们展现一个完全荒谬的世界,以及生活在这个荒谬世界里的荒谬人们内心的混乱、不安和焦虑的状态。贝娄所要影射的,正是当代美国社会的现实状况。

小说主人公赫索格在一所大学的历史系任教,尽管他学识渊博,但却不会处理婚姻和情感问题,最终导致他的妻子与他的好朋友通奸,并且还到处说他的坏话,最后赫索格不但丧失了学术地位,而且也失去了全部财产以及他最心爱的女儿,成了一个无处立身的人。使他倍感不快的是,她居然认为他不像美国人。这太让人伤心了!那么他该是什么人呢?在部队里,战友们也都把他当成外国人。那群芝加哥人经常以怀疑的目光质问他:“在湖滨街和州政府之间的是什么建筑物?奥斯汀大街在我们西边多远的地方?”这帮芝加哥人大多都是从郊区来的,对芝加哥的地理情况,赫索格当然比他们更熟悉。可是这却更加深了芝加哥人对他的怀疑:“啊,你什么都记得这么清楚,你该是个间谍吧!就凭这一点就可以证明了,聪明的犹太人,还是从实招来吧,摩西——他们一定是用降落伞把你投下来的,对不对?”[8]

自从妻离子散、人财两空以后,赫索格的精神几近崩溃,心目中原有的价值观也全然崩塌。他开始不断给各个阶层的人士写信,包括自己的亲戚、朋友、报社编辑、社会名流、政府官员等等,他甚至还给自己和上帝写了信。他有着超人的毅力,居然就这样一连写了上百封信,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寻求内心的平衡,重新找回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立足之地。赫索格在寻找自我的过程中表现出了令人惊叹的执着,最终,在经历过身心的巨大煎熬之后,赫索格终于找回了自己的本心,获得了平静。

小说中,身为一个虔诚的犹太教徒,赫索格一心一意地侍奉上帝,并一直渴望从上帝那里寻找正义。但是在现实世界中他却遭到异化,受尽压迫,不仅妻离子散、朋友相弃,而且连陌生人见到他都要避之大吉,种种这些最终使他陷入到了无尽的孤独之中。然而,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赫索格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和生活信念,一直在寻找可以使他继续生活下去的“立足点”,他不停地跟自己说,“我还是赫索格,我非做赫索格不可!”[8]他始终坚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与上帝立有契约,即使遭受最严重的打击,他依旧坚定地相信上帝会在适当的时刻出来解救自己。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小说的结尾,赫索格终于找回了自己,重新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尽管犹太民族长期以来在异国他乡备受冷落,但是他们对理想信念的追求却从未改变,他们一直在进行着自我价值的发现和对属于自己的家园的追寻,这是贝娄希望强调的主题。在小说中,贝娄不仅十分细致地刻画了犹太民族的生活状态,而且同时影射了当代美国人的生存现状,这增强了这部作品的现实意义。小说里赫索格的朋友卢卡斯不喜欢跟人接触,却居然将自己的全部情感寄托在一只生病的猴子身上,一个孩子的母亲竟然亲手把自己的孩子杀死等等这些都是对当代美国人自我异化倾向的夸张与放大。正如赫索格的伙伴那赤曼所说:“人类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生活已经被他们搞得一片狼藉,勇气、荣耀、诚实、友谊全都被他们亵渎和玷污了!”[8]道德沦丧,良知泯灭,所有这些无不是当代美国社会的自我异化所带来的后果,贝娄在小说中对其一一进行了批判与控诉。在小说中,贝娄还把犹太人内心的孤独感与对生命根本的找寻同当代美国人精神的空虚与对精神家园的追寻结合在了一起,主人公赫索格因被他所生活的社会边缘化而感到孤独,一直在寻找属于自己的家园。同样,在当代美国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人们普遍找不到精神的寄托,失去了生活的“根”,而迫切需要一种归属感。小说中赫索格对精神家园锲而不舍地探求,为当代美国人找寻自己的归属感提供了示范。

贝娄远远超越了以往的犹太作家仅仅书写本民族命运的传统创作风格,而是把他自己所特有的生活习惯和生活经验作为小说人物的历史记忆和心理积淀,潜藏在人物的生活和行为当中,而小说中的人物是彻彻底底地生活在美国社会中的。因此,贝娄笔下的世界和这个世界中的人们所面临的困境,不仅仅是犹太人或犹太民族的困境,而且也是当代美国社会所面临的共同困境。贝娄在小说中以一个犹太人被异化的生存现状以及孤独中对自己精神家园的坚持不懈的追寻,映射了当代美国社会的现实,并表达了自己改变现状的强烈愿望和期待,这是这部作品的价值所在。

三、结语

受苦受难的献身精神和对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的不懈追求是犹太文化最核心的内涵。在当代美国社会,充裕的物质世界带来的是人们内心的空虚和精神的堕落,人们丧失了最初的信仰,转而奉行享乐主义。在这种情况下,蕴含于犹太文化中的优秀品质可以说是针对当代美国社会的一剂良药,犹太民族也正在以他们的优秀文化感染着当代美国社会的每一个人,并引导他们朝着更加优秀的方向前进。

[1]刘洪一.犹太文化要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2]刘洪一.犹太性与世界性:一块硬币的两面——关于犹太文学本体品性的思考[J].国外文学,1997,(4):16.

[3]张 锦.当代美国文学史纲[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3.

[4]Malamud Bernard.The Assistant[M].New York:Dell Publishing Co,1957.

[5]Gloria L.Cronin and L.H.Goldman.Saul Bellow in the 1980s:A Collection of Critical Essays[M].East Lansing,Michigan: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89.

[6]欧文·豪,王海良.父辈的世界[M].赵立行,译.上海:三联书店,1995.

[7]Clayton,John Jacob.Saul Bellow:In Defense of Man[M].Bloomington:Indiana UP,1979.

[8]贝娄.赫索格[M].宋兆霖,译.桂林:漓江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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